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事考试网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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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铜陵的、这些我都考过1、省考户籍不限都可以报,国考少部分职位限定户籍,绝大部分没有限制。2、省考申论分AB卷,申论A是综合管理类考的,申论B是行政执法类考的。A和B的要求不太一样,一般的安徽公务员教材A、B分开的,华图、中公的都是。3、安徽事业单位只有公共基础知识一门,不过分为省直和地方,试卷不一样,去年120分的题,包括公务员考试的行测内容,常识题较多。还有一篇作文,这里的作文和申论不一样,就是普通的议论文,但是要写出点高度。此外还有计算机、英语等内容。具体看到时候出来的招考简章教材个人建议华图的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公务员局(以下简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实施合肥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同步实施,另行公告)。本次全市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80名(含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计划3名),其中我市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101名。一、考录办法和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招录的职位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指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的。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市、区)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4)截至报名时,录用未满2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5)现役军人;(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三、报名(一)报名时间本次招录,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9:00至3月20日24:00。(二)报名办法本次招录的报名,除涉密机关职位外,均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三)报名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3月22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22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25日16:00前按要求缴纳笔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4月9日至4月11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先完成网上确认和缴费,4月13日至4月14日(8:00-16:00)期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合肥市阜南路19号合肥人才大厦8楼),由市考录办工作人员审核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四)其他事宜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计划数。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以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法院、检察院要求法律专业本科以上资格条件和限本市生源报考的乡镇机关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也可按3:1比例开考。取消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9:00—16:00改报其他职位。四、笔试(一)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其中,报考市直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分别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公安业务、外语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合肥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4月13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4:00—16:30 《申论》4月14日 9:00—11:00 《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合肥市。(三)笔试成绩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的,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的,按分别占35%、35%、3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职位,可在统一笔试后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等事宜另行确定并于笔试前公布。五、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或面试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现行规定办理缴费手续,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或面试通知书。六、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4:1的比例(职位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七、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同职位招录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八、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招考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职位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招录职位体检或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其中,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应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九、公示和审批录用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招录用人主管单位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名单由各招录用人主管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合肥市公务员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招录职位的拟录用人员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十、监督检查为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考录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大考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组织和参与考录工作的有关人员违反考录工作规定,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违反考录纪律和违背诚信承诺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十一、信息查询此次招录的有关政策等信息,将陆续登载于合肥市公务员局网()、合肥人事考试网()、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网()上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有关网站了解相关信息。十二、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咨询电话:市考录办: (政策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和技术咨询)。监督举报电话:、63537337。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3月12日-3月31日的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公告》由市考录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特此公告。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 邮编230001联系电话: E-mail:
一、招(选)聘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和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二、招(选)聘条件(一)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2、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3、报考高中教师必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其中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证书必须达到二甲及以上水平。4、身体健康,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的条件。5、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二)选聘条件参加选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除具备招聘条件中的1、2、3、4条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1970年9月1日后出生:1、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德育工作者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2、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教坛新星资格)、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奖学科需和参加选聘学科一致。3、体育学科需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或国家D级以上教练员资格证书。(三)纪律条件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招(选)聘。三、招(选)聘岗位和名额本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共137人。其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7人,详见附件1《蜀山区2011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表》,公开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20人。详见附件2《蜀山区2011年选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表》。四、招(选)聘程序和方法(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1、参加招聘的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6日9:00至6月27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1年合肥市蜀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2、考生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6月28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6月29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不足1:3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学科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学科,时间为6月30日9:00至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没有改报其它学科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3、城乡特困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城乡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享受减免笔试费用政策的考生,先按正常程序报名并缴费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到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费手续。具体退费时间见网上通知,逾期不予办理。