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事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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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人事考试科目

云南人事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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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考行测及公基

考生可登录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页”)提供的“成绩查询”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二)成绩查疑正常参加笔试但成绩公布为0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规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成绩查疑,查疑申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云南省人事考试院邮箱(),查疑截止时间为3月28日18:00。二、关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省级机关职位,州(市)级机关职位,县(市、区)级机关职位,乡镇级机关职位,法院、检察院职位,监狱、省属戒毒场所职位,合格分数线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成绩总分划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测试三科成绩总分划定。具体如下:1.省级机关职位:120分。2.州(市)级机关职位(不含法检):115分。3.县(市、区)级机关职位(不含法检):105分。4.乡镇级机关职位:①艰苦边远地区,95分;②非艰苦边远地区,100分。5.州(市)、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职位:110分。6.监狱、省属戒毒场所职位:105分。7.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160分。三、关于人员名单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见附件1。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和招录职位数,确定进入首轮资格复审人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2、3。四、后续工作安排(一)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组织,具体通知将在《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招考职位对应的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二)面试安排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含监狱和省属戒毒场所、省级法院非法官助理)招考职位,面试统一于4月15日至16日在昆明举行。州(市)级及以下机关(含州县级审计部门,州县级法院、检察院非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招考职位,面试于4月15日至16日在各州(市)政府所在地举行。全省法院、检察院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招考职位,面试于5月上旬前在各州(市)政府所在地举行。(三)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由招录单位组织,具体通知将在《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招考职位对应的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云南省公务员招录相关网站信息,进入面试及后续环节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招录单位通知要求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 #选调生# 导语】2023年云南省面向江西财经大学招录定向选调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优化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吸引更多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云南干事创业。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2023年面向江西财经大学招录一批定向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江西财经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考生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有志从事党政工作,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优异,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4年3月31日前。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四)报考年龄:18周岁以上,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6年9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93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对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职位,考生须于2022年9月15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时间为准;对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职位,考生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对要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的职位,考生须于2022年7月前参加考试并取得成绩报告单,以成绩报告单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七)2023年毕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到云南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以到云南服务。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6.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选调机关的职位。 三、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见《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计划》(附件1)。云南省级机关、昆明市县两级机关、曲靖市级机关面向江西财经大学重点选调财经类、外语类相关专业毕业生。江西财经大学考生可选择《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计划》中A类、G类、K类、L类职位报考。符合职位条件的考生可最多填报2个职位,其中:①省级机关、昆明市县两级机关、曲靖市级机关职位,②其他职位,两类职位各只能填报1个。 四、选调程序 (一)学校推荐 考生通过校园网下载打印《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提交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就业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由高校就业部门于2022年9月20日前汇总本校推荐人员名单,同报名推荐表一并提交云南省委组织部,作为云南省有关选调机关开展报名资格审查的依据。未得到学校推荐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选调环节。 (二)网上报名 2022年9月21日上午9:00—9月28日中午12:00,考生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云南省选调生报名入口。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考生应根据本人学历所学专业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诚信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照片(jpg格式)。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对《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拨打计划表中公布的选调机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考生也可拨打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电话进行咨询。 (三)资格审查和公布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上午9:00—9月28日下午18:00,由各选调机关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择优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将通过云南省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反馈,请考生留意系统反馈信息,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为避免考生扎堆报考,每个职位实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于2022年9月25日、26日、27日3天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向考生进行公布,供考生参考。2022年9月30日,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在校园网公布本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2022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笔试开考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根据职位要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均设在昆明市。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具体考场信息详见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拟定于2022年11月中旬举行,专业能力测试一般安排于面试结束后2天内进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宜通过校园网和“云南选调生招录”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或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在报考职位排名较低的,不得参加后续面试环节。博士学历人员如报考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昆明市以外的其他州(市)、县(市、区)两级机关职位的可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报考2个职位的人员,其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仅对要求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有效。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虑政治面貌、在校期间表现、从军入伍经历等,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对部分出现空缺的职位,可从参加其他职位面试但未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中,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虑政治面貌、在校期间表现、从军入伍经历等择优确定调剂人选,不唯分取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拟于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由省级各选调机关和州(市)党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其中,报考各级公安部门和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按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不开展体能测评)。考察合格人员,按教育部门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七)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在校园网进行公示;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原则上在2023年8月底前报到,正式到岗后,由省、州(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相关政策 (一)定向选调生一经录用,按照试用期公务员进行管理(试用期1年)。坚持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成长方向,新录用定向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到用人单位帮扶联系点驻村锻炼1年,结束后到乡镇(街道)挂职1年。各级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对表现优秀的进行重点培养。 (二)适当待遇引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层次选调生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等经济补助,其中:到岗后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租房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 六、重要提示 (一)选调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笔试和面试前,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还将依托校园网和“云南选调生招录”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考试纪律,配合选调机关工作,如有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拟录用人员应按照选调机关时限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同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对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后提出放弃我省选调生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解约。 (三)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工作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63991565; 政策咨询邮箱:;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1.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计划 2.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原文标题:云南省面向江西财经大学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公告 文章来源:

