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电话是多少
四川人事考试电话是多少
四川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号码是。四川人事考试中心为四川省人事厅所属的事业单位。该基地的主要 职责是:承担各类人事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考试信息的发布,考试教材的发行,考试成绩的统计、汇总和分析,考试成绩的公布查询,拓展社会化考试;开展对各类人员知识水平、能力、个性、发展趋势、潜力及业绩考核进行科学评价,开发人才评价系统;举办社会化培训;建立考评信息档案库,管理和维护全省人事考试测评网络系统。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电话表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办公室 8662831986129850(传) 2 政策研究处 86110521 3 法规处 86746189 4 规划财务处 86138236 5 就业促进处 86111756 6 人力资源市场处 86751483 7 军官转业安置处 86761390 8 职业能力建设处 86113498 9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86759627 10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86627083 11 农民工工作处 86125365 12 劳动关系处 86112724 13 工资福利处 86761784 14 养老保险处 86123449 15 失业保险处 86117055 16 医疗保险处 86111639 17 工伤保险处 86136810 18 农村社会保险处 86110193 19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86110560 20 调解仲裁管理处 86133200 21 劳动监察处 86145792 22 外国专家工作处 86742939 23 引智管理处 86741109 24 信访处 86758870 25 人事处 86761187 26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8675933186110523 27 机关党办 86137417 28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86139086 29 省公务员局 综合处 86766763 职位管理处 86510797 考试录用处 86783299 考核奖励处 86510464 培训与监督处 86510797 30 省就业局 87760643 31 省社保局 86693218 32 省人才交流中心 86140600 33 省人事考试中心 8662921986740101 34 省军转干部服务中心 86139299 35 省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 86675599 36 北院信息中心 86626703 37 省专家服务中心 86741860 38 北院机关服务中心 86617161 39 省军转培训中心 86741638(总机转卢雁) 40 南院机关服务中心 86130955 41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86131176 42 南院信息中心 86110853 43 省劳科所 86129282 44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 86523381 45 省机关事业基金管理中心 85541881 48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86136211 46 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86114717 47 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 86136135 48 省招募办 86129989 49 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86742939 50 省继续教育协会 86786763 51 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86139028 52 省留学人员联谊会 86761312 53 省劳动保障学会 86119217 54 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协会 87736502 55 省职业技能开发学会 86116269 56 省劳动保障学会社保分会 86633016 57 省劳务开发协会 86125365 58 省医保研究会 86138817
报名已经通过 但忘记缴费 怎么办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8-12333,。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是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较早建立的人事考试、人才评价的专业机构,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窗口”。
报名及资格初审流程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业主要以公告中 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川人事考试网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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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电话表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办公室 8662831986129850(传) 2 政策研究处 86110521 3 法规处 86746189 4 规划财务处 86138236 5 就业促进处 86111756 6 人力资源市场处 86751483 7 军官转业安置处 86761390 8 职业能力建设处 86113498 9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86759627 10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86627083 11 农民工工作处 86125365 12 劳动关系处 86112724 13 工资福利处 86761784 14 养老保险处 86123449 15 失业保险处 86117055 16 医疗保险处 86111639 17 工伤保险处 86136810 18 农村社会保险处 86110193 19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86110560 20 调解仲裁管理处 86133200 21 劳动监察处 86145792 22 外国专家工作处 86742939 23 引智管理处 86741109 24 信访处 86758870 25 人事处 86761187 26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8675933186110523 27 机关党办 86137417 28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86139086 29 省公务员局 综合处 86766763 职位管理处 86510797 考试录用处 86783299 考核奖励处 86510464 培训与监督处 86510797 30 省就业局 87760643 31 省社保局 86693218 32 省人才交流中心 86140600 33 省人事考试中心 8662921986740101 34 省军转干部服务中心 86139299 35 省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 86675599 36 北院信息中心 86626703 37 省专家服务中心 86741860 38 北院机关服务中心 86617161 39 省军转培训中心 86741638(总机转卢雁) 40 南院机关服务中心 86130955 41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86131176 42 南院信息中心 86110853 43 省劳科所 86129282 44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 86523381 45 省机关事业基金管理中心 85541881 48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86136211 46 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86114717 47 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 86136135 48 省招募办 86129989 49 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86742939 50 省继续教育协会 86786763 51 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86139028 52 省留学人员联谊会 86761312 53 省劳动保障学会 86119217 54 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协会 87736502 55 省职业技能开发学会 86116269 56 省劳动保障学会社保分会 86633016 57 省劳务开发协会 86125365 58 省医保研究会 86138817
