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春市“强师计划”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13号公告(277人)
为了进一步为我市基础教育招才引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再次启动2020年秋季“强师计划”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78所公办学校,提供217个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公办教师277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长春市“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3号)》(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吉林大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5.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8月1日(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最终以教育部认证时间为准)前获得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6.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毕业后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2日—12月25日
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的岗位信息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吉林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有意向的毕业生可直接向招聘单位公布的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投递简历、《长春市2020年“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3号)》(附件2)、《2020年长春市“强师计划”报名登记人员情况统计表(13号)》(附件3)和毕业生所在学校开具的毕业生推荐表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一是毕业生原则上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要如实填写投递的个人简历,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相关规定处理;二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三是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核和初选:招聘单位对投递简历、报名表及毕业生推荐表的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照1:3比例(报名岗位比例不足1:3的,按照实际报名情况确定)进行初筛,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面试试讲:受疫情影响,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请参加面试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确定签约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2个工作日内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到本人。
6.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拟签约人选将加盖高校招生就业处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限内到用人单位签订合理有效的协议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六、报到、体检、聘用
签约的毕业生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要求,到签约的招聘单位人事科(处)报到。并参加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与签约学生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体检不合格的,则取消签约人员聘用资格。
报到时,要携带签约的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材料,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到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考生在2021年8月1日前未能取得上述证件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所示的招聘单位电话。
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787058(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
纪检监督电话:
0431—88787036(长春市教育局)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1日
吉林大学招聘!两类岗位,64人!
近日,吉林大学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分别招聘管理人员25人、专业技术人员39人。
应聘人员须在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注册后选择报考岗位并填报个人信息。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申请一个岗位,一经提交不可更改;应聘人员不得同时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管理人员岗位,否则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16:30时,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报名。
一、招聘管理人员25人


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的启事
关于吉林大学2021年度
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的启事
根据《吉林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吉林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爱岗敬业,善于合作。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含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初始学历应为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招聘岗位无特殊要求的,按学校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所在岗位的工作要求。符合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有上述情形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取得海外学历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研究确定是否符合应聘的基本资格,具体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为准。
二、回避
(一)凡与招聘岗位所在处级单位人员存在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同一处级单位。
(二)根据国家对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回避制度,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其他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各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careers.jlu.edu.cn)“岗位分类”栏目。
四、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收纸质报名材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保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真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或材料存在内容不全、不符合要求等情况,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学校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注册后选择报考岗位并填报个人信息。
(一)每位应聘人员只可申请一个岗位,一经提交不可更改;应聘人员不得同时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管理人员岗位,否则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16:30时,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报名。
(三)原则上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5:1及以上才能开考。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的3天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6:30),逾期未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在报名网站内如实选择“吉林大学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其他人员”。
五、资格初审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1年1月8日之前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http://www.jlu.edu.cn)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登陆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分为基本素养考查、心理状况测试、学校综合面试、用人单位考核和调剂考核。
(一)基本素养考查
1.笔试科目: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②个人应用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地点:初步定于2021年1月16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计分标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个人应用能力测验均为百分制。
4.确定进入心理状况测试环节人选: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方案》中规定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5.学校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公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及其他相关事项,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二)心理状况测试
心理状况测试环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学校综合面试
学校综合面试为通过性考核。考核通过人员方可进入用人单位考核环节。
综合面试环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用人单位考核
用人单位考核环节相关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调剂考核
报名阶段报考管理岗位并选择接受调剂的应聘人员,如其进入用人单位考核环节但未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可根据相关单位的调剂需求及岗位条件报名参加管理岗位调剂考核。
调剂考核环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确定聘用人选
按照《方案》相关规定,学校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入职手续,入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
八、聘用形式
学校招聘的管理岗位为九级职员岗位,新聘管理人员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管理。
人事代理人员首聘期为三年,首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按学校规定由学校直接聘用和管理;合格的,学校继续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和管理;不合格的,学校不再聘用。对于首聘期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的,第二聘期结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按学校规定由学校直接聘用和管理;不合格的,学校不再聘用。具体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基本素养考察疫情防控要求
(一)基本素养考察考场设置
设置吉林大学校内考场和校外考场。持有吉林大学学生出入证的吉林大学应届考生在校内考场参加考试;其他人员在校外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在报名时须如实选择相应的考场类别。
(二)进入考场相关要求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确保微信小程序“吉事办”中的“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正常核验,并配合工作人员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测温。
1.考生进入校内考场要求:
考试当日“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C。
2.考生进入校外考场要求:
考试当日“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C,且须提供考试前7日内在长春市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
3.考生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进入考场:
①本人经现场测量体温≥37.3?C的;
②本人在考试前7日内有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结膜充血、咳嗽等不适症状的;
③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来自或14日内途径境外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长春市疫情风险严控地区的;
④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新冠肺炎治愈未超过14天的;
⑤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14日内与境外人员、现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有过接触,接触后未取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三)其他要求
1.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考生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并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间隔就座,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自报名至考试开始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考生须记录考试前7日内体温、身体情况及所在地区,如有异常如实向应聘单位报告,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有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3.考生自报名至考试开始期间有到达或途径长春市以外地区的,应及时主动了解长春市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抵长后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长春市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考试当天出示解除隔离证明。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但不能出示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十、其他
(一)吉林大学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聘,各关键环节的重要信息均通过吉林大学官网(https://www.jlu.edu.cn)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
https://careers.jl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相关人员持续关注。考试全程不收取报名费和任何其他费用。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进行人员招聘或组织培训,请各位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对于假冒吉林大学名义行骗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配合公安部门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联 系 人:南老师 于老师 夏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282
二、招聘技术人员39人



关于吉林大学2021年度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启事