4、考生于2011年7月6日9:00至7月8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1、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2、2011年6月24日至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应聘人员持本人简介及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以及能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证书或文件、报考语文教师学科提供二甲以上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蜀山区2011年引进中小学教师证书清单》(附件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到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279号,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12楼。3、报名后,由区人社局、教体局、监察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并在合肥市人事考试网、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蜀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三)笔试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2、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内容为三科:(1)教育教学理论(含教育学和心理学专业知识及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占笔试成绩的30%,(2)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3)教学设计,占笔试成绩30%。3、笔试时间、科目安排:7月9日上午 8:00-9:30 《教育教学理论》 10:00-12:00 《学科专业知识》 7月9日下午 2:00-4:00 《教学设计》 4、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经查卷环节后,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四)面试1、资格复审参加笔试并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教师学科提供二甲以上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2)参加招聘考生面试考核包括无学生上课和答辩两项。两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上课占80分、答辩20分。(3)参加选聘考生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无学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30分,上课占50分,答辩20分。(4)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五)确定初选人员1、参加招聘的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4:6合成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统计分数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参加选聘的考生,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3、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蜀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六)体检和考察1、体检、考察工作由蜀山区人社局、教体局和监察局统一组织实施。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3、考察工作根据招考岗位要求,由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及街道社区、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出具考核材料,从而全面了解考生。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则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5、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蜀山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七)聘用与管理1、本次招(选)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由用人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合同期限定为三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经所任职学校和蜀山区人社局、教体局共同考核合格,可以续聘,重新签定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2、本次招(选)聘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3、招(选)聘人员一律不入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4、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蜀山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五、其它事项 1、笔试费每科45元,三科共135元,面试费80元。2、咨询电话:招聘政策咨询(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考务咨询(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投诉电话:(合肥市蜀山区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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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打12333这个电话。
为适应合肥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2008年合肥一中、八中等市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3名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教师。合肥地区在职在编教师报考,必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条件、学科、类别、人数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2、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在45岁及以下(196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历届高校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人员(以下简称非应届),其中小学学科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学科、类别及需求人数 (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教师的办法采取面试资格准入制,即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经笔试后按学科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合肥市2008年市属学校招聘教师面试资格证》,并根据本人的意向按原报考学科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参加各市属学校教师招聘教学业务能力考核(以下简称面试)。 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直接取得《合肥市2008年市属学校招聘教师面试资格证》。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所有报名者(含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统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27 日上午8:00至5月30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历届高校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分别按应届和非应届的类别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多报无效。 (2)考生报名后于6月1日下午17: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6月3日下午17: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45元/科),笔试科目为两科,计90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因免笔试,无须缴纳笔试费用。 (3)报名缴费结束后,除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报名人数外,各学科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学科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5:1(其中通用技术学科、聋儿语训学科不得小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学科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学科于6月4日公布,报考被取消学科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学科岗位,时间为6月5日8:00-17:0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考生于6月11日至6月13日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日期及时间:6月15日 上午8:00-9:30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具体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7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3、依据笔试总成绩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从参加笔试人员中确定各学科面试入围人员(应届和非应届分别按各学科的职位确定)。 笔试总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不和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和入围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审查范围为笔试入围人员和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合肥市人事局网()、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 (1)历届高校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若有则提供);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应证件(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证书)。以上人员还须提供近期免冠2寸照片两张及网上报名信息表一份。 (2)考生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中,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主动接受资格审查,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以上所空名额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已通过资格复审但未能按照参加各招聘学校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给《合肥市2008年市属学校招聘教师面试资格证》,并按原报考学科现场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参加该校的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学校学科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其中通用技术学科、聋儿语训学科不得小于2: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计划数。被取消计划数的报考人员次日可以到市招考办改报其他学校的相应学科。 (4)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2、面试 (1)面试包括教案设计、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15分,上课70分,答辩15分。上课和答辩成绩必须现场公布。 (2)面试工作于7月底完成。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面试人员面试的总成绩(该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各学校各学科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应届和非应届分别按各学校招聘学科职位确定)。若出现面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2、确定的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市人事局网、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体检和政审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执行。