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事考试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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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75名医务人员公告 医院简介: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为一体的国家三级医院、省文明医院。设有:内、外、妇、儿等二十二个病区,70多个专科专家门诊。医院医疗科室齐全,诊疗设备齐全,布局合理,环境舒适,楼宇智能化水平及安全性能较高。医院经费来源为差额拨款。医院核定床位800张,人员编制数1248人(已在批),现有职工961人,高级职称150多人。因工作需要,本次招聘75人。依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及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名额和岗位 序号 岗位 学科 名额 学历 应聘 条件 招聘对象范围 面试比例 备注 1 临床各学科及医技科室 医学及医技专业 30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009年应届毕业生 省内外 1:2 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实施 2 各医技科室 医学及医技专业 5 本科 省内 3 临床各 临床各护理岗位 护理专业 12 本科及以上 4 护理专业 28 大专 四、招聘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来源:高%校*人*才*网(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12月25日至12月31日及2009年1月9日(毕洽会招聘现场),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宁波市人民路247号,宁大附院人事科报名。邮编:315020,联系电话:。 3、报名办法: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一式2份详见附表),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简历、报名表及职称等相关证书及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报名,报名时由附院代收考务费。 4、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减少该专业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 (二)考试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本科及以下学历考生参加市卫生局统考。准考证领取、考试内容、时间及收费标准参见宁波市人事编制网()内“宁波市卫生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面试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安排,时间请注意查看宁大附院网上()及电话通知。 (三)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由医院自行组织进行,具体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印发的《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四)体检结束后,由医院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考察方法。由宁大附院根据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核准后,在宁波人事编制网()、宁大附院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办理调动或录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有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具体报名表见附件。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2008年12月16日

中共宁波市委老干部局公开招聘宁波老年大学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老年大学是中共宁波市委老干部局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座落在市中心月湖风景区东侧,总建筑面积达15513平方米,学校设施齐全、教学设备现代化。目前,在校学员达8850多名(单课9800多人次),是一所多学科、多层次、多学制的综合性老年大学。先后获“浙江省规范化建设示范校”、“全国先进老年大学”等荣誉称号。为进一步推动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宁波市人事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宁波老年大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智能化和多媒体教学设备设施管理、维修及消控室管理岗位1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相应的从事固定消防设施管理上岗证和5年以上驾龄;1975年8月(含)以后出生,户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市委老干部局组织人事处(中山西路173号7楼711室)。 3、报名办法:登陆宁波市人事编制网()或宁波市委老干部局网()或宁波老年大学网()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可打印),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复印纸规格为A4),由本人到上述指定地点报名。 4、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40分,面试60分。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若应聘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下,则直接进入面试(总分100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 1、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印发的《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的体检费用按规定自理。 2、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 (四)考核 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确定。市委老干部局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公示 市委老干部局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名单,报市人事局核准后,在宁波市人事编制网()、宁波市委老干部局网()和宁波老年大学网()上公示。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新进事业编制人员录用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不予录用。 (三)监督电话:87184373(市委老干部局组织人事处)。中共宁波市委老干部局 201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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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浙江省职教先进单位——宁波职工业余大学和浙江省重点中专——宁波中等专业学校合并升格建立,传承了优秀职教基因和匠心育人文化,具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和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先后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学生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教师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以及“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7月27日9:00时至7月29日16:00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30日9:00时至8月1日16:00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8月2日9时-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8月3日9:00时至8月5日16:00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一律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学报我、人事档案干事和财务信息化人员等五个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及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专职心理辅导员岗位:高等教育学、教师伦 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及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入围人选以及相关考试安排,将于考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我校人事处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纸质报名表(有照片)、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用学校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替代毕业证报名,其中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出具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应注明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有职称证书者或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请选取最有代表性的证书,不超过3项)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相应场次的考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 咨询电话:,86891327;联系人:姜老师,徐老师。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7月18日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2022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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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浙江宁波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浙江省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目前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百强行列。 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25个学院、12个校级独立设置研究机构、3家直属附属医院。据ESI公布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动植物科学、农业科学、环境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等8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5个,本科招生专业60个。建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1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2个,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1个。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8000余名,各类研究生9000余名,国际学生1300余名。教学科研人员2059名,其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其中1名为外籍院士)。 学校秉承“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校训,正向着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校施展才华、共创佳绩! 二、引进类型与要求 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分为浙东顶尖人才(A1),浙东领军人才(A2、A3),浙东拔尖人才(B1、B2,正高级职称),浙东骨干人才(C)(副高级职称)和浙东优秀人才(D1、D2)。 (一)基本要求 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符合国家关于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要求。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岗位要求 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宁波大学招聘系统()。 三、引进人才待遇 (一)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A2、A3、B1类人才,可在年津贴制和年薪制中选其一执行 (二)引进人才若符合购房条件可以较为优惠的价格(均价13500元/平方米)购买一定面积的宁波大学人才安居房。若引进人才不具备购房资格,可按相关标准享受安居补助。 (三)浙东骨干人才(C)及以上人才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科研启动费。 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首聘期待遇一览表(见附件) 四、2022年人才引进计划 详见《宁波大学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2.应聘方式:采用网络应聘方式,应聘者登录宁波大学招聘系统(),进入“立即注册”,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认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面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学校主页和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院通知本人,同时通知应聘时间、地点等。 (二)考试 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面试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属于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属于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等相关招聘资格条件中所需的证明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面试资格。 2.面试 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进行考核评审。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教学、科研能力。 3.成绩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还要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人事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大学(纪委):; (3)对面试、考核、体检、录用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六、联系方式 (一)学院或研究院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党委人才办(安中大楼404室); (三)联系方式: 1.人才办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老师、茅老师; 邮箱地址: 2.应聘系统技术保障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2022年引才计划.xlsx 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首聘期待遇一览表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是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准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承担我市以国家公务员和转业干部为主体的党政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企业转型升级,开展以职业经理人和人力资源经理为主体的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深化市校合作,开展我市紧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发挥资源优势和服务优势,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培训代理服务;开展紧缺人才执业资格证书开发、引进和考培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培训事业;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招聘岗位岗位类别人数岗位职责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招聘 范围其他资格条件 (注:主要是职称、执业资格、年龄或工作经历等要求)教务 管理管理1培训项目组织策划、教学管理等工作教育学、心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面向宁波大市35周岁以下;有大中专院校、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育培训1年以上工作经历。文秘管理1文书起草、新闻宣传等工作人文社科类、管理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面向宁波大市30周岁以下;有企事业单位新闻宣传或文字秘书1年以上工作经历。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初审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7月6日 现场确认:2012年7月8日9:00-14:00 2、现场确认地点和咨询电话: 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A312, 咨询电话:,联系人:孙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中国宁波人事编制网、宁波人才网或中国宁波培训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于7月6日前,将报名表与简历发送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进行现场确认。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7月10日前在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准考证会在同时发送至报考人员邮箱,请注意及时查收,并自行下载。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材料分析与写作。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二周内在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将在宁波人事编制网、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事编制网及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海曙区人事考试招聘

