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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考# 导语】2022年上半年广西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公布,下面 将证书领取通知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考生可据需求自行选择领取方式。更多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的资讯,我们会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各位考生: 2022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寄递证书 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考试证书发放系统(网址:)并按要求填写本人邮寄地址等信息后即完成证书申领(免付邮费)。证书将通过邮政EMS寄递,物流信息可通过查看EMS所发短信或接听快递人员的电话获知,领取证书时需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EMS寄递服务咨询电话:,证书系统咨询电话:0771-12333(转区本级)。 二、现场领取 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5595390。 如需委托他人代办,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受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委托书(委托书模板.doc)。 附件: 委托书模板.doc 原文标题:关于领取广西2022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南宁青秀区教育局获悉,2021年下半年广西南宁青秀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位申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44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审批发〔2021〕5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为做好青秀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南宁市青秀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南宁市青秀区户籍; (二)持有南宁市青秀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南宁市青秀区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南宁市青秀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青秀区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南宁市青秀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青秀区申请认定; (五)驻南宁市青秀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根据广西实际,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该部分毕业生所在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申请人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按照《关于教师上岗及教师资格认定等普通话水平要求的通知》(桂教语工〔2007〕2号),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四)身体条件和体检要求。 1.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和《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执行。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2.体检指定医院: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浦路健康体检中心、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民主路健康体检中心)、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申请人必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按照附件2下载,A4双面打印)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 4.告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实行告知制。申请人已在指定医院体检并合格的,可以在确认点选择告知或直接提交体检表。因处于妊娠期不能做胸部透 视检查的,须先完成其他体检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结果合格,并在确认点签订告知书。 (五)免试认定条件。 1.参加2021届公费师范生、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高校的相关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规定进行。 年及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的全日制师范生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21年毕业的,可直接免试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六)考试要求。非师范生和2012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 四、认定流程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自治区教育厅和南宁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城区实际,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 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8:00至12月1日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青秀区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报名操作详见附件3)。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报。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18号南宁市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窗口。 2.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至12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周末除外。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证件照。申请人需提交近期免冠正面l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3.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申请人视情况提供)。 (1)南宁市青秀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本人户籍页原件; (2)居住地是南宁市青秀区的申请人,需提供南宁市青秀区范围内的居住证(居住证一年一签,请申请人注意签发日期,需提交未过期的居住证); (3)在驻南宁市青秀区全日制高校就读的申请人,在读专升本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南宁市青秀区)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南宁市青秀区)申请的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南宁市青秀区)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体检报告(一年内有效)或告知书。处于妊娠期不能做胸部透 视检查的申请人除体检报告外都须提交告知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验证不成功的,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还须提交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出具的《学历查询证明》,其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7.考试合格证明等(申请人视情况提供)。 (1)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认定系统已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2)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已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3)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8.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所有无法在网上核验通过的证件,申请人需提供证件原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现场确认终止前补齐。 (四)资格认定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我局将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将《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址。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其他 (一)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我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遵守现场确认点管理秩序。 (二)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核查。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我局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到公安机关核查,无需个人提交。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开具,如有需要,由我局汇总港澳台居民申请人名单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出函协调办理。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应在个人书和告知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服,均属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申请人在认定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 1.南宁市青秀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联系方式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网上申报操作细则 4.授权委托书 5.告知制审批书 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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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今年的职称英语考试没见有地方报名呀,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南宁人事职称网都没有呢,记得去年是11月18日开始报名的。
你好! 职称外语的话是全国的,广西和南宁的报名应该是同一个外语考试,没有什么区别的吧。 你最好去广西人事考试网咨询一下,官方的回答比较可靠一些的。
职称外语是全国性考试,那里报名都一样的,考得都一样。预订教材到考生之家。
1、广西南宁事业单位考试一般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参考2016年广西南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方式: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报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2、根据2016年南宁事业单位报名时间一般为4月中旬。笔试时间为5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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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部分地区在上半年就已经结束了高级经济师的考试,目前很多地区都已经发布了高级经济师证书领取的相关公告,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广西地区什么时候领取证书和如何领取吧!
