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现代人事考试作弊
如何防范现代人事考试作弊
1、提高考试人员的思想意识,进行思想教育,同时社会、学校等要加强考风建设,让考生明白作弊的危害和对自身的不利影响;
2、建立作弊处罚机制,预防作弊,建立合理的处罚机制,让考员权衡利弊,可以预防一定程度上的考试作弊现象;
3、合理布局考试环境,减少作弊的可能性;
4、严格的监考制度;
5、重视思想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考试舞弊现象。
一般来说,有效防止考生作弊的方法一般包括:
1.?对考试进行人脸识别,确保是考生本人考试,包括考前人脸识别和考中的活体验证。
2.?对考试题目进行乱序,或者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考题进行组卷。
3.?对考生的设备采取强制措施,如防止切屏或限制切屏,关闭可能辅助作弊的软件/系统/工具。
4.?实时录制考生的考试设备桌面,检查考生是否有查找资料的行为。
5.?除设备主摄像头外,增设1个或多个辅助摄像头,360度监控考生考试时的行为等。
6.其他等等
1、考试管理。在线考试系统支持对考生的答卷进行实时管理。2、基本信息。包含考生的基本考试信息以及相关的数据统计。3、监控画面。摄像头监控功能拍摄到的识别正常的监控画面。4、异常画面。在线考试系统摄像头监控功能拍摄到的识别异常的监控画面,并附有异常原因说明及时间。5、切屏记录。考生有切屏动作的时间记录,无论是否使用防切屏作弊功能,也不论考生切屏时间是否此数据都会照常记录。6、操作日志。如果管理员对考生进行了任意考试管理动作,则系统会予以记录,便于溯源。
考试系统防止作弊的方式已经很多了,比如可以:
支持限制用户IP的使用地址,也就是说只有在设置的范围内才可以进行考试;
专属推送考试的方式,只有被设置为推送名单的人才可以进入本次考试;
登录方式采用人脸识别,会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网的公安系统进行比对,合格后才可以进入考试环节;
考试过程中进行抓拍,实时监测是否存在作弊行为;
考试切屏检测等等。
如何防范人事考试安全工作
近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就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发布了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考浙江地区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需提前关注,正式开考前必须配合当地完成疫情防控要求,更多详情如下。近日,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参加浙江地区考试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考浙江地区的考生需提前注意,详情如下。浙江省疫情防控常态化人事考试工作方案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防控办、省卫健委和省人力社保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我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考生及考务人员防疫1.考前一周内,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将根据考生规模、对象等情况,协调省大数据管理部门,筛查考生“健康码”状况,对有异常情况考生,按考试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逐一核查,并提前有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3.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4.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间隔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有违反者,责令离开考点。二、考点防疫1.知识点设定考试管控区域。2.知识点应设置1个考务办、1间临时隔离室,笔试考点设置1-2个备用隔离考场。3.考点入口视考生人数设置若干条测温通道和1条应急通道(或1台专用应急车辆),并配有红外测温仪、测温枪、遮阳篷、指示牌、小喇叭等设备。4.笔试普通考场,考场标准为30人或25人,考生间隔距离为一个座位以上,为扩大座位间距,可采取“Z”字形或“品”字形安排。笔试备用隔离考场,座位四周间距2米以上,每个考场一般不超过5人。5.电子化考试(机考),应优先选用机位之间有隔断或安全距离较大的机房,并预留5%-10%的备用隔离机位。备用隔离机位应相对集中,并有间隔区分(如加大距离、设置临时隔断或安排单独机房等),备用隔离机位应隔座安排。6.考前考后消毒。考前对考试有关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在考场及邻近厕所放置消毒剂(洗手液)等。考后做好对上述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工作。7.考前1-2小时,知识点组织考生经指定通道入场。考点入口处工作人员,提醒并组织考生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卡”接受检查并测温。8.知识点防疫物资配备清单物 品配备标准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每个考务人员每天3只考场速干手消毒剂或免洗消毒液每个教室1瓶(同楼层邻近考场可合用)厕所洗手液、纸巾每个卫生间分别各1瓶、1包考场纸巾每个教室1包消毒药剂若干数量,考前考后用于考点考场消毒测温设备、警戒线、遮阳蓬、提示牌、小喇叭等在考点入口按需配置注:尽量使用已有物资设备,请考点学校给予支持帮助,人事考试机构力所能及给予保障。9.考点工作人员配备及负责单位工作人员及人数负责单位主考和副主考各1人、考务办工作人员若干人事考试机构知识点保障人员若干(设知识点考务和知识点防疫副主考各1人)考点学校/医卫部门普通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人)考点学校流动监考人员(5-10个考场配置1人)人事考试机构(考点学校配合)备用隔离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人)人事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各配备1人考前考点入口医务人员和引导人员各1人,每个通道健康检测检查人员4-6人考点学校(人事考试机构配合)考中处理相关症状医务人员1-2人考点学校/防疫部门三、应急防控处置1.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应立即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并进行现场评估。2.遇有黄码、红码人员,由现场防疫人员采取临时隔离管控,并按规定上报当地疾控部门处置浙江省人事考试院2023年8月25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从山东人社厅微信公众号获悉,山东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于9月19日、20日进行,在16市设置考区。具体通知如下: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度人事考试计划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精神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注册建筑师等职业资格考试日期调整的通告》,现将我省2023年度人事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切实做好各项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省人事考试工作实行“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履行本行政区域内人事考试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对本地区人事考试安全保密、组织实施、考风考纪、基础保障等工作负总责。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是人事考试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对考试工作负直接组织管理责任。二、加强疫情防控,构筑安全防线要切实把人员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各市要结合考试组织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各重点环节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知识点体温检测、卫生清洁消毒、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培训、应急突发和舆情应对处置等措施,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前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做到出现异常情况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第一时间上报。三、加强考务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担当作为,针对不同考试特点和考风考纪情况,加强对人事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以考试安全为第一要务,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坚决杜绝各类考试安全事故发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加强对各考区的考务培训和考试监督指导,确保考试顺利组织实施。