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监理协会人事考试网
四川监理协会人事考试网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4日0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4:00-17:00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5月15日0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14:00-18: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二)考试设置1.专业、科目设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2.新旧考试过渡。原参加2019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别对应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原参加2019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有效期内的合格科目,其成绩按照新管理办法执行。二、报考条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 (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 规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 (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 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三、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3月21日至3月30日。(二)资格核查时间3月21日至3月31日。(三)缴费时间3月21日至4月1日。(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4月11日至12月31日。(五)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9日至5月13日。四、告知制(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相关要求。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二)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三)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五、报名程序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一)网上报名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2.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详见附件1)。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二)资格核查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分专业进行,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地住建部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地交通部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地水利部门负责;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附件3。2.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3.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4.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三)网上缴费收费标准: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四)电子发票打印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五)准考证打印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六、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七、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一)成绩查询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二)公示及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三)查分申请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四)证书领取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八、考试须知(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认真检查填写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九、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1.关于告知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四川中公网,网站百度不让发。
目前使用该网的人多,所以打不开,等一下就能打开网站了
四川监理员考试时间2022报名时间如下:
(一)报名时间:3月21日至3月30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3月21日至3月31日。
(三)缴费时间:3月21日至4月1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4月11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9日至5月13日。
四川监理工程师的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川监理工程师的报名流程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中国人事考试监理协会网
国家 监理信息网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2021年继续在北京、上海开展提高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试点工作,试点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不参加试点),试点地区报考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原参加2019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为大专及以下,且具有有效期内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在试点地区继续报名参加考试。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1年5月15日
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2021年5月16日
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14:00-18: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四、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此类考生应持有以往经考试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原公路水运、水利工程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五、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 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
六、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4个科目考试 (级别为考全科) 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 (级别为免二科) 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 (级别为增报专业) ,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级别为考全科) 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新管理办法执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此部分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级别,若变更级别则按新考生报考。
七、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一)注册登录
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
以往己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 )。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 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 ,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 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 :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 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 2021年3月22日10:00-3月28日16:00 ,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
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 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和“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书和资料。不适用告知制、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告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方式及不实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对已作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 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四)现场核查(在线进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无需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制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和“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 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 2021年3月29日16:00 。
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静安区河南北路301号,近海宁路)
报名点代码:5858
咨询电话:63248620、63248138
2、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B2栋三楼3001室)
报名点代码:2810
咨询电话:63456171、63455751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
(五)缴费确认
通过核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2021年3月30日16:00 (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 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 )、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0元。 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
(六)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1年5月11日10:00-5月14日16:00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八、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九、其他相关事项
(一)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将于3月底前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继续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7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0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2、《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考生可于2021年7月底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四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领证通知。
查询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点击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页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
2.点击相关的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审查意见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关于2015年第七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3.下载附件。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业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5月15日
上午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5月16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考试设置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 、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4个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参加2个科目(免二科)考试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参加2个科目(增报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四)关于工作年限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202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申请,撤回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制。
有关告知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二)未选择告知制、撤回申请、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9﹕00至3月26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三) 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水利部门负责。网上报名结束后,省市两级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水利部门要及时到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考生上传的证明材料。
