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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网??址:.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解放路与燕子山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
交通地图:乘坐64路、75路、110路、k107路公交车在“燕子山路北口”站下车即到
传? 真:
邮政编码:250014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1992年,现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人事考试研究,参与编制全省人事考试规划、制定年度人事考试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开展其他考试业务。
河北人事考试网官网: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便捷高效回应群众关切,减轻基层负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开通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面向社会征集四个方面问题线索或意见建议: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线索;二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三是因政策措施不协调不配套不完善给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困扰的问题线索;四是改进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企业和群众可以登录中国政府网()或下载国务院客户端,进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专栏,也可以关注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进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小程序提供线索、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处理。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员督查。经查证属实、较为典型的问题,将予以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部署实施“互联网+督查”,既是顺应******发展要求、改进优化督查方式、减轻基层负担的积极探索,也是深化“开门搞督查”理念、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依托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将有效整合督查力量和信息资源,逐步实现督查线索网上实时收集、云端智能分析、线上分类处理、线下督查整改,形成统筹、规范、便捷、高效的常态化督查新格局。这既有利于更加全面精准地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难点堵点问题,促进党和政府的利企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又有助于压减集中督查次数,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督查增效和基层减负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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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人事考试网网址是,江西人事考试网定期公布江西各种人事考试、资格认证考试。2011年江西人事考试网最新消息可以点击江西人事考试网的网站进行查看。我校是长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本科学校,招收高考应届毕业生。相关自考信息请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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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网上报完名以后,在报考信息里面不是有让你填写 单位名称吗 你填写过后,将资料都完成无误了,提交上报后,应该去单位上去把你的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给单位。让单位在单位的的二级建造师的报名系统中,将你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可以打印你的审核表,并盖上公司的公章和填写意见(同意)。并交付187报名费用,待完成后有单位统一将单位所有报考的人员的审核表一起送往你所在二级建造师的主管部门去审核,等到地级市审核完毕由省里审核,省里审核完毕后即可打印准考证号,等等。明白了吧,我已经说的很详细了。;针对的你问题,你报完名后将你的资料报给你的单位,你单位就知道怎么做了,你不需要做什么了,你所需要做的就是看书看书看书,。,。。。。。。祝君早日取的好成绩。 山东的二建2012年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年3月30日 济南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3月26日至3月30日(周一至周五)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山大南路56号(建筑市场一楼) 李老师 、 青岛 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城乡建委建管局(澳门路121号)一楼大厅 周老师 (青岛市内四区)82289218(胶州市)89052717(胶南市) 88553110(即墨市)(莱西市)87362769(平度市)88998959(崂山区) 86894360(开发区)87868155(城阳区) 淄博 人民西路30号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107室 夏博 报名时间(启用时间3月19日-3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高新区:3月19日博山区、周村区:3月20日 临淄区:3月21日- 22日淄川区:3月23日 桓台县:3月26日-27日沂源县:3月28日高青县、文昌区:3月29日张店区:3月30日 枣庄 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施工科教科(枣庄市光明大道3909号,市建委大楼519室)枣庄市新城市建委大楼519房间 、8665518 东营 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齐鲁人家院内南楼201房间) 张玉峰 (3月 12日-19日)7768658(3月20日-28日) 烟台 市直:市住建局院内6号楼3楼会议室(莱山区观海路23号) 徐京育 芝罘区:东南台子42号 芝罘区建设管理局4楼行业科 温芯慧 6225204 莱山区:府后路12号 莱山区建设管理局5楼企业科 王霞 开发区:天马大厦B座4楼 开发区建筑业联合会 于良杰 福山区:汇福街69号 福山区建管处4楼 韩秀卓 牟平区:通海路551号 牟平区建管处行业科 李霞 高新区:纬三路35号 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4楼 王志健 海阳市:虎山街94号 海阳市建管处1楼 刘坚勇 莱阳市:昌山路329号,莱阳市规划建设管理局二楼施工科教科 周小琳 栖霞市:山城路69号 栖霞市建筑业管理处行业科 王彬 莱州市:文昌南路550号建设局3楼施工企业科 张成文 招远市:河东路366号副楼2楼 张金松 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龙口市行政中心531室 遇钦军 蓬莱市:南关路124号,蓬莱市建设管理局5楼企业管理科 邹涛、王颖 长岛县:海滨路105号 长岛县建设局4楼 刘崇兴 潍坊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51号) 邹丽伟 济宁 济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实验楼一楼培训科(济宁电视台西邻,济宁市常青路15号) 孙萧袁淑琴高玉龙 、 2166687 、 3239861 泰安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3月24日—3月29日资格审查地点:泰安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 泰安市岱宗大街379号 张老师、杜老师 、 8517595 威海 建筑工程管理处四楼 威海市光明路93号 尹老师 日照 日照市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一楼大教室(新市区烟台路187号) 3月12日——18日,请拨打; 3月19日——3月30日请拨打:、。 莱芜 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十楼1014房间(行业科) 刘老师 8899695 滨州 市直、开发区、高新区和北海新区的企业: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8房间(黄河五路与渤海十八路交叉口东北角) 吕宇前 、3989377 滨城区的企业:滨城区建设局二楼(黄河屋里541号) 卢猛猛 、 段松松 、8181033 博兴县的企业:博兴县建设局企管科(博兴县博城六路55号) 高洪业 、 王 霞 惠民县的企业:惠民县城乡建设局政工科(惠民县环城南路85号) 李美英 沾化县的企业:沾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15房间(沾化县金海五路十号 ) 张博统 、 邹平县鹤伴2路中段 石红霞 无棣县的企业:无棣县建筑工程管理局企管科508房间(无棣县棣州大街建设大厦) 王海宁 阳信县的企业:阳信县建设局施工科(阳城六路1251号建设大厦) 李 英 德州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州市长河大道187号)三楼老干部活动室(人事科斜对面) 聊城 聊城市卫育南路建管处4楼(报名资格审查时间:3月21日-3月28日) 闫老师 临沂 临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一楼东侧大厅(临沂市海关路161号) 李祥建、英占辉 ,8301299 菏泽 菏泽市建设局人事科 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菏泽市建设局三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号),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确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2013年我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的工作,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本次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录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报考市直机关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县(区)及以下机关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专科毕业生);(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省、设区的市、县(市、区)级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职位;县(市、区)机关(含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只能报考省、设区的市级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职位。