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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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事考试网官网入口: 上机考试考场规则一、考前40分钟,应试人员应到达本专业资格考试科目所指定的考点,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士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居住证,下同)原件进入考点。 二、应试人员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如实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到,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必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备核对。应试人员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的各项监督和检查。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规定,开考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入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不足2小时全程封闭。 四、上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试人员不能交卷出场。 五、应试人员不得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报刊、手机、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等,不得携带任何存储设备(包括移动硬盘、光盘、U盘、MP3、掌上电脑等)。 六、考试前10分钟,根据监考人员的提示,应试人员应双击“应试人员机”桌面上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机考试系统—作答系统”图标,启动考试作答系统,录入应试人员姓名和准考证号信息(身份证号或其它有效证件号可不录入),等待进入考试。 七、应试人员如遇计算机系统或网络通讯故障,可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对试题不理解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应试人员应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不得故意损坏考试系统和相关设施。 八、应试人员按照“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机考试系统—作答系统”的要求用鼠标和键盘答题并保存答题结果。不得执行其他操作。 九、应试人员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提前交卷的应试人员须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确认答卷提交正常。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试人员作答系统自动关闭。 十、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上机考试工作场所秩序,遵守考场纪律,对违规违纪者,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的或者变造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者协助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二、应试人员应服从上机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三、应试人员若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交卷,将不能正确记录相关信息,后果由应试人员自己承担。 十四、除本考场应试人员、主考、监考、系统管理员、巡考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进入考场。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组织2015年上半年南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5年南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4月30日至199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特别说明: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⑵南安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或曾被我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但服务期未满五年而辞职的人员不得报考;⑶已与卫生部门签约为“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毕业生和已签约的泉州市2012年相对边远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定向生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2.报考者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的查询平台查询认证。 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法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须经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 3.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5年4月3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5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户籍要求为泉州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此外,2015年4月3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地或生源地(籍贯地)的限制。 5.招聘岗位的级别,是指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本次招聘人员转正时可直接聘任的级别(应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条件,不具备条件的按其实际取得的资格聘用)。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2015年5月4日8:00至5月8日17:30)。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的“在线报名”栏目查询岗位,并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后应及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报名及缴费系统将于2015年5月8日17:30关闭。 2.资格初审(2015年5月4日8:00至5月9日17:30)。考生报名并成功缴费后,由卫生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因所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考试的报考人员,建行网银将于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报名费退还其缴费的银行卡账号。进入考核阶段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卫生部门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15年5月27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 1.笔试科目: 护理(助产)岗位(NA01—NA07岗位):《护理专业知识》。 其他医学类岗位(NA08—NA58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 2015年5月30日14:30-16:3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南安市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4.加分办理。加分手续办理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事宜将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另行发布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于2015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 (3)符合《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聘任期满有关工作的意见》(闽委组综[2014]111号)规定的于2015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3年大学生村官。 (4)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3)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文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发布,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考试设A类职位和B类职位,具体职位类别详见《岗位信息表》。A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B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4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一律不予列入体检、考核。 五、体检、考核、岗位选择、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1)烈士子女;(2)退伍军人;(3)独生子女;(4)计生“二女”户;(5)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6)取得较高专业技术资格;(7)若综合成绩相同,具备相同的优先顺序条件或同时不具备优先顺序条件的,则由人事卫生部门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具体加试内容形式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的组织。由人事卫生部门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须根据体检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体检结果由组织人事部门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组织人事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岗位选择 体检结果公布后,同一岗位代码中如包含多个不同单位的,由该岗位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服务单位;如果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前述的体检人选优先确定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三)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核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人事卫生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在报考岗位服务满5年。 (二)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经人事卫生部门同意,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对涉及多个单位的岗位,若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6399538。 (四)本次公开招聘除报名阶段在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发布报名信息外,其他相关信息均将通过南安人事人才网()、南安卫生网()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本次报名相关事项可登陆泉州人事考试网的“交流园地”栏目进行留言咨询,也可登陆南安人事人才网的“业务问答”栏目进行留言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将及时对考生的咨询进行回复。 2.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缴费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南安市公务员局、南安市卫生局,咨询电话:86382421(南安市卫生局)、(市公务员局)。 (五)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南安市公务员局、南安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2015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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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登录泉州南安市人事网站,参考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公告中会对考试科目作出详细说明,另外你也可以去一品公务员论坛,里面有很多事业单位考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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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80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6.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网址:)。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2月15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国内外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 三、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30日,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并发送到邮箱进行网络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命名均为“岗位代码+招聘岗位+姓名”。 (三)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视网上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地点一般设在省内外师范高校或南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四)报名所需材料(网络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 1.《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签名后扫描)。其中,主要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大学、工作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信息表(见附件3,直接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022届毕业生暂未发放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由本人提交可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书面说明,但2022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书》(附件4)。 4.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5.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6.在职人员报考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由南安市教育局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活动中,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重复报考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南安市教育局商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笔试原始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三)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 1.考生根据随机抽取的南安市现行高中(或小学)相应学科教材内容进行备课(时间为45分钟); 2.考生进行片段教学(时间为15分钟以内); 3.考生回答指定问题(时间为3分钟以内)。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片段教学和回答问题结束后,由评委打分,每位评委评定的考生考试成绩=片段教学×90%+回答问题成绩×10%。评委评出的考生考试成绩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即考生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考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以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片段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考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排名为准,决定体检人选。 2.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签约对象,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南安市教育局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签约对象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南安市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资格初审、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涉及选岗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到应聘岗位。考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面试成绩仍并列的,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片段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和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后续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书》(见附件5,以下简称《书》),并如实填写。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健康码”,“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健康码绿码、《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出入考点应配合做好健康扫码工作,通过张贴码主动扫码。报考人员应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三)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人员,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四)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接受南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86385345。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安市教育局和南安市委编办共同组织。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0595-86367819。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信息表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书 5.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书 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市级人民政府官网等如果想要查询地级市的招聘信息,可以搜:XX市级人民政府/人社局/教育局官网。例如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人事考试信息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80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6.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网址:)。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2月15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国内外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 三、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30日,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并发送到邮箱进行网络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命名均为“岗位代码+招聘岗位+姓名”。 (三)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视网上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地点一般设在省内外师范高校或南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四)报名所需材料(网络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 1.