南充人事考试科目

事业编考试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综合应用能力》、其他。考试内容如下:

事业编考试内容有笔试、面试,部分岗位还有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科目有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②综合应用能力③公共基础知识时综合知识等,面试通常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具体的考试内容以招聘公告为准。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

事业编考试的原则

1、要有好的心态

进了机关单位,一定要有好的心态,不要预期太高,普通人走仕途难于上青天,作为贫民子弟,我们就把这份工作当成一份安稳的工作就好了,在体制内如果你不争,不会有人为难你的,对于一些机会想争取的时候,就要想好一旦失败的后果,出手必成功,不然不出手。

2、服从领导、遵守纪律

不出错、服从、遵守纪律是第一位的。在体制内面对的工作压力与公司不同,体制内工作容易引起民生关注,要学会按规矩办事,有底线意识,凡事多请教领导,不要自己拿主意,不要担心领导烦你,与其相比,领导更害怕做事没有反馈的下属。

南充师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充师范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详见附表),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表。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的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其中学历和专业以本人报考时已取得的学历和专业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现役军人。 二、招聘办法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因人才缺乏难以达到3:1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详见本公告第三条)并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再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5的比例(未达到1:5的按1:3的比例,经批准降低了开考比例的以降低后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讲课考试人员。 按比例确定下轮考试入围人员时,与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人员。 《公共科目》考试开考后,因缺考导致报考某岗位的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试仍然有效;面试、讲课考试开考后,因缺考导致报考某岗位的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本轮考试开考比例的,报考该岗位的参考人员的讲课考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各 科考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分别按岗位排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员。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经研究同意可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提出 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并维持其体检结果(结论)。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经研究同意可根据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凡出现因考试总成绩排序并列而影响人员取舍时,只将《讲课》成绩(分数)高者作为考核、体检和拟聘用对象,如讲课考试成绩相同,则将面试成绩 高者作为考核、体检和拟聘用对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并将加试成绩高者作为考核、体检和拟聘用对象。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每科考试成绩均在南充人才网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南充师范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聘用、上编等相关手 续。 已经确定的招聘人员因其个人原因超过2011年7月30日仍不能办结招聘手续的,一律作自动弃权处理。空出的名额经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其中,201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办理招聘手续时,超过2011年7月30日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的,一律作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对待并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经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 三、考试及分值(权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共设《公共科目》、面试及讲课(现场备课及教学)三科考试。 公共科目、面试、讲课(现场备课及教学)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分值(权重)分别为40%、20%、40% 考试成绩及分值(权重)按以下办法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20%+讲课成绩×40%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等文件规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经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项目组织部门(单位)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不超过6分。 所有考试成绩分数的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以《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为参考书,报名处有售(书已到)。联系电话:3586092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1年4月13日至2011年4月15日。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地点:南充师范学校行政办公室(高坪区龙门镇华龙北路60号,联系电话:3586092) 五、报名时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报名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尚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2011年高校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和两张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符合国、省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持报考者工作所在地县(市、区)相关基层服务项目组织部门(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六、资格审查 招 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南充师范校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公招公告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的资格初审、考核及审批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属公告规定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交能够充分证明符合报考条 件的真实、准确、有效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因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出,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笔试科目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面试、讲课按每人160元收取(每科80元,面试、讲课考试收费仅限入围面试、讲课的报考者),个别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按缴费金额凭收费单退还给该岗位的报考者,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出现缺考的一律不退费。 八、考试时间 (一)《公共科目》笔试:2011年4月30日上午9 :00-11:00。 (二)面试及讲课(现场备课及教学)(另行通知) 九、考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明的地点为准,面试及讲课(现场备课及教学)考试地点为南充师范学校。 笔试考试前两天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考试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考,两证不全者不得参考(各科考试均如此)。 十、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纪律及规定,对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相关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261200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 报名咨询电话: 张老师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通知(如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提前在南充人才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师范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及考试科目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具体条件 考试科目 及顺序 数学教师 1 数学与应用数学 1、2006-2011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 2、报名时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中(中专)阶段教师资格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出示学校对学历、专业的证明。财务管理岗位无教师资格要求)。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其中音乐侧重声乐方向一人,侧重钢琴方向一人;小学教育侧重书法特长生;英语教师岗位报考者须过英语专业八级; 4、大学期间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二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文章及作品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公共科目(笔试) 2.面试 3.讲课(现场备课及教学) 音乐教师 2 音乐学 美术教师 1 艺术设计 计算机教师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体育教师 1 体育教育 英语教师 1 英语教育 语文教师 1 汉语言文学 财务管理 1 财务管理 小学教育 教 师 1 小学教育 注:1、本表各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2、报考者本人提供的有效毕业证和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及专业名称,须完全符合其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

