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人事考试招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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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浙江台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5日9时—11月8日24时。
报名系统网址: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与本人相关证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点此查看》》2014年浙江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02名考试复习资料
2014年浙江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02名考试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09〕94 号)规定,2013年临海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临海人才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和临海生源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岗位放宽户籍范围,相应户籍范围内生源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部分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过“两项计划”且“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时间可计算在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考程序 采用网络注册和现场缴费的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2日9时—2013年4月25 日24时。 报名网址:(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注册报名情况将于4月24日、4月26日在网络报名系统公布截至4月23日24时、4月25日24时各岗位注册报名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4月26日9时—4月28日17时。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9日9时—5月1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2日9时—24时。 4、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时间:2013年5月1日9时--5月3日17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下载打印“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字。 5、现场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5月2日—5月3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于5月2日-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临海市人才市场(临海市区柏叶西路928号二楼)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办理手续时,报考人员须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交给考试组织机构,同时缴纳每科40元的考务费,妥善保管经考试组织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在办理缴费确认手续时,还须出具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已在网上注册并报名,但未到现场办理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其中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为6倍,卫生系统除财会外的岗位为2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5月6日上午8:30—11:00到临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柏叶西路928号二楼202室)进行现场改报,或退回考务费,逾时未改报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5月22日—5月25日。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部分岗位增设技能测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面试改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只参加笔试,均不进行面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左右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上公布。 (二)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 面试一般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中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改为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市殡仪馆各岗位增设技能测试,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改为专业面试(详见附件1)。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只设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3比例参加面试。市殡仪馆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结构化面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模拟上课。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4比例参加专业面试。 (三)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技能测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 卫生系统各职位,按专业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9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1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2比例参加资格复审。 具体办法:考生根据网络公布的资格复审确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我市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首次资格确认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笔试、面试(或模拟上课)及技能测试各项的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1)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 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7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30%)×30%+模拟上课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专业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市殡仪馆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其它事业单位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录)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替补。 根据台政办发〔2008〕82 号文件规定,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八、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3年4月22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3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3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中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设定,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5、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资格复审前,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录)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聘用关系并办理聘(录)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录)用资格。 9、被教育系统教师(指导师)岗位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后两学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被卫生系统各岗位聘用的卫技人员,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一年定级,二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A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国家电工职业资格三级证书;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B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1、各个岗位咨询电话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12、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5115052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511717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8511092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1、 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2、 工作经历证明.doc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5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已取得所需学历的各类人员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椒江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单位经费形式(来源)相同的职位;全日制脱产学习的非2014年毕业生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3.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指导与监督工作。1.报名时间:2014年1月23日至24日(星期四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2.报名地点:椒江区青少年宫(青年路406号)。3.要求:报考人员需在电脑上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表》(表中的报名信息不能手工填写)并打印,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照片两张,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签名。报名时,社会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推荐表)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须交考务费每门40元。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若发现考生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四、考试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招聘职位5个及以上的,计划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该职位的原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招聘职位计划数。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占最后总成绩的权重分别是60%和40%(区机关幼儿园幼儿教师和体育教师职位笔试和面试占最后总成绩的权重分别是40%和60%)。(一)笔试1、笔试科目:详见职位一览表。各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2、笔试时间:2月15日(星期六)。准考证领取时间:2月13日(星期四),领取地点:椒江区青少年宫。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考试后15天左右在台州中心人才网上公布。(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招聘职位数为5-9名的按1∶2比例;10名及以上的按1∶比例,30名及以上的按1∶比例,尾数部分四舍五入)进入面试。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面试3天前,若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则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进入面试。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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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结构化面试通知
根据《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现决定分两批进行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构化面试,第一批定于2015年1月17日、第二批定于2015年1月18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详见附件1:第一批结构化面试考生名单;附件2:第二批结构化面试考生名单。
二、面试报到截止时间:当日上午7:15。
三、面试地点:
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9号,台州市人才市场3-4楼)
面试报到地点:台州市人才市场3楼报告厅。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务必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
2、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未报到或未进入考点的,视作自动放弃。
3、考生要下载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与考生面试守则》。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09〕94 号)规定,2013年临海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临海人才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和临海生源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岗位放宽户籍范围,相应户籍范围内生源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部分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过“两项计划”且“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时间可计算在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考程序 采用网络注册和现场缴费的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2日9时—2013年4月25 日24时。 报名网址:(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注册报名情况将于4月24日、4月26日在网络报名系统公布截至4月23日24时、4月25日24时各岗位注册报名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4月26日9时—4月28日17时。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9日9时—5月1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2日9时—24时。 4、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时间:2013年5月1日9时--5月3日17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下载打印“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字。 5、现场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5月2日—5月3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于5月2日-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临海市人才市场(临海市区柏叶西路928号二楼)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办理手续时,报考人员须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交给考试组织机构,同时缴纳每科40元的考务费,妥善保管经考试组织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在办理缴费确认手续时,还须出具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已在网上注册并报名,但未到现场办理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其中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为6倍,卫生系统除财会外的岗位为2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5月6日上午8:30—11:00到临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柏叶西路928号二楼202室)进行现场改报,或退回考务费,逾时未改报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5月22日—5月25日。