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事考试监考规定吗
国家人事考试监考规定吗
公务员考试监考人员的由来如下:
考官的人员构成由用人单位的领导(一般为副县处级及以上人员),组织部、人社局以及兄弟单位组织部门的工作人员构成。
公务员面试考官实行全员异地交流,它是指各地的面试考官异地参加监考。比如A市的到B市去,B市的到C市,这样安排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考试的公平性。
同时为了减少作弊的可能性,公务员面试采取双盲抽签的形式,即考试当天,面试官们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在哪个考场担任面试官,同时,考生也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自己在哪个考场进行考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场规则:
一、在考试开始前4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以及纸质资料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统一放在放包处(电子设备须关闭电源)。凡发现将规定以外物品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保护好本人的试题本、答题卡避免他人窥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成绩无效。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考试相关信息带出考场,按违纪处理。
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考务费的发放:1、考务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考务费按照300元发放。当天考试时间超过下午5:00,考务工作人员考务费增加50元;2、考试期间的工作人员劳务费原则上按照监考人员费用发放;3、考务工作人员考务费每人每天按照100元标准发放;4、考务工作人员午餐由组织考试部门负责供应。5、在外单位进行的现场报名工作的可根据情况每人每天补贴50元。6、利用双休日进行的各类考试考前现场报名、相关培训等工作,原则上按双休日加班发放加班费,每人每天100元。7、全国研究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每人每天补贴200元。监考费的发放:原则上以考试时间2小时80元监考费为基准,考试时间每增减半小时监考费用相应增减10元。
参加选聘监考岗位;也可审查推荐上报本部门、本单位自愿参加并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参加选聘监考岗位。
国家人事考试管理规定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一: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不属于招聘范围。二:国考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测、申论,事业单位考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三:学历在专科及专科以上,就能报考;具体报考岗位要求见公告附件的职位表;四: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五:重庆市属事业单位上、下半年两次,区县单独招聘一年为四次、分为四个季度。2013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在8月份报名,据2013年重庆人事考试工作计划得知,笔试时间在:9月7日。
一、考试目的: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名是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是根据评审条件应达到外语水平的要求,通过笔试的形式对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基本外语语汇情况进行检验,考试成绩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水平的组成部分。 二、报考范围和对象 凡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其级别属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需具备一定外语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过去参加国家统一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成绩合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但对1977年全国恢复高考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现从事图书资料、文博、档案、群众文化、工艺美术、中医、中药工作以及在大、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从事公共政治理论课、中古字号课程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选考古汉语或外语。1977年恢复高考后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三、等级划分和适用人员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各等级的适用人员如下(技术的高级、中级分别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A级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系统列申报高级; 2、申请报高级国际商务师; 3、其它系列申报正高级。 (二)B级 1、工程、农业、卫生系列的县属(含县)以下单位工作人员申报高级;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系列申报中级; 3、翻译系列申报高级第二外语; 4、高级未分正副的系列(不含工程系列)审报高级;其它系申报副高级。 (三)C级 1、除翻译系列外,申报高级第二外语; 2、翻译系列申报中级第二外语; 3、工程、农业、卫生系列在县属(含县)以下单位工作人员申报中级; 4、其它系列申报中级。 四、免试条件 1、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翻译文章达一万字以上并晋升了中级职务,或公开发表翻译文章三万字以上并晋升了高级职务的人员。 2、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批准出国留学、进修一年以上,或近两年内参加全国定点出国人员外语强化培训经考试合格的人员。 3、已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外语考试合格并晋升了中级职务,或已取了博士学位并晋升了高级职务的人员。 五、考试语种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共分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六个语种。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人文、财经五个专业类别,考生根据自已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任选一类应试。其它语种不分专业类别。 六、组织实施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和统一评分标准。国家人事部是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主管部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全国有关考试的具组织实施工作,各省市人事厅(局)考试中心承担本省市的实施工作。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参加考试。 在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为了保证考试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也为了提高考试工作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在考试报名、报名信息采集、考点考场安排、准考证号编排、答题信息采集、评分、成绩统计分析等整个考试过程都采用计算机管理。 七、为了保证报考信息的准确采集和处理,报考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各省市人事厅(局)考试中心发布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到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如果规定实行光电阅读器-计算机自动采集报名信息,还要领取报名信息卡和《报考手册》。由单位集体组织报名的,应按本人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程序报考。 2、如实、准确、工整地填写报名表中的各有关项目,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使用报名信息卡的,除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外,还应严格按照《报考手册》中规定的填涂工具和填涂要求,认真、准确添涂好报名信息卡。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填好后,应认真检查,确保报名的填写和报名信息卡的填涂准确无误。 3、携带报名表、报名信息卡、照片、身份证和其它所需证件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点发给每一报考人员一个报名序号,该报名序号应保存好,以备后用。 4、根据当地考试部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本人的报名序号领取自已的准考证,并认真核对自己姓名、身份证号、检查准考证中自己所在的考区、考点、报考的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的代码以及考试的时间、地点是否正确,如有差错,立即与考试工作人员联系解决。 5、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每一科目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参加该科目的考试。对规定使用答题信息卡的科目的考试,要携带《报考手册》中规定的填涂工具参加考试。准考证号是计算机确认应考人员的标准,错误或不规范的填涂会造成成绩信息丢失,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本人准考证上的准考证号,填涂答题卡上的准考证号,填涂后应认真核对,以确保准确无误。 八、指导教材 全国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大纲 九、考试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每年11月中下旬(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补报。 2、每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旬。 3、报名地点:各省市人事厅(局)考试中心承担本省市的实施工作,各县(市)区职改办负责本县(市)区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工作。
