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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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考区各位考生: 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区直考区合格人员请于2022年4月13——15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二楼大厅(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原世纪五路)领取证书。领取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代领证书需携带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区直考生邮寄邮箱请写明:报考名称,报名审核点,考生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身份证号,请考生不要重复发邮寄信息)。申请邮寄的考生,请耐心等待,我们会在集中发放证书后5-10个工作日邮寄。 特别提醒:考生领取证书时需佩戴口罩,如实登记、配合测量体温。 领取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望周知。 盟市合格人员办理证书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69343 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8820012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6288896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业务科: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8159295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事考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2022年4月12日
【 #安全师考试# 导语】2020年内蒙古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公布,下面 将证书领取通知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考生可据需求自行选择领取方式。更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资讯,我们会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区直考区合格人员证书的通知 区直考区各位考生: 2020年度全国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区直考区合格人员请于2021年4月20——23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二楼大厅(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原世纪五路)领取证书。领取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代领证书需携带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区直考生邮寄邮箱请写明:报考名称,报名审核点,考生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身份证号,请考生不要重复发邮寄信息)。申请邮寄的考生,请耐心等待,我们会在集中发放证书后5-10个工作日邮寄。 特别提醒:考生领取证书时需佩戴口罩,如实登记、配合测量体温。 领取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望周知。 盟市合格人员办理证书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69343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8820012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6288896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8159295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8771033
202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区直考区合格人员请于2021年3月8——12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二楼大厅(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原世纪五路)领取证书。领取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代领证书需携带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区直考生邮寄邮箱请写明:报考名称,报名审核点,考生姓名,联系电话,收货地址,身份证号,请考生不要重复发邮寄信息) 特别提醒:考生领取证书时需佩戴口罩,如实登记、配合测量体温。 领取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盟市合格人员办理证书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包头市公务员局职称科:、6169343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8820012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6288896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8159295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 巴彦淖尔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877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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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重新注册的操作如下。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点击注册,填写身份证信息,填写验证手机验证码及密码即可。
【 #选调生# 导语】2021年内蒙古面向中山大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公告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优化新时代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若干措施》要求,现就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山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范围 计划选调202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241名。其中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90名,盟市直属机关单位151名(具体内容详见)。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成人教育、在职教育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1年12月31日);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为1995年10月26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0年10月26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5年10月26日之后出生。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 1.个人申请。10月26日—30日,报考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册》,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 2.组织推荐。院系党组织会同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研工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汇总、确定推荐名单,并以学校为单位,将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于10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 学校审核其一:请学院于10月30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和学院党组织盖章后的pdf格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XXX学院+内蒙古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 3.网上报名。通过学校推荐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31日—11月4日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2021年度定向选调生考试”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下载打印《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经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研工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留存备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18:00时。 学校审核其二:请学院于11月13日前提交纸质版《报名表》(一式一份)。材料提交地点:广州校区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502办公室,党委学工部盖章后学生留存备用。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而影响审核、考试、录用等的,后果自负。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4.资格初审。11月1日—6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各盟市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网上初审结果。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18:00时。网上审核通过的人员请于2020年11月18日至20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其考试或选调录用资格。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等的优秀毕业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1日,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西安市设4个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3.笔试采用汉文制卷,考生须用汉文作答。 4.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为2020年11月下旬,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西安市设4个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学校就业信息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考生成绩,划定进入面试和考察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组织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体检、考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重点掌握拟选调对象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学业成绩、能力素质、在校表现、奖励处分、遵纪守法,以及是否符合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时,考生需提供加盖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研工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的报名表。