01报名入口

海曙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官方报名入口为: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20XX年海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栏”就可以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了。根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要求,每个人一次只能选择职位表里面的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的进行反馈,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报名日期内改报其他的职位,改报职位也要再次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修改信息并改报职位,需要按照缴纳的考务费,缴费确认后就属于报名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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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报名注意事项

缴费成功的人员也要及时登录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相关通知,如果有些岗位的缴费人数没有达到招聘指标数的3倍,则可能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这时候报考这些岗位的考生可以在取消指标之日(含)起工作日内向海曙区人力社保局进行申请改报。如果在指定日期内改报,那么就属于自动放弃改报资格,因为取消指标而导致无法报考或放弃报考的情况,考务费也是会退给大家的。

报名成功的人员,需要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入口一般在笔试前的一周左右进行开放,并按照准考证上面的时间及地点,携带准考证、个人有效身份证、考生健康申报表原件去参加笔试,缺少其中一个证件及材料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海曙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官方)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3年浙江宁波市海曙区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满足全区各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省、市公务员局批准,将组织实施2023年全区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3年全区各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51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2年11月6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海曙党建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列入报考范围。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区级机关单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的职位,均须取得相应学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11月12日至2004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1年11月12日至2004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3、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3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11月1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11月17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3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11月18日9时—11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12月13日9时—12月18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每个科目满分 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区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上午9:00—9: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上午10:30—12:30。 考试地点在宁波市区或所辖区(县、市)。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区级机关单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 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九)面试 面试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全区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区级招录机关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截至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以请示件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至2022年11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2年11月19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电话:,传真:,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七)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八)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九)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一)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3年宁波市海曙区各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十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 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三)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四)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详见《202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附件: 2023年宁波市海曙区各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 原文标题:2023年宁波市海曙区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

宁波人事考试办公室招聘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是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准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承担我市以国家公务员和转业干部为主体的党政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企业转型升级,开展以职业经理人和人力资源经理为主体的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深化市校合作,开展我市紧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发挥资源优势和服务优势,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培训代理服务;开展紧缺人才执业资格证书开发、引进和考培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培训事业;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招聘岗位岗位类别人数岗位职责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招聘 范围其他资格条件 (注:主要是职称、执业资格、年龄或工作经历等要求)教务 管理管理1培训项目组织策划、教学管理等工作教育学、心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面向宁波大市35周岁以下;有大中专院校、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育培训1年以上工作经历。文秘管理1文书起草、新闻宣传等工作人文社科类、管理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面向宁波大市30周岁以下;有企事业单位新闻宣传或文字秘书1年以上工作经历。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初审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7月6日 现场确认:2012年7月8日9:00-14:00 2、现场确认地点和咨询电话: 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A312, 咨询电话:,联系人:孙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中国宁波人事编制网、宁波人才网或中国宁波培训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于7月6日前,将报名表与简历发送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进行现场确认。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7月10日前在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准考证会在同时发送至报考人员邮箱,请注意及时查收,并自行下载。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材料分析与写作。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二周内在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将在宁波人事编制网、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事编制网及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海曙区编委办、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接待联络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宁波市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区户籍(户籍以2012年4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应届生要求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区生源);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7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7日—4月8日(8:3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宁波市灵桥路229号)3207会议室。 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持原籍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口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放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 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5)报名之前下载并填写《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二份,接受资格审查; (6)其他报名相关材料。 4.各职位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6倍的,取消招聘指标。 (二)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4月12日--4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到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3405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暂定4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写作》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对 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4月底前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对面试对象的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性特征等进行面对面的测试。面试成绩满分 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 1:1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 〔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 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由于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商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录宁波市海曙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和海曙区政府网站(网址)查询。 咨询电话:87295459;监督电话:87192397。附件: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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