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各地州市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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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地州招考公告中可知,成绩查询入口将在笔试结束后45天之内开通。例如丽江市事业单位公告为例:“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5日内,在丽江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除了可在地州人社局下载笔试成绩名单外,考生还可在报名系统即云南人事考试网登录查询。

2016云南大理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开通了,考生可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同时云南卫生人才网提供此次大理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方便考生考生及时报名考试。2016云南大理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一)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方式:大理州2016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0:00—5月24日24:00报名网站:云南人事考试网;报名岗位: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可选择报考“单岗位”或“双岗位”。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28日至7月2日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总计300分。笔试时间:7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二)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核网络报名的流程为:登陆网络报名网站→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身份证和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网络报名资格审核为在线人工审核。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造成延误审核,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考生自行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通过资格审核后将不再进行信息修改。如考生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报名,可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提交书面申请,其申请被批准后,请考生重新报名。岗位开考比例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数达到3:1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自然调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因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在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受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限制。报考费用根据大发改价管〔2011〕152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笔试费用50元,两科共计收取笔试费用100元(含双岗位),按网络报名程序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不参加考试。进入面试人员每人收取50元面试费用。因考生原因届时不参加笔试、面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免交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交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2016年5月25日17:00前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证明材料。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云南保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网络交费时间:2015年5月13日至5月17日报名网站:云南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程序及报考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基本流程为:登录报名网站—>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等待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更多详细招聘请您关注云南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云南事业单位考试网随时更新招聘信息,考试资讯,模拟题等。2015云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各地州汇总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各地市州人事考试网

一、证书办理时间:各项考试成绩公布后三至六个月左右,开始办理合格证书;

二、考试合格证书按省直考点和市(州)考点分别发放;

三、全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合格证书均在四川大学考试办公室领取;

四、全省统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四川省统计局负责发放;

五、卫生专业(初、中级)考试省直考点合格证书在省卫生厅人事处领取;

六、会计专业(初、中级)考试省直考点合格证书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四川省直考点合格证书办理办法

在“四川人事考试网()”选择报名点为“成都市省直” (指: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考点考试并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请按此办法办理下列合格证书。

1、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卫生副高、外销员、国际商务师、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审计、经济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在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领取,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军转大厦一楼考试测评基地报名大厅证书发放处,咨询电话:、、。证书领取通知请查看四川人事考试网首页“热门词汇”中的“证书领取”。

2、建设类证书:

从2010年度开始,参加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全国造价工程师、全国监理工程师、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后直接领取基础考试合格单,供后期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资格审查使用,领取地点同下;专业考试合格后证书办理同下)、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全国房地产估价师、全国物业管理师、全国一、二级建造师、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等考试并全科成绩合格需办理及领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都请直接前往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咨询电话:、85439923),不需再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领取考试成绩单。此类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请登录查看四川建设人才网()“办事指南”中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证书办理进程请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首页“文件通知”专区或建造师栏目“执业注册”专区或四川建设人才网()首页“最新消息”专区查看均可。

3、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请直接到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510房间,咨询电话:。

4、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9号,咨询电话:。

5、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510房间,咨询电话:。

6、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环保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成都市西御街31号,咨询电话:。

7、助理广告师、广告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18号四川工商大厦817室、815室,咨询电话:、86785452、86612750。

8、管理咨询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地址:成都市紫荆南路38号紫荆名苑商务楼503,咨询电话:。

9、土地登记代理人

请直接到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7号,咨询电话:。

10、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民政厅,地址: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咨询电话:。

11、质量专业(初、中级)

请直接到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成都市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咨询电话:。

12、价格鉴证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咨询电话:。

13、注册资产评估师

请直接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地址:红星中路二段120号亚新大厦9楼,咨询电话:、86756539。

14、设备监理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质量协会设备监理专委会,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黉门街79号附1号,咨询电话:。

15、注册安全工程师

请登录查看: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 )公布的《关于办理xxxx年度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按通知要求申报,按其相关程序提交办理证书材料,咨询电话:,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其余选择地市州报名点的,其证书领取办法请咨询各地市州人事考试中心。

16、一、二级注册计量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成都市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咨询电话:。

17、注册测绘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测绘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7号,咨询电话:、66065635。

18、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请登录查看: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网()“证书发放”栏目中公布的《关于办理四川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按其相关程序提交办理证书材料,地址:成都市领事馆路1号南谊大厦六楼,咨询电话:、。

19、执业药师

请于2012年3月1日后,登录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文件通知栏”或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培训中心网站()“公示栏”查询相关通知,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57号综合楼3楼308室(新华饭店内),咨询电话:、85559694。

20、出版专业

请直接到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地址:成都市桂花巷21号,咨询电话:。

21、企业法律顾问

请直接到四川省国资委,地址:成都市黄忠小区同友路11号,咨询电话:87598812。

22、招标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99号2楼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内,咨询电话:。