四、加强基础建设,提升管控能力要加快推进市级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各项预定功能,确保2023年实现网上知识点考场巡查功能和视频会议功能与省级平台对接。要结合本地区考务组织特点、考风考纪形势,采取与知识点直接合作共建、与门联合共建、探索可移动式标准化考场等模式,将更多知识点纳入省级标准化知识点范围。年度报考人数较多、承担省委托考试任务量较大的市,要做到标准化知识点资源够用、能用、好用、可调剂,实现与知识点互利共赢。要主动探索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技术手段在人事考试工作中的应用,更新设施设备,进一步增强试卷安全管理和对考场的管控能力。五、加强宣传教育,防控考试风险要结合考试特点、考生年龄结构、学历层次,采取更加有效、更加直接、更有感染力的方式宣传诚信考试在治理中的重要意义和考试违纪违法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用人单位和广大考生遵纪守法,诚信承诺,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参加考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内部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坚持不懈抓好警示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内部安全风险,确保不出问题。六、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要提高警惕,继续保持打击违纪作弊,特别是高科技作弊、团伙作弊、非法培训机构的高压态势,联合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有力手段打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严厉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考试工作人员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各市须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附件:2023年度山东省人事考试计划及考区安排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6月12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保持干净,勤洗漱;考场中要带上口罩,不要像平时一样;考场要做到通风清爽,当出现不适症状时,要及时像监考老师反映。
一年一度的高考将会在今天举行,而今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他们这一届的高考由于疫情的原因,推迟了一个月,但是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疫情还没有完全控制住,那么,在考试的过程中,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考生也应该做好防疫的工作。我认为,他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出发来做好防疫工作:
1. ?全程佩戴口罩。
我们知道,在进入考场前,会有专门的人员为考生测量体温,如果有体温不正常的人,就会被带到隔离考点进行考试,如果体温正常,顺利进入自己所在的考场的话,也应该注意做好防疫工作,在考试的过程中,佩戴好口罩,在进行考前检查准考证等一些证件时,也要注意两个人之间拉开一定的距离,不要走得过于近,这是对你们双方都负责的一件事。
2. 注意个人卫生。
在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做完一系列的审查工作后,我们到了自己的座位后,应该先拿纸巾或卫生纸将桌面和凳子擦干净,这样也相当于对自己的桌子和凳子进行了二次消毒,也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还要注意如果身边有垃圾的话,应该及时把他拿卫生纸捡起来,扔掉,避免出现感染等问题,由于疫情的原因,工作人员在布置考场时,会将每个人之间的距离拉大,这一点是得到保障的。
疫情期间,做好防疫工作也是十分的重要的,我们要积极的配合相关人员的检查,同时,自己在内心也要重视起来。
人事考试作弊如何举报
直接把确凿证据家书面材料发到市纪检委。
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直接去教务处举报,第二种是通过辅导员向学院举报,第三种是各类信箱举报,例如校长信箱。
于情的话,肯定是不应该举报。于理,又最好是举报。有点私心的说,应该看这个人跟你的关系怎么样。如果你和她平时关系很好的话,建议你私底下劝他。在考场上看到的话,就不要举报了。举报了这个人对你并没有任何好处,这可能会毁了他。还有可能失去一段本可能发展好的感情。但你私底下一定要和他说明道理,这样才是好朋友的做法。如果你看到的人和你并不熟悉,我不建议你明面上举报。如果明面上举报被当事人看到的话,容易招来报复。建议你私下向老师发邮件,要求调取考试的监控录像举报。这也是对许多认真备考的同学的公平。但是记住没有绝对的公平,只有这件事对你有利与否。举报方式考试地点外面应该有考试注意事项和相关制度规定的展示点,那里应该有举报电话和举报方式的.要不打电话到教委去问问考试做弊怎么举报.电话号码怎么查不用教了吧!
到当地公安部门投诉。当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或者是出现考试人员作弊的现象,是可以到当地的公安部门对这所事业单位进行举报投诉的,说明情况之后就会对考试单位进行检查。
如何防范人事考试风险
2022年下半年报考了湖南各类人事考试的考生注意了,河南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及考试温馨提示已经发布了,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河南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考生参考的健康及相关要求
(一)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二)所有考生均需提前下载打印、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确保信息准确、属实,不得虚报、瞒报。
(三)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带齐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和《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交考场内监考人员。
(四)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五)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避免人员聚集。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一)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的;
(三)不能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不能提供《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的;
(五)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的;
(六)考前10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七)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八)考前10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
(九)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十)其他特殊情形经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不得参考的。
以上考前天数均不包含考试当天。
三、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考生应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八)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考点城市疫情防控另有规定的须按要求执行。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本须知中未提及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政策和考试机构网站通知,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附件: 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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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7月9日、10日在全省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统一组织实施为了更好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一、疫情防控须知1.近期多地突发疫情,考生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2.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3.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的,要严格按照居住地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考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能参加笔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但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禁止进入考点。