根据《吉林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吉林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爱岗敬业,善于合作。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含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初始学历应为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招聘岗位无特殊要求的,按学校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供受聘证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后研究出站,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供受聘证明),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所在岗位的工作要求。符合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有上述情形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取得海外学历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研究确定是否符合应聘的基本资格,具体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为准。
二、回避
(一)凡与招聘岗位所在处级单位人员存在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同一处级单位。
(二)根据国家对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回避制度,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其他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各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careers.jlu.edu.cn)“岗位分类”栏目。
四、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收纸质报名材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保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真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或材料存在内容不全、不符合要求等情况,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学校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注册后选择报考岗位并填报个人信息。
(一)每位应聘人员只可申请一个岗位,一经提交不可更改;应聘人员不得同时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管理人员岗位,否则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16:30时,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报名。
(三)原则上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5:1及以上才能开考。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的3天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6:30),逾期未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在报名网站内如实选择“吉林大学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其他人员”。
五、资格初审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1年1月8日之前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http://www.jlu.edu.cn)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登陆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分为基本素养考查、心理状况测试、学校综合面试、用人单位考核和调剂考核。
(一)基本素养考查
1.笔试科目: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②个人应用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地点:初步定于2021年1月16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计分标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个人应用能力测验均为百分制。
4.确定进入心理状况测试环节人选: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方案》中规定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5.学校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公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及其他相关事项,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二)心理状况测试
心理状况测试环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学校综合面试
学校综合面试为通过性考核。考核通过人员方可进入用人单位考核环节。
综合面试环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用人单位考核
用人单位考核环节相关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调剂考核
报名阶段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并选择接受调剂的应聘人员,如其进入用人单位考核环节但未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可根据相关单位的调剂需求及岗位条件报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调剂考核。
调剂考核环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确定聘用人选
按照《方案》相关规定,学校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入职手续,入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
八、聘用形式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新聘人员,试用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聘任到初级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供受聘证明)的新聘人员,试用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聘任到中级岗位。新聘专业技术人员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管理。
人事代理人员首聘期为三年,首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按学校规定由学校直接聘用和管理;合格的,学校继续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和管理;不合格的,学校不再聘用。对于首聘期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的,第二聘期结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按学校规定由学校直接聘用和管理;不合格的,学校不再聘用。具体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基本素养考察疫情防控要求
(一)基本素养考察考场设置
设置吉林大学校内考场和校外考场。持有吉林大学学生出入证的吉林大学应届考生在校内考场参加考试;其他人员在校外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在报名时须如实选择相应的考场类别。
(二)进入考场相关要求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确保微信小程序“吉事办”中的“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正常核验,并配合工作人员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测温。
1.考生进入校内考场要求:
考试当日“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C。
2.考生进入校外考场要求:
考试当日“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C,且须提供考试前7日内在长春市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
3.考生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进入考场:
①本人经现场测量体温≥37.3?C的;
②本人在考试前7日内有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结膜充血、咳嗽等不适症状的;
③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来自或14日内途径境外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长春市疫情风险严控地区的;
④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新冠肺炎治愈未超过14天的;
⑤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14日内与境外人员、现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有过接触,接触后未取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三)其他要求
1.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考生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并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间隔就座,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自报名至考试开始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考生须记录考试前7日内体温、身体情况及所在地区,如有异常如实向应聘单位报告,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有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3.考生自报名至考试开始期间有到达或途径长春市以外地区的,应及时主动了解长春市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抵长后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长春市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考试当天出示解除隔离证明。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但不能出示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十、其他
(一)吉林大学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聘,各关键环节的重要信息均通过吉林大学官网(https://www.jlu.edu.cn)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
https://careers.jl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相关人员持续关注。考试全程不收取报名费和任何其他费用。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进行人员招聘或组织培训,请各位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对于假冒吉林大学名义行骗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配合公安部门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联 系 人:南老师 于老师 夏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282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总工会
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总工会因工作需要,现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及人数
招聘岗位: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总工会财务工作人员
岗位性质:合同制用工,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工作地点:长白山管委会(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二道白河镇)
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刑事犯罪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重大政治问题和刑事犯罪行为。
(二)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会计电算化等专业,熟悉财务软件应用;有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者专业不限。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薪酬3168元(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1个月。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12月3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采取网上报名,需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195191486@qq.com
3.资格初审: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截止后,将由长白山政务网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二)笔试
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理论,时事政治,会计道德规范,会计基础知识及财务软件使用等。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到本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在接到电话通知三个工作日内,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到长白山总工会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总工会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面试结束后,由总工会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为主、面试成绩为辅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
此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一年内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总工会有相同岗位招聘活动,将以本次成绩为依据,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择。
1. 体检
体检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总工会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进行。
2. 考察
考察拟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由公安部门提供无犯罪证明。
体检或考察有一项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按报考人员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3.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情况和职位要求,拟聘用人员,在长白山政务网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4.聘用
公示期满,无投诉举报问题的,可到工作岗位报到,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对应考人员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六)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在进入考点、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签到前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必须通过手机出示“吉祥码”为绿码。“吉祥码”非绿码的考生,须于笔试当天提供参加考试前三日内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联系人:袁珊珊;联系电话:0433-5710557 。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总工会
2020年12月21日
原标题丨2020年长春市“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号公告(277人)、吉林大学招聘!两类岗位,64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总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来源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大学官网、 长白山管委会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发布·(2022-08-28 10: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