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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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鄞州菜市场二楼考试的地方叫做“初级学院”,它是由宁波大学附属初级学院举办的一系列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点。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现是浙江省“双高”建设学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国家和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院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等。学校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南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旅游学院、艺术学院、景观生态学院、财会金融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学校现有教职工55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万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 2.应聘方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请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邮箱。投递简历或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文课程成绩单)等材料;(3)有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职称证书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5)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6)雅思或托福等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成功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通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面试”的办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中共党员(预备)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若因疫情需要,则还需提供健康申报表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材料。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后按考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生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咨询电话:(联系人:陈老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7月18日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报名表

160分。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由各地方招聘简章要求所定,教育综合知识(包括心理学,教育学,新课程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学科专业知识( 考什么专业就看什么专业)两门科目分别为12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

师范专业可以报考教师招聘的编制。非师范类学生要取得教师资格,2012年开始全国统考,笔试必须通过教育知识与能力和综合素质,中学的还要多加一门专业知识的考试。需准备复习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考试或者去考自学考试相关的科目。具体报名时间,可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扩展资料

报考流程

注:根据各地方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的招考要求。如户籍要求、学历要求和考试要求等。拿美术考试为例:

第一关:网上或现场报名,审核材料。

第二关:笔试,1:4的比例考试,但是每科只录取考试人数的四分之一,也就是,如果美术招4个老师,就必须有16人考试,也只录取前4名,但是通常都是50,60多人考试。

第三关:面试,一般是在继教中心或某个学校,随机抽题目,考你的应变能力。录取一半。

第四关:学校试讲,才艺展示。这关通常都是2选1了。最后还有体检,如果都合格,你就过了。

编制教师优势

第一,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实际操作中,因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不同,有些地方教育系统在缴交社保方面只缴交部分,不缴交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有望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有编制的教师工资组成由基本工资、津补贴、职称工资等组成。职称工资可以随着职称升高而升高,工龄增加工龄工资也增加。无编制人员工资固定,在职称晋升和工龄方面,一般无法保证。近几年虽然在改革,但实际操作中仍然与在编老师存在很大差异。

第三,有编制的教师工作更有保障,更稳定。可以调动,退休后享有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有无编制主要区别

教师有无编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编制可以调动,有相应的职称工资并可以晋升,退休后享受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2、无编制的学校教师往往属于临聘人员,无法晋升,无法调动,即你只属于某一学校临聘人员(俗称代课老师),往往也无职称,更无职称工资(非在编有职称也常无法聘任)。退休后按照与当初所在单位签订的合同处理。

在私立学校中,因学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帮其工作人员缴交社保,所以退休后一般享受社保待遇。在公办学校中的临聘人员,因为财政困难等原因,一般不帮其缴交社保或者只缴交部分如工伤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编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编制考试

宁波市鄞州人事考试中心

宁波鄞州菜市场二楼考试的地方叫做“宁波市政府职业资格认定中心”。它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马陆街道马陆大道1488号(菜市场2楼),是宁波市政府统一办理职业资格认定的官方考试场所。

宁波鄞州菜市场二楼考试的地方叫做"宁波市鄞州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它位于鄞州大道1308号。宁波市鄞州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成立于2011年,是宁波市教育局批准的一家权威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拥有国家级技能培训体系的标准设施,专业的培训教师以及完善的培训体系。目前,该培训中心提供了多个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其中包括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汽车维修、家庭维修等多个课程,以帮助学生在就业市场上取得成功。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9时—2022年11月7日16时,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现是浙江省“双高”建设学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国家和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院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等。学校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南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旅游学院、艺术学院、景观生态学院、财会金融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学校现有教职工590余名,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万余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2年11月3日9时—2022年11月7日16时。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考者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1月8日9时—2022年11月9日16时。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10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2022年11月14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除实际缴费报考人数不足导致岗位取消可申请退费外,其他情况均不能退费)。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6.其他 若报考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教育管理、辅导员和心理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 理学、大学心理学和高等教育法规基础等专业知识。 信息秘书、景观生态学院实验员、文献采访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若因疫情需要,则还需提供健康申报表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面试参加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作放弃。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咨询电话:(联系人:卢老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25日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2022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由各地方招聘简章要求所定,教育综合知识(包括心理学,教育学,新课程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学科专业知识( 考什么专业就看什么专业)两门科目分别为12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

