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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堰来堰就业创业,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十堰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全省统一部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详见附件1《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类别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附件2《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4.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等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二)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招聘条件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注册、报名、资格审查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至少于面试开考前5天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三)政策性规定加分1.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截止2023年7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笔试成绩增加5分的政策优惠。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3年7月31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审核原则,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7日9:00至3月8日17:00期间,将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年度考核表(2023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依据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团市委开具的材料)、其他相关佐证资料和附件6《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清晰扫描件有序排放并以“姓名+加分类别”为题发送至邮箱。考生提前提交无效,逾期、漏提交、错提交均视作放弃或不合格。2.上述人员中已经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如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3.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四)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规定加分)×相应比例]+(面试成绩×相应比例)五、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适时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体检和考察公告。(一)体检1.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2.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二)考察1.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六、公示、聘用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七、其他事项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卫生健康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举报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附件: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6.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1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附件:2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docx附件:3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附件:4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附件:5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6 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xls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湖北省2012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湖北省2012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报考公安机关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资格复审后,因审查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额时,在同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报考各地公安机关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由招考单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报考省公安厅专业技术职位(公安宣传职位不需再进行资审审查)和全省有关县市公安机关专业技术职位(即监所狱医、公安法医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由省公安厅负责。各地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如下: 省公安厅及全省有关县市公安机关职位: 时间:6月6日下午14:30-17:00; 地点:湖北省公安厅东院(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181号)警务综合大楼南楼一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武汉: 时间:6月5日上午9:00-12:00; 地点: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古田校区(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古田四路96号); 联系电话:。 十堰: 时间: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市场大厅 (十堰市市府路9号); 联系电话:、。 襄阳: 时间: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1楼会议室(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市图书馆对面); 联系电话:、。 宜昌: 时间: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沿江大道43号,市内乘2路、6路、11路、25路公交车可到); 联系电话:。 荆州: 时间:6月5日上午8:30-12:00; 地点: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 联系电话:、。 荆门: 时间:6月6日上午8:30-11:30; 地点:荆门市公务员局6楼会议室(东宝区象山四路1号); 联系电话:。 孝感: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查阅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孝感市人事考试院网站()的相关公告。咨询电话:、转2012。 黄冈: 时间:6月4日-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大楼8楼会议室(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96号,黄冈电大旁); 联系电话:、。 咸宁: 时间: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咸宁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地址: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18号); 联系电话:、。 恩施: 时间:6月6日上午8:30-12:00; 地点:恩施州公安局院内(恩施市施州大道28号); 联系电话:、。 天门: 时间:6月4日-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天门市文学泉路39号); 联系电话:、。 神农架林区: 时间:6月4日-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公务员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 三、所需的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从报名网址下载,每份须贴本人1寸免冠近照); 4、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5、学位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的相关证明;报考职位无要求的不需携带); 6、户口本(报考职位不限制户籍的不需携带);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并准备1套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资格复审一般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须写委托书)携带所需证件、材料参加。因场地所限,资格复审现场只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 3、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 附: 湖北省2012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湖北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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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文华路6号
2023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将于2月25日至26日进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月20日9:00至2月25日9:30,报考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格木教育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整理2023年湖北十堰公务员考试笔试考点考场分布汇总如下,供考生参考。
湖北省考十堰考区考点考场分布
本次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26日上午,十堰考区参考人数为13845人,共设置湖北医药学院、汉江师范学院、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十堰市第二中学6个考点。
【 #安全师考试# 导语】2021年湖北十堰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办理通知已公布,下面 无 将证书办理通知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考生可据需求自行选择领取方式。更多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资讯,我们会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各位考生: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审计及出版专业资格证书办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形式 (一)纸质证书 1、现场领取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领取,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外,代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进入办公区域的办事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2、网上办理 登录“湖北政务网”(),首面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办理”,点击在线办理,通过EMS邮寄证书。 特别提醒:网上申请办件的考生提交信息后请耐心等待证书寄出,考生可根据政务网提示的快递单号进行查询,并注意接听快递员电话。 (二)电子证书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证书查验”,可下载和查询验证本人的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此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现场领取地点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考评一科,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山西路4号(原十堰市社会保险局2楼202室),考生可乘坐30路公交车到何家沟口站下车,10路、13路、56路、58路、61路、68路公交车到十堰市人民医院站下车。咨询电话:。 四、2020年以前的各类证书及部分补充办理证书均已办理完毕,请未领取证书的考生及时到市人事考试院考评一科领取。
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
答: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话为、6600198、6601158、6601168、6281558。
内蒙古其他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分别为: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8527224。