4.考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报告,经医学评估后,可继续参加考试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5.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考生参加首场考试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如需乘坐公共交通,须做好个人防护。6.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7.考生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8.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关于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和《陕西省出行防疫政策措施》,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9.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陕西省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二、考务须知1.考前30分钟,报考者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应前往考务办,经核实身份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2.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报考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全程不得提前交卷退场。3.报考者需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和橡皮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4.报考者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座位,应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拍照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报考者不得传递任何物品。报考者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考区、考点、考场、座位号就坐参加考试,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5.本次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卷卡合一”的方式印制,配套答题卡在试卷的封底内页,请报考者沿裁切线将答题卡小心撕下,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报考者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将影响报考者考试成绩。6.试卷发放后,报考者首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损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开考后,无特殊情况(印刷质量问题等),不允许更换答题卡,包括各科目答题卡被撕坏或有折痕、申论答错位置等情况,均不予更换。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报考者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不按规定作答,影响评卷结果的,后果自负。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按违纪处理。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报考者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8.考试结束铃响,报考者应立即停止答题(含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取,报考者须当面将试卷、答题卡交于监考人员,待其收齐清点无误后,在座次表上签退,领取本人身份证件后离场。报考者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法、违纪处理。9.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须妥善保管好个人答题卡(或试卷),防止被他人抄袭。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判定为雷同答卷的,后果自负。10.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违纪情况向所在单位通报。替考、电子作弊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请报考者于7月4日8时至7月9日8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其内容。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或后期空缺职位调剂)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12.报考者应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留足防疫检测时间,防止误考。同时因考点不允许车辆进入,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13.考务三、部分法律法规提示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损坏、撕毁试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内容。对违反者,将视情节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3.《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四、《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摘录第六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二)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三)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四)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五)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七)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二)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三)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四)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五)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六)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七)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第八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二)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四)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五)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第九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二条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的;(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四)通过搞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谋取考试资格、录用机会、经济利益以及其他不当利益的;(五)购买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六)其他扰乱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的行为。第十三条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报考者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应当将其违规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通报所在单位。第十五条报考者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用信息共享等管理。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正考试秩序考试作弊纳入失信名单全国实施联合惩戒各位报考者请仔细阅读以上事项,预祝考试顺利!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7月7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代理考试作弊
