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卫生局人事考试
大邑县卫生局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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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文件精神和我办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成都籍(含十九个区(市)县和高新区)招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学位(专科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从事驾驶工作15年以上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名,为工勤技能岗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时间 2011年10月27日——11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00时-16:30时) (二)地点 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地址在大邑县晋原镇东濠沟北段199号(电话:) (三)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交费方式。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1年11月7日至9日到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要求 报名者须带上以下材料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大邑县招聘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经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资格初审合格,方可正式报名: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C1型及以上驾驶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考试形式、内容和成绩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技能测试。笔试和技能测试各占总成绩50%。总成绩100分(未含加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 2.笔试计分方法:笔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和报名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少可放宽至1:2)。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由县公招领导小组决定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并于2011年11月3日在《今日大邑》上和大邑公众网上公布。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或招募的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需提供所在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服务年限、考核合格、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待报名成功后于2011年11月4日17:00前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原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办理加分手续,咨询电话:88222095。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11月16日通过大邑公众信息网和《今日大邑》公布。 (三)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技能测试通知书》。 2.技能测试方式: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按照同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员(笔试人数少可放宽至1:2)。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由县公招领导小组决定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总成绩公布: 1、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技能测试成绩×50% 2、进入技能测试人员总成绩于2011年11月25日通过大邑公众信息网和《今日大邑》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并与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技能测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技能测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大邑公众信息网和《今日大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流)动的证明书。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 #事业单位# 导语】2020年四川成都大邑县事业单位编制引进人才公告【20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7日。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党政人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和《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试行办法》(大委办〔2017〕45号)有关规定,拟结合2020年“蓉漂人才荟”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名高层次人才充实到我县相关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人数20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具体条件: 引进人员除须符合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专业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学科专业代码和学位授予目录》(2016年版)进行设置,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学历或学位证书中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所列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具体岗位要求见《2020年大邑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2.报名人员应出具相应引进条件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定向、委培人员报名前需取得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相关书面证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现已是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引才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7日; (2)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2020年大邑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各项内容电子档发送到邮箱进行网上报名,邮件请以“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专业”命名; (3)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必须参加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及地点通过邮件回复,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通知的后果自负。 2.现场报名 (1)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原件校验。 场次时间报名地点 武汉站2020年10月31日09:00-12:00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726号华美达酒店 成都站2020年11月7日09:00-12:00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所需材料 《大邑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学院)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证明材料,例如:荣誉证书等。 注意事项:每一名人才限报一个岗位类别,不得重复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初试环节,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人才引进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初试 1.武汉站 时间:2020年11月1日上午09:00—12:00。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具体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2.成都站 时间:2020年11月8日上午09:00—12:00。 地点:成都市大邑县。具体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初试采取现场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工作意向和综合能力等。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依据,不计入最终面试成绩。汇总武汉站、成都站应试人员初试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引才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若低于1:1的,该岗位调减或者取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大邑县公众信息网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上另行公告。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其他事项以公告为准。对开考比例无法调减,即未能形成竞争的岗位,该岗位引进人才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面试其他正常开考岗位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最低成绩。 4.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5.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公布,同时公布体检时间及地点。 (五)体检 1.体检在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三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同一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业绩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规定执行。 2.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者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同一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证不属实的,按程序继续引进;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人才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才,签订《大邑县人才引进协议》,由县人才办根据引进人才所学专业、背景和经历,综合考虑大邑县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情况和编制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应服从安排,指定日期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弃权,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 四、相关待遇 本次引进为编制内引进,引进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在大邑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人才落户、人才安居、子女入学等其它人才政策按相关规定享受。新引进的博士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可依据《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试行办法》(大委办〔2017〕45号)文件规定,享受5年内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的“人才津贴”。 五、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引进工作。引才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引进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大邑县人才办) (大邑县人社局) 2020年大邑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2020年大邑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大邑县委组织部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1日
大英卫生局人事考试
初级药师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以报考初级药师。不需要先考药士,只跟学历和工作年限有关系
年成都市属事业单位招聘384人公告于2月16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及成都人社局网站上发布。2.摘要如下: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及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108个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84名,其中,20个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共29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具体内容请参考已发布公告信息。
