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阜阳市纪委监委举行新闻通气会,市纪委常委刘海涛通报了2021年度全市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情况。
01
加强政治监督
全力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聚焦“三新一高”等决策部署,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
依规依纪追究管党治党不力责任,全市共问责党组织3个、问责76人。
02
深化标本兼治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2023件,处分2733人(次),移送司法机关87人;15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32人主动交代问题。
紧盯“关键少数”,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31人。
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查处政法队伍违纪违法问题204件225人;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涉粮案件44件59人、留置10人;巩固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03
从严纠治“四风”
切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协助市委扎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严肃查处太和县部分医院骗保暴露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
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细则,坚守重要节点,紧盯重点领域,聚焦隐形变异问题,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1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5人。
04
切实为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查处相关问题84个,处分74人。
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常态化,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7个,处分22人。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执法司法、养老社保、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四聚焦四整治”专项行动;围绕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举一反三开展征迁“安置难”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信访重复举报治理。
集中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全市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2起,处分91人。
05
持续提升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
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检查抽查等多种方式,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完成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构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应用全覆盖,加强智慧纪检监察建设,用大数据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赋能增效。
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064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合计占比90.3%。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开展暖心回访379人(次)。
一年来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
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面巩固
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群众对党风政风满意度持续提升
颍州晚报记者 任刚/文 王彪/摄
编辑 吕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