2014 年黑龙江东北农业大学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北农业大学1948年创建于哈尔滨,始称东北农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创办的第一所普通高等农业学府。现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部省部共建大学。
学校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和食品科学为特色,学科基础雄厚,整体实力较强。现有18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群,10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现有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0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5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32人,其中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万人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教学1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20人,博士生导师171人。
新时期的东北农业大学,将继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弘扬“勤奋、求实、奉献、创新”的校风,满怀信心地向着“国际知名、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具有我国北方现代农业特色的高水平农业大学”奋进!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要求应聘者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3、 应聘人员需满足我校2014年上半年招聘计划中所提出的资历条件。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应聘人员需在2014年6月30日前能够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二)享受待遇
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了所聘岗位人员的人员身份,标注分为两种,一是“事业编制”,一是“人事代理”。两种身份享受待遇的说明如下:
1、“事业编制”岗位: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事业编制职工的相应待遇。
2、 “人事代理”的岗位:被录用的应聘人员为我校“人事代理”的合同聘用制职工,除无正式编制外,其福利待遇享受与我校事业编制职工同等待遇,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四、招聘岗位
《东北农业大学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信息采集
1 、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至6月21日12:00时
2、考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的报名人员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时至6月21日16:00时
2、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3、注意事项
(1)考生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参加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随时进行,用人部门提前通知。
1、现场资格确认。得到考试通知后,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校生提供在校生证明、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到东北农业大学人事处(主楼829室)进行资格确认。
2、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的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应聘博士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人事代理”的合同聘用制职工的考试也参照此办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商调函,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在校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录用资格。
(九)试用期
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
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东北农业大学纪检委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宰亮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哈尔滨香坊区木材街59号
邮 编: 150030
本实施方案由东北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东北农业大学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烟台市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水利施工员简章 烟台市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建设管理局隶属于烟台市水利局,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利施工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男性,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 (七)招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A岗位:招聘3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B岗位:招聘2人,要求水利水电、农田水利、给排水或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认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6年至2009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时间:2010年1月14日—15日 具体办法是: 报考人员本人于2010年1月14日—15日,携带报名材料和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4张,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办公室(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烟台人才市场一楼前厅108室)办理报名手续,现场填写《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 报名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择业期内未办理派遣手续的毕业生提供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中小学教师报考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等。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报考水利施工A岗位,还须提供水利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上证书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结束后当场领取准考证。 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等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烟台市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1月19日上午。 考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由市人事局会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如招考单位同一职位中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在同一岗位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国家对招考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人事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 、6789730 监督电话: 公示网站: 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烟台市人事局 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