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铜仁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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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考生查询成绩,贵州中公教育网将在第一时间开通2018年贵州铜仁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根据2018年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2018贵州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于5月24日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建议考生CTRL+D添加收藏此页面。
贵州省考面试名单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网址是网页链接,考试详细介绍如下:
一、省考简介:
1、省级公务员考试,简称“省考”,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是国家部、委、署、总局招考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一种方式,招考条件相对比较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时间相对比较固定,一般集中在每年10到11月份。
2、省级公务员,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省级行政编制、由省级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将于10月25日开始报名,12月3日至4日举行笔试。2023年共计划招录万人。共有万人通过了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约为70:1的比例。
二、考试科目:
1、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2、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2023年2月26日。铜仁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笔试考试于2023年2月26日举行,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铜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众号
公众号的话铜仁人社局的公众号,还有智鼎人才市场的公众号,还有铜仁人事信息公众号这些都不错,在就是163人事网,铜仁人才网,铜仁智鼎人才网这些都是不错的招聘网站,求职者也比较多!
面试采取现场抽题上微型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对象须提前自备指定教材。上微型课部分占面试成绩的80%,回答问题 部分占面试成绩的20%。备考时间:30分钟,面试时量为15分钟/人,其中上微型课10分钟,问答5分钟。面试分学科、分时段组织面试对象逐一进行,面试对象的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对象应严格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向TA提问官方电话
想找工作你得找去,而不是在网络上去问,要知道好工作不等你问出来已经没有了。
铜仁省考资格复审报名表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打印,考生们进入铜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登陆自己的报名系统,打印自己的报名表即可!
铜仁人事信息考试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2012年我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并于2012年5月3日经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考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9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对确需在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立考点的,经省招考办同意,可在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监督下设立考点。省公务员招考办统一安排全省(除贵阳市外)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考计划及职位 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共计划招考3594名。其中省直机关(单位)及省直垂管系统计划招考473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324名;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1034名;乡(镇)机关计划招考1763名。 本次招考不设职位类别。各招考职位详见《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 3、定向到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上五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5、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报考人员,须为截至2012年5 月18日在县乡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县乡工作的事业编制(含工勤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本省户籍或本省兵源、截至2012年5月18日已退役的部队士兵(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只能以现有身份报考)。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须为2010年5月18 日以前担任且至今一直担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优秀村(居、社区)干部,并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定向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试点的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省户籍,且截至2012年5月18日在本省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2年以上。 定向退役士兵、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面向本市(州)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考;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从优秀村(居、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市、区、特区)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以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 5、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5月18日。 6、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8日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8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7、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省直及有关市(州)考区均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ip: 或 )】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特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18:00。 2、截止2012年5月22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考单位申请,经招考单位及同级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到当地考试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招录博士学位人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小于2:1比例的职位招考计划减少或取消。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特困生,于2012年5月23 日17: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2楼1207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特困生,于5月23日17: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15日9:00至6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或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乡(镇)的加5分。 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在任职期间(工作期间、服役期间)曾获得表彰的加10分;省部级表彰的加8分;市(州)或厅级表彰的加6分。 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入相应分值。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贵州省2012年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附件3)后,进行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的时间、地点详见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通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本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省公务员招考办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两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务员招考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录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单位报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截止到2012年 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9、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或经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招考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考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分别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报本地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省直及垂管系统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公务员局 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咨询电话见附件4。 省直及垂管系统监督电话: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贵州省公务员局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招录过程中,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2.2012年贵州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3. 2012年贵州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 4. 2012年贵州公务员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
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3月22日。
贵州省2023年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成绩公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一)考生即日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选择正确的考试类别后,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笔试成绩。