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约 在合格分数线之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各相关盟市组织部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结合考生所学专业、个人意愿等确定岗位,并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应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对因考察出现缺额、体检不合格或违反纪律要求取消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在未确定为签约人选且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六)公示和录用 对拟选调人选,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通过校园就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人选,待选调人选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选调人选按所录用区直机关和盟市委组织部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四、相关政策 1.自治区、盟市委组织部门对定向选调生进行为期5年的重点管理,常态化掌握一批优秀选调生,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锻炼和使用。 2.在重点管理的5年内,给予选调生适当经济补助,博士研究生每年6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4万元、大学本科生每年2万元。 3.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按照公务员法,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录用。区直机关的选调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定级为一级科员;硕士研究生,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盟市直机关的选调生,任职定级工作由各盟市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 4.定向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苏木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到嘎查村任职。在嘎查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给予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并每人每年补助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基层锻炼期满后,返回原机关(单位)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留在地市及以下机关工作。 5.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重要岗位。 6.选调后在内蒙古自治区至少服务5年,签订服务协议,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内蒙古自治区。 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4812278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包头市委组织部: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 通辽市委组织部: 锡林郭勒盟盟委组织部: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 乌海市委组织部: 阿拉善盟盟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定向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调对象和名额(一)选调对象清华大学2020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成人教育、在职教育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二)选调名额计划选调100名左右。二、选调条件(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实践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发展潜力较大。4.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服从组织安排。5.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应为985或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6.截至2019年11月6日,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毕业生为1994年11月6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9年11月5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4年11月6日之后出生。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有违法违纪等情况,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三、选调程序(一)个人申请考生请于2019年11月13日—11月19日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在线打印《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表》),向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和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二)组织推荐高校院系党组织和就业主管部门根据选调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在《报名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审核盖章。考生请于2019年11月13日—11月20日将高校院系党组织和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报名表》,以电子图片的形式发送到邮箱。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表》邮件的,不予资格初审。(三)资格初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收到签署推荐意见的《报名表》后,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并传真签署推荐意见的《报名表》1日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网上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18:00时。网上审核通过的人员请于2019年11月25日至29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其考试或选调录用资格。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班级、院系、学校重要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院系及以上表彰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等的优秀毕业生。(四)笔试1.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底,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设3个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3.笔试采用汉文制卷,考生须用汉文作答。4.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五)面试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2.面试时间为2019年12月初,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设3个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3.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2019年12月10日前在报名网站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六)体检和考察体检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进行递补。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选调人选的政治表现、资格条件、学业成绩、能力素质、在校表现、奖励处分、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七)公示和录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通过高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规定办理选调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待拟选调人员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录用手续。四、相关政策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选调生所学专业、个人意愿等,将选调生统一分配到自治区直属机关(含参公单位及所属单位)或地市机关(参公单位)工作。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按照公务员法,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录用。2.转正和任职定级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执行。3.鼓励选调生到基层一线历练成长。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全部安排到乡镇进行2年基层锻炼。基层锻炼期满后,返回原机关(单位)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留在地市及以下机关工作。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选调生进行为期5年的重点管理和考察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列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特别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使用。5.在重点管理的5年内,给予选调生适当经济补助,博士研究生每年6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4万元、大学本科生每年2万元。6.选调后在内蒙古自治区至少服务5年,签订服务协议。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4818499电子邮箱:附件: 报名信息汇总表(内蒙古).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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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注册测绘师报名时间预计将于7-8月进行,报考人员须本人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待系统在线核验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后方可报名(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验结果)。特别提示:网上报名务必由报考人员本人操作,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被篡改,相关后果自行承担。中国人事考试网账号注册操作流程:①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②接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协议】——查看【注册须知】③填写注册信息。其中带*号的是必填项;证件号码,可以选择使用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其中一定要牢记邮箱和密码找回问题,以便找回密码。④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出现信息确认,需要考生重新输入姓名、证件号码进行确认。点击【确定】后,提示“注册成功”,再点击【确定】,系统自动返回考生登陆界面,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即可登录系统。重要提示:(1)一个身份证号和姓名只能注册一次,请勿重复注册(2)确保身份证号、姓名、邮箱和手机信息完整准确(3)牢记用户名和密码,丢失或忘记后用下面方法找回(4)如姓名中有生僻字无法输入,可以使用搜狗拼音输入法输入,如果找不到所需要的汉字,请下载并安装华宇拼音输入法和汉字大字库(内含75000个汉字),用华宇拼音输入法的拼音或部首法输入(也可使用海峰五笔输入法输入),如果仍找不到所需汉字请用同音字加中括号代替。 2022年内蒙古注册测绘师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内蒙古国考考点一般有以下几个地方:
