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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陈星海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文)和《关于过渡期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人发[2010]16号文)的规定,结合我院的用人需求制订本方案: 一、医院基本情况 中山市陈星海医院是隶属中山市卫生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医院占地10560平方米,建有20000多平方米的住院大楼和3000多平方米的门诊大楼;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五官科、中医科、康复科等科室;全院工作人员760人(在册人员392人),其中:中高级职称210人;年业务收入15427万元。我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精神和要求,坚持把患者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近年来,我院的群众信赖度不断提高,医院业务得到快速发展。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医生11名。 2、护士32名。 3、药剂人员4名。 4、检验人员4名。 5、司机组长1名。 6、会计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品行,团队合作意识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够独立熟练开展本专业工作。 4、非广东户籍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不含护理岗位)。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录用为执业医师、护士等人员,不得报考。 (二)专业资格条件 1、医生招聘条件:年龄35岁以下,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有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满2年以上经历,妇幼医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急救医学医师工作年限可放宽至满1年。 2、护士招聘条件:年龄35岁以下,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满3年以上经历(外省、市户口必须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主管护师资格,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满2年以上经历;护理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满1年以上经历(其他高校3年)。 3、药剂人员招聘条件。年龄30岁以下,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药士及以上职称资格,有在二级甲等医院工作满3年以上经历。 4、检验人员招聘条件。年龄30岁以下,检验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检验士职称资格,有在二级甲等医院工作满3年以上经历;检验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检验师及以上资格,有在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院工作满1年以上经历。 5、救护车司机组长招聘条件。年龄40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A牌驾驶证。取得驾驶执照10年以上,并有3年以上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院救护车驾驶工作经验。 6、会计招聘条件。年龄35岁以下,女性,中山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初级及以上资格,并有5年以上会计和3年以上二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 (三)、工作年限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1日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及中山市陈星海医院公示栏公布招聘信息,向社会公开招考。 (2)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27日至2010年12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方式为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报名;报名地点为广东省中山市陈星海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22287310,联系人:虞美娟、王凯敏。 (3)投诉电话:中山市陈星海医院,电话;中山市卫生局,电话:,中山市小榄镇组织人事办公室,电话:。 (二)报名要求 (1)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于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面试。 (一)笔试、专业技能考试。 (1)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由中山市卫生局和中山市陈星海医院共同组织实施,中山市陈星海医院作为招聘单位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安排报考人进行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 (2)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等内容。 (3)考试时间:由中山市陈星海医院在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个人。 (4)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5)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 算。合格分数线两科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6)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及陈星海医院公示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再按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及陈星海医院公示栏公布 (2)中山市卫生局与中山市陈星海医院联合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统一时间进行面试,并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和专业技能临床考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七、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核人选,由中山市陈星海医院、 中山市卫生局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 (1)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或中山市陈星海医院院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十、聘用 (1)中山市陈星海医院协助收集整理拟聘人员的函件、考核鉴定等材料上报中山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调入手续。中山市陈星海医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各有关单位、考生: 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于即日起发放,请在本市报名并通过考试的考生在以下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领取证书: 1.邮寄到付:由本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寄递委托书,并凭身份证签收邮件。 领证地址: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博览中心内)。 领取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7:00),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领证咨询电话:12333、89817185。 相关阅读: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证书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后,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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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华图为您服务!2015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预计在5月初会公布,公布公告之后2-3天即可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一般在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务员考试网站等进行报名,届时中山华图官网也将转载报名通道,敬请关注中山华图教育网站,我们会在第一时间更新资讯,中山华图开设省考笔试、面试培训班,多年的品牌,受到学员的一致认可,您可以到这网站了解下。欢迎致电咨询:、88802987、。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安栏路2号中恳百货15楼中山华图/华图教育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感谢您对华图教育的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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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师考试# 导语】 无 我根据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2022年广东中山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得知,2022年广东中山统计师考试时间顺延至12月17日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2月13日-12月16日,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原计划于10月30日在我市举行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延至12月17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13日9:00-12月16日17:00。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三、注意事项 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二版)》等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并关注“健康中山”公众号,了解并执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参加考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4日原标题: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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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人才储备,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高校引进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含2022年度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为1986年7月11日(含)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名额 本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10名,引进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度黄山市休宁县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引进人才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同时,给予黄山市以外考生参加面谈时往返路费定额补助300元/人。 四、引进方式 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于2022年7月1日起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9:00至7月18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首页“专题专栏”滚动条中“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书”,填写《2022年度黄山市休宁县引进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条件对申报对象提供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面谈前一天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工作,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发现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其中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 (四)面谈 面谈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组织实施。 (1)面谈人员确定。确认报考人员与岗位比例数达不到2: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面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20名进入面谈(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谈环节)。 (2)有关事项。面谈主要测试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谈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在面谈结束后公布。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同一岗位面谈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具体加试方案另行公告。面谈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考察人选按引进岗位数,在同岗位参加面谈人员中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对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聘用人员,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上岗手续。 