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部分岗位增设技能测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面试改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只参加笔试,均不进行面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左右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上公布。 (二)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 面试一般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中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改为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市殡仪馆各岗位增设技能测试,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改为专业面试(详见附件1)。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只设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3比例参加面试。市殡仪馆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结构化面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模拟上课。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4比例参加专业面试。 (三)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技能测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 卫生系统各职位,按专业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9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1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2比例参加资格复审。 具体办法:考生根据网络公布的资格复审确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我市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首次资格确认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笔试、面试(或模拟上课)及技能测试各项的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1)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 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7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30%)×30%+模拟上课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专业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市殡仪馆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其它事业单位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录)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替补。 根据台政办发〔2008〕82 号文件规定,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八、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3年4月22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3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3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中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设定,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5、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资格复审前,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录)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聘用关系并办理聘(录)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录)用资格。 9、被教育系统教师(指导师)岗位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后两学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被卫生系统各岗位聘用的卫技人员,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一年定级,二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A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国家电工职业资格三级证书;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B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1、各个岗位咨询电话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12、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5115052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511717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8511092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1、 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2、 工作经历证明.doc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5日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浙江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教师招聘26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0日上午11:00截止,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优秀学科教师共26名。本次招聘单位均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学校均位于台州市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教育网(,“通知公告”栏目)及台州教育微信公众号; 2.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3.浙里办APP(台州市→台州掌上教育→“教师招聘”)。 其中,台州教育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上午11:00。 2.报名材料: (1)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 (3)身份证; (4)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可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 (5)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证明,学科竞赛教师另作要求); (6)报名所需荣誉证书(或有关证明)。 上述报名材料按序整理成一个清晰的pdf扫描件。 3.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材料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和pdf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学校+岗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应聘者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后,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默认报考人员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二)考试 考试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地点为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附近,具体另行通知。 (1)初试 初试前,考生需当场提供报名时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序整理成册)。 由考核组专家对考生进行初试,评估考生与岗位匹配度。通过初试人员将进入复试环节。同一岗位通过初试人数如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则取消该岗位。 (2)复试 复试由试讲和笔试组成,满分折算为100分,试讲占70%、笔试占30%。试讲环节由考核组进行量化打分,最低合格分数为75分(满分为10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台州教育网予以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台州教育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学科竞赛教师按相应要求)、荣誉(或成绩)等有关证书或证明,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提交材料与所填报信息不符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同时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若有岗位出现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违约,经研究后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最多递补1次;若有个别岗位未能开考,在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情况下,可在已开考的同一学科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录,最多补录1次。 4.符合台州市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安家补贴等相关人才待遇。 5.如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将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推迟考试,敬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台州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咨询和监督 1.咨询联系 具体岗位咨询详见附件1。 2.监督 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本公告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2.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教师招聘报名表 3.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教师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台州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4日 原文标题: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教师招聘公告(一) 文章来源:
台州人事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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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结构化面试通知
根据《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现决定分两批进行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构化面试,第一批定于2015年1月17日、第二批定于2015年1月18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详见附件1:第一批结构化面试考生名单;附件2:第二批结构化面试考生名单。
二、面试报到截止时间:当日上午7:15。
三、面试地点:
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9号,台州市人才市场3-4楼)
面试报到地点:台州市人才市场3楼报告厅。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务必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
2、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未报到或未进入考点的,视作自动放弃。
3、考生要下载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与考生面试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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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计划 2021年全县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71名。其中:县级机关单位35名;乡镇机关36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 浙江组织工作网() 浙江人事考试网()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台州党建网()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县各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部分职位要求取得相应学位); (2)台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0年12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范围和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2018年以来,因行政村撤并不再担任村“两委”职务,但实际仍在过渡期村级班子中履行村“两委”工作职责的村干部,纳入现任村“两委”干部范围。其中,原为村“两委”正职的,纳入现任村“两委”正职干部范围。 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时间年限的计算统一截至2020年12月11日。 3、乡镇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天台县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4、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天台县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职位表》。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村干部在担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以及其他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在2020年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9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9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 4、报考法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1年2月底前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以上有关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考条件,适用于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即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其中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生可享受放宽年龄政策。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9时—12月17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11日9时—12月19日17时。 网址:(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2月15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职位招考,采取组织推荐、现场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缴费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1张,于2020年12月14日—12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到天台县公务员局(天台县行政中心13楼1311室)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另行通过网络方式报名并缴费(除不得再次报名外,其他报名、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程序与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报名缴费程序相同)。??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12月20日9时—12月22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月12日9时—1月17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2”),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综合执法、市场、文化、生态环境部门的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天台县。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1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综合执法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3.全县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技)能测评 报考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 体能测评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个项目总分低于180分的不具有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全县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采用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发布公告的门户网站及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录用公示后,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出现上述情况,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止到2020年12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才能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0年12月2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其他方式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传真:),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八)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九)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单位反映。 (十一)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十二)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职位表中查询。政策咨询电话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 (十三)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四)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台州市公务员局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等网站发布。 (十五)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六)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招聘
