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动态评估制度
附评估流程图
【三级医院评审迎检必备】

一、目的
二、定义
三、评估原则
四、适用范围
五、评估对象及内容
六、评估方法及标准
七、评估结果及运用
八、评估质量控制
九、解释与施行
附件:评估流程图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工作,保证医疗技术安全、有效、经济和符合伦理,根据《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是指评估主体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运用合理、规范的程序和方法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进行的综合性评价活动( “事前评估” 本院称为“论证”,详见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论证制度》)。
2.限制类技术,是指禁止类技术目录以外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需要重点加强管理的医疗技术,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严格管理:
(1)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
(2)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
(3)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
(4)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
限制类技术,包括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或本省限制类技术目录中的医疗技术。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已经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主要为本院正在开展的限制类技术,以及本院已立项的新技术和新项目。

(一)评估对象
1.限制类技术(已备案);
2.新技术和新项目(已立项);
3.其他常规医疗技术:主要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超过合理范围时。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该项医疗技术的医务人员能力评估、该项医疗技术的患者评估、环境评估、设备设施和辅助条件、病历书写质量等评估,重点评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质量安全情况和技术保证能力。具体评估内容如下:
1.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1)技术人员总体情况:学历、职称结构等。
(2)技术负责人简况:①学历、职称、专业、专长等个人基本信息;② 从事本项目的专业工作时间、地点;③ 本项目专业培训(进修)情况:a)时间;b)地点;c)指导医师;d)操作例数;e)参与例数;f)其他需说明情况。④专业工作简述。
(3)其他主要技术人员简况:姓名、学历/学位、职称、专业、从事专业年限、参与本项目例数。
本专栏《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指引》包括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度、计划,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目录,以及限制类技术管理等三级医院评审迎检必备文案,欢迎将本专栏加入书架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