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卫生人事考试网准考证
四川卫生人事考试网准考证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21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27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专业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 考试安排在7月3日、4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二)考试专业及方式共118个专业(附件1),其中采供血医学、采供血护理、采供血检验技术、血液制备技术4个专业采用纸笔方式考试,其他114个专业均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 二、报考条件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卫发〔2018〕52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四川省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川卫规〔2019〕3号)、《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和〈四川省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20〕33号)等规定,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范围及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考范围 在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拟晋升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应参加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资格考试。 在我省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成都市所辖区的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拟晋升基层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可参加基层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资格考试。 (二)卫生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3)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4)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 (1)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③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④市(厅)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⑤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或第一主研人,并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3篇或发表本专业sci论著2篇。 (2)具有医学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参加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 ②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其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除具备上述第3款第(1)条条件之一外,还可经3名本专业同行专家(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或由省部级国家机关批准的同等级称号专家)推荐。 (4)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参加各级党委、政府指派的援外、援藏、援彝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报考;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2年报考。 (三)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考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的人员,须符合川卫发〔2018〕52文件第三条第3款规定的基层卫生高级职称适用范围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3)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4)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5)具有医学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 (1)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③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④市(厅)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⑤获得四川省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四川省临床技能、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等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授予的学术技术称号者。 (2)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其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除具备上述第3款第(1)条条件之一外,可经3名本专业同行专家(省、市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正高级专家)推荐,破格报考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 (3)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参加各级党委、政府指派的援外、援藏、援彝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报考;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2年报考。 (四)中医药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中医药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医药学博士学位,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年; (2)具有中医药学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 (3)具有中医药学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及其以下,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 (4)临床类别医师报考中医药副高级资格需提供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结业证书。 3.受聘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中医药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2)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3)内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4)获得省名中医、省中青年名中医; (5)市(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6)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或第一主研人,并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3篇及以上或发表本专业sci论著2篇及以上; (7)参加各级党委、政府指派的援外、援藏、援彝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提前1年报考; (8)参加各级党委、政府指派的援外、援藏、援彝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提前2年报考。 (五)基层中医药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基层中医药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药学博士学位,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年; (2)具有中医药学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 (3)具有中医药学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及其以下,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 (4)临床类别医师报考中医药副高级资格需提供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结业证书。 3.受聘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中医药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2)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3)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4)获得省中青年名医; (5)市(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六)其它有关事项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2)按破格条件报考相应资格的人员,其业绩、贡献和荣誉均应为任现职期间取得,且不得重复使用。 (3)在聘任卫生(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报考;参加疫情防控,受到记大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表彰的,可提前2年报考;参加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报考。 (4)报考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计算至报名当年的12月31日。 (5)援湖北医疗队和高风险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内申报参加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免副高级资格考试。援外医疗队员援外期间申报参加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免副高级资格考试。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5月10日至5月26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5月10日至5月27日。 (三)缴费时间 5月10日至5月28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6月10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28日至7月2日。 四、告知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相关要求。 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2.报考卫生专业的人员,点击“2021年度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中医药专业的人员,点击“2021年度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进行报名。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是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栏内专门申报。 4.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5.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6.所有报考人员须按报考条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证照原件电子扫描件(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100-300kb,复印件无效)。 7.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核查通过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工作人员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选择市(州)报名点的,卫生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市(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查;中医药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市(州)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核查。选择省直属报名点的,卫生专业由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核查;中医药专业由省中医药管理局人教处核查。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附件3。 2.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根据学历验证情况,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医师职业资格证书、破格条件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医师职业资格证书、破格条件依据、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每人每科90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复核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合格证明领取 合格证明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七、考试须知 (一)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人机对话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写填涂的信息,并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 1.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就是打不开啊,一直在验证。。。。
副高准考证打印时间如下:
1、福建省
准考证打印:各考点于6月8日前完成考场信息上报,于6月15日前完成考场编排。
考生于6月27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广东省
缴费时间:6月7日-6月10日。
考试时间:7月2日-3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27日-7月1日。
网上缴费(2022年6月7日至6月10日)。
考生应在考点审核通过后,6月10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后,因本人原因弃考或缺考的,一律不予退费。
准考证打印(2022年6月28日至7月1日)。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6月28日至7月1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2022年7月2日至7月3日)。
2022年7月2日、3日,考生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3、广西省
缴费时间: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2022年6月1日至8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后因考生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时间:7月2日-3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6月27日—7月3日。
4、贵州省
考点考区上报考场信息。6月8日前。
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6月15日前。
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考前5天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5、海南省
自2022年6月2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6、黑龙江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6月29--30日9:00-17:00。
地址: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911房间(哈尔滨市赣水路36号)。
考生收到《准考证》后,请仔细阅读、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需在2022年7月1日前,与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联系。
7、江苏省
审核通过的考生于6月2日-7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7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8、辽宁省
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6月27日—7月3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9、云南省
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6月27日—7月3日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10、宁夏
打印准考证(6月27日至7月3日)。报考人员在此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11、山西省
打印准考证:经现场确认报考副高级职称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考试前5天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12、安徽省
考生可于考试前5天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13、河南省
考试缴费: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6月13日-19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入口进行缴费。
准考证打印:2022年6月27日至7月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14、湖南省
考试缴费:现场确认缴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委托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汇总《报名表》。6月6日—8日到市州卫生健康委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和其他省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到省卫生系列职改办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4〕1119号)的有关规定,由相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代收考试费用。
准考证打印:专业理论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6月27日-7月1日。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湖南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15、江西省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10日。
考试时间:2022年7月2-3日。
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考前5天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16、河北省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即可在2022年5月19日至6月3日期间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即获取考试资格完成报名。