按照《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 2008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5名(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 2008年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200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中专文化程度毕业生报考须为烟台市籍生源;非2008年应届毕业生中,属于国家“211工程”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或烟台市籍生源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2007年以后毕业一直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参加报考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08年7月底前毕业、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08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认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招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填报的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08年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至2007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5日—17日 缴费时间:2008年7月16日—20日 查询时间:2008年7月16日—21日 报名网址:(烟台人事考试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各自组织网上报名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各部门网站上公布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和统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者补充;对报考人员信息48小时内未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20日12时前向人事部门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向人事部门反映的,视为同意。报名系统于7月17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7月16日-20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并于7月24日-25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按准考证的要求查询考试地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地震”灾区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18日-19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科(莱山区芙蓉路6号)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地震”灾区报考人员,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按照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及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烟台市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网上报名、缴费结束后,应聘人员本人务于2008年7月20日-23日到烟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科(莱山区芙蓉路6号)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在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部分紧缺专业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登陆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到烟台人才市场(芝罘区南大街61号)二楼前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和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其他非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需人事代理机构出具证明信)等。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应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网上初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报考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岗位、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不含计算机应用技术教师岗位、旅游管理教师岗位、院报我岗位、辅导员岗位)、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不含劳资员、会计师、核算会计员、计算机管理员、文娱科员岗位)以及报考事业单位文秘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并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3:7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除事业单位文秘岗位外,符合专业要求和岗位条件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列于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为7月26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专业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基础知识按岗位要求单独命题,其中,报考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西医临床;报考事业单位文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写作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报考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岗位(不含水电暖维护岗位)、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文娱科员岗位、市规划展览馆讲解员岗位统一按照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研究生以上报考人数和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人数均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市人事局和各部门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由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评、表演、试讲以及专业技能测评与试讲相结合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命制。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现场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市人事局和各部门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工作人员以上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考核。国家对个别招考岗位招考人员体检和考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市人事部门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在网上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事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2008年烟台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08年烟台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另行公布。 监督电话: 6789930(市人事局) 报名和笔试成绩查询网站: 烟台人事考试网: 进入面试范围、体检考核范围及公示网站: 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 各招聘部门网站: 烟台市民政局: 烟台市文化局: 烟台市广播电视局: 烟台市体育局: 烟台市交通局: 烟台市规划局: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http:// 烟台市林业局: 烟台市环保局: 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烟台市委老干部局: 烟台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烟台市人防办公室: 烟台市信访局: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事局 二○○八年七月八日 附件: 2008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doc 2008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008年烟台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 2008年烟台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0年4月6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网上报名期间,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和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研究确定并由招聘主管机关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除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应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0年及2020年以前毕业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4月5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人员)也可报考。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招聘岗位为综合类岗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9:00-4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6日12:00-4月9日11: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12:00-4月10日16:00;
报名网址: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需求表中查询。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陆需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4月8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4月9日11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9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1年4月6日12:00-4月10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具体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1年4月6日12:00-4月10日16:00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4月10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设区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4),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见本简章附件2。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
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安全生产管理业务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初试考务费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并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同一招聘岗位包括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用“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用人单位。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应届高校毕业生和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简章》要求的证书后方可办理备案、入职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试用期合格的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报名期间复核电话:,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本简章由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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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招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聘须知.docx
2021年招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台州人事招聘考试网
百度别砍我,我是认真在答题!
2014浙江台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5日9时—11月8日24时。
报名系统网址: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与本人相关证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点此查看》》2014年浙江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02名考试复习资料
2014年浙江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02名考试公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出:
根据《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注册及报名时间:3月16日0时-3月21日17;
资格初审时间:3月21日17时-3月25日24
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3月26日0时-3月31日24
缴费确认时间:3月26日0时-4月5日24时
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20日9时-4月25日24
考试时间:4月25日
更多信息访问浙江人事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2015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注册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0时—3月21日17时。资格初审时间:3月21日17时—3月25日24时。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3月26日0时—3月31日24时。缴费确认时间:3月26日0时—4月5日24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20日9时—4月25日24时。考试时间时间:4月25号您可以访问台州华图官网,查看2015年浙江省考公告、大纲以及职位表信息。台州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联系地址:椒江区解放南路103-105号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