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网公示
安徽人事考试公示
公布了。截止到2023年3月1日,2022安徽省监理师合格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10天,是已经公布了的。监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面试结束后,第二天或第三天会在网上公示总成绩。根据安徽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看,面试结束后,第二天或第三天会在网上公示总成绩,最终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人员名单。通过体检与政审之后,招考单位就会在网上进行为期七天左右的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就可以正式被录取。省考面试意思是地区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通过省考,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是以面对面交谈为基础,通过精心设计,在特定情境下由表及里的测评考生知识、经验、能力等与职业相关的综合素养的活动,是一种专门对考生的能力素养进行考查的人才测评手段。
安徽人事考试网公示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是发布公告的吗?安徽公务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站是安徽先锋网和安徽人事考试网。上岸鸭小编想在这里说,每年的安徽公务员考试公告它都会更新,会在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发布。
是发布公告的吗
根据往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的相关情况来看,安徽公务员网通常会在每年的二月份或者三月初发布关于当年的安徽省公务员的招考公告。目前安徽公务员网还没有发布关于安徽省公务员2022年的招聘信息。安徽公务员考试报名的网站是安徽人事考试网。也可以通过安徽先锋网进入报名系统。
在安徽人事考试中心里还有安徽公务员的考试信息、其他证书资格考试报名、相关的考试政策规定、最新考试公告,包括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职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算机及外语考试,也可以进入准考证打印、公示公告浏览等。每年的安徽公务员考试报名它都会更新报名系统,重新开放安徽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现在安徽公务员考试还没有开始报名,报名系统也就还没有开放报名入口。
在上面两个官网里可以查看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的考试公告、重要通知、往年考情等情况,是最权威的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官网。另外各大培训网站也会同步转载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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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发布选调公告,计划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选调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4日9:00至1月13日16:00,完整的选调公告如下,下面是整理的“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拟面向安徽省及沪苏浙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全省及沪苏浙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选调资格条件见《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选调公告在安徽人事考试网()、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委党校网(http://)等媒体上发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安徽省及沪苏浙地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二)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三)试用期考核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4?日(含)以后(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五)身体健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服务期、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2022年12月28日在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委党校网(http://)、“马鞍山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选调公告及岗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时间为 2023年1月4日9:00至1月13日16:00 ,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应当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2023年1月14日16:00前须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1月15日上午8:00-12: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行放弃报考。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2月?7?日09:00- 2月?10?日17:00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申论》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综合文字能力。
笔试时间:2023年2月11日上午,考场设在马鞍山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携带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2023年2月下旬通过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委党校网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按照5:5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为保证选调人员基本素质,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专业测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凡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五)专业测试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专业测试,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管理岗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术岗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讲课能力等。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要求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确定后,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委党校网公示。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以申论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期间需提供具有人员流动调配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等次的书面证明,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相关选调信息将及时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马鞍山市委党校)
考务咨询电话:(马鞍山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 (马鞍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选调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附件: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
安徽人事考试网官网公示
安徽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一般在笔试结束后30天左右公布,公布地址为安徽人事考试网、安徽先锋网等官网平台。本年度安徽公务员成绩多少分合格?笔试成绩排名何时发布?看完今天这篇文章你就知道啦!
