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遴选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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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人事考试遴选

2022年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哪里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可重点关注人事考试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以及地方政府网站、地方人社局官网等。不同事业单位考试的报考方式有所差别,直事业单位报名方式一般登录人事考试网报名,有些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各地市事业单位考试有的在地方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有的采取现场报名。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分布在全年各个时间段,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要随时关注各地区人事考试网,也可以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查看更多

【 #遴选# 导语】2022年江西吉安市吉水县遴选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遴选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有关遴选规定,2022年我县遴选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岗位、条件及范围 1、遴选岗位和遴选条件。具体岗位和遴选条件详见《吉水县2022年遴选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遴选范围。面向部队转业安置人员岗位:以士官身份转业(或在西藏服役满8年)于2020年及以前安置在本县各乡镇事业单位的全额拨款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其他岗位:本县具有2年以上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全额拨款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等次视为年度考核合格等次;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如岗位条件要求:35周岁以下,即为: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9月30日);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公告中“以上”、“以下”均含本数。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考附件3中的专业目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开除党籍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遴选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具体情形请查询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 四、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考试、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公告 在吉水县政府网()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不需要交纳报名和考试费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吉水县遴选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6.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应达到2:1的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遴选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一次现场改报。 7.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地点:县人社局八楼805室。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三)考试 本次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总分各100分,分别按50%和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的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见吉水县政府网公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遴选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闱考察人员。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考察。 3.面向部队转业安置人员岗位的入闱考察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报考岗位中的单位选岗后再进行考察。 4.考察: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法的情况以及业务表现和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调动 经考察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吉水县政府网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依序递补一次。 2.面试结束后,因个人原因不得放弃资格,对放弃遴选资格的将列入我县考试失信人员库,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遴选考试。 3.本次遴选有关事项由吉水县2022年遴选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吉水县2022年遴选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决定。 4.根据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进行考试疫情防控。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附件1:吉水县2022年遴选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吉水县2022年遴选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专业目录 原文标题:吉水县2022年遴选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11月22日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同一职位遴选人数1-2人的,面试比例为1:5;同一职位遴选人数3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4;降低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的面试比例统一为1:3;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调减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可继续开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1月23日登陆江西组工微讯或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入闱人员公告。2.资格审查。面试前,由遴选单位通知入闱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审查材料一般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因面试人员放弃遴选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并在面试前一天由遴选单位在网上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3.面试时间。面试工作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需加试的,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广西玉林市人事考试遴选

为满足我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区14个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和28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81人。为做好新形势疫情防控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面向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退役军人招录的职位和海监(渔政)船员职位、艰苦边远地区乡镇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市、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我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对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比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报考县乡机关不限专业和无学位要求的职位。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 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大学生退役军人。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连续在编在岗满2年的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2.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域的职位,不能跨县域报考。

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副书记(副主任)的,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3.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职位对回避情形有特殊规定的,构成相应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已报名参加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安机关招考职位;已报名参加2023年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监狱、戒毒场所的职位。报考人员中已参加上述招考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1月29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西人才网()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先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7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8日18:00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86元/人。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免交笔试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2月8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职位开考和改报

计划录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1.艰苦边远地区职位。

2.《计划表》中明确的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

3.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

4.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5.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6.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录职位。

7.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

8.?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

9.?面向公安英烈子女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3年2月10日8:30至18: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23年2月10日8:30至19: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退回报名费。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至4月2日8:30(准考证打印开放至面试当天)。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乡镇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计划表》中行政执法类职位(以下简称“C类职位”)使用C卷;《计划表》中的合并职位按较高的机构层级确定试卷类型。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及特殊招录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测试(考试大纲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公安机关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和有关要求,由自治区公安厅另行发布。

公共科目笔试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共设14个考区。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按照本人居住地选择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其中区外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城市或选择职位所在地考点城市。由自治区统一组织专业笔试(测试)的职位,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测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人民警察录用的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及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在面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实施机关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的按不超过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由招录机关或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以《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为依据,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七、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原则上,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特殊情况下,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完成体检、考察、公示后再进行岗位选择;公示时按照招录职位公示,不公示具体选岗职位。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艰苦边远地区通过政策倾斜新招录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艰苦边远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公安、司法机关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执法勤务警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全区其他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其他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录用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