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要求、形式、考评流程等重点考试内容。考试题一般都是根据考试大纲为标准命题的。
?环球网校一建攻略1万粉丝陕西关注报名来了!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环球网校一建攻略2022-09-07 11:29陕西北京环球兴学科技发展官方帐号,教育领域创作者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最新发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即将开始,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考试科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二、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三、考试时间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于11月19日、20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四、报名事宜1.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平台,按有关要求选择考试地点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3.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五、考试规则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国家人事考试纪律规定
人事考试补考需要报名吗,如因突发疫情等原因无法组织实施考试,本年度不再继续安排补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工作和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本次补考的范围是我省已经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因考试安排调整,已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须在10月24日9时30分至28日17时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不参加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补考确认”链接进行网上确认。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工作和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已缴费用在确认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三、严肃考试纪律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文号:人发[2000]84号 发文时间:2000-8-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工商行政管理所录用公务员工作正在平稳、顺利地进行。最近,有关媒体陆续报道了个别地方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人员上划之机,无视有关规定,弄虚作假,违规进人;个别地方工商所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场出现舞弊行为等问题。虽然这些问题是个别的,但性质严重,人民群众极为不满,社会反响强烈。为确保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切实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现就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处理违规进人,严格录用考试纪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对党和国家、对人民的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提高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的自觉性。要按照《国务院批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1998]41号)以及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所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发[1999]71号)的规定要求,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和条件标准,严把工商行政管理队伍“进口关”。 在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人员上划中暴露出来的滥用权力、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违规进人以及工商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出现的舞弊等问题,严重违反了人事工作纪律,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于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必须认真核查,件件要有着落,确有问题的,必须立即纠正;对于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重申要严格执行国发[1998]41号文件规定的冻结进人时限要求,在此期间,除国家指令性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和按计划接收的大学毕业生外,调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其他人员一律不予承认。凡属于弄虚作假或不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降低标准条件,利用职权为亲属、熟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来的人,无论是在时限前进入的,还是在时限后突击进入的,一经查实,都要坚决予以清退处理。有的人民群众的子女毕业就待业,而有的干部的子女却在上学时就安排了工作,更有甚者还领取工资。对这种不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只顾少数人私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让人民群众顺气、服气。 三、强调要严格执行人发[1999]71号文件的规定,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密组织好录用考试。从报名资格审查到录用,每个环节都要公示,加强群众监督,确保拟录用人员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条件。人事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考场的管理,加强对考生的考场纪律教育。不得在地(市)级以下城市设置考点,对考风、考纪加强监督检查。要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录用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等处罚,对违纪的考试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四、加强管理,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公务员制度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积极投身改革,自觉依法守法。各有关部门的领导要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化解矛盾,积极疏导,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以达到稳定大局的要求。 接此通知后,各地要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总结教训。对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人员上划和工商所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人事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对本通知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人事考试监考费规定
公务员考试监考费:校内考试80元,在校外120。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筛选应聘国家公务员的应征者,所进行的一年一度考试,简称“国考”。招考条件相对比较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考试时间相对比较固定,集中在10-11月份。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筛选应聘国家公务员的应征者,所进行的一年一度考试,简称“国考”。招考条件相对比较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考试时间相对比较固定,集中在10-11月份。