广西高级经济师证书邮寄领取
首先需要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考试证书发放系统(网址:),按照要求填写本人邮寄地址等信息后即完成证书申领(免付邮费)。证书将通过邮政EMS寄递。
在9月14日开始可以进行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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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级经济师证书现场领取
现场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领取地点: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现场领取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果找他人代拿需要提供(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受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3)委托书相关材料。
更多关于中级经济师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高顿教育经济师咨询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南宁青秀区教育局获悉,2021年下半年广西南宁青秀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位申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44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审批发〔2021〕5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为做好青秀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南宁市青秀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南宁市青秀区户籍; (二)持有南宁市青秀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南宁市青秀区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南宁市青秀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青秀区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南宁市青秀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青秀区申请认定; (五)驻南宁市青秀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根据广西实际,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该部分毕业生所在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申请人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按照《关于教师上岗及教师资格认定等普通话水平要求的通知》(桂教语工〔2007〕2号),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四)身体条件和体检要求。 1.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和《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执行。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2.体检指定医院: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浦路健康体检中心、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民主路健康体检中心)、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申请人必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按照附件2下载,A4双面打印)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 4.告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实行告知制。申请人已在指定医院体检并合格的,可以在确认点选择告知或直接提交体检表。因处于妊娠期不能做胸部透 视检查的,须先完成其他体检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结果合格,并在确认点签订告知书。 (五)免试认定条件。 1.参加2021届公费师范生、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高校的相关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规定进行。 年及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的全日制师范生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21年毕业的,可直接免试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六)考试要求。非师范生和2012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 四、认定流程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自治区教育厅和南宁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城区实际,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 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8:00至12月1日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青秀区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报名操作详见附件3)。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报。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18号南宁市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窗口。 2.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至12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周末除外。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证件照。申请人需提交近期免冠正面l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3.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申请人视情况提供)。 (1)南宁市青秀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本人户籍页原件; (2)居住地是南宁市青秀区的申请人,需提供南宁市青秀区范围内的居住证(居住证一年一签,请申请人注意签发日期,需提交未过期的居住证); (3)在驻南宁市青秀区全日制高校就读的申请人,在读专升本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南宁市青秀区)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南宁市青秀区)申请的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南宁市青秀区)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体检报告(一年内有效)或告知书。处于妊娠期不能做胸部透 视检查的申请人除体检报告外都须提交告知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验证不成功的,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还须提交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出具的《学历查询证明》,其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7.考试合格证明等(申请人视情况提供)。 (1)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认定系统已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2)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已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3)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8.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所有无法在网上核验通过的证件,申请人需提供证件原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现场确认终止前补齐。 (四)资格认定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我局将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将《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址。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其他 (一)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我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遵守现场确认点管理秩序。 (二)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核查。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我局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到公安机关核查,无需个人提交。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开具,如有需要,由我局汇总港澳台居民申请人名单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出函协调办理。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应在个人书和告知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服,均属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申请人在认定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 1.南宁市青秀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联系方式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网上申报操作细则 4.授权委托书 5.告知制审批书 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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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馆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以下简称“广西博物馆”)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34号,前身为创建于1934年的广西省立博物馆,隶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省(自治区)级综合性历史、艺术类博物馆,也是全国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全国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单位、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主要负责文物收藏保护、科学研究、展览展示、科普教育、文化交流等,在挖掘广西历史人文内涵、展现广西形象、体现广西魅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实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六)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至报名首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 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考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将通过以下网站公布: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网站。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1)现场报名 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21-7号广西博物馆一楼前台 要求:现场报名须出示本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并注意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提交《疫情防控调查表》纸质版(附件4)一份。 (2)邮寄材料报名 时间: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9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邮寄方式:要求统一采取EMS快递邮寄(请注明“应聘材料”)。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21-7号广西博物馆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邮编:530022。 2.报名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附件2下载),纸质版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同时提交电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提交复印件、扫描件。 (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缴费凭证,如无上述证明材料,则视同无工作经历),放宽年龄、专业限制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考试的证明原件及扫描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形式命名。 (6)《广西博物馆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简表》电子版(附件3)。 3.注意事项 (1)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两份;电子材料刻录成光盘,提交一份。 (2)原件审核:现场报名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同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进行审查。邮寄材料报名考生如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请在发放准考证时提供审查,原件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3)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查实后退回个人;复印材料恕不退还,由本单位妥善处理。 (4)不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4.缴费 现场报名考生请以现金方式缴纳考试费50元/人;邮寄材料报名考生请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公布后三日内将考试费50元/人转账至我馆账户,备注“姓名+手机号码+报考岗位序号”,如“张三+138××××××××+岗位一”。逾期不缴费者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帐??号:20009101040000330 开户行:农行南宁古城支行营业厅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在读尚未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一经发现,即刻取消报名资格。 4.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2个以上岗位的,即刻取消报名资格。 5.拟聘岗位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核准后方可调整,调整后要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于2022年10月27日前在广西博物馆网站公布。 (三)笔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需进行笔试。已缴纳考试费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2022年11月2日前在广西博物馆网站公布。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广西博物馆网站公告为准。 2.笔试需知: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博物馆网站公布。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领取准考证时间及笔试具体要求将在广西博物馆网站另行通知。 (四)实操考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需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20比例确定进入实操考试人选,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实操考试入围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0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进入该岗位的实操考试人选。 1.实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广西博物馆网站公告为准。 2.实操考试需知:实操考试对应聘者进行所应聘岗位的业务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实操考试具体要求在广西博物馆网站另行通知。 实操考试成绩在实操考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及时在广西博物馆网站公布全部应聘人员的实操考试成绩。 (五)面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需进行面试。以笔试成绩×40%+实操考试成绩×60%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广西博物馆网站公告为准。 2.面试需知: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要求将在广西博物馆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及时在广西博物馆网站公布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需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含)以上(即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含)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总成绩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以总成绩作为考生最后成绩。具体计算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20%+实操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 (七)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以实操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如笔试、实操考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均确定为考核人选,进入考核程序。进入考核人选由单位根据最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进入体检程序。 2.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工作由广西博物馆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时将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一岗位的考核人选,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的,不予聘用,其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每个岗位的总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含2次),未进入面试人员不能确定为递补人员。 3.考核相关事宜: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广西博物馆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八)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我馆统一安排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体检递补人员,递补规则按考核环节要求办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公示 经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需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西博物馆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广西博物馆可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实际,在试用期和聘用期内调整获聘人员的岗位。 六、疫情防控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考试防疫工作要求将视疫情变化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最新的防疫要求,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体的疫情防控要求将在资格审查结果、笔试、实操考试、面试等相关公告中发布。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纪委电话:。 八、招聘咨询及联系 联系电话:;联系人:覃老师、屈老师。 附件下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2022年度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简表.xlsx 附件4:疫情防控调查表.docx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寄递证书 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考试证书发放系统(网址:)并按要求填写本人邮寄地址等信息后即完成证书申领(免付邮费)。证书将通过邮政EMS寄递,物流信息可通过查看EMS所发短信或接听快递人员的电话获知,领取证书时需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EMS寄递服务咨询电话:,证书系统咨询电话:0771-12333(转区本级)。 二、现场领取 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5595390。 如需委托他人代办,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受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委托书(委托书模板.doc)。 附件: 委托书模板.doc 原文标题:关于领取广西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
青秀区人事考试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南宁青秀区教育局获悉,2021年下半年广西南宁青秀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位申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44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审批发〔2021〕5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为做好青秀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南宁市青秀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南宁市青秀区户籍; (二)持有南宁市青秀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南宁市青秀区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南宁市青秀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青秀区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南宁市青秀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青秀区申请认定; (五)驻南宁市青秀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根据广西实际,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该部分毕业生所在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申请人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按照《关于教师上岗及教师资格认定等普通话水平要求的通知》(桂教语工〔2007〕2号),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四)身体条件和体检要求。 1.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和《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执行。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2.体检指定医院: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浦路健康体检中心、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民主路健康体检中心)、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申请人必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按照附件2下载,A4双面打印)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 4.告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实行告知制。申请人已在指定医院体检并合格的,可以在确认点选择告知或直接提交体检表。因处于妊娠期不能做胸部透 视检查的,须先完成其他体检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结果合格,并在确认点签订告知书。 (五)免试认定条件。 1.参加2021届公费师范生、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高校的相关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规定进行。 年及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的全日制师范生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21年毕业的,可直接免试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六)考试要求。非师范生和2012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 四、认定流程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自治区教育厅和南宁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城区实际,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 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8:00至12月1日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青秀区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报名操作详见附件3)。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报。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18号南宁市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窗口。 2.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至12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周末除外。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证件照。申请人需提交近期免冠正面l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3.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申请人视情况提供)。 (1)南宁市青秀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本人户籍页原件; (2)居住地是南宁市青秀区的申请人,需提供南宁市青秀区范围内的居住证(居住证一年一签,请申请人注意签发日期,需提交未过期的居住证); (3)在驻南宁市青秀区全日制高校就读的申请人,在读专升本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南宁市青秀区)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南宁市青秀区)申请的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南宁市青秀区)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体检报告(一年内有效)或告知书。处于妊娠期不能做胸部透 视检查的申请人除体检报告外都须提交告知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验证不成功的,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还须提交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出具的《学历查询证明》,其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7.考试合格证明等(申请人视情况提供)。 (1)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认定系统已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2)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已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3)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8.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所有无法在网上核验通过的证件,申请人需提供证件原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现场确认终止前补齐。 (四)资格认定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我局将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将《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址。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其他 (一)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我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遵守现场确认点管理秩序。 (二)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核查。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我局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到公安机关核查,无需个人提交。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开具,如有需要,由我局汇总港澳台居民申请人名单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出函协调办理。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应在个人书和告知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服,均属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申请人在认定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 1.南宁市青秀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联系方式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网上申报操作细则 4.授权委托书 5.告知制审批书 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1日
【 #软考# 导语】2022年上半年广西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公布,下面 将证书领取通知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考生可据需求自行选择领取方式。更多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的资讯,我们会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各位考生: 2022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寄递证书 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考试证书发放系统(网址:)并按要求填写本人邮寄地址等信息后即完成证书申领(免付邮费)。证书将通过邮政EMS寄递,物流信息可通过查看EMS所发短信或接听快递人员的电话获知,领取证书时需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EMS寄递服务咨询电话:,证书系统咨询电话:0771-12333(转区本级)。 二、现场领取 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5595390。 如需委托他人代办,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受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委托书(委托书模板.doc)。 附件: 委托书模板.doc 原文标题:关于领取广西2022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