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的报考条件为:(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三)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2年3月15日至1990年3月15日之间出生);(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报考检察院、法院系统和省垂直管理部门的条件,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主管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执行。二、报名我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6:00。查询时间:2013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填写《2013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二)网上初审。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市直有关单位、县(区)负责查看本单位、县(区)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3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提供),并于2013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职位设置表“专业要求”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笔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和体检费。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3月20日-3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坐107公交车在劳动局站点下车或坐101公交车在广电大厦站点下车并南行200米)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三、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一)笔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在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分标准。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全部考生的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2013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不提交),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非在职人员提交其档案所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退伍战士报考的,提交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证明信和退伍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另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均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报考有学位要求的职位还需提交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交)。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管理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2天提供。个人申请按市公务员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亲自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发放张贴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面试准考证》。(三)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面试准考证》中注明。报考人员必须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并参加面试。未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间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四、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一)体检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除特殊情况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除特困生和低保人员外,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复检按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二)考察考察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要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五、审批录用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由审批机关签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录用为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人员,在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最低服务期为7年,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六、市直机关从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一)范围条件。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2010年以前(含2010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三)考试。笔试和面试时间、考试科目、试题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相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四)体检、考察。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单独组织。(五)录用。市委组织部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录用人选,办理转任手续。被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七、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1、附件2。八、其他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用人部门的安排。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的违规行为的,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九、咨询电话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滨州市地税局滨州市工商局滨州市质监局市纪委监督电话0543—12388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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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1、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点击“招考信息”,进入“广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程序。2、登录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点击“报名登录”,进入“广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程序。二、现场报名1、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军官证等),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点报名。2、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军官证等),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点报名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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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事网官网入口: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资格考试报名证明材料过多、排队时间过长等问题,推动形成标准统一、规则公开、自负其责、信用监管的资格考试管理模式,推动实现资格考试报名流程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人社工作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进行积极探索。 二、试点时间、范围 试点时间为6月至11月。试点范围为下半年由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附件)。 