县级人事考试中心职能岗位
县级人事考试中心职能岗位
人事考试中心岗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它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人事考试,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有效。人事考试中心岗位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安排和管理考试;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考试的统计分析;负责考试的结果处理;负责考试的监督管理;负责考试的质量控制;负责考试的宣传和推广;负责考试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考试的绩效考核;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和维护等。总之,人事考试中心岗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人事考试,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有效。
您好,人事考试中心岗位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职位,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沟通能力。需要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考试管理程序,能够组织考试工作,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需要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能够组织和协调考试工作,确保考试的质量和准确性,并能够及时反馈考试结果。
上蔡县人社局有下面几个二级单位:1. 养老保险科悉蠢:负责参加城乡居笑缓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及维护养老保险待遇等工作;2. 失业保险科: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及维护失业保险待遇等工作;3. 生育保险科:负责参加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及维护睁升陪生育保险待遇等工作;4. 医疗保险科:负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申领及维护医疗保险待遇等工作;5. 福利科:负责社会福利及低保等政策实施;6. 劳动保障科:负责实施劳动保护及劳动安全卫生等政策;7.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科:负责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及参保人员管理等工作;8. 社会保险指导科:负责社会保险咨询及政策解读、政策宣传等工作;9. 信息中心: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管理及数据分析工作;10. 后勤保障科: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及财务、办公室维护等工作。
(一)负责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由中心承办的全国性考试50多项,考试范围、种类今后还将逐步扩大。此类考试,均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制度,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1.负责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晋升条件拟推荐评审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相应职务系列试行条例中有外语水平要求的,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有效成绩后,方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主要是测试参考人员在计算机与网络方面的基本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考试采用人事部统一设计暂定的13类科目和上机操作的方式,每一科目单独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3.负责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参加考试并全部科目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4.负责全国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二)负责各类录用考试考务工作按照市人事局的安排,配合有关科室(部门),承担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大中专毕业生考试等考试工作中的具体考务工作。(三)负责社会化考试考务工作负责接受社会有关单位委托,按照委托单位提出的要求,为委托单位招聘、选拔各类人员而组织进行的考试。(四)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技术工种岗位上的工人,要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理论、操作技能考核。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确定相应的技术等级,发给相应的合格证书。(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1.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规划、政策、职业等级标准等规定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技术指导、考务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3.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工种)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和使用。4.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推动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管理、运行和开发工作。6.负责全市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发放、统计、打印、查询工作。7.负责组织实施新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8.负责组织全市专项职业能力工种的开发工作和组织实施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工作。9.负责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工作。(六)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教学教研工作1.按照省教研室的要求,负责全市技工院校的教材征订工作。2.负责对全市技工院校的优秀论文、课件等评选,及优秀教学成果展示的组织工作。3.按照省厅、省中心、省教研室和市局的要求,负责全市各类技能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七)负责各类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审核办理及各类考试指定教材的征订、发放工作。(八)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级人事考试中心职能
您好,人事考试中心岗位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职位,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沟通能力。需要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考试管理程序,能够组织考试工作,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需要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能够组织和协调考试工作,确保考试的质量和准确性,并能够及时反馈考试结果。
人才引进的县级人事考务中心在人才发展、流动性以及制度有着强大的作用。它负责提供包括教育鉴定在内各项评估和支持服务,并协助当地党委国家行政部门对合格者上任或免职、准予备案、实施特别选批等工作,也负责相关保障性就业体尝情况。
1 、总结人事考试工作经验,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开展人事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推进人事考试技术创新。2 、根据人事考试政策法规和人事考试工作的规划、安排,研究制订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3 、根据人事部和人事厅确定的考试内容开展各类人事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制)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和考试软件,并负责征订、发行工作。4 、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组织相关人事考试的报名工作,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5 、根据人事考试工作计划,负责人事考试命题、制卷、考场设置、考生组织、监考、阅卷、成绩管理等工作。6 、根据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向人事行政机构和有关部门提供考试成绩或合格人员名单,公布考试成绩或考试合格人选,印制和发放相关证书。7 、开展国际、省际之间人事考试的交流与合作,开展社会化相关考试的服务工作。8 、负责考试合格人员的建档及后续工作。9 、协调指导全省人事系统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10 、完成省人事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考试中心岗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它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人事考试,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有效。人事考试中心岗位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安排和管理考试;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考试的统计分析;负责考试的结果处理;负责考试的监督管理;负责考试的质量控制;负责考试的宣传和推广;负责考试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考试的绩效考核;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和维护等。总之,人事考试中心岗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人事考试,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有效。
县级人事考试中心职能管理