准考证打印:自2022年6月2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7月3日。
17、浙江省
网上缴费:我省考生报名缴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并现场确认后方可缴费,缴费时间:2022年4月21日-5月27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于2022年6月27日至7月3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等。
18、甘肃省
缴费时间:缴费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6月3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交费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放弃考试。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参加考试者视为缺考,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采用网上打印方式发放,报考人员自2022年6月27日起可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19、内蒙古
缴费时间:5月20日-6月1日。
打印准考证:6月27日-7月3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0、重庆
缴费及准考证打印。重庆考区考前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无需等待资格审查结果,即可在报名系统内进行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5月24日。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不成功。
2022年6月27日至7月3日期间,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1、青海省
预定时间为2022年7月上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关注网上报名审核进度,可于考前5天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我委不再另行通知。
22、陕西省
打印准考证:2022年6月28日—7月2日。
考试时间:2022年7月3日。
23、四川省
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27日至7月1日。
考试日期:7月2日、3日。
24、新疆
考试时间:2022年7月2日-3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6月27日-7月3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25、新疆兵团
考试时间:2022年7月2日-3日,每日4个场次(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打印: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有关事项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准考证打出来也是悲剧 照片本来是在右边,现在照片在姓名 身份证号 考试号==的下面
卫生人事考试网准考证
2020中国卫生人才网护考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时间:9月1日-15日。
2020年中国卫生人才网护考准考证打印流程:
第一步:进入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准考证打印/查询"专区;
第二步: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后,点击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查询"
第三步:进入护士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查询页面后,在姓名后填写姓名,证件类型点击下拉框,选择报名时选择的证件类型,分别为:身份证,军人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证件编号后填写报名时所选证件的编号。最后一框中填写框右侧看到的校验码,假如图片上面的数字不清楚,请单击图片取得新的校验码。全部填写选择完毕后,点击"打印"按钮。
中国卫生人才网准考证打印入口2022:中国卫生人才网。
中国卫生人才网2022年初级护师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7月6日正式开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7月6-30日期间,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初级护师考试时间一般为4-5月,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纸笔作答时间为7月23日、24日。
科目
初级护师考试总共考四个科目,四个考试科目具体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四个科目考试的,可取得初级护师专业资格证书。
电脑:华为MateBook。
系统:Windows10。
软件:百度。
1、首先打开一个空白的网页,并在搜索栏里面搜索中国卫生人才网。
2、回车之后,在搜索项里面,点击第一个官网进去。
3、进去以后,往下滚动,在左侧找到准考证打印/查询。
4、点击进去以后,我们找到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打印入口,点击准考证打印/查询。
5、进去以后,我们使用自己的证件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6、此时会登录进去的页面显示自己的查询结果和自己的报考信息,在下方并可以看到下载打印准考证PDF红色字样,选择预览打印即可。
四四川卫生人事考试网
更改注册信息
主观题科目须在公布成绩后20日内登入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后,在查分期满后网上检视公布的查分结果。 对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查分期限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检视公布的查分结果。 查分只核查试卷有无错评、漏评现象,计分、统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已阅卷给分计分的题或卷不再重新阅卷。查分中发现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原成绩予以更正。 除上述情形外,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以下是四川人事考试网的查分必读! 一、查分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服务考生,保障考生权益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并严格执行部和省的各项考试规定,做好人事考试查分工作。各项人事考试的参考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确有疑问时,均可按本规则提出成绩核查申请,考试机构按本规则组织查分和公布查分结果。 二、查分范围及时限 全国及我省组织的各项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的主观题科目须在公布成绩后20日内提交查分申请,考生提交上述成绩核查申请应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全省各级考试机构原则不受理考生现场查分申请;全国及我省统一组织考试的各项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科目,对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查分期限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除上述情形外,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我省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及其他招录类考试,按当次招考公告规定的查分科目和时限提交查分申请。 三、查分分工与组织 全国组织的各项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的查分科目转报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查分,其余受理的各项查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转相关阅卷单位组织查分。人事考试机构要严格按规定审慎组织查分,各项查分应组织阅卷专家、纪检监察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成立查分组,采取专家检查、复核、认定,考试机构或专业主管部门稽核把关的办法,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进行查分及核定成绩,并如实准确记录查分工作情况和查分结果。 四、查分内容 查分时要认真检查核对有关试卷有无错评、漏评现象,计分、统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已阅卷给分计分的题或卷不再重新阅卷。 查分中发现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原成绩予以更正。 五、查分结果 各项考试查分申请期满后考试机构应及时组织查分,原则上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查分结果。我省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所有科目须在查分申请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我省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及其他招录类考试按公告规定时限公布查分结果。全国组织的各项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待国家有关部门反馈核查结果后及时公布。 六、查分纪律 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均不得违反查分工作规定的程式。对在查分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严肃查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你不会知道的,只在成绩单上公布你所报考部门的排名
