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有人事考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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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连浩特有人事考试吗

二连浩特有人事考试吗

2023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信息信息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2:00;缴纳本次考试报名的报名费用用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7:00。

考试时间和科目:2023年7月25日下午;14:30-16:30《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地点位置位置:具体地点位置位置见准考证。

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7日17:00。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同时报考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的,具体要求参照集中选调公告。

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以上内容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考试科目: 本次招募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1科。试卷含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部分,各占75分,总分150分。

答题要求: 按照报考岗位设2种试卷,一种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另一种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组成的试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为基本素质测试,蒙古语言文字部分为申论,两部分分值各占50%)。

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考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可选择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蒙古语言文字任意一种语言文字作答,但整个卷面必须全部使用同一种语言文字。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考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组成的试卷,答题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只须填涂答题卡,蒙古语言文字部分须使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考试时间:2022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6月30日下午5:00后 ,考生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查询考试成绩。

二连浩特人事考试

考试科目: 本次招募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1科。试卷含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部分,各占75分,总分150分。

答题要求: 按照报考岗位设2种试卷,一种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另一种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组成的试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为基本素质测试,蒙古语言文字部分为申论,两部分分值各占50%)。

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考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可选择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蒙古语言文字任意一种语言文字作答,但整个卷面必须全部使用同一种语言文字。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考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组成的试卷,答题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只须填涂答题卡,蒙古语言文字部分须使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考试时间:2022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6月30日下午5:00后 ,考生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查询考试成绩。

2023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信息信息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2:00;缴纳本次考试报名的报名费用用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7:00。

考试时间和科目:2023年7月25日下午;14:30-16:30《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地点位置位置:具体地点位置位置见准考证。

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7日17:00。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同时报考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的,具体要求参照集中选调公告。

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以上内容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二连浩特市人事考试

考试科目: 本次招募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1科。试卷含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部分,各占75分,总分150分。

答题要求: 按照报考岗位设2种试卷,一种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另一种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组成的试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为基本素质测试,蒙古语言文字部分为申论,两部分分值各占50%)。

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考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可选择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蒙古语言文字任意一种语言文字作答,但整个卷面必须全部使用同一种语言文字。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考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组成的试卷,答题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只须填涂答题卡,蒙古语言文字部分须使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考试时间:2022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6月30日下午5:00后 ,考生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查询考试成绩。

2023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信息信息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2:00;缴纳本次考试报名的报名费用用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7:00。

考试时间和科目:2023年7月25日下午;14:30-16:30《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地点位置位置:具体地点位置位置见准考证。

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7日17:00。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同时报考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的,具体要求参照集中选调公告。

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以上内容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二连浩特人事考试网

我是通过遴选由县级政府进入省级机关的。下面一点拙见,仅供参考。 遴选与一般公务员招考的区别在于不是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而是在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准指导下,由招考单位自行组织的。这样,考试的随机性就比较大,没有固定的题型和固定的范围。但根据我省实际,通常情况下,笔试除了公共基础知识类的考题外,还会涉及报考单位的专业知识,特别是最后的写作大题,基本都是跟工作有关的。面试现在都是结构化面试,一般两道题,一道考察个人素质的综合类面试题,一道专业的。由此看来,专业知识不管是在笔试还是面试中都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参加考试前,对招考单位有个全面的了解,有的放矢的进行复习应该会很有效果。 最后,祝马到成功!

遴选考试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偶尔有加试。

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形式包括:对策性论文、案例分析、公文写作、党政公基等;笔试内容有:事务处理、案例分析、公文写作、对策性论文、人际沟通、组织管理、应急应变、综合分析等。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部分招考涉及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具体由各招考部门而定。加试一般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

公务员遴选一般是指党群机关、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从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和公务员相关资历的人员中选出符合组织或相关部门要求的部门工作人员,是党政部门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拓展资料:考试流程

公开遴选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组织考察;

