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人事考试简章
城阳人事考试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2012年山东教师招聘: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招聘教师公告一、招聘计划 计划共招聘219人,其中文化课201人,专业课18人。(具体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2.2012年毕业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下同); 2011年毕业未就业的城阳区内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011、2012年毕业未就业的城阳区内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毕业生。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4.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相符。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城阳区生源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学历的也可报考,但均须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文化课高中、初中及其他学校教师职位和专业课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要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和应聘紧缺急需岗位的人员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应聘,但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名。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9:00—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10日至1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5日9:00—11:30,13:30—15:00到城阳区教体局(城阳区明阳路202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达不到规定报名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2011届毕业生和报考小学职位的城阳区生源需提供户口簿)、笔试准考证;2012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2011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历证书未注明学科专业的,学校须出具相关学科专业证明;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于5月5日9:00—11:30,13:30—15:00到城阳区教体局(城阳区明阳路202号)办理加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当年由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类(B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照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以及领取面试《准考证》等相关内容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 (五)面试。面试包括说课和专业测试,均采取百分制,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 面试具体安排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70元。 (六)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说课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加权计算得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其中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说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具体事宜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复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结果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 (七)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并进行资格复审。 (八)聘用。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并办理其他接收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放弃。聘用后,如果发现毕业生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或毕业后应取得相关证件而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毕业生为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笔试成绩、说课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考生参加笔试、说课、专业测试须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者不得入场。 3.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过程中每个阶段的相关信息发布、公示以及有关表格下载,均通过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进行。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及时通过以上渠道获得信息的,责任自负。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阳区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聊城事业单位
大家可以关注聊城人事考试网官网!上面会有最新的招聘公告!事业的招聘都是根据自己单位的缺人情况制定的,没有太大的规律性可言,大家自己平时多关注一下官网动态就好啦!大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报名,按要求填写自己的信息并上传近期证件照。审核不通过的需要及时的按要求去修改并再次提交直至审核通过,确认和缴费也要及时完成,逾期不完成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在报名这段时间内要经常去看看网站的动态,报名成功后再专心的投入到复习之中。
事业单位考试资料领取
事业单位报名要求
(一)、考生需要拥有我国的国籍;
(二)、除非岗位有要求以外,考生的年龄需要在40岁以下;
(三)、考生需要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
(四)、考生需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能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考生需要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
(六)、考生需要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聊城市事业单位2022招聘简章
贵阳市人事考试简章
为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满足我市各级机关,特别是基层单位的需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阳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4年我市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特制定《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市市、县、乡三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共计划招录430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36名;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录251名;乡(镇)机关计划招录43名。各招录职位详见《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驻乡镇机构(乡镇法庭、司法所等)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省委万人驻村帮助工作专项计划,符合国家基层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就业项目人员范围。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户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外省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定向的2014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定向地(单位)的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六项目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即为招录对象。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5、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在军队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4年3月4日。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限以下人员报考: (1)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截止2014年3月4日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截止2014年3月4日期满一届的人员。 (3)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7、本省户籍是指截止2014年3月4日户口登记仍在贵州省。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度以来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0年招录的公务员,2011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0年)。 2、截止2014年3月4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 9、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0、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 或)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职位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和报考比例较高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特别提醒考生,报名中,考生报考的职位如已超过30:1(以缴费人数为准),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 2014年3月下旬公布全市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区(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4年3月8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录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各招录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1日18:00。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的,须本人到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试机构修改。 3、2014年3月8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4年3月10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在2014年3月11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2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014届特困毕业生需填写《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3>)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 3月11日、3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7日9:00至4月10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具有条形码标识)。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和报考的单位在民族乡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加分在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前计算)。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确认。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 受理加分申请时间:2014年3月27日、3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受理加分申请地点: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办公大楼A区5楼540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8号)。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5月在“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最低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复审人员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录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2014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除退役大学生士兵外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参加工作的,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及信息、隐瞒事实不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面试考务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职位招录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按如下办法处理: 1、对招录计划数为1,而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少于3的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对招录计划数大于1,而招录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未达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例:某职位计划招录3人,现有8人参加面试,则笔试成绩排列在第7、第8名的考生即为未达1:3比例的最后2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含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公布。 八、体检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必须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同意后可进行检查。 体检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事后不予受理,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7日不再受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进行公布。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经招录单位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0年度以来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9、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十、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及《贵阳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录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试录用处)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 (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 (中共贵阳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阳人事考试网”。 (五)在招录过程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资格复审、面试公告、体检公告等信息)都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或“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生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在整个招录过程中保持畅通。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影响招录工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本次招录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附件: 1、 《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 2、 《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 3、 《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单位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2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的规定,特制定《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单位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2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的规定,特制定《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或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751人。其中管理岗位(A类)87人,专业技术岗位(B类)535人,教师岗位(C类)83人,工勤岗位(D类)46人。详见《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贵阳市户籍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5.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上六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的年龄条件见《招聘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2年7月2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限截止2012年7月2日服务期满两年的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限截止2012年7月2日服务期期满一届的人员。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7月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不符合岗位招聘要求有关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7月2日900至7月6日18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8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名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已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日之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7月2日900至7月8日1800。 2.截止2012年7月6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2日900至7月9日18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9:00至7月14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 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持有关证明原件于7月9日1600前到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23日900至7月27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符合招聘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可以加5分。其中:报考A类、B类、C类岗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前进行计算;报考D类岗位的考生在技能测试成绩中进行计算。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的《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市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颁发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确认。 3.受理加分申请时间、地点 受理加分申请时间:2012年7月16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受理加分申请地点:贵阳市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办公大楼A区5楼540会议室。 逾期未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4.加分公示 加分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A类、B类、C类岗位)或技能测试(D类岗位)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12年7月20日至7月21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A类、B类、C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9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8月20日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技能测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D类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全部参加相关岗位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技能测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或技能测试结束后进行,其中: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10︰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D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对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其网站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毕业证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C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聘用。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A类、D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一、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 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 2.如果A、D类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B类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C类岗位进入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比例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1)对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而进入面试或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比例的,参加面试或试教考生的面试或试教成绩,须达到面试或试教当日本考场面试或试教实考考生平均分数(含)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对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1,而进入面试或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比例的,未达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例:某岗位计划招聘2人,现只有5人参加面试或试教,则笔试或专业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排列在第4、第5名的考生即为未达3∶1比例的最后2名考生)的面试或试教成绩,须达到面试或试教当日本考场面试或试教实考考生平均分数(含)以上,才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未达到面试或试教当日本考场面试或试教实考考生平均分数(含)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十二、体检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C类岗位以试教成绩、D类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7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三、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7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0.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未能提交岗位招聘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11.不符合岗位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或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十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及单位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合同鉴证。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一年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构备案。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 1.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4)。 2.(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3.(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阳人事考试网”。在招聘过程中,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考生成绩等内容)都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或“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阳信县人事考试简章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2.博士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符合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4.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0月15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高校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 5.不得招聘的情形: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编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滨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面向高校毕业生”是指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二、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个人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自愿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9:00—2021年10月19日17:00。 报名网站:阳信县人民政府网()。 具体报名步骤如下: 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入“通知公告”专栏,点击“2021年山东省阳信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硕博士”报名入口,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或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10月19日17:00后,不再受理改报其他岗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等事宜。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书》和《2021年山东省阳信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硕博士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的《报名表》须由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并加盖公章后上传,并确保考察期间能够按要求提交档案。《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3.上传有关材料。①上传《报名表》和《诚信书》。应聘人员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和本人签字版的《诚信书》扫描件(PDF格式)上传。应聘人员未于10月19日17:00前上传《报名表》和《诚信书》的,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名;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PDF格式);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彩色扫描件(PDF格式);④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彩色扫描件(PDF格式);⑤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材料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审核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10月15日11:00—2021年10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为“需要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要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请注意随时关注。 (三)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报名网站发布面试评议公告,明确面试办法、时间、地点。面试评议结束,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最低75分),按1:1比例公布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各种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审核个人档案。 选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原件和本人签字的《诚信书》原件;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六)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确定为3年(含试用期)。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空缺的,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限一次。 三、工作纪律 对于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公布。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和招聘节点,影响自身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体岗位、专业条件等有关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信县教育体育局、阳信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81110 监督电话:0543-82326172021年山东省阳信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硕博士岗位设置表 2021年山东省阳信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硕博士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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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滨州阳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7工作人员简章