九、其他事项

(一)特殊职位招录。报考特殊招录职位的,有关要求按特殊招录工作简章执行。

(二)补充录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本次招录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达到报考职位要求的本年度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方可报名。

十、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五)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各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十一、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处理。笔试后,报考人员作答情况将进行雷同卷判定,被判定为雷同卷的人员,将取消其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

1. 面试人选确定遴选机关根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明确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2. 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公告发布前,各遴选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以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出具的推荐报名表等材料原件。3. 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发布面试公告时间为面试前一周。4.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遴选机关根据职位需要确定面试方式和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详见面试公告。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文章来源:

遴选人事考试网

查看河南省遴选公务员调剂情况的步骤如下:1.打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点击首页右侧的“新闻动态”栏目。2.进入新闻动态页面后,在页面中部可以找到“河南省2021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告”相关内容,点击该内容。3.进入公告页面后,在页面中部可以找到“关于2021年度公务员遴选考试中调剂和离退休干部招录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该内容。4.进入通知页面后,可以查看到河南省公务员遴选考试调剂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包括调剂范围、调剂条件等。5.如果需要查询自己是否符合调剂条件或者申请调剂,可以根据通知中的要求进行操作。延伸扩展:在查询遴选公务员调剂情况时,需要注意自己是否符合调剂条件,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操作。在填写调剂申请时,需要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同时,需要关注官方网站或者其他渠道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掌握调剂相关动态。

可以通过登录河南省公务员遴选网站,在“考生服务”栏目下的“调剂平台”中查询河南省公务员调剂情况。在该平台中,考生可以按照个人的报考条件和志愿进行查询,查看各部门的调剂情况以及自己是否符合被调剂的条件。同时,考生也可以在平台内进行在线申请调剂,如符合调剂条件,就有机会被调剂到自愿部门。需要注意的是,调剂平台仅在规定时间内开放,在规定时间外无法查询调剂信息。

为满足我省各级七类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在全省范围组织有编制空缺且急需补充机关工作人员的各级七类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至199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上述第3、6项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具体见职位公告。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前述单位中非正式就业人员,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龄按有关政策认定)。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应符合选调生管理有关规定。 (二)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下同)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视视力均在以上。报考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矫正视力均在以上); 2、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和心理素质条件; 3、对公安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 (三)报考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侧视力不低于,体重符合规定标准); 2、具备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五年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部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及我省规定应回避的职位。 (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上述第一项第(四)款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2009年3月26日在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公告》(以下简称《职位公告》),全省公安机关职位公告于2009年3月28日在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并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考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省直各招录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也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在本地区、本部门发布。 报考人员在2009年3月26日后可以通过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查阅《职位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是湖北人事考试网()。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3月29日8:00至4月5日24: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职位公告》及相关政策解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审查报考资格。各地、各招录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认真严格审查报考者的各项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录部门负责解释。对通过审查的人员,招录机关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截止4月7日18:00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招录机关审核通过。 报名期间,各招录部门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各招录部门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负责对各地各招录部门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 各招录部门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并由各地、各招录部门负责通知考生调整报考职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法院、检察院刑事科学技术职位、公安机关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和山区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司法监狱劳教单位机械制造、机电、印刷、医学类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视情况决定计划数。 报考省级检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直管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的人员,须于2009年3月31日8:30至4月2日17:30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全省公安机关须于2009年4月1日8:30至4月3日17:30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见网上公告),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3月30日至4月7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3月29日8:00至4月5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4月5日24: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确认。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4月9日9:00至4月14日18:00在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每门50元(收费票据在考场发放)。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于笔试当天考试科目结束时现场退费。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收费票据;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和收费票据。 (四)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4月20日9:00至4月25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确认、下载并发放准考证。村主职干部报名免收报名费。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16:45-17:45 公安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全省集中在武汉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及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村主职干部笔试单独命题,单独设置考场。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09年5月15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西部志愿者”;报考省以下各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未限定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其中,拥有B、C类司法考试证书的,报考职位应在其证书适用范围内),可以享受笔试加分加分政策(不累计计算)。加分对象、分数、办理程序和审核时间将上网公告,于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并公示,请考生留意。 (二)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各招录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专业科目笔试必须在面试前进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专业科目笔试工作由各地组织。省直各招录部门的专业科目笔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各招录部门组织实施,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专业科目笔试工作方案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备案,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选名单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报考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笔试合格的人员,由省人事厅、省司法厅组织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标准按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 (三)面试 各招录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应进行职位调剂或按比例减少该职位计划数,调剂职位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公布、公开调剂。 调剂的人选,须从考试内容相同的报考者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调剂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 调剂的具体事宜可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各招录部门的面试公告。 省直机关及各市州面试时间统一为2009年5月31至6月3日;省地税系统、司法机关监狱劳教系统面试时间统一为2009年6月5日至6月8日;全省公安机关面试时间统一为2009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面试,单独命题。 面试前,各招录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工作证)原件、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时提供);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部门应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后,各招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面试人选,经单位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当地网站上进行公示。 各招录机关对参加面试的人员,可按50元/人的标准收取面试费用。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下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50%(有专业科目笔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的比例折算。 遴选选调生的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70%(有专业科目笔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40%、《公安基础知识》2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 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村主职干部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30%的比例折算;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组织,于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采用公安部研制的《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选拔题本》和相应运行软件。体能测评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报考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人员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达标即为合格。 报考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由省人事厅、省林业局组织,于面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村主职干部按1:2比例确定体验与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部门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分别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招录部门要对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审批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录用部门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以及监督举报电话。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由招录部门填报《湖北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湖北省参照管理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 凡在机构改革中辞职并享受优惠政策的原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如报考后拟被录用的,必须退回因享受优惠政策所得的辞职补助金才能报批。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省委组织部咨询电话:,省人事厅咨询电话:,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