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没有指定教材。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相应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的考试大纲。
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外交学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请在各部门网站查询。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中国银监会网站查询。
100元/人·小时
考试监考费
(一)考试监考费是指学校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参加各类考试监考、巡考发放的劳务费。
(二)考试监考费开支标准
1.教师参加非任课课程考试监考工作的,按不超过100元/人·小时的标准支付监考费;参加作为课程教学一部分的任课课程考试监考工作的,已计入教学工作量,不另行支付监考费。
2.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参加监考工作的,按不超过50元/人·小时标准支付监考费;双休日、节假日参加监考工作的,按不超过100元/人·小时的标准支付监考费。巡考费开支标准参照监考费标准执行。
国家关于人事招聘考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 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已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人事部部长 张柏林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第三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第五条 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第七条 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二章 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第八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第九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四)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 制定招聘计划;(二) 发布招聘信息;(三) 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四) 考试、考核;(五) 身体检查;(六)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七) 公示招聘结果(八) 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第三章 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第十二条 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第十三条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或组织招聘的部门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第十八条 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第十九条 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受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第二十条 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第二十一条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第五章 聘 用第二十二条 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第二十三条 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第六章纪律与监督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第二十八条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第二十九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第三十条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二) 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三) 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四) 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五)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六)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七)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 事业单位需要招聘外国国籍人员的,须报省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聘。第三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公开招聘办法。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去看招考公告,按照流程去报名和参考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考试流程
1、招考公告一般情况下发布在省,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的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2、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注:部分地区采取现场报名。
3、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单位在几个工作日内(各地方规定不同),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一般在考前一周可以打印)。
4、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笔试
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6、面试
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7、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扩展资料:
1、事业单位编制的分类
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都是行政编制。
2、事业编制
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适用单位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
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3、事业单位待遇
一般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分为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非编制人员就是本单位自行外聘的人员,就象企业聘用一样,由单位自行规定其待遇,付给其工资,与地方财政没有关系)。所以,非编制人员的待遇不一定比编制人员差。
多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新进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的人员在审查档案后,交给人才中心保管。另外国家也在积极推行事业单位人员雇佣制这将逐渐改变事业单位编与企业编的差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考试
考事业编有什么限制
考事业编有什么限制,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市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考事业编有什么限制。
报考事业编的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事业编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编制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
事业单位对学历的要求由各用人单位定的,各事业单位需要的文凭不一样。要看当地事业单位发出的通知。
考试一般先由各用人单位报用人计划,由各地人事部门审核后,发布招考公告和招考计划,并通过报名(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报名、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市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
一、需要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所应聘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和岗位。
二、事业单位的概念:
事业单位(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一般要接受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要有其组织或机构的表现形式,要成为法人实体。从目前情况来看,事业单位绝大部分由国家出资建立,大多为行政单位的下属机构,也有一部分由民间建立,或由企业集团建立。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中国的事业单位在功能上对应国外的是非营利组织(NPO)、非政府组织(NGO),国外的这些组织是社会自治组织,在中国的事业单位和政府的关系比较密切。这种不同点,有些是社会制度不同造成的,社会主义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