1.网上在线核查
(1)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制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申请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试合格标准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水利部门完成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报名资格核查工作。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被核查人员务必在次年该项考试报名前接受核查,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8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物价局《关于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价费字[1996]第294号和豫政[2008]52号)的规定,报考《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的收考试报名费60元,报考其它三科的每科收考试报名费40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缴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至5月14日17: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内容开展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0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
八、资格证书办理
考生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职业资格证书。纸质证书下发后,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发放事宜。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做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新闻动态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中国人事考试网监理协会
注册设备监理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根据设备监理合同独立执行设备工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 个科目。
三、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级别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 20 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 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 10 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 5 年。
(二)免二科级别
凡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并于 2002 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
(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 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
ywsite/bjpta/,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网上填报信息并通过审核的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1。
(三)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5 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二科级别的人员须在 1 个 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考生可于 2021 年 11 月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三)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北京地区 2020 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入 2021 年度统一组织。2020 年在北京地区完成报名且未在其他省市参考的人员,已取得的合格成绩(考全科级别)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 17 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 号)规定,本项考试客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70 元,主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82 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流程图》。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设备监理协会网站
查询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点击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页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
2.点击相关的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审查意见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关于2015年第七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3.下载附件。
2022年3月。2022年监理员证报名预计3月中旬开始,报名入口是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时间已经公布,为5月14、15日,考试科目是4门。
四川人事房地产协理考试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设置及成绩滚动管理要求 (一)考试时间及方式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于6月18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1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高级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共4个批次实施(附件1),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1.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2.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三)成绩滚动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 1.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2.应试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应试人员对应的档案号,应试人员可在准考证上查看档案号。 4.应试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应试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2)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合格成绩的滚动期结束; (3)应试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4)应试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方能报名参考。 二、报考条件(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三、时间安排 (一)高级考试 1.报名时间:4月7日至4月20日。 2.资格核查时间:4月7日至4月21日。 3.缴费时间:4月7日至4月22日。 4.电子发票打印时间:5月16日至12月31日。 5.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13日至6月17日。 (二)初、中级考试 1.报名时间:7月20日至8月17日。 2.资格核查时间:7月20日至8月18日。 3.缴费时间:7月20日至8月19日。 4.电子发票打印时间:9月5日至12月31日。 5.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7日至11月11日。 四、告知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相关要求。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后,如未缴费可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三)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 2.上传的个人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详见附件3)。 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 3.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4.该项考试资格核查由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5.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三)网上缴费 高级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9元,初、中级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1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 2022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5月底前公布。 七、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拟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四)证书领取 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八、考试须知 (一)初、中、高级考试均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六)建议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七)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九、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年度经济考试时间安排 2.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3.关于告知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时间分别为:上半年5月27日-28日;下半年10月28日-29日。考试科目为: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和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是指通过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是合格从业上岗的重要资质证明,也是最低的入门资格证,凡是没有取得资质证的人员是不能在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事工作的。
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是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基本条件。
房地产经纪协理有两类。第一类是2016年以后,通过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这些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二类是2015年6月25日前,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印发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通过各省级人事、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的人员。这些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本行政区域内仍然继续有效。第二类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如想转变第一类,即取得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只需要通过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济综合能力》1个科目即可。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权利及义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享有以下权利:
1、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有权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
2、协助房地产经纪人处理经纪有关事务并获得合理的报酬。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应当履行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的各项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2、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经注册后,只能受聘于一个经纪机构,并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不得以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身份从事经纪活动或在其他经纪机构兼职。
3、必须利用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处理或协助处理房地产交易中的细节问题,向委托人披露相关信息,诚实信用,恪守合同,完成委托业务,并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充分保障委托人的权益。
5、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地方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6、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7、以专业应用服务委托人,提高行业整体专业素质。
你是在当地教育中心去报名考试的,就登录它的网址,里面有提示,什么成绩什么时候出来。 我在成都,我就要登录四川人事网,然后登录进去,点击查询成绩。
四川人事监理考试网
可以打考生咨询电话打给网络管理要求他们改密码也可以打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的电话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86740101、86740202,
2014四川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入口:
更多考试信息在执业药师交流群:250502107
2014四川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时间预计在12月下旬
根据以往的惯例,成绩查询入口会在12月下旬以后才会陆续公布,分数线也会随后公布。每年变化不会特别大。
考生可在12月下旬进入2014执业药师成绩查询入口,凭借姓名、身份证号及准考证号查询2014执业药师考试成绩。预祝您取的好成绩!
估计是登陆人太多,拥堵了,试试其他时间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