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休宁县使用事业编制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休组字〔2021〕3号)规定,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聘用进入周转库后实行动态管理。聘用上岗后,入库服务期为3年。在3年服务期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县企业专业技术服务需求统一安排服务单位。服务期间的日常工作考核由服务单位负责,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跟踪管理。3年服务期满后原则上调整安排到专业对口的事业单位工作,对不愿意调整安排的也可申请辞职。对服务单位特别需要,且本人愿意的,经审批同意后,可继续安排到服务单位工作,延长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 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可按照《关于实施“迎客松英才计划”引领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黄字〔2021〕22号)规定,享受相对应的优惠政策。同时享受人才政策补助(每年1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入住人才公共租赁住房。试用期满后可参照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服务企业期间,考核合格的,可享受4-6万元/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4万元/年,原211高校硕士研究生5万元/年,原985高校硕士研究生6万元/年)的高层次人才补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排到服务单位工作期间,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并予以聘用上岗。对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且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六、疫情防控要求 2022年度黄山市休宁县引进人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按中共休宁县委组织部、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休宁县教育局、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休人社秘〔2020〕136号)执行。考生入场时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戴口罩,查验“安康码”、“行程码”。“安康码”为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且体温低于℃,方可参加面谈。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后续事宜,请关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022年度黄山市休宁县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 2022年度黄山市休宁县引进人才专业参考目录 关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
近日,黄山市人事考试院发布了《黄山市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部分考生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参加考试。根据黄山市人事考试院发布了《黄山市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详情如下。黄山市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黄山市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30日-31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现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告知如下:1. 强化市域外来人管控,近14天有黄山市域外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对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2.请提前申领“安康码”并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3. 每场考试至少提前60分钟抵达考点,并提前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和手机,扫描考点入口处“安康码”“行程码”,并将扫描结果出示给工作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考生同时出示核酸检测报告(纸质或电子检测报告),经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考点。4.请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务必要严格使用酒精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考试期间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全程佩戴口罩,并始终保持安全距离。5.考前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就诊,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6.考前请及时关注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更新动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考试当天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7.考生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中国政府网”——“疫情服务”选项里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点击上方“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黄山市人事考试院2023年10月27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唐山市人事考试部门
一般河北省直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公布后,会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内进行复审,时间具体要看具体职位要求以及具体单位安排。复审结果公布后,会再次进行考试,考核形式可能包括笔试,考查知识和能力;面试,考查灵活性;实验,评估技能;以及体检,鉴定身体健康状况等。
以河北为例:
一、石家庄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东大厅。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单位集中确认和个人确认。
二、唐山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3日至1月15日。确认地点: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大厅,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口西南角)。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县区和各大医院统计。三、秦皇岛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5日。确认地点: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大医院统计或者其他的方式进行现场确认。四、邯郸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为避免人员聚集,我市采取大单位、考生属地县区集中报送或考生个人委托同事集中报送等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详见下表,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现场确认地点:邯郸市人力资源市场产业园2楼(邯郸市世纪大街与诚信路交叉口)。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五、邢台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0至1月13日。现场确认地址: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职称考试中心。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市直单位人事部门、各区县人社局职改办统一上报确认。考生个人持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报名材料到各报名点(考生单位所属区、县人社局职改办)进行资格初审,市直部门报单位人事科。六、保定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确认地点:宥和考试服务中心(保定市腾飞路89号)。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各医院单位统一组织报市人社局考务中心。七、张家口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1月3、4、5、6、9、10、11、13、14日。现场确认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原就业局,东升大酒店对面)。联系电话:。现场确认方式:按属地原则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各县区由县区职改办)集中统一申报。八、承德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13、15日。现场确认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5号人力资源大厦701室。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市直各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各县(市、区)由本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汇总本县(市、区)报考人员资料后,统一到我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九、沧州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0至1月12日。确认地点: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109室(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联系电话:、2079994。确认方式:各大医院、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统一报送。十、廊坊1.市本级确认时间:2023年1月11至1月13日。地址:新华路112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110室。联系电话:21568502.三河市确认时间:2023年1月3至1月13日。地址:鼎盛东大街四号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9室。联系电话:3217133。3.大厂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7至1月14日。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279号社会事务局北三楼309。联系电话:8829460。4.香河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5至1月12日。地址:新华大街新城广场东侧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7室。联系电话:8321737。5.固安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3至1月13日。地址:新源街198号,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5室。联系电话:61909026.永清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2日地址:永清县人社局东四楼413室。联系电话:6696962。7.霸州市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1日。地址:霸州市迎宾大厦二楼(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7室。联系电话:7867262。8.文安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2日。地址:文安县政府大楼135房间职称股。联系电话:5280831。9.大城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6至1月12日。地址:大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0房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联系电话:5500399。10.广阳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至1月12日。地址:广阳区北凤道2-1(广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北楼417室。联系电话:2140979。11.安次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2至1月6日。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行政服务中心北楼305。联系电话:589508812.开发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1至1月13日。地址:新华路112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110室联系电话:215685011。13.衡水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日。现场确认地点: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北大厅一楼。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市直各医院和各县(市、区)职改办统一办理。
笔试成绩公布之后,会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里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在资格复审半个月之后进行。
