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这人死脑筋 :只要是自己知道的事,有话要说,而一旦被什么事耽搁了,一直没有机会说,就会一直耿耿于怀,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进入8月,邻省某市官网发布的《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公告》引发热议。原因是在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的技术管理岗职位招录中,考生孙某笔试成绩3.17分,不但成功进入面试,而且面试取得了83.76分的优异成绩,最终综合成绩排名第一!
不仅如此,据说,本来该岗位是有4个人报名考试的,符合开考比例;但两人弃考,只有两人有考试成绩,获得面试资格,也符合面试比例;结果,在面试过程中,又有一人弃考!所以,最终只剩下孙某一个人以面试3.17分、面试83.76分的优异成绩顺利过关,成功录取!要不是网友质疑,相关部门被迫取消,又一个“萝卜招聘”就成功了!
事发后,主管部门的相关通报在最后说:如果查实在招录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一定要严肃追责问责!——事发至今,已经一个半月过去了,不知道,相关当事人、责任人究竟如何处理了?
因为,事发之后,相关内幕很快浮出了水面!据说,实际上,这个孙某本来就是该气象单位的合同工,通过人际关系活动之后,整个招录过程在规则上看起来很合理,但让幕后操纵者没有想到、大跌眼镜的是,孙某的笔试成绩太低了,就连人民网都评论:这个成绩低得过分、低得搞笑!就这样,在后来的公示阶段孙某翻车了。
所有翻车都是有原因的!社会公众之所以会盯上孙某,并且紧盯不放,是因为“3.17分事件”太有料,而且“料”太猛!
其一是笔试分太低,同时面试分又太高!通常情况下,一个人的素质、素养和品位都是综合体现出来的!尤其是在涉及知识、能力和素养的公务员和事业编考试中,除非考生具备“特异”功能,很难说某位考生特别不擅长笔试,某位考生特别擅长面试!尤其是像这位考生孙某这样,特别不擅长笔试的同时又特别擅长面试的这种情况,对职场招聘常情多少有点儿了解的明眼人一看便知:这里边有猫腻!
更糟糕的是,这次招聘《公告》第十一项“考试成绩计算”中,计分方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这就难免更让人浮想联翩:满分300分的两张试卷,原始总分却只有3.17分!
假定其中一科做对一个选择题得3分,那么另一科仅得了0.17分,就应该是主观题了!或者其中一科考了0分,另一科主观题得了0.17分!这可能吗?——通常改卷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且四舍五入。这0.17分的主观题原始得分,也太“严谨”了吧?
此次招聘公告显示,招聘对象是“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学历要求是“大专以上”!那么请问:这位孙某应属于高校毕业生还是社会人才?——根据成绩猜测应属“社会人才”吧;但他具备“大专以上”的学历吗?
其二是报考该职位的四位考生中的三位,放弃得太蹊跷!其中有两位是在笔试环节放弃的,还算正常,但也不一定:是虚晃一枪,压根就没报考这两个人;还是当事人找的托,目的是为了凑齐可以“开考”的四条“腿”?抑或是真有人报考,但得到了某种“关照”之后,又情愿退出了?
但更蹊跷的是,笔试3.17分的考生还坚持进了面试,而笔试54.17分的考生徐某,面对3.17分的竞争对手,却主动退出、情愿放弃了!可能吗?——若说可能,就只有一种:一看对手3.17分还能进面试,意识到遭遇了“潜规则”,所以,主动撤出了!
放弃得同样蹊跷的,还有招聘“入面”的医院“临床医生”这个岗位!招考5人,6人有综合成绩,但最后公告此岗位却被取消了,为什么?
这应该是当地人社部门组织的一次事业编招聘考试,招聘对象是“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足可见这不是大家通常想象的“萝卜招聘”,而是该地相关部门多么礼贤下士,多么求贤若渴,多么爱惜人才!可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了如此奇葩的情节,不知承诺严肃追究的该市人社部门的领导同志,最终“严肃”了吗?
由于受疫情影响,笔者所在省份的省级公考笔试,于7月上旬举行,下旬举行了面试。有的岗位60多分“进面”,有的岗位50多分“进面”,有的岗位40分就可以“进面”!,当然,也还有更高的。这种差别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我国现行体制下,选人用人历来主张“择优录用”,可现行录用方式的“优”,仅限于极其有限的几个报考者中,这样的“优”未免要大打折扣!还有没有更可行的择优录取方式?——比如像高考那样,先组织统一考试,然后根据录用职位数合理划定一个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公布同类职位学历、专业、年龄、性别、体质等相关要求,让过线者填报录取志愿,然后择优录取,让这“优”更具含金量,更有可比性;当职位招录不满时,再依次降分补录,直到招满为止!
像高考那样考试、录取公务员、事业编,操作起来很难吗?欢迎大家加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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