(五)决定与任职。

参考资料:中国人事考试网:中央机关公务员遴选考试简介

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关于 遴选公务员的通知 各盟市委、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委办公厅(室)、政研室,盟行署、市政府办公厅(室),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办公室: 《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2009年遴选公务员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协助我室组织好遴选公务员的报名、推荐和初审工作。并请各盟市委政研室转发旗县办公部门和有关部门。有关材料报送自治区党委政研室的截止时间为3月30日。 内蒙古党委政研室 2009年3月6日 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 2009年遴选公务员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有关遴选公务员工作的精神,为做好我室2009年公务员遴选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组织领导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努力使遴选人员的政治素质与工作能力符合我室要求。 遴选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和参与下进行。为加强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党委政研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焕承;副组长:梁文清、郝影;成员:刘全乐、罗飞、余占光。党委政研室办公室负责处理与遴选工作相关的日常事务。 二、遴选人数及资格条件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事厅《关于下达自治区直属党政群机关2008年遴选及考录公务员计划的通知》(内人发〔2008〕245号),遴选党委政研室机关研究人员3人。遴选人员除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区内已登记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 2、年龄原则上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在办公、研究部门从事文稿写作或调查研究工作、能力突出者可放宽到35周岁,身体健康; 3、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博士、硕士学位者优先; 4、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机关文稿写作、调查研究能力。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遴选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的统一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方案 方案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后,以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名义向各盟市党政领导机关办公部门、盟市委政研室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发布遴选通知,同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上进行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为切实做好报名和推荐工作,请各盟市委政研室和直属机关人事部门协助做好宣传、推荐和初审把关工作。 2、遴选公务员的报名和推荐工作,以本人自愿报名、盟市厅局推荐和自治区党委政研室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根据以上条件,由本人自愿报名并填写《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遴选公务员登记表》,各盟市经盟市委政研室初审、核实和盖章后,统一报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办公室;自治区直属各部门,经人事部门初审、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由人事部门直接报送党委政研室办公室。 3、参加遴选人员要根据条件进行推荐,不限制名额。推荐人选确定后,填写《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遴选公务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可按附表复制或直接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下载。 4、报名和推荐时间为3月份。报名和推荐工作结束后,党委政研室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合格人选参加笔试。 (三)考试的组织 考试包括笔试(使用汉语文)和面试,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自治区党委政研室组织实施。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理论政策水平、基本知识素养、文稿写作及调查研究等方面的综合能力。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4。 1、笔试 笔试重点对基本理论、政策研究和文稿写作能力进行测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通知本人。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 3、考试结束后,以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加权后的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入围人选。 4、试卷及评卷、评分和相关保密工作,在党委政研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委托专门机构负责。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党委政研室统一组织,在指定的自治区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2、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文稿写作、调查研究能力。 3、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党委政研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全面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报自治区党委政研室主任会议审定。 (五)录用审批 1、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免去职务)。试用合格者报组织部门履行调入手续,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2、为保证遴选工作的有序进行,党委政研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相关具体工作方案、发布有关通知。笔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党委政研室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邮编:010096 办公室联系人:余占光缪增位 联系电话:、4812723 传真: 附:《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遴选公务员登记表》 点击下载.doc

找到个内蒙的,看看对你有没有用。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关于遴选公务员的通知 各盟市委、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委办公厅(室)、政研室,盟行署、市政府办公厅(室),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办公室: 《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2009年遴选公务员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协助我室组织好遴选公务员的报名、推荐和初审工作。并请各盟市委政研室转发旗县办公部门和有关部门。有关材料报送自治区党委政研室的截止时间为3月30日。 内蒙古党委政研室 2009年3月6日 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2009年遴选公务员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有关遴选公务员工作的精神,为做好我室2009年公务员遴选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组织领导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努力使遴选人员的政治素质与工作能力符合我室要求。 遴选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和参与下进行。为加强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党委政研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焕承;副组长:梁文清、郝影;成员:刘全乐、罗飞、余占光。党委政研室办公室负责处理与遴选工作相关的日常事务。 二、遴选人数及资格条件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事厅《关于下达自治区直属党政群机关2008年遴选及考录公务员计划的通知》(内人发〔2008〕245号),遴选党委政研室机关研究人员3人。遴选人员除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区内已登记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 2、年龄原则上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在办公、研究部门从事文稿写作或调查研究工作、能力突出者可放宽到35周岁,身体健康; 3、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博士、硕士学位者优先; 4、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机关文稿写作、调查研究能力。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遴选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的统一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方案 方案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后,以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名义向各盟市党政领导机关办公部门、盟市委政研室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发布遴选通知,同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上进行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为切实做好报名和推荐工作,请各盟市委政研室和直属机关人事部门协助做好宣传、推荐和初审把关工作。 2、遴选公务员的报名和推荐工作,以本人自愿报名、盟市厅局推荐和自治区党委政研室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根据以上条件,由本人自愿报名并填写《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遴选公务员登记表》,各盟市经盟市委政研室初审、核实和盖章后,统一报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办公室;自治区直属各部门,经人事部门初审、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由人事部门直接报送党委政研室办公室。 3、参加遴选人员要根据条件进行推荐,不限制名额。推荐人选确定后,填写《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遴选公务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可按附表复制或直接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下载。 4、报名和推荐时间为3月份。报名和推荐工作结束后,党委政研室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合格人选参加笔试。 (三)考试的组织 考试包括笔试(使用汉语文)和面试,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自治区党委政研室组织实施。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理论政策水平、基本知识素养、文稿写作及调查研究等方面的综合能力。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4。 1、笔试 笔试重点对基本理论、政策研究和文稿写作能力进行测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通知本人。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 3、考试结束后,以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加权后的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入围人选。 4、试卷及评卷、评分和相关保密工作,在党委政研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委托专门机构负责。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党委政研室统一组织,在指定的自治区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2、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文稿写作、调查研究能力。 3、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党委政研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全面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报自治区党委政研室主任会议审定。 (五)录用审批 1、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免去职务)。试用合格者报组织部门履行调入手续,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2、为保证遴选工作的有序进行,党委政研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相关具体工作方案、发布有关通知。笔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党委政研室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邮编:010096 办公室联系人:余占光 缪增位 联系电话:、481272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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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信息信息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2:00;缴纳本次考试报名的报名费用用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7:00。