主观题科目须在公布成绩后20日内登入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后,在查分期满后网上检视公布的查分结果。 对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查分期限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检视公布的查分结果。 查分只核查试卷有无错评、漏评现象,计分、统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已阅卷给分计分的题或卷不再重新阅卷。查分中发现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原成绩予以更正。 除上述情形外,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以下是四川人事考试网的查分必读! 一、查分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服务考生,保障考生权益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并严格执行部和省的各项考试规定,做好人事考试查分工作。各项人事考试的参考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确有疑问时,均可按本规则提出成绩核查申请,考试机构按本规则组织查分和公布查分结果。 二、查分范围及时限 全国及我省组织的各项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的主观题科目须在公布成绩后20日内提交查分申请,考生提交上述成绩核查申请应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全省各级考试机构原则不受理考生现场查分申请;全国及我省统一组织考试的各项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科目,对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查分期限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除上述情形外,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我省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及其他招录类考试,按当次招考公告规定的查分科目和时限提交查分申请。 三、查分分工与组织 全国组织的各项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的查分科目转报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查分,其余受理的各项查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转相关阅卷单位组织查分。人事考试机构要严格按规定审慎组织查分,各项查分应组织阅卷专家、纪检监察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成立查分组,采取专家检查、复核、认定,考试机构或专业主管部门稽核把关的办法,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进行查分及核定成绩,并如实准确记录查分工作情况和查分结果。 四、查分内容 查分时要认真检查核对有关试卷有无错评、漏评现象,计分、统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已阅卷给分计分的题或卷不再重新阅卷。 查分中发现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原成绩予以更正。 五、查分结果 各项考试查分申请期满后考试机构应及时组织查分,原则上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查分结果。我省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所有科目须在查分申请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我省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及其他招录类考试按公告规定时限公布查分结果。全国组织的各项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待国家有关部门反馈核查结果后及时公布。 六、查分纪律 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均不得违反查分工作规定的程式。对在查分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严肃查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你不会知道的,只在成绩单上公布你所报考部门的排名
招考通告中及查分网页中有说明的:本次起不再采用人工统分,(而以前查分也只是查总分加对没有—行测是机读,申论是主观题三题的分数都是不会改的),所以除了显示为缺考或零分的特殊情况外,不再接受查分申请。其实历年来查分结果显示:没有错。
个人登入后,点左边栏的,网上报名资讯就ok了
四川省外的ip访问时需要找一个四川省内的ip地址通过代理访问,百度 “代理地址”
是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吧? 报名时间开始:2012年02月01日 结束:2012年02月29日 资格稽核时间开始:2012年02月01日 结束:2012年03月02日 交费时间开始:2012年02月01日 结束:2012年03月04日 准考证列印时间开始:2012年05月21日 结束:2012年05月25日 笔试时间开始:2012年05月26日 结束:2012年05月27日
请问您的vivo手机无法登入“四川人事考试网”有什么提示吗? 建议您可以按以下方法尝试操作: 1、在网路良好的环境下尝试操作。 2、更换其他的浏览器重灌登入试试。
不是不对 是因为登入人太多太多了 导致系统有点崩溃 你可以半夜 或者上网人时间少的时候再试试
四川人事考试网网页最下面有哈,,,考生咨询热线.电话号码有的嘛
人事考试院的电话是多少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茶岗军转小区1号楼
邮编: 430071
设立这一考试的目的是为适应中国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加强中国外语翻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翻译专业人才水平和能力,同时进一步规范翻译市场,加强对翻译行业的管理,使之更好地与国际接轨,更好地为中国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从而为中国的对外开放服务。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是中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制度的重大改革。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与原有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相比,更体现了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报名参加考试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和所从事专业的限制。
取得各级别证书并符合翻译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职务。在资格考试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之前,新旧体系会有一个并存期。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将分语种、分级别地逐步推开,随着考试逐步推向全国,旧有的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苏州人事考试院咨询电话是:、;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8楼2815房间
南京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无锡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徐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16-12333,;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常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苏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南通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连云港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8-12333,
淮安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盐城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扬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镇江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泰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宿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27-12333;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宿迁人事考试电话是多少
宿迁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10名教师简章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宿迁市卫生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仪表端庄,身心健康。 3、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4、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11年1月10日至14日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大厅(世纪大道11号)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 报名者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收取笔试费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职数1:3比例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超过1:3比例的需进行笔试。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凭准考证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月1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其它要求以准考证要求为准。分值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备课时间40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 (三)总分计算 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四)体检 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月 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宿迁人才网、 宿迁卫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函调人事档案,市人社局会同市卫生局审核,对审核合格人员办理“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手续,并办理三险一金。因体检或档案审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空额按合格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宿迁市人社局纪检组) 、(宿迁市卫生局纪委)。 六、联系方式 宿迁市卫生局: 84389315 宿迁市人社局: 84353088 宿迁人才网: 宿迁人事考试网: 宿迁卫生信息网: 宿迁卫生学校: 附:宿迁市卫生学校招聘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宿迁市卫生学校招聘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岗位 人 数 专业 学历 其它条件 临床医学 2 临床医学 (西医) 本科及以上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3、身高:男165厘米以上、女155厘米以上。 护理 2 护理 本科1人 硕士及以上1人 基础医学 3 临床医学(西医)、口腔医学、基础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 本科及以上 中药学 1 中药学 本科及以上 药剂学 1 药剂学 硕士及以上 英语 1 英语 本科及以上