招考通告中及查分网页中有说明的:本次起不再采用人工统分,(而以前查分也只是查总分加对没有—行测是机读,申论是主观题三题的分数都是不会改的),所以除了显示为缺考或零分的特殊情况外,不再接受查分申请。其实历年来查分结果显示:没有错。
个人登入后,点左边栏的,网上报名资讯就ok了
四川省外的ip访问时需要找一个四川省内的ip地址通过代理访问,百度 “代理地址”
是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吧? 报名时间开始:2012年02月01日 结束:2012年02月29日 资格稽核时间开始:2012年02月01日 结束:2012年03月02日 交费时间开始:2012年02月01日 结束:2012年03月04日 准考证列印时间开始:2012年05月21日 结束:2012年05月25日 笔试时间开始:2012年05月26日 结束:2012年05月27日
请问您的vivo手机无法登入“四川人事考试网”有什么提示吗? 建议您可以按以下方法尝试操作: 1、在网路良好的环境下尝试操作。 2、更换其他的浏览器重灌登入试试。
不是不对 是因为登入人太多太多了 导致系统有点崩溃 你可以半夜 或者上网人时间少的时候再试试
四川人事考试网里更改密码操作流程如下
一、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登陆
二、登陆进入后台,我的资料下面点“密码修改”
三、修改完成后,确定,保存就行了。
提示说明:若输入密码时有非法字符提示等相关信息,建议升级浏览版本或换一下浏览器的上网模式,即可解决这个问题。当前浏览器与网站不兼容所影响。
一、考试编号、职位编码1、考试编号、职位编码查询网址:点击查看2、近期热门考试:点击查看二、业务查询说明(所有查询目前仅支持四川移动手机用户)用手机编写正确的短信发送到服务代码10628281,系统返回相应的查询信息。下面是各项业务的详细使用说明:【注意:#号需要是全英文状态下输入。目前不支持电话查询。】1、密码查询⑴业务代码:sh 【注意:业务代码为全为小写。】⑵使用方法(一):编写短信“sh#身份证号”发送到10628281,系统将返回考生在四川人事网注册时的密码。(注意:发送的四川移动手机号与注册人事网所填的四川移动手机号需一致)。⑶使用方法(二):编写短信“sh#原注册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发送到10628281,系统将返回考生在四川人事网注册时的密码。(注意:注册人事网所填的电话号码更换、遗失或不是四川移动用户的,请使用方法二查询)⑷返回结果:注册时的密码。⑸错误提示:如果输入短信中未加#号,则返回:代码格式有误,请核对后重发。如果输入身份证号有误,则返回:【xxxxx】身份证无法识别。如果使用的不是四川移动的手机或使用的不是注册时所填写的四川移动的手机,则返回:系统业务不存在。2、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查询⑴业务代码:zw⑵使用方法一:编写短信“zw#考试编号#职位编码”发送到10628281,系统将返回该职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返回结果:【考试名称】,单位【单位名称】,职位【职位名称】,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为:X⑶使用方法二:编写短信“zw#考试编号”发送到10628281,系统将返回该考试资格全部审核通过人数。返回结果:系统返回【考试名称】资格审核通过的全部人数为:X⑷错误提示:如果输入短信中未加#号,则返回:代码格式有误,请核对后重发。如果输入考试编号有误,则返回:该考试不存在,请核对后重发。如果输入职位编码有误,由返回:【考试名称】,职位编码有误,请核对后重发。3、已交费成功人数查询⑴业务代码:jf⑵使用方法一:编写短信“jf#考试编号#职位编码”发送到10628281,系统将返回该职位已成功交费人数。返回结果:【考试名称】,单位【单位名称】,职位【职位名称】,缴费成功人数为:X⑶使用方法二:编写短信“jf#考试编号”发送到10628281,系统将返回该考试全部缴费人数。返回结果:系统返回【考试名称】交费成功的全部人数为:X⑷错误提示:如果输入短信中未加#号,则返回:代码格式有误,请核对后重发。如果输入考试编号有误,则返回:该考试不存在,请核对后重发。如果输入职位编码有误,由返回:【考试名称】,职位编码有误,请核对后重发。4、成绩查询成绩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网上公布后,短信方可查询成绩,不在人事网公布的成绩也无法查询。⑴业务代码:cj⑵使用方法:编写短信“cj#考试编号#身份证号”发送到10628281,系统将返回该考生参加该考试的成绩信息。⑶返回结果:【考试名称】,姓名:X;各科成绩 。⑷错误提示:如果输入短信中未加#号,则返回:代码格式有误,请核对后重发。如果输入考试编号有误,则返回:该考试不存在,请核对后重发。如果输入身份证号有误,则返回:【xxxxx】身份证无法识别。成绩还未公布的提示:【考试名称】,成绩查询未开始。三、考试编号、职位编码查询网址四、短信查询前请务必先阅读以下注意事项1、本业务查询目前仅针对四川人事考试网。2、本业务查询目前仅支持四川移动手机用户。3、本业务查询目前仅支持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考试。不支持现场审核,现场缴费的查询。4、编写短信时业务代码均为小写,#号需要是全英文状态下输入。5、四川人事考试网即将推出其它业务查询,请各位考生敬请等待。6、此业务查询为有偿服务。所有费用分为短信通信费用和信息费用两部分,其中,短信通信费用由移动公司按照标准收取,每条收费标准为元,信息费为移动服务的增值费用,每条短信的回复信息收费标准为元,即使有多条短信回复,系统也不再加收信息费。发送信息后,首先会扣短信通信费元。再回复一条“点播合纵连横确认信息”,回复任意,才会返回发送信息结果。回复点播确认信息,收费元。返回结果,扣费元。7、 业务咨询电话:本业务由四川省合纵连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信息费1元,包含通信费,公司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川B2-200800548、业务代码出错,不会回复任何消息。发送信息前,请考生仔细查看短信平台说明。按照说明操作。
四川卫生考试人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虎跳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单位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我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5)招聘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三、招聘名额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73名。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30605、230606、230607、230608、230609、230610、230612、230613、230614、230615、230616、230617、230618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四、报名及网上缴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岗位及人员调整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直接到昭化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四)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3.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二)笔试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2.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3.《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4.笔试成绩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5.政策性加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8:30-12:00,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查。参加上述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计算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审查部门留存。(三)面试1.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昭化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六、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弃权。(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七、考察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八、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九、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除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十、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十一、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昭化区教育局:8724345昭化区卫生健康局:8732052昭化区公路养护段:8722843昭化区水利局:6280257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8310170昭化区红岩镇人民政府:8315089昭化区虎跳镇人民政府:8778019(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昭化区纪委监委:8722477昭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723928附件:1.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3.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附件:附件1 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docx附件2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附件3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附件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docx附件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各相关考生:2022年度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电子证书已经上线,考生可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首页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或下载、打印,本项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同时,2019、2020、2021年度卫生副高成绩合格电子证书均已上线,有需要的考生可以自行下载打印。办公地址: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室(平桥原军转办三楼)