2023年安徽省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1月10日至17日。

2023年安徽省淮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公告报名时间1月10日至17日。安徽事业编考试主要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课。前两个是安徽事业单位考试的公共考试科目,每个岗位都要考,专业科目,并不是每位考生都需要考的,一般来说管理类岗位不需要考的,具体还是要看自己的报考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察考生的判断能力、语言分析能力、常识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等等,大部分都是选择题;综合应用能力;主要考察的是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科目并不是所有人都考,分为法律类、计算机类、财会类、土木类和学前教育类等五个专业科目,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来定是否需要考试。

事业单位定义: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

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河南人事考试科目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入口地址: 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18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考生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省辖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四、报名办法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7日9﹕00至5月4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民政部门负责。 1.网上在线核查 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8日9:00至5月5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 初、中级考试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779号)的规定,参加客观题目考试: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目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 高级考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88号)精神,“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每科收费69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4: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八、资格证书办理 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职业资格证书(证明)。纸质证书(证明)下发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事宜。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要加强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一、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

河南省省考《申论》科目考试的时长一般是2小时30分钟。以其2020年的省公务员招录为例,依据河南省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申论》科目的笔试时间是2020年7月25日的下午14点至16点30分,即考试时长为2小时30分钟。

另外依据河南省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发布的该信息还可以知道,河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长为2小时。

2020年河南省公务员笔试信息:

1、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办法,对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和乡镇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

2、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3、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安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7月26日9:00—11:00。

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以上内容参考?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云南人事科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不同地市,分值分布略有不同,内容分值分布可以参考以下数据:

公共基础知识25题左右,每题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20题左右,每题分;逻辑判断题10题左右,每题分;

类比推理5题左右,每题分;

定义判断5题左右,每题分;

数字推理5题左右,每题分;

资料分析10题左右,每题分;

另外事件排序和图形推理可能会考察5题左右,每题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客观题答题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必须将试卷上的条形码揭下后贴到客观题答题卡指定的位置,然后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或在答题卡其他区域作答的信息一律无效,未贴或不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的作答信息一律无效。题目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的一律无效。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考生才可以开始答题。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老师确认数量无误后方可离开。

3、在这项测验中,可能有一些试题较难,因此考生不要在一道题上思考时间太久,遇到不会答的题目,可先跳过去,如果有时间再去思考。否则,考生可能没有时间完成后面的题目。试题答错不倒扣分。

以上内容参考??云南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职位表)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云南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及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省级单位招考职位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招考职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州(市)辖区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州(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省内其他州(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等录用的村(社区)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县(市、区)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应当在其招录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或者其他职位。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招考职位,用于定向招录我省2023年1月以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县级及以下单位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以及2023年1月以来退役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上乡镇(街道)招考职位中,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同时面向在本县(市、区)工作满2年且目前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2023年1月以来退役的本县(市、区)户籍退役士兵招考,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共享定向招考计划。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式详见《报考指南》。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报考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页”,topicweb/ynskslygwy/)查阅。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拨打《招考简章》中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报考者也可拨打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电话进行咨询,电话号码可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查询。(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3日18:00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30日至2月5日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2月3日18: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31日0:00至2月5日24:00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报名费40元/科,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各职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考录专题网页”公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费用的流程,详见《报考指南》。(四)招录计划裁减无人报考的职位或者受开考比例限制且缴费人数与招录人数比未达3:1的职位,省公务员局将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对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和方式将通过“考录专题网页”另行通知。(五)网上打印准考证请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9:00至开考前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提供的链接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一)笔试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申论对应省州(市)级机关职位、县乡级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申论科目测试统一使用省州(市)级机关职位的申论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3年2月25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上午 9:00-11:00笔试地点由省级考务组织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和各地考场承载能力统筹安排,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此次考试统一配发考试所必须的文具,考生自带的文具不得带入考场。严禁将各类手表和手机、电子手环、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本次笔试将进行雷同卷识别,经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下旬登录“考录专题网页”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规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含公布当天)向当地考试机构申请查疑。(二)体能测评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位,应当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招录单位负责,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招录单位于2023年4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的体能测评公告。(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1.资格复审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详见《报考指南》。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公告于2023年4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等具体事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笔试准考证(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考选调生职位的携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即可)、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实。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含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页”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2.组织实施面试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部分招录单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和所占综合成绩分值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2日内,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四、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由招录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面试公告。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五、大职位选岗设置大职位招考需要选岗的,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六、公示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八、补充录用招考期间,将视职位流失情况开展补充录用工作。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将通过“考录专题网页”发布。九、重要提示(一)云南省公务员招录指定网站为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topicweb/ynskslygwy/)。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二)招录单位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职位条件,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职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三)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云南省公务员局2023年1月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我郑重承诺:一、我已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文件,理解且认可其内容,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并将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二、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三、认同雷同卷鉴定结果。四、不弄虚作假,真实、准确地填写及核对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五、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方式畅通。六、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如报名序号)及报考人员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自行妥善保管。七、不故意浪费考录资源。八、保证符合报名及录用资格条件。九、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黔东南人事考试科目

候开始招考?