办公室职责: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局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机要、档案等;承担会议会务组织、信息公开、安全保密、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负责局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局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局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综合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四楼政策法规科职责:研究起草人力社保工作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清理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二楼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人事考试中心)职责:负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军转干部安置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大学生村官的选拔考录工作。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后幢三楼人才开发和市场科(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职责:拟订和规划各类人才政策;负责镇乡(街道)人才开发目标管理考核;编制发布重大人才开发指导信息;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培育发展人才中介机构;负责国外智力项目引进和海外工程师管理。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后幢二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责:负责和指导全县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和考试政策工作;继续教育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有关人才培养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负责专家管理服务工作;综合协调博士后工作;组织指导留学回国人员申报各级创业项目资助;指导协调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后幢四楼就业和养老失业保险科职责:综合管理全县养老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负责拟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的缴费标准、给付标准的调整办法;拟订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职工缴费年限的审核认定,对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实行核准和监督;负责调整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养直系亲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负责调整企业精减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负责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的年金方案上报工作。贯彻并组织实施促进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和失业保险等政策;贯彻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用工管理制度、内部分配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承担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三楼医疗和工伤生育保险科职责:拟订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城乡统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和医疗服务项目的范围及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拟订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本县离休人员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考核;拟订全县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职业康复政策;指导全县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和因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负责本县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工伤辅助器具配置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三楼工资福利和离退休科职责:负责拟订并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政策;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一发放和各项福利事项的核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科(局)级及以下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后幢二楼行政许可科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推进本部门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组织拟订本部门行政许可、归并的非行政许可事项许可、审批工作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许可审批标准和规则;按规定权限,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归并的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向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地址:丹西街道天安路926号信访科职责:负责日常来访接待;受理、处理、督办信访事项;负责承办、转办上级批转的信访及信息反馈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及本系统各科室、直属单位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事宜;负责12333投诉、咨询日常管理工作。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二楼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责: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2、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二楼县劳动仲裁院职责:综合处理本级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指导各级劳动争议协调机构开展调解工作;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负责法律、法规宣传及咨询;负责向仲裁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三楼县就业管理服务处职责:根据国家有关就业政策管理社会劳动力、就业登记、招工管理、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指导全县职业介绍机构的业务工作和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编制全县就业和再就业经费的预、决算;负责全县失业保险费征缴、管理、失业救济金发放等工作。地址:丹西街道丹河路县海洋与渔业局大楼三楼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职责:为全县企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险事业服务,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低标准养老保险、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以及负责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3号县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宁波市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本县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全面组织医疗保险的实施工作;维护医保运行秩序,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等业务管理和服务。地址:丹东街道新华路201号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办公室职责:1、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规定;2、负责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挂靠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管理以及养老金的支付工作;3、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4、负责对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及养老金领取的稽核工作。地址:丹东街道靖南大街342号四楼县就业训练中心职责:1、负责对全县职业培训机构的指导;2、负责具体组织、指导本县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3、组织本县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实施职业技能鉴定;4、为本县职业技能鉴定提供证书、试题、教材、信息和业务咨询活动;5、参与组织本县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上蔡县人社局是一个负责管理和服务本地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进等方面工作的行政机构,下设多个二级单位。其中,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二级单位包括:1. 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本地区的就业服务工作,为失业人员提供求职信息、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同时为用人单位提供人才招聘、用工咨询等服务。2. 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地区的社会保险工作,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为参保人员提供缴费、退休、申领待遇等方面的服务。3. 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本地区的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职业咨询、岗位匹配、创业培训等服务,同时为企业提供招聘、用工政策咨询等服务。此外,还有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关系服务中心等单位。这些二级单位各司其职,协同工作,共同服务本地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1 、总结人事考试工作经验,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开展人事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推进人事考试技术创新。2 、根据人事考试政策法规和人事考试工作的规划、安排,研究制订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3 、根据人事部和人事厅确定的考试内容开展各类人事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制)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和考试软件,并负责征订、发行工作。4 、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组织相关人事考试的报名工作,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5 、根据人事考试工作计划,负责人事考试命题、制卷、考场设置、考生组织、监考、阅卷、成绩管理等工作。6 、根据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向人事行政机构和有关部门提供考试成绩或合格人员名单,公布考试成绩或考试合格人选,印制和发放相关证书。7 、开展国际、省际之间人事考试的交流与合作,开展社会化相关考试的服务工作。8 、负责考试合格人员的建档及后续工作。9 、协调指导全省人事系统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10 、完成省人事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考试中心岗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它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人事考试,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有效。人事考试中心岗位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安排和管理考试;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考试的统计分析;负责考试的结果处理;负责考试的监督管理;负责考试的质量控制;负责考试的宣传和推广;负责考试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考试的绩效考核;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和维护等。总之,人事考试中心岗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人事考试,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有效。