安徽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汇总!附成绩排名查询
2023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成绩还未发布,以下内容摘自2022年安徽省考笔试分数线相关事项的通知:
1.省本级机关(不含行政执法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50分。
2.市级机关(不含行政执法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50分。
3.县级机关(不含行政执法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5分。
4.乡镇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0分。
5.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5分。
6.特警特殊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0分。
最近各省陆续确定了本年度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看来离安徽省公布笔试成绩也不远了,各位考生可密切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安徽先锋网等官网动向,及时查询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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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19名,其中省直机关527名,市以下机关6192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安机关招录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西藏籍、新疆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职位的招录,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二、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限报本县此类职位,且须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9)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23: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省考报名入口截图(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者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至3月8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8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考职位取消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可于3月11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3月9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3月22日至3月24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录用计划数3人(含)以上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贫困老区基层机关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的职位,可按2:1比例开考。四、笔试(一)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1.报考省市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A卷2.报考县乡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B卷3.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C卷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9:00—11:00。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地考点一般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广德市、宿松县职位的报考者,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不予参加考试。(二)笔试成绩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者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单科、合成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明确加试的招考职位,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五、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或面试前,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2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六、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分别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七、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市两级机关部分职位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等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宜公开招考的、需要专门测查有关专业技能水平的、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八、体检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九、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十、公示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十一、审批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十二、监督检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考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上述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十三、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全省招考公告于2月22日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先锋网发布,各市的职位表等招考信息在各市指定网站发布。(一)政策咨询:;(二)考务和技术咨询:;(三)监督举报:;(四)各市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详见指定网站专栏。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2月22日—3月27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安徽省公务员局2022年2月22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安徽省人事考试公示期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公务员局(以下简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0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同步实施,另行公告): 一、考录办法和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 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的招录工作,纳入招录单位所在市统一组织实施,市级招录机关参加相关环节的工作,制定录用计划和审批录用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二、考录计划和职位 全省共计划考录公务员5118名。其中,省直机关863名,市以下机关4255名(含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计划46名)。 各机关招考职位、录用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于4月14日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等媒体上公布。各市也将陆续在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本市《职位简章》。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与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间出生,特殊职位另行规定); 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毕业后至2010年7月31日期间的基层工作时间累计满两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其他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其中,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除具备上述有关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普通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报考有专业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①身高:男性不低于米、女性不低于米;②体重:男性不低于48千克、女性不低于43千克;③视力:双眼*视视力不低于;④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除有关部门的涉密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采取特殊的报名办法外,全省均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0年5月4日9:00至5月9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考录诚信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招考职位规定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解释。 (三)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0年5月11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10年5月11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5月14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0年5月26日至5月28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0年5月29日至5月31日期间,由报考人员到参加考试的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参加省直考点考试的,到省人事考试院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报名有关事宜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4:1,方可开考。专项用于招录选聘生和 “三支一扶”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法院、检察院的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职位,开考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个别要求特殊的职位,如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考。取消招考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5月16日9:00—16:00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改报其他职位。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1、报考计算机、法律、财会、税收、公安、外语等专业性较强工作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报考其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省、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申论》考试科目为A卷;县(市、区)、乡镇机关职位的《申论》考试科目为B卷。 2、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专项用于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发布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供报考人员查询。此次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及有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0年5月3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 14:00——16:00 《申论》或《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各设区的市级政府所在地(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 (四)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或《专业知识》)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分。对经我省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后服务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选聘生和聘用在农村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2分。既是少数民族又是选聘生或“三支一扶”人员的,按一项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6月2日前将证明材料按所报考职位,分别送省直有关招录机关或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时,少数民族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②父母任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③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民委关于其民族情况和与其父母血亲关系的证明。选聘生或“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的身份证和毕业证书;②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代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本人工作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的证明。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省直招录机关审核后,及时将审核结果报送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省级为55分、市以下为50分。省检察院基层派出检察院、省直监狱劳教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均按市以下分数线标准执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人员(以下简称笔试达线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个别招录机关的特殊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笔试后进行有关方面的加试,加试的内容、时间、方式以及成绩计算等事宜,另行确定并事先向报考人员公布。 六、资格复审 体能测试或面试前,省直各招录机关、各市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和信息,负责对确定为体能测试或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试或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0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在确定拟录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取消公示和录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体能测试或面试通知书。 七、体能测试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同职位招考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 体能测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印发的《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皖人发〔2008〕3号)规定,分别由省直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凡达到其中三个项目规定标准的,为体能测试合格。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试。