1、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
2、内蒙古国考考点,呼和浩特市有21个考点,包头市有7个考点,通辽市有5个考点。
3、国家公务员考试简称为国考,考试时间相对比较固定,一般集中在每年10~11月份。
时间、网址及改报流程
1、申请调整到自治区内其他盟市参考的考生:须在11月15日18: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下载地址:)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经审核确认后修改。
2、申请调整到自治区外其他省市参考的考生:网上重新选择考试地点的操作时间为11月13日9:00—11月15日24:00。网址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上考务-网上报名-考试地点改报入口。
内蒙古人事考试内蒙古
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时间是5月7日。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和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满洲里市7个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笔试定于5月7日举行。分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分别为150分。考试类别分别为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具体岗位分类测试方向以发布的《招聘岗位表》为准。
自治区本级部分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详情拟于3月14日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报名时间3月21日至28日;7个盟市的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等事项由各盟市自行确定,具体详情将在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上发布。
事业单位的考试科目:
事业单位主要由教育和科技以及文化卫生等四个部分活动组成。教育类的事业单位考试的科目主要有教育学、心理学以及相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报考医学类的事业单位考试主要科目有卫生基础知识,相关法律以及医疗类基本技能等。若是报考综合类事业单位编制考试,通常是公共基础和能力测试两个科目。
内蒙古人事考试时间一般是每年的春季和夏季,具体时间根据省级考试部门的安排,以及当地的考试要求进行调整。内蒙古人事考试时间一般是每年的春季和夏季,具体时间根据省级考试部门的安排,以及当地的考试要求进行调整。
内蒙古内蒙古人事考试
内蒙古人事考试时间一般是每年的春季和夏季,具体时间根据省级考试部门的安排,以及当地的考试要求进行调整。内蒙古人事考试时间一般是每年的春季和夏季,具体时间根据省级考试部门的安排,以及当地的考试要求进行调整。
法律分析:一、招募对象(一)2020年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二)2020年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三)2017年、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类高校毕业生从师范类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或适合从事中小学教学非师范类院校(含师范类院校非师范专业)基础学科(包括数学、物理、化学、蒙古语文、中文、历史、生物、政治、地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中招募;支农(支牧)类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水利项目从水利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支医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扶贫类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从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四)身体健康。(五)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三、招募人数2020年,全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500人(各盟市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其中,安排不低于招募总数40%的服务人员到基层一线专门从事扶贫工作。四、工作内容和要求“三支一扶”人员主要到苏木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牧支水)、支医和扶贫工作。 “三支一扶”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服务期为2年,时间从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间,必须服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社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服务期间生活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295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医疗)。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和服务单位的协调,有条件的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人员尽可能提供与本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安排到基层一线从事扶贫的服务人员,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协调服务单位尽量在生活上提供便利。六、招募办法(一)报名时间及方式6月22日—6月28日,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进行网上报名(本考试无考前资格审核和缴费环节,报名成功后考生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考生报名未上传照片的,不予安排考试)。7月8日—7月11日,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 “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其中一项,不得兼报。(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点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科目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申论50分,基本素质测试100分。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试卷中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作答。考试时间: 7月12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全区分设12个考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7月27日11:00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查询考试成绩。(三) 确定入选人员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当地入选人员。其中,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比例不低于本盟市计划30%;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录取比例不低于本盟市计划15%。7月31日以后,考生可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录取结果。7月31日—8月4日,“三支一扶”入选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入选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到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包括学历条件、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条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签署的《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进行核准备案,并加盖印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1式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高校毕业生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8月中旬—8月底,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入选的“三支一扶”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9月上旬,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入选“三支一扶”人员进行体检(健康状况要求见附件3),统一确定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9月15日前,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本地区入选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岗位,制定公布本地区“三支一扶”人员分配工作方案,按照支教、支农(支牧)、支医和扶贫划定人员范围,采取个人意向和随机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透明派遣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四)其它事项1.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高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2.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经民政、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经教育部门认定大学生在校期间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3.同时符合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只允许填报其中一个选项,未按照规定填报的,不享受按比例招录的政策,视为普通类考生。4.考生应根据家庭所在地等实际情况,选择服务盟市,考生可自主选择盟市考点。5.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