师范专业可以报考教师招聘的编制。非师范类学生要取得教师资格,2012年开始全国统考,笔试必须通过教育知识与能力和综合素质,中学的还要多加一门专业知识的考试。需准备复习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考试或者去考自学考试相关的科目。具体报名时间,可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扩展资料

报考流程

注:根据各地方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的招考要求。如户籍要求、学历要求和考试要求等。拿美术考试为例:

第一关:网上或现场报名,审核材料。

第二关:笔试,1:4的比例考试,但是每科只录取考试人数的四分之一,也就是,如果美术招4个老师,就必须有16人考试,也只录取前4名,但是通常都是50,60多人考试。

第三关:面试,一般是在继教中心或某个学校,随机抽题目,考你的应变能力。录取一半。

第四关:学校试讲,才艺展示。这关通常都是2选1了。最后还有体检,如果都合格,你就过了。

编制教师优势

第一,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实际操作中,因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不同,有些地方教育系统在缴交社保方面只缴交部分,不缴交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有望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有编制的教师工资组成由基本工资、津补贴、职称工资等组成。职称工资可以随着职称升高而升高,工龄增加工龄工资也增加。无编制人员工资固定,在职称晋升和工龄方面,一般无法保证。近几年虽然在改革,但实际操作中仍然与在编老师存在很大差异。

第三,有编制的教师工作更有保障,更稳定。可以调动,退休后享有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有无编制主要区别

教师有无编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编制可以调动,有相应的职称工资并可以晋升,退休后享受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2、无编制的学校教师往往属于临聘人员,无法晋升,无法调动,即你只属于某一学校临聘人员(俗称代课老师),往往也无职称,更无职称工资(非在编有职称也常无法聘任)。退休后按照与当初所在单位签订的合同处理。

在私立学校中,因学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帮其工作人员缴交社保,所以退休后一般享受社保待遇。在公办学校中的临聘人员,因为财政困难等原因,一般不帮其缴交社保或者只缴交部分如工伤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编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编制考试

宁波市鄞州区人事考试中心

您好,您问的是宁波鄞州菜市场二楼考试的地方叫啥,答案是:宁波鄞州菜市场二楼考试的地方叫做宁波市鄞州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它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江东街道江东路7号,是宁波市鄞州区政府下属的一个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主要负责鄞州区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它拥有一支专业的技术队伍,可以为宁波市鄞州区内的企业、技术人员和学校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19浙江公务员报名工作在即,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及时获取报名的实时信息,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9年全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19年全区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68名,其中区级机关招考27名;镇(街道)机关招考41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11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镇(街道)公务员2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鄞州区人民政府网(,下同)。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大专毕业人员(以2019年4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3)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宁波,下同); (4)宁波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5)户口已迁至宁波且在宁波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宁波市外生源2019年应届大专毕业生; 2.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鄞州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2018年以来,因行政村撤并不再担任村“两委”职务,但实际仍在村“两委”岗位工作的村干部,纳入现任村“两委”干部范围;其中原为村“两委”正职的,纳入现任村“两委”正职干部范围。 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社区)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波生源或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村(社区)干部在任村(社区)“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间出生,下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8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职位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法警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法警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报考法警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任职期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4月16日。 5.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A类、B类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6.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在2019年4月1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9时—4月22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4月16日9时—4月23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4月24日9时—4月26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5月13日9时—5月19日17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科目和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全区各级机关单位职位的(除优秀村干部“职位2”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二)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招考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9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科目按规定做雷同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一)法警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二)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三)其他职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3名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 (四)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市和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实施现场资格复审。 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籍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宁波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户口已迁至宁波且在宁波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宁波市外生源2019年应届大专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非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应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职位的人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提供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8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或B类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 八、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和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对报考法警职位的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同步进行。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在鄞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全区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在鄞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一般人员的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法警职位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二、考察 考察工作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 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对报考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察按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三、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各招录机关单位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鄞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其中,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区、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四、递补规定 (一)报考法警职位的体能测评对象,在体能测评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体能测评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报考其他职位的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二)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截止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以请示件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五)在次年全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六)递补人员名单在鄞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十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查询有关电话和网站。网络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三)截止到2019年4月1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大专学历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六)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4月25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院(电话:),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在鄞州区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八)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九)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单位反映。 (十一)全市各级公务员考试录用相关职能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考试录用相关职能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三)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报考须知”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