(二)考生通过“云上贵州多彩宝”APP点击首页“人事报考”-“成绩查询”-“查看成绩”输入相关信息也可查询。
二、成绩核查
(一)核查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因全部为客观题,只核查考生参考为0分卷及违纪情况,其它情况不再进行核查;《申论》考试只核查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
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请本人于2023年3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核查地点填写申请表交工作人员核查。
3月28日(上午9:00-12:00)到核查地点领取核查结果。如成绩有误,经相关程序核准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和招录单位,并统一在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核查地点
1.贵阳市考区:贵阳市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市人社公共服务中心13楼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1308室
2.六盘水考区:六盘水市人事考试院考务二科(2304室)(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58号)
3.遵义考区: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253号社保大楼609室
4.铜仁考区:铜仁市碧江区西环大道10号(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考试指导中心)
5.安顺考区:安顺市西秀区市府路17号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考试中心
6.毕节考区: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服务科(毕节市麻园路社保大楼七楼)
7.黔西南考区:兴义市建设路22号(州人社局七楼考试院办公室)
8.黔东南考区:贵州省凯里市永乐路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凯里市永乐路七小旁)
9.黔南考区:贵州省都匀市大坪镇匀都国际B栋503室
10.省直考区: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终身教育服务中心(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138号)
三、部分成绩字段说明
(一)缺考情况
成绩查询结果中:“缺考”字段栏为Y表示该科目缺考;“缺考”字段栏为N表示该科目正常参考。
(二)违纪情况
成绩查询结果中:“违纪情况”字段栏为违纪考生违纪情况描述;“违纪情况”字段栏为空表示无违纪情况。
(三)违纪处理
成绩查询结果中:“违纪处理”字段栏为违纪考生违纪处理结果描述;“违纪处理”字段栏为空表示无违纪情况。
(四)备注
成绩查询结果中:“备注”字段栏为特殊情况描述,“备注”字段栏为空表示无特殊情况。
铜仁人事考试信息
2022年贵州铜仁市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在2022年2月23日9:00至2月27日17:00 2022年2月23日至2月26日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 报名结束后,于2022年3月上旬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事业单位备考群:606340834
2019铜仁事业单位招聘一般几月份报名?2019铜仁事业单位招聘一般几月份开通报名入口?为了让考生们了解,贵州事业单位招聘网为您进行整理,同时想了解更多信息可关注微信号gzzgsydw,进行了解!
2019铜仁事业单位招聘一般几月份开始报名?
铜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在全年中共分成两次大型的事业单位招聘,上半年一般于3月份会发出招考公告。四月份陆续开始报名,比如,2018上半年铜仁事业单位报名时间为4月23日-26日(具体时间看具体事业单位的招聘详情)且招聘人数众多,达到了227人;下半年一般9月份发出招考公告,9月起陆续开始报名,如2018下半年铜仁事业单位的报名时间为9月25日-27日(具体时间看具体事业单位的招聘详情),招聘人数34人,与上半年比明显招聘人数缩减了很多。
其后在同年下半年7月到9月再陆续会有不同的事业单位单独出公告,但与事业单位联考比起来规模无疑小了很对,但对于想考事业单位的同学也是不错的机会。但其报名时间具体需要看具体的公告详情。
那么铜仁事业单位招聘怎么报名呢?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报考人员报名期间登录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选择相应的事业单位“报名入口”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上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事业单位联考职位筛选匹配系统:
查查自己2019能报考的岗位有哪些!
为切实加强贵州铜仁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和《铜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2015-2017年度用编计划的通知》(铜市机编〔2014〕14号)文件精神,铜仁市直事业单位2015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7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市组通〔2012〕77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铜仁学院、铜仁职院、铜仁幼儿师专、市委党校的公开招聘工作由单位党委制定本单位公开招聘简章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直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自行负责组织实施;市直教育系统、市直卫生系统的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制定本系统(部门)公开招聘简章报“市直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直招聘办”依照本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市直招聘办”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市直招聘办”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由本单位(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均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报“市直招聘办”备案。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77名。其中:铜仁学院16名、铜仁职院30名、铜仁幼儿师专57名、市委党校2名,招聘工作由上述四个招聘单位分别另行发布招聘简章;教育系统人员34名(含2015年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招聘简章由市教育局另行发布,卫生系统人员57名(市卫生和计生委已于2月16日发布招聘简章)、市直其他事业单位人员81名。
四、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次招聘职位为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的81名工作人员,主要面向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进行招聘,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2015年铜仁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5周岁(197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2年招录的公务员,2013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2年);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届毕业生和截止2015年5月11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信息发布
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信息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同)发布。
铜仁网网址: ;
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 。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条件,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标注“”字符号为紧缺专业职位,不受此比例限制),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15年5月11日8:30-5月1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按照网上提示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照片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按照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一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电子照片上传后,由工作人员在24小时内对照片进行审核,电子照片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入报名交费环节。技术咨询电话:;。
2.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市直招聘办”修改。
年5月14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5年5月15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于5月16日11: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4.报名交费。照片审核通过的网上报名人员须于2015年5月11日8:30-5月16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交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需提前开通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只有报名交费完成,才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随即自行打印出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职位(被取消职位和改报时间另行通知),如无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本人不愿改报其他职位的可办理退费。
5.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加分
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截止2015年5月11日,由省级统一选派到我市区(县)及区(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两年、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生。
3.截止2015年5月11日,在铜仁市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和“三支一扶”项目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5年5月18日-5月19日上班期间到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相关证件(现仍在岗且符合加分条件的到村任职人员可由县级“引导办”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统一格式的《2015年铜仁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对象为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照职位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标注“”字符号的紧缺专业职位,其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其他职位的资格审查由“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铜仁市直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
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市直招聘办”(招聘单位)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5年5月26日8:30-5月28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按照职位类别进行考试,分为A、B、C三类职位。A类职位为普通职位;B类职位为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C类职位为标注“”符号的紧缺专业职位。