三、工作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试点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二)告知承诺内容 告知的主要内容:报考人员按规定应履行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条件、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三)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审核监督流程。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 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 4.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任务分工 (一)5月底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部考试中心对资格考试网报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报考须知。各地根据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和报考须知。 (二)6月中旬,启动试点。各地要在服务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公布办事指南,并配合部考试中心做好政策解读等相关宣传和答疑释惑工作。 (三)6月至11月,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有序开展试点,在试点过程中,如遇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部考试中心。 (四)11月中旬,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各地要在11月15日前对本地区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建立的制度和规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进行总结,并报送部考试中心。部考试中心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修订、完善报考指南,加强人事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精神、政策要义,掌握基本的工作原则方法,确保完成试点工作,取得工作实效。 (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试点工作不涉及原有资格考试职责分工调整。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当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相互配合支持,按照原有分工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落实审核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应试人员看得见、用得上、得便利的各项措施。积极探索试点工作容错机制,对尽职尽责工作人员免责,对失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积极探索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有效管控风险。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这项新举措,了解有关要求和程序。要保证咨询渠道畅通,及时做好答疑释惑工作。要加强舆情工作,营造有利于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
江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拉开帷幕。2月21日,教务老师从省公务员局获悉,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我省组织实施江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本次全省录用计划共6827名。考生于2月25日9时起开始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3月26日。江西省考报名入口教务老师了解到,本次公务员省考录用计划共计6827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5日9:00至3月2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后,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进行网上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规定,本次公务员考录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3月2日17:00报名结束或在报名期间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于3月4日17:00前进入缴费系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期间2月26日至2月28日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缴费成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南昌日报教务老师 黄之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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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时间:2016-01-13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事项公告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24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6号)和《关于2016年上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招考[2015]138号)要求,现将2016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日期为2016年3月12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实行答题卡答题形式,使用2B铅笔填涂和签字笔答题两种方式完成答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类别 科目 时间 3月12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二、报考条件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在山东省内的中国公民,且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二)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得报名。(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鉴定、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四)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考生个人网上报名、考区确认、网上缴费3个步骤:(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19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 2.潍坊、济宁2市的考生“报考省份”请选择“山东2”,其他市考生“报考省份”请选择“山东1”。 3.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按要求的格式上传本人的近照。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4.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考生报名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要求,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违反上述要求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尚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一旦通过确认,所有信息不得再更改。(二)考区确认 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20日 为方便考生报考,自2016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环节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面试和资格认定时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级认定机构不予认定。 考生网上报名后,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开展网上确认有关工作,及时对本地所有报考考生信息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并确认(仅检查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姓名等文字信息是否规范)。 1.选择济宁为考区的考生,须本人到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办法见附件1。 2.选择其他市为考区的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等待确认结果即可(原则上考生报考后两日内完成确认工作)。 3.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更正信息重新报名。(三)网上缴费(潍坊、济宁除外) 通过确认的考生于 1 月22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没有在规定时间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选择潍坊、济宁两市为考区的考生报考信息经考试机构工作人员确认通过后,即视为完成报名流程,无需进行网上缴费。 报名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四、其他说明(一)关于师范类专业学生 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毕业超过3年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按教育部规定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2016年起,符合以下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参加相应类型的教师资格考试: 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6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7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二)关于新旧政策衔接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该类考生面试有关问题详见面试公告。