宁波鄞州菜市场二楼考试的地方叫做“初级学院”,它是由宁波大学附属初级学院举办的一系列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点。

宁波鄞州菜市场二楼考试的地方叫做"宁波市鄞州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它位于鄞州大道1308号。宁波市鄞州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成立于2011年,是宁波市教育局批准的一家权威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拥有国家级技能培训体系的标准设施,专业的培训教师以及完善的培训体系。目前,该培训中心提供了多个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其中包括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汽车维修、家庭维修等多个课程,以帮助学生在就业市场上取得成功。

宁波鄞州人事考试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19浙江公务员报名工作在即,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及时获取报名的实时信息,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9年全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19年全区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68名,其中区级机关招考27名;镇(街道)机关招考41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11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镇(街道)公务员2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鄞州区人民政府网(,下同)。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大专毕业人员(以2019年4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3)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宁波,下同); (4)宁波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5)户口已迁至宁波且在宁波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宁波市外生源2019年应届大专毕业生; 2.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鄞州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2018年以来,因行政村撤并不再担任村“两委”职务,但实际仍在村“两委”岗位工作的村干部,纳入现任村“两委”干部范围;其中原为村“两委”正职的,纳入现任村“两委”正职干部范围。 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社区)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波生源或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村(社区)干部在任村(社区)“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间出生,下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8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职位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法警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法警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报考法警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任职期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4月16日。 5.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A类、B类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6.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在2019年4月1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9时—4月22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4月16日9时—4月23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4月24日9时—4月26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5月13日9时—5月19日17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科目和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全区各级机关单位职位的(除优秀村干部“职位2”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二)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招考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9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科目按规定做雷同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一)法警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二)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三)其他职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3名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 (四)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市和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实施现场资格复审。 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籍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宁波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户口已迁至宁波且在宁波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宁波市外生源2019年应届大专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非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应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职位的人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提供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8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或B类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 八、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和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对报考法警职位的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同步进行。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在鄞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全区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在鄞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一般人员的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法警职位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二、考察 考察工作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 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对报考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察按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三、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各招录机关单位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鄞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其中,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区、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四、递补规定 (一)报考法警职位的体能测评对象,在体能测评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体能测评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报考其他职位的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二)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截止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以请示件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五)在次年全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六)递补人员名单在鄞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十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查询有关电话和网站。网络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三)截止到2019年4月1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大专学历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六)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4月25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院(电话:),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在鄞州区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八)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九)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单位反映。 (十一)全市各级公务员考试录用相关职能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考试录用相关职能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三)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报考须知”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现场报名休息日除外);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谈、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现场报名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鄞州区塘溪镇名人街88号塘溪镇人民政府党建办 网络报名:邮箱 咨询电话:,联系人:张老师。 3.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扫描成电子版发至邮箱,接收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谈 面谈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宁波市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鄞州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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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40名公告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1)。

3.符合公告规定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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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鄞州区人事考试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区各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60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1年11月3日起登录鄞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3.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区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综合执法、市场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考试地点在宁波市区。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 2.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职位的,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全区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入围考察。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人员的名单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十三)递补规定 1.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体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3.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5.截止各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以请示件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6.在次年宁波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实行递补。 7.递补人员的名单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有疑问,请查询有关电话和网站。 2.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3.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传真:,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7.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8.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9.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10.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1.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12.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宁波市鄞州区各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各级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13.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14.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发布。 1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2022年宁波市鄞州区各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xls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现场报名休息日除外);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谈、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现场报名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鄞州区塘溪镇名人街88号塘溪镇人民政府党建办 网络报名:邮箱 咨询电话:,联系人:张老师。 3.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扫描成电子版发至邮箱,接收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谈 面谈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宁波市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鄞州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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