考试时间和科目:2023年7月25日下午;14:30-16:30《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地点位置位置:具体地点位置位置见准考证。

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7日17:00。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同时报考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的,具体要求参照集中选调公告。

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以上内容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考试录用人民法院 公务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法院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全区法院公务员录用考试。为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录用人数 本次考录计划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579人。其中法官助理职位396人、法官助理(蒙汉兼通)职位56人、计算机网络管理职位32人、文字综合职位65人、司法警察职位15人、会计职位15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户籍条件: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具有内蒙古户籍(含内蒙古生源的区外高等院校毕业生);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已具有研究生(论坛)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2009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在内蒙古服务和已经服务期满的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正式列入旗县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不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也可以报考。 4、学历和专业条件:应具有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2010届及以前毕业)和相关专业。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B类、C类证书及2009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人员)报考法官助理、法官助理(蒙汉兼通)职位的,不受学历和相关专业的限制。 在本简章的附件中,已对部分职位的“相关专业”范围做了明确限定,报考者应仔细与本人毕业证上显示的所学专业进行对照,不属于“相关专业”范围的不得报考。 5、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0日至1992年3月20日期间出生)。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0日至1992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6、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履行审判职责的需要,凡报考法官助理、法官助理(蒙汉兼通)职位的报考人员,要求体形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听力障碍,矫正视力以上,面部无明显斑痕,男性身高米以上,女性身高米以上。 凡身体有残疾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单位的自治区主管部门提前声明,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录用资格。 7.具备考录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的《考录职位表》)。 8、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或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或苏木乡镇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基层的工作经历;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农村牧区的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以下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2011届及以后的非成人教育在读研究生(论坛) ;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考者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9时——3月29日17时。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考者先选报职位类别,暂不填报具体职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类别。报名时,报考者必须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签署《报考者诚信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应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要认真阅读考录简章和职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用蒙古文答卷的报考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以预订相应的答题纸;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资格审查部门须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报考费每人17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17日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2、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须将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以及报考者本人的姓名、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2010年3月31日前传真至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经审查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四)基层服务期满毕业生加分资格的确认 对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正式列入旗县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日常管理且储备已满2年的“储备人才”报考者,凡截止到2010年3月20日,服务期满后未超出3年(2007年3月20日后服务期满),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行政或事业编制)工作的,按照加分标准统一给予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者,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及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储备人才”报考者,须在3月31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送当地旗县(市、区)人事局,由旗县(市、区)及盟市人事局逐级审核其有关材料(储备协议书、原始花名册和储备两年期间的年度考核表),并由盟市人事局在4月25日前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务必于2010年4月20日9时至24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各类职位总开考比例(报考该类职位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下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盟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低于5:1;旗县(市、区)基层法院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从该类职位中核减具体职位。 (二)笔试科目 报考法官助理、法官助理(蒙汉兼通)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法律知识》,其中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者,不参加《法律知识》科目的考试。报考其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试卷统一为汉文卷,考生可以用蒙古文答卷,但同一科目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报考法官助理(蒙汉兼通)以及在资格条件中有蒙汉兼通要求的职位的考生,笔试时必须用蒙古文答卷,面试时必须用汉语回答。 (三)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0年4月25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 14:00-16:30《申论》 17:00-18:30《公共基础知识》 17:00-19:00《法律知识》 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否则将不准参加考试。 (四)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分别设在12个盟市所在地,其中设在呼和浩特的考点,名称为区直考点。报考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自行选择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五)笔试成绩的计算 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报考法官助理、法官助理(蒙汉兼通)职位的,笔试后,按照《法律知识》占5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各占2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后,按照《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各占40%、《公共基础知识》占20%的比例合成考(论坛)生笔试成绩。 (六)笔试免试 报考法官助理、法官助理(蒙汉兼通)职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法律知识》科目免试,该科成绩统一按本次报考该类职位其他应考者的分数计算。 