人事考试中心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由中心承办的全国性考试50多项,考试范围、种类今后还将逐步扩大。此类考试,均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制度,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1.负责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晋升条件拟推荐评审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相应职务系列试行条例中有外语水平要求的,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有效成绩后,方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主要是测试参考人员在计算机与网络方面的基本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考试采用人事部统一设计暂定的13类科目和上机操作的方式,每一科目单独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3.负责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参加考试并全部科目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4.负责全国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二)负责各类录用考试考务工作按照市人事局的安排,配合有关科室(部门),承担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大中专毕业生考试等考试工作中的具体考务工作。(三)负责社会化考试考务工作负责接受社会有关单位委托,按照委托单位提出的要求,为委托单位招聘、选拔各类人员而组织进行的考试。(四)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技术工种岗位上的工人,要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理论、操作技能考核。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确定相应的技术等级,发给相应的合格证书。(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1.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规划、政策、职业等级标准等规定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技术指导、考务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3.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工种)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和使用。4.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推动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管理、运行和开发工作。6.负责全市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发放、统计、打印、查询工作。7.负责组织实施新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8.负责组织全市专项职业能力工种的开发工作和组织实施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工作。9.负责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工作。(六)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教学教研工作1.按照省教研室的要求,负责全市技工院校的教材征订工作。2.负责对全市技工院校的优秀论文、课件等评选,及优秀教学成果展示的组织工作。3.按照省厅、省中心、省教研室和市局的要求,负责全市各类技能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七)负责各类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审核办理及各类考试指定教材的征订、发放工作。(八)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 、总结人事考试工作经验,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开展人事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推进人事考试技术创新。2 、根据人事考试政策法规和人事考试工作的规划、安排,研究制订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3 、根据人事部和人事厅确定的考试内容开展各类人事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制)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和考试软件,并负责征订、发行工作。4 、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组织相关人事考试的报名工作,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5 、根据人事考试工作计划,负责人事考试命题、制卷、考场设置、考生组织、监考、阅卷、成绩管理等工作。6 、根据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向人事行政机构和有关部门提供考试成绩或合格人员名单,公布考试成绩或考试合格人选,印制和发放相关证书。7 、开展国际、省际之间人事考试的交流与合作,开展社会化相关考试的服务工作。8 、负责考试合格人员的建档及后续工作。9 、协调指导全省人事系统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10 、完成省人事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考试中心的岗位职责
1、人事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职)业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试等考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为省内外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选拔、任用、考核等工作提供方案策划、试题命制、考试组织、考核评价等系列服务。2、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两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社会化评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等。3、人才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负责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各类考前培训,负责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肥考区)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务、培训工作,承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各种培训,与市直机关、各县区合作开办各类专业培训,与名牌高校联合开展高层次人才培训及学历教育等。4、军转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军官岗前培训。合肥市人事考试(评审 培训)中心坚持“团结、敬业、务实、创新、服务”的宗旨,信守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2008年,中心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发运行了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心已拥有一支优秀的从事人事考试各项命题和科研工作的内外围专家队伍,并与诸多高校、科研院所、考试测评机构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中心先后获得省厅颁发的“人事考试工作优秀单位”、“人事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人事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人事考试工作公务员录用与事业单位进人考试优秀单位”,市直工委颁发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党支部”,市妇联颁发的“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中心将始终坚持以质量求声誉,以服务创品牌,以开拓求发展的宗旨,为合肥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一)负责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由中心承办的全国性考试50多项,考试范围、种类今后还将逐步扩大。此类考试,均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制度,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1.负责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晋升条件拟推荐评审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相应职务系列试行条例中有外语水平要求的,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有效成绩后,方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主要是测试参考人员在计算机与网络方面的基本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考试采用人事部统一设计暂定的13类科目和上机操作的方式,每一科目单独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3.负责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参加考试并全部科目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4.负责全国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二)负责各类录用考试考务工作按照市人事局的安排,配合有关科室(部门),承担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大中专毕业生考试等考试工作中的具体考务工作。(三)负责社会化考试考务工作负责接受社会有关单位委托,按照委托单位提出的要求,为委托单位招聘、选拔各类人员而组织进行的考试。(四)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技术工种岗位上的工人,要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理论、操作技能考核。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确定相应的技术等级,发给相应的合格证书。(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1.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规划、政策、职业等级标准等规定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技术指导、考务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3.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工种)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和使用。4.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推动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管理、运行和开发工作。6.负责全市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发放、统计、打印、查询工作。7.负责组织实施新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8.负责组织全市专项职业能力工种的开发工作和组织实施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工作。9.负责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工作。(六)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教学教研工作1.按照省教研室的要求,负责全市技工院校的教材征订工作。2.负责对全市技工院校的优秀论文、课件等评选,及优秀教学成果展示的组织工作。3.按照省厅、省中心、省教研室和市局的要求,负责全市各类技能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七)负责各类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审核办理及各类考试指定教材的征订、发放工作。(八)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