(三)关于考试成绩的通用性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四)关于成绩有效期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根据国家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取得毕业证书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的,方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参加考试。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6年3月7日至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请登录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查询。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八、其他事项(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二)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附件:1.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济宁现场确认办法附件:2.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咨询电话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月7日附件:1.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济宁现场确认办法济宁考区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到下列规定的任一确认点进行考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没有在规定时间办理确认手续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须持材料: 户籍在本市的考生: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 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在本市的考生: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学生证)原件。济宁市现场确认点汇总现场确认点名称 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任城招办 任城区太白东路13号 兖州招办 兖州区九州中路96号(兖州区教体局院内) 微山招办 微山县夏镇文化街22号微山县招考办 鱼台招办 鱼台县湖陵三路南端鱼台县教体局招办 金乡招办 金乡县金司路北段金乡县考试中心 嘉祥招办 嘉祥县中心街56号嘉祥县教体局招办 汶上招办 汶上县宁民路北段汶上县教体局招办 泗水招办 泗水县光明路32号泗水县教体局招办 梁山招办 梁山县水泊西路43号梁山县教体局招办 曲阜招办 曲阜市教体局大门西二楼 邹城招办 邹城市峄山北路609号(邹城教育局院内) 附件:2.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咨询电话表考区 咨询部门 咨询电话 济南 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青岛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自考处 市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市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李沧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开发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黄岛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崂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城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胶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即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平度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莱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淄博 淄博市招生办公室 淄川区招生办公室 张店区招生办公室 博山区招生办公室 临淄区招生办公室 周村区招生办公室 桓台县招生办公室 高青县招生办公室 沂源县招生办公室 枣庄枣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市中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薛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峄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台儿庄区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 山亭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滕州市招生办公室 东营 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考试科 8331089 东营区教育局招生办 河口区教育局招生办 垦利县教育局招生办 利津县教育局招生办 广饶县教育局招生办 烟台 开发区招生办公室 芝罘区招生考试中心 6865582 福山区招生办公室 牟平区招生办公室 莱山区招生办公室 长岛县长岛教育体育局招生办 龙口市招生办公室 莱阳市招生办公室 莱州市招生办公室 蓬莱市招生办公室 招远市招生办公室 栖霞市招生办公室 海阳市招生考试中心 高新区教学研究室 烟台市招考中心中专招生科 潍坊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潍城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寒亭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坊子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奎文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高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临朐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昌乐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青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诸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寿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安丘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高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昌邑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滨海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峡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泰安 泰安市审批中心教育窗口 泰安招生考试中心 威海 威海市招生办 环翠区招生办 文登区招生办 荣成市招生办 乳山市招生办 日照 日照市教育考试中心 8779338 8779339 莱芜 莱芜市招考办 莱城区招考办 钢城区招考办 临沂 临沂市教育考试中心 德州 德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滨州 滨州市招考办 滨城区招考办 沾化区招考办 惠民县招考办 阳信县招考办 无棣县招考办 博兴县招考办 邹平县招考办 聊城 聊城市招生考试中心 菏泽 菏泽市自考办
你需在网上打一张表格,到单位去盖章。然后去人事局去确认。回来等审核通过才能交费的。
您在网上报完名以后,在报考信息里面不是有让你填写 单位名称吗 你填写过后,将资料都完成无误了,提交上报后,应该去单位上去把你的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给单位。让单位在单位的的二级建造师的报名系统中,将你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可以打印你的审核表,并盖上公司的公章和填写意见(同意)。并交付187报名费用,待完成后有单位统一将单位所有报考的人员的审核表一起送往你所在二级建造师的主管部门去审核,等到地级市审核完毕由省里审核,省里审核完毕后即可打印准考证号,等等。明白了吧,我已经说的很详细了。;针对的你问题,你报完名后将你的资料报给你的单位,你单位就知道怎么做了,你不需要做什么了,你所需要做的就是看书看书看书,。,。。。。。。祝君早日取的好成绩。 山东的二建2012年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年3月30日 济南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3月26日至3月30日(周一至周五)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山大南路56号(建筑市场一楼) 李老师 、 青岛 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城乡建委建管局(澳门路121号)一楼大厅 周老师 (青岛市内四区)82289218(胶州市)89052717(胶南市) 88553110(即墨市)(莱西市)87362769(平度市)88998959(崂山区) 86894360(开发区)87868155(城阳区) 淄博 人民西路30号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107室 夏博 报名时间(启用时间3月19日-3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高新区:3月19日博山区、周村区:3月20日 临淄区:3月21日- 22日淄川区:3月23日 桓台县:3月26日-27日沂源县:3月28日高青县、文昌区:3月29日张店区:3月30日 枣庄 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施工科教科(枣庄市光明大道3909号,市建委大楼519室)枣庄市新城市建委大楼519房间 、8665518 东营 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齐鲁人家院内南楼201房间) 张玉峰 (3月 12日-19日)7768658(3月20日-28日) 烟台 市直:市住建局院内6号楼3楼会议室(莱山区观海路23号) 