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公开考调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考调一批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岗位)及名额
(一)省委网信办机关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2名。
(二)直属事业单位
1.省网络舆情监测与研究中心: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1名,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1名。
2.省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4名。
二、考调对象
省委网信办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2.在现机关(单位)工作满1年;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直属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2.获得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3.现聘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
(二)报考省委网信办机关人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政治面貌不作限定;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199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198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录用试用期除外);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报考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附件1,该表请在“网信四川”微信公众号下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与省委网信办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七)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任职时间、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1月。
四、考调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18:00前(以邮件发件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wxbjgdwrsc@126.com,以“报名机关+姓名”或“报名xx中心+姓名”为邮件标题。
1.填写好的《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该表电子文档可在“网信四川”微信公众号下载)和《报考人员信息表》(附件3,该表电子文档可在“网信四川”微信公众号下载)word版及电子扫描件;
2.填写好的《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附件4,该表电子文档可在“网信四川”微信公众号下载)word版及电子扫描件;
3.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证明材料(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并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电子扫描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
5.本人获得表彰奖励的证书、文件电子扫描件;
6.本人独立撰写的优秀文稿5篇以上(PDF版);
7.报考省委网信办机关的人员,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
8.报考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专业技术岗位最新任职文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和比选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笔试开考比例为3: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人数未达到职位(岗位)开考比例,取消该职位(岗位)考调。在资格初审合格的情况下,通过比选报考人员工作经历、专业背景、文稿质量、表彰奖励等,综合研判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2021年11月26日前,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是否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满分按100分计算,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作为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将在“网信四川”微信公众号发布。其他考生可电话询问笔试成绩。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推荐表》(附件5,该表请在“网信四川”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写明推荐意见并盖章);
2.承诺书(附件6,该表请在“网信四川”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原件,需本人签字、按手印;
3.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证明材料(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并截图);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6.本人获得表彰奖励的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管档单位盖鲜章)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管档单位盖鲜章);
8.《干部任免审批表》(信息更新至资格复审当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在“呈报单位”一栏注明“情况属实”并盖鲜章);
9.报考省委网信办机关的人员,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需管档单位盖鲜章)或其他证明为中共党员身份的相关材料;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专业技术岗位最新任职文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可取得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若取得面试资格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3:1,取消该职位(岗位)此次考调。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作为体检人员。面试人员考试测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职位(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网信四川”微信公众号发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考什么考调职位(岗位)根据考试测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测评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八)调入
考察合格人选经集体讨论确定拟调人选后,在“网信四川”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考调资格。
3.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严明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特别提醒,本次考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28-86602080,028-86600343(省委网信办机关党委<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3090462,028-86600015(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省委网信办机关纪委)
公告附件
1.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
2.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考人员信息表
4.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
5.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推荐表
6.承诺书
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
2021年10月21日
编辑:张骥
校对:蒋双霜
审核:徐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