大专毕业能考中医大学,可以通过统招、自考、成考、远程教育专升本考试报考意愿的中医大学。目前大部分学校除了少数医学类等少数专业非本专业本科生不能报考外,其他专业的所有大学只要专业目录没有说明就可以报考。专科毕业两年以上就可以报考全日制研究生,但同等学力报考都有条件,多数学校规定不能跨学科报考,个别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名校对同等学力报考的要求比较高,如外语过四级、发表论文、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等,一般大学只是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程。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21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27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专业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 考试安排在7月3日、4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二)考试专业及方式共118个专业(附件1),其中采供血医学、采供血护理、采供血检验技术、血液制备技术4个专业采用纸笔方式考试,其他114个专业均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 二、报考条件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卫发〔2018〕52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四川省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川卫规〔2019〕3号)、《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和〈四川省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20〕33号)等规定,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范围及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考范围 在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拟晋升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应参加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资格考试。 在我省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成都市所辖区的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拟晋升基层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可参加基层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资格考试。 (二)卫生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3)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4)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 (1)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③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④市(厅)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⑤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或第一主研人,并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3篇或发表本专业sci论著2篇。 (2)具有医学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参加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 ②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其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除具备上述第3款第(1)条条件之一外,还可经3名本专业同行专家(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或由省部级国家机关批准的同等级称号专家)推荐。 (4)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参加各级党委、政府指派的援外、援藏、援彝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报考;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2年报考。 (三)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考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的人员,须符合川卫发〔2018〕52文件第三条第3款规定的基层卫生高级职称适用范围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3)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4)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5)具有医学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 (1)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③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④市(厅)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⑤获得四川省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四川省临床技能、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等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授予的学术技术称号者。 (2)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其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除具备上述第3款第(1)条条件之一外,可经3名本专业同行专家(省、市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正高级专家)推荐,破格报考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 (3)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参加各级党委、政府指派的援外、援藏、援彝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报考;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2年报考。 (四)中医药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中医药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医药学博士学位,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年; (2)具有中医药学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 (3)具有中医药学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及其以下,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 (4)临床类别医师报考中医药副高级资格需提供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结业证书。 3.受聘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中医药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2)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3)内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4)获得省名中医、省中青年名中医; (5)市(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6)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或第一主研人,并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3篇及以上或发表本专业sci论著2篇及以上; (7)参加各级党委、政府指派的援外、援藏、援彝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提前1年报考; (8)参加各级党委、政府指派的援外、援藏、援彝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提前2年报考。 (五)基层中医药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基层中医药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药学博士学位,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年; (2)具有中医药学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 (3)具有中医药学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及其以下,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 (4)临床类别医师报考中医药副高级资格需提供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结业证书。 3.受聘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中医药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2)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3)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4)获得省中青年名医; (5)市(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六)其它有关事项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2)按破格条件报考相应资格的人员,其业绩、贡献和荣誉均应为任现职期间取得,且不得重复使用。 (3)在聘任卫生(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报考;参加疫情防控,受到记大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表彰的,可提前2年报考;参加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报考。 (4)报考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计算至报名当年的12月31日。 (5)援湖北医疗队和高风险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内申报参加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免副高级资格考试。援外医疗队员援外期间申报参加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免副高级资格考试。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5月10日至5月26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5月10日至5月27日。 (三)缴费时间 5月10日至5月28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6月10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28日至7月2日。 四、告知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相关要求。 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2.报考卫生专业的人员,点击“2021年度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中医药专业的人员,点击“2021年度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进行报名。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是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栏内专门申报。 4.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5.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6.所有报考人员须按报考条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证照原件电子扫描件(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100-300kb,复印件无效)。 7.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核查通过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工作人员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选择市(州)报名点的,卫生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市(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查;中医药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市(州)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核查。选择省直属报名点的,卫生专业由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核查;中医药专业由省中医药管理局人教处核查。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附件3。 2.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根据学历验证情况,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医师职业资格证书、破格条件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医师职业资格证书、破格条件依据、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每人每科90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复核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合格证明领取 合格证明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七、考试须知 (一)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人机对话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写填涂的信息,并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 1.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平邑县卫生人事考试信息网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临沂市平邑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信息如下:
根据《2014年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50名工作人员简章》可知:
(1)招录人员计划:
2014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50名工作人员
其中综合类47人、普通教师类208人、职业教育类2人、卫生类91人、艺术类2人
(2)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9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4年5月5日—10日17:00。
(3)报名网站为: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5月21日-23日
(4)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
(5)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山东平邑综合门户网站和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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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平邑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节点,亲亲参考下哦: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9日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4年5月5日—10日17:00网上缴费:2014年5月6日8:30—5月11日17:00打印准考证:2014年5月21日-23日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笔试内容:综合类、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普通教师类、卫生类和翻译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见附件)。各类岗位均考一科。2015临沂市平邑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报名入口,请关注临沂中 公 教育网站信息,加油,祝考试成功!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4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50名工作人员(其中综合类47人、普通教师类208人、职业教育类2人、卫生类91人、艺术类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其他人员应聘的,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78年5月5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已在平邑县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应聘急需紧缺岗位的,不限户籍;其他应聘人员应具有临沂市常住户口(须在2014年5月5日前办理完毕落户手续)或临沂市生源(岗位对户口或生源地另有要求的除外);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4年5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经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5月5日为截止日期。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2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办字[2011]148号文件规定,设置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3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平邑县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县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卫生类和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由市、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9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4年5月5日—10日17:00。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4年5月6日8:30—5月11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书》。2014年5月21日-23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5月10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邑县人才市场二楼,县城蒙山大道267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聘急需紧缺岗位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三者必须提供其一)。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或人事代理合同。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同时提交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还要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学校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校出具的毕业后可取得何种种类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其他人员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还须提交应聘教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职业教育类岗位的,还应提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4年5月6日8:30—5月11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书》。2014年5月21日-23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5月10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邑县人才市场二楼,县城蒙山大道267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聘急需紧缺岗位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三者必须提供其一)。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或人事代理合同。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同时提交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还要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学校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校出具的毕业后可取得何种种类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其他人员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还须提交应聘教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职业教育类岗位的,还应提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普通教师类和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见附件)。各类岗位均考一科。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应聘综合类、普通教师类、职业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的,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岗位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应聘艺术类播音主持岗位的,按1:3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按招聘岗位确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由市、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专业考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山东平邑综合门户网站()和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应聘综合类、普通教师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卫生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职业教育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艺术类播音主持岗位的按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面试形不成竞争的招聘岗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岗位类别其他达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岗位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山东平邑综合门户网站和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不按时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谋职业、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民政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简章由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附件: 1 、 2014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2. 2014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 年4月23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考试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9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4年5月5日—10日17:00
网上缴费:2014年5月6日8:30—5月11日17:00
打印准考证:2014年5月21日-23日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
笔试内容:综合类、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普通教师类、卫生类和翻译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见附件)。各类岗位均考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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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事业单位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1、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内进行。全市计划招聘1651人,其中:市本级129人、通川区198人、达川区100人、万源市262人、宣汉县167人、大竹县426人、渠县140人、开江县169人、达州高新区27人、达州东部经开区33人。
2、达州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含和不含中医)、教育公共基础。在这个时间段内,大家可以登录达州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综合知识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科技、人文、国情省情等多方面的知识,考查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
事业编的概念:
1、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2、事业编制指各类事业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与行政编制相比,事业编制使用范围广泛,经费形式有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经费自理等多种形式。中央机构编制部门重点加强对地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编制的总量和结构进行调控。