A、B类职位参加“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的笔试,C类职位不参加“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的笔试,其笔试、面试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直招聘办”的指导下,制定考试简章并经“市直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报考A、B类职位考生的考试,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值15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9:00-11:30(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含加分)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两种方式进行。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含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末位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A类职位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工作由“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B类职位(招聘条件“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测试方案,经“市直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报考市惠民医院医护类职位合格分数线为5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的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还相同的,则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贵州省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市直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察工作,考察采取面谈、查阅个人档案、走访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要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并按时送“市直招聘办”,“市直招聘办”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6.其它经“市直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直招聘办”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等手续,聘用合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
(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本《简章》由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招聘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管理科>)
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招聘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2015年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 《2015年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2015年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贵州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铜仁人事信息考试网
1、首先安徽人事考试网的官方网站。2、其次点击网站右上角的“登录/注册”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点击“注册账号”按钮。3、最后输入手机或身份证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验证码,设置密码,确认密码,勾选“阅读并同意相关协议”后,点击“注册”按钮即可。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2012年我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并于2012年5月3日经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考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9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对确需在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立考点的,经省招考办同意,可在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监督下设立考点。省公务员招考办统一安排全省(除贵阳市外)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考计划及职位 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共计划招考3594名。其中省直机关(单位)及省直垂管系统计划招考473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324名;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1034名;乡(镇)机关计划招考1763名。 本次招考不设职位类别。各招考职位详见《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 3、定向到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上五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5、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报考人员,须为截至2012年5 月18日在县乡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县乡工作的事业编制(含工勤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本省户籍或本省兵源、截至2012年5月18日已退役的部队士兵(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只能以现有身份报考)。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须为2010年5月18 日以前担任且至今一直担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优秀村(居、社区)干部,并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定向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试点的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省户籍,且截至2012年5月18日在本省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2年以上。 定向退役士兵、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面向本市(州)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考;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从优秀村(居、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市、区、特区)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以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 5、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5月18日。 6、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8日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8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7、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省直及有关市(州)考区均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ip: 或 )】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特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18:00。 2、截止2012年5月22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考单位申请,经招考单位及同级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到当地考试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招录博士学位人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小于2:1比例的职位招考计划减少或取消。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特困生,于2012年5月23 日17: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2楼1207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特困生,于5月23日17: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15日9:00至6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或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乡(镇)的加5分。 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在任职期间(工作期间、服役期间)曾获得表彰的加10分;省部级表彰的加8分;市(州)或厅级表彰的加6分。 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入相应分值。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贵州省2012年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附件3)后,进行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的时间、地点详见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通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本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省公务员招考办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两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务员招考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录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单位报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截止到2012年 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9、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或经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招考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考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分别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报本地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省直及垂管系统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公务员局 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咨询电话见附件4。 省直及垂管系统监督电话: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贵州省公务员局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招录过程中,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2.2012年贵州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3. 2012年贵州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 4. 2012年贵州公务员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