市(州)考点合格证书领取点

成都:卫生证书在成都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证书均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自贡:职称外语成绩通知单、建筑施工、卫生副高、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攀枝花: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泸州: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德阳: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审批科领取。

绵阳: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广元: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遂宁: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内江: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乐山: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南充:会计、卫生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称科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达州:会计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巴中: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广安: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宜宾: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雅安: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阿坝: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甘孜: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凉山: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眉山: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称科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资阳: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19名,其中省直机关527名,市以下机关6192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安机关招录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西藏籍、新疆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职位的招录,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二、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限报本县此类职位,且须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9)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23: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省考报名入口截图(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者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至3月8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8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考职位取消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可于3月11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3月9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3月22日至3月24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录用计划数3人(含)以上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贫困老区基层机关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的职位,可按2:1比例开考。四、笔试(一)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1.报考省市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A卷2.报考县乡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B卷3.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C卷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9:00—11:00。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地考点一般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广德市、宿松县职位的报考者,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不予参加考试。(二)笔试成绩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者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单科、合成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明确加试的招考职位,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五、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或面试前,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2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六、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分别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七、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市两级机关部分职位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等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宜公开招考的、需要专门测查有关专业技能水平的、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八、体检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九、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十、公示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十一、审批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十二、监督检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考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上述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十三、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全省招考公告于2月22日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先锋网发布,各市的职位表等招考信息在各市指定网站发布。(一)政策咨询:;(二)考务和技术咨询:;(三)监督举报:;(四)各市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详见指定网站专栏。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2月22日—3月27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安徽省公务员局2022年2月22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湖南各地人事考试网

2023湖南省考准考证打印入口即将于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7:00开通,地址为湖南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可通过红星网、湖南人事考试网或“红星云”等平台,查询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打印的各项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2023湖南省考准考证打印入口及打印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7: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或报考单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必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只要内容清晰,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要妥善保存,笔试后如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时需出示此证,谨防丢失。建议可以多打印份数留存。

二、2023湖南省考准考证打印信息有误怎么办

报考人员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后,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等,如准考证内容与本人信息不符,请及时联系招考机关说明情况,及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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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考试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各位湖南地区的考生大家早上好呀,2023湖南公务员考试笔试已经结束,笔试成绩将于本月中下旬公布,届时,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本年度湖南省考笔试成绩排名等信息也将及时公布在湖南人事考试网、红星网等平台,高顿公考小编将持续关注相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考生查询成绩。

一、2023年湖南省考笔试成绩排名查询地址

湖南人事考试网、红星网、湖南人事考试院微信公众平台是本次查询湖南省考笔试成绩的官网入口。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上述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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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多少分算高分?湖南省考笔试成绩排名情况一览

小编搜集整理了去年湖南公务员笔试成绩排名情况,选取了省直机关笔试成绩汇总如下,大家可以从以下名单清晰看到湖南省考笔试过线人员成绩排名,以便与自身进行比较,大致预估自己在本次考试中是否具有竞争力。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录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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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人事考试网

5月中旬。根据查询江苏人民政府显示,考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5月中旬公布。统考(省属)的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中公布。各地的统考成绩将在各地市的人事考试网(人社厅)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扬州事业编制考试2023年5月出成绩。根据查询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公告,2023年江苏事业单位统考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5月中旬在各地市的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各地市人事考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4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在报名选择的地市参加考试。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第5项、第6项报考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考条件相关说明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2.《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3.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4.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8月31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9月1日17:00。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市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 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 ,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2.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按每人每科58元收取,主观题科目按每人72元收取。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17日9:00-10月21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2年12月底前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两科的,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免试一科的,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已作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 报考条件 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项

(一)考前请按照考试所在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参考准备。

1.各地具体疫情防控政策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各地防控政策”栏目查询。

2.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栏目查询。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

附件:1. 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安排的说明

一、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自2022年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原6年);

2.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原4年);

3.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原3年);

4.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原2年);

5.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现无工作年限要求)。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三、电子证书查询下载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 中国人事考试网() 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

附件:2.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2023年国考笔试于2022年12月16日正式重启,为此小编特意整理2023安排以及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和联系地址,希望能够给正在备考的你们带来一些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3国考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和联系地址

考务咨询电话:(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月8日,工作日8:30—17:00)

重新选择(确认)考试地点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2023年1月3日至1月8日,工作日8:30—20: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咨询电话:2022年12月16日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月8日,工作日8:30—17:00)

点击查看>>>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和联系地址

(二)2023国考笔试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

专业科目笔试: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

以上便是“2023年国考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和联系地址”的全部内容。距离2023国考笔试仅剩两周的时间,希望正在备考的你们能够调整心态,安心备考。小编期待收到大家上岸的好消息。当然大家在备考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者疑惑的地方,欢迎随时点击右下角聊天框和我联系,也可以关注“公务员考试网”了解更多备考信息。祝愿大家2023国考顺利,圆满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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