河北省直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公布后,一般会在一段时间内开展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可能因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而有所不同。通常,资格初审一般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左右进行,主要是对参加笔试的人员进行基本资格条件审核。资格复审一般会在资格初审后数天至一周内进行,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类证书、学历、工作经历等详细信息的真实性和符合性。如需要补充材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的材料。因此,建议您密切关注招聘单位的官方通知和招聘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相关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参加后续的面试或其他环节。
鞍山市人事考试部门
可以代报名。考试比较难
2023年辽宁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公布了吗?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流程是怎样的?2023年一建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更多一级建造师相关问题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2023年辽宁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目前已经公布,辽宁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时间为7月9日至7月19日,考生需在7月9日9:00-7月19日24:00考生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或者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注册及填写报名信息,在7月9日-7月20日完成一建现场资格审核,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7月9日9:00-7月21日24:00。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9月19日上午 09:00 - 11:00 建设工程经济下午 14:00 - 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20日上午 09:00 - 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 14:00 - 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二、报考条件及要求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三、报名相关事宜参加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各市要按照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全员报名承诺、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1.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档案库存在有效合格成绩的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需要携带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到资格审核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二)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1、报名流程。注册(信息在线核验、上传照片,可提前注册)、填写报考信息(阅读告知承诺书及报考须知、签署“报考承诺书”)、报名确认、资格审核(报考信息核验、核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2.报名时间安排时间报名安排具体要求7月9日9:00-7月19日24:00注册及填写报名信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7月9日-7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按本文件“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有关要求办理。7月9日9:00-7月21日24:00网上缴费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区”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9月10日9:00-9月18日24:00下载打印准考证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人员认真阅读“人员须知”内容。(三)注册1.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2.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开始(2019年6月)前,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善学历、学位信息后方可继续报名。3.在线验证反馈结果需要24小时,请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或信息完善,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以免影响报名。4.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是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验”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5.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四)填写报考信息1.明确告知内容。我省报考人员(不含大连考生)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阅读《告知承诺书》、《报考须知》和《报名流程》等文件。2.选择报名地市及核查点。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现工作地所在市及相应的核查点(咨询电话见附件)。3.填写报名信息,签署报考承诺。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等信息进行核对并保存。老考生报考原级别专业时,保留科目有效合格成绩。(五)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1.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验。(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2.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进行人工核验。(1)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2)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六)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1.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根据报考条件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2.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各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部门可依据考试报名属地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资格审核单位详细信息见附件)。3.资格审核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七)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四、考场设置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市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五、收费(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收费标准为61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70元/科。(二)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六、答题要求(一)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知识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二)《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七、严肃考试纪律(一)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二)稳妥处理不实承诺问题。对每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均须进行报名资格复核,重点核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及核实践诺情况。各市资格审核部门在成绩合格人员复核、公示工作中,发现不实承诺问题,按《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号)有关规定处理。(三)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四)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承诺,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八、成绩管理(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二)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九、信息管理(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专业版进行管理。(二)各市于2023年7月23日通过VPN加密通道接收本考区的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场编排。(三)各市务必于2023年7月30日前将考场数据通过VPN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上报的考场数据中应包含知识点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其内容应与知识点确定单一致。十、试卷预订及取送(一)试卷预订单由GPTMIS系统自动生成(须按知识点分别预订后汇总成全市订单),各市务必于2023年7月30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知识点确定单填写并盖章,传真至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传真:。根据有关规定,实行由印刷厂按市分装试卷,请各市按下列要求办理:1.试卷预订单上单位名称要注明省份,例:辽宁省 鞍山市 人事考试中心,并加盖公章。2.知识点确定单中知识点的各项信息须与考场数据中的知识点信息完全一致。(二)各市应于2023年9月17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并于9月21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将试卷、答题卡送回。十一、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十二、证书领取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十三、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一)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二)本次考试考务相关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请人员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十四、其他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全省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网上支付热线:95070附件: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核部门咨询电话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7月1日附件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核部门咨询电话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月薪:3000-5000我在辽宁 这个是辽宁人事考试网上面的信息,不知道你在什么省,也可以查询一下。辽宁人事考试网:关于做好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1-18 辽人考函[2008]4号关于做好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0日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5月11日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二、报考条件(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二)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可申请参加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及由相应专业机构出具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的证明。三、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一)免试科目条件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二)审批手续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厅职称处办理免试科目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事局办理。(三)报考条件中有关问题的说明1、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到2007年12月31日。 2、报考人员从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指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以及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 3、《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是指2002年11月至2003年12月31日间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统一编号的证书。四、考场设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五、报名时间、办法参加我省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25日至2008年2月22日,逾期不予补报。(二)报名办法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以保证在对应的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所在市为报考考区。