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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事考试网官网: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便捷高效回应群众关切,减轻基层负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开通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面向社会征集四个方面问题线索或意见建议: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线索;二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三是因政策措施不协调不配套不完善给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困扰的问题线索;四是改进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企业和群众可以登录中国政府网()或下载国务院客户端,进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专栏,也可以关注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进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小程序提供线索、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处理。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员督查。经查证属实、较为典型的问题,将予以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部署实施“互联网+督查”,既是顺应******发展要求、改进优化督查方式、减轻基层负担的积极探索,也是深化“开门搞督查”理念、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依托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将有效整合督查力量和信息资源,逐步实现督查线索网上实时收集、云端智能分析、线上分类处理、线下督查整改,形成统筹、规范、便捷、高效的常态化督查新格局。这既有利于更加全面精准地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难点堵点问题,促进党和政府的利企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又有助于压减集中督查次数,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督查增效和基层减负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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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公众号获悉,2022年下半年河北保定定州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做好我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河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定州市户籍。 2.持有定州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3.驻定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认定,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 (三)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院校详见附件1) (四)在定州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考试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 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详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及安排 本次受理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网上预约—现场受理”的方式,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10月8日8:00至10月25日17:00; (2)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3)网报入口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2.网上预约 (1)预约时间:10月24日至10月28日; (3)因未在网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申请人注册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右侧“使用帮助”一栏查询相关信息)。 (二)体检 1.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到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在“资料下载”栏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 特别提示: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须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市级认定机构(包括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申请认定。 2.定州市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地点: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定州市中山路与自来佛街交叉口南行100米路西,宋街29号,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A6号窗口。)联系电话:请加入定州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①622560284;②623412783(二选一,不要重复添加),相关信息在群中发布,有问题可在群里沟通。 (3)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也可在报名界面查看。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 3.《个人书》无需提前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上传。 4.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有效分流人员,现场确认工作实行错时、错峰预约确认。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或查找进入“教师资格认定预约”小程序,合理选择确认时间。 5.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证书发放 具体证书发放通知,查看QQ群,或添加微信公众号“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注查看,也可拨打咨询。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定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冀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学信网网址: (四)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程序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网址:),在“个人办事”按主题选择“证件办理”子项中查询。 (六)身体条件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六、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七、现场确认流程 (一)领取号单 1.请根据大厅工作人员指引,在固定地点领取号单,一人仅限领取一张,不可代领。 2.领取号单后按照号码顺序排队等候提交材料。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按照顺序提交材料。 2.材料初审后进行登记,登记后进入下一环节。 (三)系统确认 1.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网报材料进行确认。 2.确认无误后,本次现场确认结束。 (四)注意事项 1.确认现场请保持安静,请勿大声喧哗。 2.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 3.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通过电话与工作人员联系。 1.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定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9月29日原文标题:定州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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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社工证在哪考2021定州社会工作师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官网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各位考生根据公布的考务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网进行报名。【点击进入>>2021定州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入口】社工证一般都是每年6月组织考试,定州市社工证在本省的人力资源网站上报名(具体参照本省的网站),社工报名条件要求很严,报名开启后,可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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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考考生报考可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手机微信公众号可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讯息。 报考须知 1.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点击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咨询按钮或拨打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及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详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方微信 2.考生可在考试前5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考试通知单,因条件等限制确实无法打印考试通知单的,可持身份证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免费打印。 3.首次报名考生和丢失准考证的老考生于考试前5日内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领取准考证或补办临时准考证。本次报名期间不再受理老考生准考证补办申请,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可在首次报名考生领取准考证期间为丢失准考证的老考生补办临时准考证。 5.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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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公务员招考信息和报名方法如下。1、关注官方网站:各省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等部门都会在官方网站发布招考信息,因此您可以通过这些官方网站获取招考信息和报名通道。2、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许多招考部门都设有微信公众号,您可以关注这些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的招考信息和报名通道。3、关注各大招考网站:除了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一些大型的招考网站也会发布各地的公务员招考信息和报名通道,您可以关注一些权威性较高的招考网站,如中国人事考试网等。4、保持关注:公务员招考信息的更新速度较快,因此您需要时常关注官方渠道和招考网站,以便不错过任何重要的信息。5、按照规定报名:在获取到招考信息后,您需要仔细查看招考条件,并按照规定准备资料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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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8日09:00至3月4日16:00。5.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3月5日期间09:00-16:00。6.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2月28日09:00至3月5日18:00。7.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2月28日09:00至3月6日12:00。(二)网上确认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陈述申辩。2.通过资格初审的,须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3楼)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2.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简介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09:00至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放弃,由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手续。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网上报名协议,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报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四、笔试1.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09:00至3月31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港人才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5月中旬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五、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港人才网()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港人才网()公布。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1.面试时间、地点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港人才网()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2.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港人才网,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七、体检和考察(政审)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2.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应聘人员;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八、公示和录用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九、面试后递补及其他要求和说明1.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2.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十、纪律与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十一、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网上报名技术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7:00。附件:1.《张家港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4.《张家港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附件:1.张家港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4.张家港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二)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5日18:00;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二)网上确认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报名注意事项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四、笔试1、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3月31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五、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一)管理岗位1、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二)专业技术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七、体检和考察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管理岗位的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八、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苏州市职业大学100-108岗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九、纪律与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十、本《公告》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65218373、69820064;报名系统技术支持:;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附件1:《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2:《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发布时间:2022-09-23一、本报考点接纳报考全国招生单位?考生须仔细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如招生单位对报考点选择有特殊要求,以招生单位网报公告为准。?二、本报考点接纳以下5类考生的报名,?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选择“(3214)苏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1.苏州地区普通高校就读的2023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具有苏州地区户籍的社会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3.非苏州地区户籍、在苏州地区工作的其他社会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度下半年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凭证)。??4.驻苏部队、武警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须提供军官证、士官证、警官证、工作证及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5.报考苏州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受户籍和工作所在地限制)。注意:以上5类考生所需材料在2022年11月1日-4日(截止时间11月4日17:30)网上确认期间登录研招网在线上传。三、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出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求学考生,须提供国(境)外大学学习成绩证明。四、网上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1.网报时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3.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并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逾期不能补报及补缴。?五、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有关注意事项?确认日期:2022年11月1日-4日(截止时间11月4日17:30)。确认方式:本报考点采用网上确认方式。确认流程:请考生即日起关注?“苏州招考”和“苏州教育考试”微信公众号,本报考点将于10月下旬公布具体确认流程。六、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务必于网报期间进入“苏州招考”微信订阅号,在“考务热点”栏目下“残疾考生信息采集”中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