徐京育 芝罘区:东南台子42号 芝罘区建设管理局4楼行业科 温芯慧 6225204 莱山区:府后路12号 莱山区建设管理局5楼企业科 王霞 开发区:天马大厦B座4楼 开发区建筑业联合会 于良杰 福山区:汇福街69号 福山区建管处4楼 韩秀卓 牟平区:通海路551号 牟平区建管处行业科 李霞 高新区:纬三路35号 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4楼 王志健 海阳市:虎山街94号 海阳市建管处1楼 刘坚勇 莱阳市:昌山路329号,莱阳市规划建设管理局二楼施工科教科 周小琳 栖霞市:山城路69号 栖霞市建筑业管理处行业科 王彬 莱州市:文昌南路550号建设局3楼施工企业科 张成文 招远市:河东路366号副楼2楼 张金松 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龙口市行政中心531室 遇钦军 蓬莱市:南关路124号,蓬莱市建设管理局5楼企业管理科 邹涛、王颖 长岛县:海滨路105号 长岛县建设局4楼 刘崇兴 潍坊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51号) 邹丽伟 济宁 济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实验楼一楼培训科(济宁电视台西邻,济宁市常青路15号) 孙萧袁淑琴高玉龙 、 2166687 、 3239861 泰安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3月24日—3月29日资格审查地点:泰安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 泰安市岱宗大街379号 张老师、杜老师 、 8517595 威海 建筑工程管理处四楼 威海市光明路93号 尹老师 日照 日照市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一楼大教室(新市区烟台路187号) 3月12日——18日,请拨打; 3月19日——3月30日请拨打:、。 莱芜 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十楼1014房间(行业科) 刘老师 8899695 滨州 市直、开发区、高新区和北海新区的企业: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8房间(黄河五路与渤海十八路交叉口东北角) 吕宇前 、3989377 滨城区的企业:滨城区建设局二楼(黄河屋里541号) 卢猛猛 、 段松松 、8181033 博兴县的企业:博兴县建设局企管科(博兴县博城六路55号) 高洪业 、 王 霞 惠民县的企业:惠民县城乡建设局政工科(惠民县环城南路85号) 李美英 沾化县的企业:沾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15房间(沾化县金海五路十号 ) 张博统 、 邹平县鹤伴2路中段 石红霞 无棣县的企业:无棣县建筑工程管理局企管科508房间(无棣县棣州大街建设大厦) 王海宁 阳信县的企业:阳信县建设局施工科(阳城六路1251号建设大厦) 李 英 德州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州市长河大道187号)三楼老干部活动室(人事科斜对面) 聊城 聊城市卫育南路建管处4楼(报名资格审查时间:3月21日-3月28日) 闫老师 临沂 临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一楼东侧大厅(临沂市海关路161号) 李祥建、英占辉 ,8301299 菏泽 菏泽市建设局人事科 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菏泽市建设局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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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等有关规定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一、招聘计划2017年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人(初级岗位),其中综合类32人、教育类50人、卫生类38人。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二、招聘范围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年龄40周岁(1976年2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博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在滨州市外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以及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的博兴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退役)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三、报名和资格初审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9:00—17日16:00查询时间:2017年2月15日11:00—18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 ),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2017年2月15日11:00—18日12:00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 ),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7年2月15日11:00—18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 ),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4:30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时使用)。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7年2月18日下午14:00—17:00携带相关减免材料到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802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因不按规定时间提交减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特困大学生提交减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定向1901、数学定向3801、临床定向4601取消招聘计划时,其招聘计划分别合并到镇办1803、镇办数学3704、镇办临床4513。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四、笔试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教育和卫生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护理三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后,再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综合类:上午9:00—11:30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一经公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放弃面试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不予递补。五、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按照面试资格审查通知规定提交的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六、 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的5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类、卫生类实行结构化面试。教育类实行试讲,部分岗位为试讲和技能测试相结合。县直高中试讲使用博兴县现行高中二年级教材。初中、小学试讲使用博兴县现行初中二年级教材,其中科学专业试讲使用博兴县现行小学四年级教材。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除试讲外,还进行相应的技能测试(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其它专业如果笔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再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总成绩排名。七、考察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八、公示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要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九、其他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 )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招聘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政策咨询电话: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类):博兴县教育局(教育类):博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类):附件1:《2017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 共 博 兴 县 委 组 织 部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2月7日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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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解放路与燕子山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
交通地图:乘坐64路、75路、110路、k107路公交车在“燕子山路北口”站下车即到
传? 真:
邮政编码:250014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1992年,现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人事考试研究,参与编制全省人事考试规划、制定年度人事考试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开展其他考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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