⑴ 请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地址是多少 //21wecan/kzlm/ndwszyjszgkszq/index ⑵ 全国统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什么时候报名 2020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确定了!!2020卫生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12月24日-1月31日 (友情提醒网上报名系统要求浏览器版本为)!!!当前位置:首页>>全科医学?主治医师资料就在勤而获学习网(//)--点击医学类 ⑶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查询 可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全国联网)// 进行查询。专业技术资格证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版平权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 ⑷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档案号码怎么查 可以通过进入到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到到对应的档案号码。进入到该网站以后点击内成绩单打印,然后。然后点击容成绩单打印入口进入,再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此时在出现的成绩单打印界面中即可看到对应的档案号码。具体的查询方法如下: 1、在电脑的网络上输入卫生人才网,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⑸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①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内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容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②报名参加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⑹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内容: 一、适用人员 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科目设置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考试方式由采用笔试向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过渡。 四、报名条件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规定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资格者,除应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药(护、技)士者,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药(护、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4、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考试不开考。 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等有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⑺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哪个网站报名 您好!安徽医考网为您解 全国护士执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2015年护士执业时间定为5月16日,考试科目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据具体承担此项考试工作的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介绍,2015年考试的报名工作将于1月12日全面启动。 根据《护士条例》及《护士执业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 ,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 考试报名将继续采用网上预报名方式(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日期为1月12日至2月1日,部分考区实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报名者须于1月13日至2月5日期间,持打印的报名申请表(学校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核并盖章)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及确认地点参照考区、考点公告)。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报考状态,通过资格审核者须于4月23日至5月16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015年度护士执业成绩公布后,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成绩单。考试通过考生领取的合格证明将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请妥善保管。 ⑻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哪个网站报名 2016年全国及自治区卫生类考试公告 一、全国医师资格考试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29日24时,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4月17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现场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和信息确认,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进行网上报名。 (二)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6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由各地、州、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北京时间)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9月24、2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9月24日 上午9:00—11:30 ⑼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登录邮箱不存在 你那可能是去年的,今年的应当重新注册
大邑县人事考试
次年1月公布。大邑县二二年乡镇公务员考试成绩一般于次年1月公布,查询通道开通后,报考者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应该在今年9月就会在网上有通知吧,四川人事考试网。
为引进高层次高素质卫生人才,优化我县卫生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大邑县委办公室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邑县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试行办法〉的通知》﹙大委办〔2017〕71号﹚规定,我县拟引进18名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本次引进的人才为编制内引进,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 1.医(药)学类专业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 2.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具体条件 引进人员除须符合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专业条件。研究生或博士阶段所学专业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具体条件见《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附件2)。 2.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须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在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须在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证书要求。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资格证书(①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②因疫情原因,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再考证”相关精神,此次引进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先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若被聘用,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如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现已是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引进人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1)(本人签字); 2.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打印);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资格证书。(因疫情原因,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再考证”相关精神,此次引进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先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若被聘用,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如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按期取得相关证件书》(附件3)。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设武汉站、南充站、泸州站三个站点。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见附件) (2)报名程序:报名人员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1)。用A4纸竖式打印填写各项内容,并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到邮箱()进行报名,邮件请以“姓名+现场报名点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武汉站+大邑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岗位)。 (3)县卫健局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人员予以电话或短信告知。初审合格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报名时间内交由工作人员进行原件校验和资格确认。 2.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原件校验和资格审查确认。 3.注意事项 每一名人才限报一个类别一个领域,不得重复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 大邑县卫健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并在大邑公众信息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附件) 2.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由大邑县卫健局组织,以抽签答题、考官提问等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主要涉及仪容仪表、基本素质、医德医风及医学人文素养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 3.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人数的情况),面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签订引才协议。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大邑县人才引进协议》(如后续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中出现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情况,协议自动作废)。签订了《大邑县人才引进协议》拟聘人员的档案,通过本人毕业学校招生就业处,用机要件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到四川省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考试培训服务中心(请在档案封面上空白处注明“大邑县卫健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字样联系电话:,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邮编611330)。 四、体检 (一)签订了《大邑县人才引进协议》的拟聘人员报经大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考察由县卫健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体检及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医疗卫生人才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业绩等,并对其人事档案等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者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审核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函请县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应于指定日期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弃权,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 (三)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相关待遇 (一)本次引进为编制内引进,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在大邑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外,还可按《大邑县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试行办法》﹙大委办〔2017〕71号﹚享受相应层级的人才待遇。 咨询电话:(大邑县人才办) (大邑县卫健局) 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 2020年成都市大邑县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xlsx 按期取得相关证件书.docx 2020年成都市大邑县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资格审查表.xls 报名时间.docx 面试时间及地点.docx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