2、照片审核(1)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应在本考区往年考生上传照片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其照片的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须重新上传照片。(2)首次报考人员的照片审核,在网上报名确认时同步进行。3、办理免试科目审批手续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在“温馨提示”栏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4、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2)首次报考人员须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报名”栏目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还应携带经审批的《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2日。(3)往年考生报名参加2008年度的考试,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往年考生在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5、报名确认首次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考试报名表和免试申报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交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留存。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6、网上缴费(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5日)。(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7、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4月18日-5月5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三)报名咨询报考人员可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六、收费(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及省财政厅辽价函[2006]81号文件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按10元/人收取。《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考务费按55元/科收取,其他科目考务费按35元/科收取。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外地考生可在考试当天在考试现场领取。(二)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完成报名缴费核算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七、答题要求(一)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发放,考后回收。(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八、成绩管理(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二)2008年7月下旬,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和办法。九、信息管理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十、考试大纲和教材预订有关考试参考教材及《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事宜,请与辽宁省环境工程评估审核中心联系。联 系人:肖文涛、赵琳琳联系电话:、86131060十一、其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负责。考务咨询电话:网站技术支持电话:缴费咨询电话:附件:1、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2、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二○○八年一月十日主题词:环境影响评价 职业资格 考试考务 通知抄 送:省人事厅职称处、省环境工程评估审核中心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8年1月17日印发附件1: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新 专 业 名 称 旧 专 业 名 称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科学 环境学 环境规划与管理 生态学 生态学 化学 化学 应用化学 应用化学 生物科学 生物学 生物化学 生物科学与技术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 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 大气科学 气象学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大气科学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工程 生物化工 生物化学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 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 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土保持 农业资源与环境 农业环境保护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规划与利用注1:本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采用的专业名称。注2:研究生、博士生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亦适用下表(摘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委1997年联合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新 专 业 名 称 旧 专 业 名 称 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 分析化学 分析化学 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 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 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气象学 大气动力学 应用气象学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大气物理学 大气环境 水文学与水资源 水文学与水资源 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 化学工艺 无机化工 有机化工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生物化学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应用化学 精细化工 应用化学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农业生物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 环境化学 环境地理学 环境海洋学 环境生物学 环境工程 振动、冲击、噪声 环境工程 环境化工 环境地质 农业环境保护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法学 森林保护学 森林保护学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野生动物附件2: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考务咨询电话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 沈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 大连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215号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抚顺市新抚区琥珀街7号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本溪市平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丹东市人才中心考试评价科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锦州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营口市人事局考试办公室 营口市老边区大水塘军转大厦 阜新市人事局考试管理科 阜新市中华路45-6号 辽阳市人事局考试办公室 辽阳市青年大街69号 盘锦市人事考试中心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 铁岭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 朝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朝阳市朝阳大街3段7号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葫芦岛市龙湾大街15号
【 #教师招聘# 导语】2020年辽宁鞍山市公开招聘基础教育专业教师376人,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时至2020年7月4日24:00时。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现就基础教育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37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8日(含)至2002年6月28日(含)期间出生); 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8日(含)至2002年6月28日(含)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具有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考生户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含)之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2020年鞍山市公开招聘基础教育紧缺专业教师岗位376名;各事业单位的具体公开招聘岗位、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相关事宜可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同)公告附件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制度,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是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时至2020年7月4日24:00时。 2、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6月28日9时至7月4日24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平台网址: 3、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6月28日至7月5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可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 4、缴费确认 考务费:每人100元。 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查后,须于2020年6月28日9时至7月6日24时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24个小时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是否成功,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三)考务费减免条件 鞍山地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7月3日到报考岗位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海城市: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9房间 联系电话: 台安县:台安县人社局干部管理科(台安县人社局六楼605房间) 联系电话: 岫岩县: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9房间 联系电话: 铁西区:铁西区千山西路30号,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14号窗口 联系电话: 立山区: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16室(鞍千路178号) 联系电话: 千山区: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房间 联系电话: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已缴费的考生,可于7月10后及时查看网站,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五)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应当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20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在职期间取得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列入应届毕业生范围。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上述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5、报名实行诚信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2018、2019年应届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次招聘可以不受岗位条件中教师资格证的限制,考录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须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7、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教育学基础知识及应用》、《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及应用》,笔试两科满分100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按照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部门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 五、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教育局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