政审工作由各招聘学校具体负责。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市人事局网和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一周。对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初选人员资格,所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体检、政审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学校与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其中在职教师试用期6个月,没有教学经历的人员试用期12个月。对暂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能作为正式教师使用。 以上已与学校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的人员,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人员相同,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合肥市教育人才分市场(需要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人员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六、业务咨询电话: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人事局、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合肥市监察局、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人事局。 七、本简章由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08年合肥市市属学校招聘教师需求计划一览表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人事局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电话0551-12333。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包括辞职后扣押工资不予发放的情况,可带上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工作证,工牌等)、身份证、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去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打印)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填表投诉。
如果投诉得不到满意结果,可以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全面主张更多权利。
合肥市12333热线受理范围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四)被投诉单位为在合肥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不符合上述管辖范围的投诉举报请与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联系。
扩展资料:
投诉人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等;
2.投诉文书或《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现场填写)。投诉文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信息、文书指定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
(2)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和联系电话;
(3)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明确具体的投诉请求。投诉文书还可以载明证据、证据来源、证明目的、证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等。
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
3.提交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书面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合肥市人社局-省暨合肥市“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举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合肥人事考试中心投诉
你可以到有关部门信访,比如法院,检察院之类的,这样就不用麻烦来回跑了。很同情你的经历。。。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全省统考):
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 日9:00至4月6日24:00
笔试时间:
4月25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4:00—16:30 《申论》
4月26日 9:00—11:00 《专业知识》
面试时间:6月26日-28日
安徽省公务员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其中,报考省、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分别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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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线没有严格的定义,招聘单位会根据考试成绩分数高低、面试分数高低进行择优录取。公务员考试笔试通过了,公务员面试比例:一般情况面试都是根据1:3或1:5的比例进行的。比如说某单位招考2人,比例是1:5,也就是说报考此单位的笔试前十位有面试机会,然后从这十个人里面选择两个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公布的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从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拨打各级纪检委投诉电话。纪检委和监察局属于招考监督部门,事业单位考试不公平可以拨打各级纪检委投诉电话。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
投诉人事考试电话
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是直接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事业单位。
业务咨询电话:
、84237767
技术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投诉举报邮箱:
投诉举报人应提供被投诉举报人(单位)的姓名(名称)、地址、投诉举报事项及其他相关线索。
主要负责
中国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负责承担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由人事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命题。
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编写有关考试大纲及教材,指导和协调地方实施考试等工作。每年承担的政策性考试多达二十余种,并为上百家组织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山东省考试中心咨询电话是:。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1992年,为山东省人事厅所属处级事业单位,编制20名,现有正式工作人员10人。
工作内容:
(1)主要承担国家人事部和中央有关部委委托的山东地区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承担国家人事部和中央有关部委委托及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
(2)承担国家人事部和中央有关部委委托的山东地区全国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承担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山东地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
(3)承担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考务工作;承担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承担省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4)研究制定全省人事考试计划和考区设置方案;组织制定人事考试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负责人事考试基础设施建设和考点考场的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对各市人事考试工作进行评估、考核。
(5)对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人事考试诉讼、信访和举报投诉案件;负责文秘、档案、安全、保密、人员和工资等内部事务管理;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和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经费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学习、宣传、培训和研究工作等。
一建考试陕西投诉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也可以拨打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进行投诉。陕西省一建考试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牵头举行,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中存在问题都由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一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建造师具有较高的标准、较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开展国际互认。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大中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须逐步由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一级建造师(Constructor)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人事考试投诉电话
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是直接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事业单位。
业务咨询电话:
、84237767
技术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投诉举报邮箱:
投诉举报人应提供被投诉举报人(单位)的姓名(名称)、地址、投诉举报事项及其他相关线索。
主要负责
中国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负责承担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由人事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命题。
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编写有关考试大纲及教材,指导和协调地方实施考试等工作。每年承担的政策性考试多达二十余种,并为上百家组织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综合处:(售书) (投诉电话) 职业资格考评处:(考务) (计算机) (综合评价)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处: 党政干部考评处: 信息技术处:
一建考试陕西投诉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也可以拨打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进行投诉。陕西省一建考试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牵头举行,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中存在问题都由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一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建造师具有较高的标准、较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开展国际互认。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大中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须逐步由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一级建造师(Constructor)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