综合管理类《职业能力测试》题型分布:试卷一共100题,其中常识判断20题、言语理解与表达20题、数量关系10题,判断推理35题,资料分析15题。社会科学专技类《职业能力测试》题型分布:试卷一共100题,其中常识判断25题、言语理解与表达25题、判断推理25题、数量分析10题、综合分析15题!自然科学专技类《职业能力测试》题型分布:试卷一共100题,其中常识判断20题、言语理解与表达25题、判断推理35题、综合分析20题(其中数量运算6题、策略制定5题、资料分析5题、实验设计4题)!中小学教师类《职业能力测试》题型分布:试卷一共100题,其中常识判断25题、言语理解与表达30题、数量分析10题、判断推理20题、策略选择15题!医疗卫生类《职业能力测试》题型分布:试卷一共100题,其中常识判断20题、言语理解与表达20题、数量分析15题、判断推理30题、策略选择15题!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时间10:00—12:00。2017年5月8日云南省人事招考中心下发通知,确定本次事业单位考试参加全国统考,考试大纲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大纲。因此,在此可以确定:综合应用以主观题形式考察。1、综合应用A:观点归纳+公文写作必考,公文写作主观性更强。应急处理考察频率也比较高;剩下一题多是观点归纳和资料分类的结合。2、综合应用B:概念分析+文章写作必考,文章写作材料少,要求考生必须具备丰富的素材。其它在校阅改错+论证评价+材料分析中,三选二。3、综合应用C:科普文献+文章写作必考,论证评价+科技实务二选一,科技实务是绘图制表,总结数据,这也是考纲中要求考生自带制图工具的原因。4、综合应用D:考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题型以辨析题+案例分析+教学方案设计为主。5、综合应用E:客观题,由医学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组成。

2014年黔东南锦屏县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125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4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锦屏县2014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结合锦屏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本州生源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条件以岗位表为准); 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含在黔东南州服务期已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统称“四项目人员”),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4年4月2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4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3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部分招聘岗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具体放宽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4年4月21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6.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报名前未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锦屏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因本次锦屏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与锦屏县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时间相同,请报考人员选择乡镇专项招聘或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锦屏县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锦屏县2014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4月28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交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4月21日9:00至4月27日17:00。 1.资格初审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4年4月25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考生《报名表》信息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年4月25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4月26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4年4月27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21日9:00至4月28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5月6日 上午9:00至5月10日上午8: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笔试考试科目 (1)应聘锦屏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84岗位除外)、锦屏中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 (2)应聘锦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锦屏县中医医院(205、206岗位除外)、锦屏县人民医院(212岗位除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 (3)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含184、205、206、212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2.笔试考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锦屏县,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前对拟入闱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2014年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4年4月2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和曾在黔东南州服务服务期满并取得期满服务证的“四项目人员”除外),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等);;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结束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所有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减少情况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锦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入闱面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考未阅面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 占4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分数达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4年4月 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6.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的《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学历)与最终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书的专业(学历)不相一致,毕业证书专业(学历)不符合所报考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的; 10.截止2014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的; 11.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12.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1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5.经锦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锦屏县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227517县人社局干部股 监督电话: 县纪委办公室 附件: 1、2014年黔东南锦屏县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锦屏县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1日

往年资讯>>>2018贵州黔南州公务员考试公告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新时代公务员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和改革完善省委省政府“两个80%”政策,满足我省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和派出机构基层单位的需要,完善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考录工作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贵州省2018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8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自行发布各辖区公务员招录简章)。一、工作原则及程序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根据招录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10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市,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必要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置考点。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省直、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黔东南州6个考区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自行发布各辖区公务员招录简章,并负责各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三、招录计划及职位全省(不含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省、市、县、乡四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1813人。其中省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50人;市(州)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34人;县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804人;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出机构(水文监测站、市场监管分局、税务所<分局>、乡镇法庭、司法所)计划招录825人。招录职位详见《贵州省2018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出机构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计划,符合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人员范围。报考职位需作语言或专业测试的,测试方案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招录单位制定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乡镇职位需要在体检环节之后进行具体职位选择的,职位选择方案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职位选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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