遴选人事考试

遴选考试的流程为:发布遴选公告和职位-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一、发布公告和职位表各公务员主管部门会通过官方网站(人事考试网等)发布遴选公告,并公布遴选职位表、相关注意事项等文件。此时考生们要仔细进行公告阅读和职位筛选,选取适合自己的职位,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二、笔试1.笔试。笔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内容侧重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遴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2.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后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3.资格复审。公务员主管部门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名单,并在官网公布。这一阶段的资格审查主要针对报考人员的所有报考材料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三、面试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1月25日8:00以后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首批面试人选名单。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或选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通过遴选选调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各部门的面试公告。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四、考察和体检1.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试成绩不是唯一依据,要参考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考试。2.体检各遴选单位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五、公示、办理转任手续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遴选单位会将拟试用人员分别在人事考试网和拟试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问题,就可办理转任手续,进入报考遴选单位。以上就是遴选考试流程,希望大家在决定参加遴选考试之前,仔细了解公务员遴选考试的基本流程,做到心里有数,提前做好准备

笔试中主要考查的是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这三种能力,主要题型有案例分析、公文写作和大作文。案例分析类的题就是先给你一段材料,让你进行归纳概括、提出对策和综合分析,结合自己对政策的理解来进行回答。公文写作在写题时一定要注意写作格式,要先点名对象,再引出想要表达的主题,然后开始阐述内容,最后进行总结,公文的下面加上发文单位和日期。它考察的形式有点多,记得格式要区分好,不要混淆。大作文的分数占比是很大的,所以这里也是最能弯道超车的地方,一般分为策论文和议论文,想要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就得在平时多加积累,不能一蹴而就。在极个别的地区遴选中,还有选择题、判断题和简答题,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真题题型都会有些不同,所以在报考省遴选或者市遴选时,先找一套当地往年真题了解一下比较好。笔试通过后会有面试环节,一般面试形式为结构式或者无小组讨论,相对于公考面试,遴选的面试一般有自己单位命题,所以提的问题会更加“专”,突出自己的单位特点。

遴选考试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偶尔有加试。

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形式包括:对策性论文、案例分析、公文写作、党政公基等;笔试内容有:事务处理、案例分析、公文写作、对策性论文、人际沟通、组织管理、应急应变、综合分析等。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部分招考涉及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具体由各招考部门而定。加试一般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

公务员遴选一般是指党群机关、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从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和公务员相关资历的人员中选出符合组织或相关部门要求的部门工作人员,是党政部门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拓展资料:考试流程

公开遴选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组织考察;

(五)决定与任职。

参考资料:中国人事考试网:中央机关公务员遴选考试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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