《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签名后扫描)。其中,主要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大学、工作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信息表(见附件3,直接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022届毕业生暂未发放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由本人提交可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书面说明,但2022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书》(附件4)。 4.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5.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6.在职人员报考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由南安市教育局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活动中,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重复报考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南安市教育局商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笔试原始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三)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 1.考生根据随机抽取的南安市现行高中(或小学)相应学科教材内容进行备课(时间为45分钟); 2.考生进行片段教学(时间为15分钟以内); 3.考生回答指定问题(时间为3分钟以内)。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片段教学和回答问题结束后,由评委打分,每位评委评定的考生考试成绩=片段教学×90%+回答问题成绩×10%。评委评出的考生考试成绩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即考生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考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以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片段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考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排名为准,决定体检人选。 2.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签约对象,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南安市教育局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签约对象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南安市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资格初审、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涉及选岗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到应聘岗位。考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面试成绩仍并列的,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片段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和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后续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书》(见附件5,以下简称《书》),并如实填写。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健康码”,“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健康码绿码、《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出入考点应配合做好健康扫码工作,通过张贴码主动扫码。报考人员应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三)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人员,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四)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接受南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86385345。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安市教育局和南安市委编办共同组织。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0595-86367819。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信息表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书 5.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书 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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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日程安排
为帮助广大考生备战2015下半年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泉州中公教育考试网特地为大家汇总了重要资讯2015下半年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备考【汇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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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 日9:00至4月6日24: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庆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录职位信息,阅读报考指南。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安徽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安徽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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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庆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安庆公务员考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据历年成绩公布情况来看,安庆人事考试网可能会提前开通2015安庆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安庆华图同步安庆人事考试网及各地市人事考试网,第一时间发布2015安庆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2015安庆公务员考试成绩、成绩排名及合格分数线,敬请留意本站。2015安庆公务员面试资料交流群:37623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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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安庆市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您登录安庆中公教育网,查看最新安徽省安庆公务员考试相关最新信息;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市两级机关部分职位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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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19名,其中省直机关527名,市以下机关6192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安机关招录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西藏籍、新疆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职位的招录,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二、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限报本县此类职位,且须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9)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23: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省考报名入口截图(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者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至3月8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8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考职位取消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可于3月11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3月9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3月22日至3月24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录用计划数3人(含)以上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贫困老区基层机关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的职位,可按2:1比例开考。四、笔试(一)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1.报考省市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A卷2.报考县乡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B卷3.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C卷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9:00—11:00。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地考点一般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广德市、宿松县职位的报考者,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不予参加考试。(二)笔试成绩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者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单科、合成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明确加试的招考职位,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五、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或面试前,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2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六、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分别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七、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市两级机关部分职位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等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宜公开招考的、需要专门测查有关专业技能水平的、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八、体检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九、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十、公示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十一、审批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十二、监督检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考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上述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十三、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全省招考公告于2月22日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先锋网发布,各市的职位表等招考信息在各市指定网站发布。(一)政策咨询:;(二)考务和技术咨询:;(三)监督举报:;(四)各市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详见指定网站专栏。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2月22日—3月27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安徽省公务员局2022年2月22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安徽淮南人事考试信息网
【 #遴选# 导语】2022年安徽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14人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及时获悉相关资讯,下面 考 网遴选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优化市直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市有关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遴选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遴选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非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共14名(详见附件)。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本市市级及以下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非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2月)。 3.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1月之后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招聘事业单位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1月3日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人事考试网()发布遴选公告及岗位表。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2年11月6日9:00至11月8日16:00。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或白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100kb以内)。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审核推荐。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淮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2022年度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须于11月9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报送或传真至报考单位。 3.资格审查。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报送或传真盖章报名表的,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淮南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初审时间为11月6日9:00至11月9日16:00。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4.报名确认。报名人员可于11月9日16:00前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1月9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报考单位。遴选单位应在11月9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11月11日12:00前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或易宝)缴纳笔试费用(9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11月12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遴选单位应于11月12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5.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应于11月17日9:00后从淮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场统一设在田家庵区,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保卡)进入考场。 2.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报名人员可登陆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各遴选单位和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需要决定是否统一组织体检。统一组织体检的,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如不组织体检,须要求报名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内市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各遴选单位和主管部门将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各遴选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所属网站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办理试用或者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是否实行试用期,由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确定,实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1、2022年度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2年度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文标题:2022年安徽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14人公告 文章来源:
2022年淮南事业编护理报名比例为1:3。报名者需要提交一份完整的报名表,并附上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明文件、职业资格证书、体检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名者还需要参加护理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护理学、护理技术、护理实践、护理管理等。护理考试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后,报名者才能被录取。护理考试成绩越高,被录取的几率越大。报名者需要注意的是,护理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名者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取得好成绩。
2022年度安徽淮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90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淮南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00至6月1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查看公告: 2022淮南事业单位招聘890人公告 | 报名入口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12时,淮南事业单位招聘共9251人报名,已通过审核人数:6667人,已缴费人数:3937人
根据最新的数据,淮南市2022年的护理事业编报名参加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