四川卫生人事考试
阿坝州人事局关于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和汶川县灾后重建对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并报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为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含归国留学人员),其中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 (二)应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阿坝州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5)年龄在18—35周岁(1974年4月23日—1991年4月28日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4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出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机关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单位均是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县、乡(镇)属事业单位。具体岗位和名额请登录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和阿坝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 四、报名、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工作委托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组织,资格审查在州人事局指导下,由汶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公示、审批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网站: 四川省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2009年4月22日—4月27日 (三)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聘用主管机关将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2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 3、资格初审。汶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09年4月23日—4月2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9年5月12日9∶00至5月16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特殊岗位(播音)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此次招聘,笔试科目为综合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卫生类、综合类两种类型的试卷)、《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科成绩均按35%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特殊岗位(播音)各科均按2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在州人事局指导下,由汶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2009年6月8日前,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如果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不足3:1,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并在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特殊岗位(播音)按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若某招聘职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将在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六、加分政策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09年5月18日18∶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州人事局人才流动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 七、优先聘用 各招聘岗位在确定拟聘用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优先招聘地震灾区考生,其次为学历较高者;若总成绩和学历都相同,则优先招聘笔试成绩较高者;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加试。 八、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由汶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汶川县人民医院进行,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规定的派遣期间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派驻州人事局纪检组(电话:2828327)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经州人事局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中,在职人员由汶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非在职人员,由州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州人事局咨询。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附:阿坝州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阿坝州人事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广元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5)招聘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三、报名及网上缴费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岗位及人员调整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90号劳动大厦3楼,联系电话、3263349),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四)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四、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3.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二)笔试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2.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3.《教育公共基础》《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4.笔试成绩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5.政策性加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8:30-12:00,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查。(三)面试1.面试工作由相关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五、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四)复检及递补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六、考察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七、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九、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六)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七)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十、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广元市教育局:3328052广元市交通运输局:3265370(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三)监督电话(区号0839)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63349、3266876附件:1.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3.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附件:附件1: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pdf附件2: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pdf附件3: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附件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pdf附件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pdf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