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5221937。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2297995、2297992。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6100866。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
若上述考试中心的电话发生变动,可采取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或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的方式来获取最新电话号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电话:0571-88396764
大厅电话:0571-88396765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承办全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国家执业(职业、从业)资格考试、全国职称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及社会化(委托命题)考试。
扩展资料:
浙江省其他人事办公室电话:
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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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负责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
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参与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承担省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
电? ? 话: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厅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
三、浙江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电? ? 话:
大厅电话:0571-88394292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1.全省外语水平等级培训考核及英语口、笔译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保障;
2.全省电子政(商)务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保障;
3.浙江省WTO事务专业人才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4.省直单位转业军官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5.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从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6.公务员专项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有关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人事处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浙江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转业军官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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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工师# 导语】 无 从湖北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湖北十堰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办理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形式 (一)纸质证书 1、现场领取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领取,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外,代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进入办公区域的办事人员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2、网上办理 登录“湖北政务网”(),首面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办理”,点击在线办理,通过EMS邮寄证书。 特别提醒:网上申请办件的考生提交信息后请耐心等待证书寄出,考生可根据政务网提示的快递单号进行查询,并注意接听快递员电话。 (二)电子证书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证书查验”,可下载和查询验证本人的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此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现场领取地点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考评一科,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山西路4号(原十堰市社会保险局2楼),考生可乘坐30路公交车到何家沟口站下车,10路、13路、56路、58路、61路、68路公交车到十堰市人民医院站下车。咨询电话:。 四、2021年以前的各类证书及部分补办 证书均已办理完毕,请未领取证书的考生及时到市人事考试院考评一科领取。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 2022年11月14日 原文标题: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文章来源:
根据《湖北省2012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湖北省2012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报考公安机关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资格复审后,因审查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额时,在同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报考各地公安机关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由招考单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报考省公安厅专业技术职位(公安宣传职位不需再进行资审审查)和全省有关县市公安机关专业技术职位(即监所狱医、公安法医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由省公安厅负责。各地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如下: 省公安厅及全省有关县市公安机关职位: 时间:6月6日下午14:30-17:00; 地点:湖北省公安厅东院(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181号)警务综合大楼南楼一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武汉: 时间:6月5日上午9:00-12:00; 地点: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古田校区(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古田四路96号); 联系电话:。 十堰: 时间: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市场大厅 (十堰市市府路9号); 联系电话:、。 襄阳: 时间: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1楼会议室(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市图书馆对面); 联系电话:、。 宜昌: 时间: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沿江大道43号,市内乘2路、6路、11路、25路公交车可到); 联系电话:。 荆州: 时间:6月5日上午8:30-12:00; 地点: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 联系电话:、。 荆门: 时间:6月6日上午8:30-11:30; 地点:荆门市公务员局6楼会议室(东宝区象山四路1号); 联系电话:。 孝感: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查阅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孝感市人事考试院网站()的相关公告。咨询电话:、转2012。 黄冈: 时间:6月4日-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大楼8楼会议室(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96号,黄冈电大旁); 联系电话:、。 咸宁: 时间: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咸宁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地址: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18号); 联系电话:、。 恩施: 时间:6月6日上午8:30-12:00; 地点:恩施州公安局院内(恩施市施州大道28号); 联系电话:、。 天门: 时间:6月4日-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天门市文学泉路39号); 联系电话:、。 神农架林区: 时间:6月4日-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公务员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 三、所需的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从报名网址下载,每份须贴本人1寸免冠近照); 4、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5、学位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的相关证明;报考职位无要求的不需携带); 6、户口本(报考职位不限制户籍的不需携带);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并准备1套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资格复审一般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须写委托书)携带所需证件、材料参加。因场地所限,资格复审现场只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 3、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 附: 湖北省2012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湖北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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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茶岗军转小区1号楼
邮编: 430071
设立这一考试的目的是为适应中国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加强中国外语翻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翻译专业人才水平和能力,同时进一步规范翻译市场,加强对翻译行业的管理,使之更好地与国际接轨,更好地为中国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从而为中国的对外开放服务。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是中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制度的重大改革。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与原有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相比,更体现了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报名参加考试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和所从事专业的限制。
取得各级别证书并符合翻译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职务。在资格考试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之前,新旧体系会有一个并存期。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将分语种、分级别地逐步推开,随着考试逐步推向全国,旧有的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陕西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于1995年2月22日在西安注册成立,属于制造业,主营行业为制造业,员工人数8(人)。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地址为陕西西安西大街146号院内。
1、中心概况,1992年经陕西省编办批准,成立陕西省职称考试指导中心,与厅职称处合署办公,1994年更名为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为省人事厅直属事业单位。
2、机构设置,按照国家人事部和省人事厅有关考试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全省除省政府明确规定以外的各类人事考试考务作。
根据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对陕西考区2022年度中级安全工程师等4项资格考试时间做出如下调整:
一、原定于10月29日举行的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调整至11月26日举行。
二、原定于10月29日、30日举行的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调整至11月26日、27日举行。
三、原定于10月30日举行的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待定。届时若有其他变化,我们将根据国家安排和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