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人事考试的概况如下:
人事考试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高速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人事管理现象,它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调控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力资源经济发展的一个分支。人事考试是企事业单位快速识别、检测人才,了解人才综合素质(知识能力与专业技能等)的一种特有的评价方式。
开展人事考试的一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它是由各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组织和管理的一类资格评定考试。诚然,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事考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最大效率地选拔高素质人才,让更多优秀的人力资源为国所用,提升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人事考试必须实现创新发展,真正发挥其开发人力资源经济的作用。
人事考试在开发人力资源经济中的作用如下:
可挖掘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人才是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推动力,最大限度挖掘人才,为我所用,是每一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通过人事考试,企业可将社会上隐性、潜在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将其变为显性的、现有的人才资源,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社会上有许多虽未接受教育,但却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获得高水平知识与技能的人才。
有了人事考试,这些潜在的人才最终会发光发热,取得与那些高学历人才同等高度的职位,并发挥着自身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人事考试在选择人才时,坚持的是“任人唯贤,不问出处”,它为各个阶层的社会人才提供了平等机会,这种公平的考试形式极大挖掘了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了企业的人才资源,对企业经济腾飞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宁夏人事考试电话是多少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全区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13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
(2)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简称“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8年2月1日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
(3)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定向招考职位,须为宁夏户籍、宁夏生源或在宁夏参军入伍的退役军人;
(4)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宁南山区九县区和全区所有乡镇)面向当地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聘期累计满5年;
(5)报考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考职位,须为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
(6)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须体能测评合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目前仍在限制报考期的;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1.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政治面貌、各类资格证书等,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2月1日。报考者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方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试卷类型等信息详见《职位表》。
报考者对拟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职位表》中列有招录机关联系电话)。有关招考政策的详细解答,请参阅《报考说明》(见附件3)。《报考说明》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报考者填报的所学专业须为拟报考职位要求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在报考时需区分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学科门类”“专业类”,还是“具体专业”。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毕业证书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判定专业的依据。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
(三)报名时间
报考者于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9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其中: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3日18:00。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月3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数据后,于2月4日10:00重新开启,2月9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各职位报名情况将在报名期间每天上午10:00公布,供报考者参考。
(四)报名程序
1.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2.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报名系统登录界面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须知》《诚信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信息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6.体能测评。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先在网上报名(报名后报名信息处于已确认待审核状态),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报考监狱系统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者,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3年2月10日24:00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申请免缴报考费用的农村贫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2023年2月9日18:00前办结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请查阅《报考说明》相关政策解答。
8.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
9.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为5: 1。定向招考职位、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特殊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招考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降至3:1,公安系统法医、监狱机关狱医等专业性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降至2:1。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分值各150分。《申论》试卷分类分级命制,自治区、地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A卷,县(区)、乡镇(街道)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B卷,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地级市以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C卷。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报考者,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50分(卷面总分为100分的,计算总成绩时专业科目成绩乘以)。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23年2月25日、26日统一进行:
2月25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月25日下午? 《申论》
2月26日上午? 《专业科目》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成绩按三门科目成绩各自所占比例折算合成。
(四)笔试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公共科目总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标准如下: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五)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发布后,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招录名额为2名及以下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职位面试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为3:1;招录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为2:1。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性强、生源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一)面试前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拟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材料,由自治区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招录机关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免面试职位的报考者一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免面试职位取消体检资格),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
(二)2023年宁夏选调生拟录用人员确定岗位后,不得参加2023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
(三)面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为150分。
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进行面试。
(五)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以1:1比例参加面试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方可取得体检资格。
(六)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普通职位(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
(二)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三)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录用审批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5个工作日。合并职位招考的,将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由招录机关组织考生公开自主选择具体的职位。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执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按程序办理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服务期限
新录用公务员在招录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同一辖区范围内,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新录用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可在与招录机关层级相同的机关之间交流。非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不得跨地区、跨招录机关层级交流。面向“三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及“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考职位、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招考职位、乡镇招考职位的拟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期限为5年的《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不签订服务协议的,不予录用,按自行放弃处理。
十、补充录用
各地、各部门在本次考试录用后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因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等原因出现新的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自治区公务员局将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补充录用。符合补充录用职位资格条件、本次考试录用笔试成绩合格且试卷类别相同的人员均可报名。按照面试开考比例分职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再按照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录用规定的程序进行。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通过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
十一、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本公告由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0951-12333、5099130、5099131、5099163
政策咨询电话:、6669379
接受技术咨询和政策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温馨提示: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网络学习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如遇上述等非法违规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自治区公务员局将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宣传、公安、民政、人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
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说明》
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5.《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原文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
一、笔试时间
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 《申论》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上午:09:00—11:00《专业科目》
二、注意事项
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身份证于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过期的视为无效身份证,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户籍证明、电子或纸质身份证明不准参加考试。
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等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设备(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等)、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及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前40分钟允许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普通手表摘下放在桌面靠过道拐角处;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请考生长期保留准考证以备面试使用。
三、出行提醒
请广大考生提前查看考点,确认考点位置,规划好赴考路线。考点地址详情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首页“考点地图”栏目查询。赴考点前,请注意天气变化,预留充足的入场身份验证和安检时间,建议至少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请认真核对考点名称及考点地址)。
银川市公交公司咨询电话:0951-96196银川南门汽车站咨询电话: ?5613928银川城际公交咨询电话:
四、温馨提示
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外地考生提前预订宾馆并在考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以免影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