报名时间:9月17日—9月19日,截止时间为9月19日下午5:00。报名地点:阳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
9月26日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2科,满分总计200分。卫生计生岗位科目一为基础医学知识100分,科目二为专业医学知识100分。其它岗位科目一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科目二为申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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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符合《阳信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中规定的各项条件。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18日及以后出生);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其户籍须在2020年2月17日及以前取得;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类别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0年2月17日及以前取得。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3.定向招聘范围:(1)定向2016年“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岗。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在滨州市范围内服务和滨州生源(高考时户籍在滨州并且在滨州参加高考)在外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的;(2)定向2015年及以前“三支一扶”岗。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在滨州市范围内服务和滨州生源(高考时户籍在滨州并且在滨州参加高考)在外市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2015年及以前的“三支一扶”计划;(3)定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岗。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复学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阳信籍退役士兵或在阳信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4)定向村党支部书记岗。45周岁以下(1974年2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学历,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阳信县内在职村党组织书记。其中已享受优惠政策曾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编制身份的人员,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4.不能报考人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调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逃避服兵役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阳信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5.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阳谷县人事考试简章
一般是每年的8、9月份,2009年比较晚,10月份才考,在阳谷县政务网可以查询相关信息,到这个时间多上网留言一下就行,考试内容跟公务员的差不多,难度方面比公务员考试简单些。
阳谷教师招考2016简章什么时候出的相关问题,乜可以访问下当地的人事考试网站,网站中会公布相应的招考信息,相关的知识点你可以访问下我们的网站,知识点免费学习。知识点很全面。
2022年12月19日。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在2022年山东省阳谷县该考试的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9日,9点到10点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点30到12点30申论。
塔城地区人事考试简章
[闽南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3月18日开通2019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考生可以登录该网站进行考试报名。今年省考时间为4月20日,报名时间为3月18日9:00至3月22日16:00,考生一定要注意时间,不要错过了。贵州省考2019报名入口官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考报名官网入口: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一)报名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州省2019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根据职位专业(专业目录见贵州党建云网“公务员招录”栏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等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9年4月初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5日18:00。1.资格初审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9年3月22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作退费处理,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当地考务部门修改。年3月22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19年3月24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3月25日18:00前完成审核。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6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缴费成功后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贵州省66个贫困县及深度贫困村所在县(名单见附件4)的乡镇和派出机构、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医、心理矫正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4日18:00。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务费,需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3月25日18:00之前通过网上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5),经考务部门审核合格后,减免考务费(具体办理要求见报考指南第五条)。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 吉林市人事局 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一、招录计划 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共考试录用公务员177名。具体情况详见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83年4月19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机关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79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六)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七)报考乡镇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县(市、区及街道办事处)以上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和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 (八)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4月19日前在县、乡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州以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7年我省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须知 今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考生可在4月20日8:30至4月28日16:30期间,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确认时,考生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34 X45mm,大小20KB以下)。其中,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3日16:30。4月24日组织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和组织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进行专业考试,未能通过体能测试及专业考试的考生,在4月28日前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查询审查结果的时间为4月21日8:30至4月29日16:30。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并要在考生报名后第二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可在报名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以在4月28日前向报考职位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组织、人事部门将在接受申请的第二个工作日向考生作出答复。 (三)缴费确认 5月4日8:30至5月9日16:30,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确认报名结束。未按时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4月28日以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5月18日8:30至5月24日16:30,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报名人数不足录用计划数5倍的职位,要按1:3的比例核减录用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要在4月28日18时前,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请速于省干部录用考试指导中心(电话:)联系。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的体能测试项目和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的职位,报名考生应为本县(市)、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满两年或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满三年的优秀村干部,通过本人自荐、群众举荐或乡镇党委推荐,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四、考试安排 (一)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市直机关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和《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只考《申论》(乙)和《农村工作常识》。此外,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须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考生,须加试《监狱、劳教专业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具体安排为: 0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13:30—14:30 《综合知识》或《农村工作常识》 15:00—16:00 《公安基础知识》或《监狱、劳教专业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及格线为180分(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教单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400分,及格线为240分;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合格线另行确定)。各招考单位在公共科目笔试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面试比例为1:5)。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农村工作常识》、《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专业考试或面试。报考公安基层职位考生考试成绩及格人数不足该职位招考计划数时,将按照考生自愿的原则,于6月12日至6月13日组织报考同类职位考生进行二次网上报名,并依据二次报名考生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有关政策执行,所加分数记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复习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二)专业考试和面试 专业考试由招考部门负责在面试前组织,考试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面试在专业考试之后进行。报考市直机关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县(市、区)及其以下机关和报考公安机关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 报考部门在专业考试或面试前三天对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需将《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此表可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加盖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后送交招考部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20%、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30分、20分、50分);不需要组织专业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50分);乡镇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40分、60分)。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指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人事部、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按照人事部、司法部颁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其他部门的,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考部门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招考部门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复核后,在市江城党建网站和市人事局网站或以其他方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七、录用审批及登记、备案 录用人员确定并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签发录用通知书后,再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登记或备案;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考部门提出意见,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2008年吉林市招录公务员职位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