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同职位招考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省直招录机关,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试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面试方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工作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考察工作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招考职位体检或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其体检标准按照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印发的《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皖人发〔2008〕4号)和招考公告的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其中,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对象,还应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十、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按照职位招考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招录机关相应职位拟录用人员的录用审批后,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该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十一、监督检查 为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考录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加大考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组织和参与招录工作的有关人员违反招录工作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违反考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次考录的有关政策、体检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各市咨询网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将陆续登载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供报考人员查询。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省考录工作面向社会的咨询电话是:(报考行政机关政策咨询)、2609726(报考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群团机关政策咨询)、3457903、2862049(考务和技术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是:(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市及市以下考录工作面向社会的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的政策咨询,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 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公务员局 二Ο一Ο年四月十四日
2023年安徽事业编制报考时间为5月27日9:00至6月1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一、安徽省事业单编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报名后,6月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二、安徽省事业编考试内容
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类似于公务员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但是比公务员考试要简单一些,考察的主要内容是考生的判断能力、语言分析能力、常识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等等,大部分都是选择题。
2、综合应用能力:主要考察的是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这两个考试科目中间并无休息时间,考完第一科目,就要继续考第二科目,也就是说中间不间断的。这两门科目也是所有考生都必须要参加的考试科目。
3、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并不是所有人都考,分为法律类、计算机类、财会类、土木类和学前教育类等五个专业科目,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来定是否需要考试。
安徽肥西人事考试网公示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安徽合肥肥西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33人,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8:00至3月16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做好2021年度合肥市肥西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委编办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的规定,现就2021年度合肥市肥西县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上级批准,2021年度合肥市肥西县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33名,并安排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可以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4.身心健康,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95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科及以上”指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在2021年度合肥市肥西县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19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2019年及以后退役(含复学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以及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职在编人员未取得上级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8:00至3月16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17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17日23:00前通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数大于等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招聘岗位数小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3月19日8: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3月25日8:00--3月27日18:00从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3月26日(8:00-11:30,14:30-17:00)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2号,联系电话:)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网上报名后台联系电话: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周日)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报考4县1市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所报考县市考点;报考市直和市区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市区或离市区较近的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北城地区考点。) 3.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附件2) 4.笔试防疫要求:参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日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或腋温≤℃),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1年3月24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肥西县教体局组织人事科(肥西县上派镇宝成路肥光办公区4号楼4233室)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合肥市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总分增加2分。 月中旬在合肥招生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字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或鉴定表等),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等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隐瞒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并记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详见岗位表)。合成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委)驻教育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 (七)公示、聘用与待遇 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1.拟聘人员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政策。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六、咨询与监督 招考政策:(县教体局) (县人社局) 招考纪律:(县纪委监委) 报名系统: 七、本公告由肥西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1.专业参考目录 2.《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 3.肥西县2021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4.专业目录.zip 5.《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rar 肥西县2021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5日
根据工作需要,经肥西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安系统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工作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对选调人民警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肥西县选调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事局(编办)、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编办)、县监察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省公安系统选调人民警察20名。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具备公务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参加工作人员,以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次数为准),无违规、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形。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男性,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8、有刑事技术、法医、计算机、文秘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放宽到32周岁,即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选调工作程序和步骤 选调工作步骤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步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调等八个阶段。 1、公布选调简章。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日报》、肥西人事人才网(网址:www、)公安局域网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及选调简章。 2、报名及资格初步审查。报名分为现场报名和函报两种形式。 报名人员须填写《肥西县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可登录肥西人事人才网下载)。 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及同意报考介绍信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函报人员可先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和照片以挂号信的形式邮寄至肥西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邮编:231200),适时通知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表格内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面试和被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0日至2009年2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肥西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3、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肥西县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基本业务知识和心理素质。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在肥西人事人才网上另行通知。 4、加分条件。在面试成绩的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的予以加分: (1)全日制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加2分; (2)在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所、刑警中队、交警中队工作满三年的加1分; (3)在公安系统工作期间曾荣获三等功的加1分,市级表彰的加2分,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加3分。 5、体检。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后1名若分数相同,同时参加体检),按公开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肥西县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依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由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所空缺名额,从应试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取足选调名额。 6、考核。考核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同时,全方位了解被考核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名额,从应试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取足选调名额。 7、公示。考核合格人员的名单在肥西人事人才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8、选调。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审查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存在问题经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名额从应试人员中按照上述程序依次递补,直至取足选调名额。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6062(肥西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肥西县人事局) 监督电话: …(肥西县监察局) 转6070(肥西县公安局监察室) 肥西县人事局 肥西县公安局 二00九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