1、具有法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或B类(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3、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B类(未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旗县(不含市区)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法官助理(蒙汉兼通)职位的; 4、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C类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中级法院及扎兰屯市、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赤峰市松山区、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丰镇市、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海市海南区法院法官助理、法官助理(蒙汉兼通)职位的。 以上第1条中包含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第2、3、4条中均包含2009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考生。 (七)笔试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储备人才”报考者,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分。 3、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上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其中,所有科目加分之和若超过10分,则按照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分的方式进行加分。 4、《法律知识》科目免试的考生,该科目不再享受加分。 (八)笔试成绩公布及分数线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于笔试阅卷工作采用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五、填报职位 分数线上的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按照各职位报考条件选择填报具体职位。填报职位具体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告。 (一)第一次填报。考生根据本人的笔试成绩排序情况及职位报考条件在网上填报。考生填报职位后,即可在网上看到该职位的报名人数及本人排序名次,可根据本人报考职位的排序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自由调整个人的报考职位。截至第一次填报职位结束时,报名系统自动关闭,工作人员将按每一职位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选。(例如,某一法院法官助理职位计划录用3人,在填报该职位考生中,对符合条件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在第一次填报职位结束时,取前9名符合条件考生作为进入该职位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选,第10名以后考生转入第二次填报职位)。 (二)第二次填报。考生从网上查看本人第一次填报职位是否成功。凡第一次填报不成功的考生,根据网上公布未报满职位,进行第二次填报,具体方法与第一次填报相同。 (三)降分增补。第二次填报结束后,如由于考生不愿意填报或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等原因,导致部分职位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或出现空缺,可根据未开考职位数,一次性降低分数线增补。具体事宜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接近分数线的考生,请随时关注网上公告。 降分增补后如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数与录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则均为面试不能开考职位。凡招录人数为2人及以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数达到或超过3人但不足3:1比例的职位,将按照3:1的面试比例规定减少该职位的录用人数。 考生在填报职位时,要认真查阅各职位条件,并随时关注变化和该职位的个人排序情况,准确填报。特别是《法律知识》科目已享受免试的考生,只能填报符合免试条件的职位,凡填报不可免试职位的,则按填报不成功处理。 六、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按照《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必须本人持《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户籍在学校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户籍不在内蒙古的内蒙古生源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原内蒙古户籍户口簿原件(其中必须有注销的本人户籍页)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2010届毕业生须持有在读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和所在院系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 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或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司法考试人员还需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9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暂未领到资格证书的考生,需由省级司法考试主管部门(司法厅)出具证明。 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后产生的缺额不进行递补,按实有合格人数进行面试。面试资格复审后合格人数与录用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有录用资格。 (二)面试方法及面试成绩的计算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面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2、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3、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有录用资格。 七、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论坛)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八、补录 对于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在笔试、面试阶段取消开考的职位,在笔面试工作结束后,将在参加笔试、面试后未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中进行补录,补录在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九、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或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报考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职位的考生,其体检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具体实施;报考盟市及旗县(市、区)法院职位的考生,其体检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录用单位盟市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要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进行。报考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考生,其考察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具体实施;报考盟市及旗县(市、区)法院的考生,其考察由盟市、旗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盟市、旗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上报自治区、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由自治区、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和盟市人事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须公布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方式,公示期为7天。 十一、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试的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考试录用人民法院公务员部分职位限定相关专业目录》 2、《 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考试录用人民法院公务员职位表 》 二Ο一Ο年三月十九日 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考试录用人民法院 公务员部分职位限定相关专业目录 一、法官助理职位限定专业 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学、经济法学、法律、知识产权、公证律师事务、法律文秘、刑事执行、刑事法律、经济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政法专业、法律事务、法律服务。 二、计算机网络管理职位限定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计算机应用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安全监察、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网络监察、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信息系统与管理技术。 三、会计职位限定专业 会计学、司法会计、审计学、会计与审计。 四、文字综合职位限定专业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五、法官助理(蒙汉兼通)职位限定专业 蒙授法学、法律(含法官助理职位限定的蒙授相关专业)。 蒙古语言文学、蒙汉双语、蒙古语言文学文理综合、蒙古语言文学基地、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文)、蒙文蒙语、蒙汉双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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