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市人事考试网
宁阳市人事考试网
宁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目前尚未发布2020泰安事业单位统考公告招考337人资讯汇总(各县区) 项目类型 地区 招考简章 职位表 职位表分析 2020泰安市直及部分功能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8人) 职位表 职位表分析 2020泰安市直及功能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5人公告 岱岳区 2020年泰安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8人简章 职位表 职位表分析 新泰市 2020年泰安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0人简章 职位表 职位表分析 宁阳县 招考简章 职位表 暂未发布 肥城市 2020泰安肥城市事业单位招聘121人公告职位表 职位表 职位表分析 东平县 招考简章 职位表 暂未发布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快讯:2014年泰安市宁阳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招聘135人。报名时间:2014年9月28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山东华图温馨提示广大考生不要错过时间。本次招考研究生以及2014年应届本科生不限制户籍。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8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长寿路148号)。
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10月11日持本人身份证、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2日上午
9∶00-10∶30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基础知识);
10∶30-11∶30写作(相关医药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
笔试考点在宁阳县城设置。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根据全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4年泰安市宁阳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附件1:2014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
附件2: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14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更多相关详细信息请登录山东华图官网()进行了解。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4山东泰安宁阳事业单位招聘135人,报名条件如下:(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9月28日至1996年9月28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28日以后出生);(六)具有泰安市常住户口(研究生学历人员不限户籍;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泰安市。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建议你可以去知满天公务员考试网看看里边的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报名需要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地、核查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简称CSE。
辽宁朝阳市人事考试网
2022年辽宁省公务员进面名单朝阳市的面试成绩将在考试当日公布,可以前往朝阳市政府官网或者政府官方微博查看。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的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30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者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二)报名本次招录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2.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3. 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4.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2023年2月2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四)注意事项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5. 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市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6.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7.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三、笔试(一)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1.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实行分级考试,对市级以上机关和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分别命制试题,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各级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2. 笔试成绩计算: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月25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2月26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二)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审查(复审),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体能测评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增加相关能力测试的,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环节组织,相关政策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三)面试的组织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录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五、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一)体检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六、公示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审批、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特别提示: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目前尚无2022年辽宁省公务员进面名单朝阳市面试成绩的信息发布,您可以关注辽宁省公务员考试信息服务网或联系朝阳市人事考试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南宁市宾阳人事考试网
宾阳县公务员录取分数是按照宾阳县公务员录取考试的总分来确定的。根据宾阳县公务员录取考试的规定,考生需要取得总分在450分以上才能通过考试。其中,政治理论考试需要取得90分以上,专业考试需要取得360分以上。此外,宾阳县公务员录取考试还规定,考生需要取得总分在450分以上,且政治理论考试和专业考试均需要取得90分以上才能通过考试。因此,宾阳县公务员录取分数的最低要求是450分。
2016年南宁市公务员面试公告预计在2016年6月下旬发布,南宁市公务员面试时间可参考2015年的面试考情,南宁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为7月4日、5日、11日、12日。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待2016年南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将确定2016年度的面试形式及面试时间,还有后期体检和考察安排,届时可进入中公教育网站(),在导航栏省份区域选择进入【广西】页面即可查看。以下提供2015年南宁公务员面试公告,仅供参考:2015年南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一)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南振飞等3282 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2日(具体时间以招录机关通知为准)。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市直招录机关、各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1. 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4.报名登记表;5. 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对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市直招录机关或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放《南宁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四)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15年7月4、5日,7月11、12日,每天上午8:30开始面试。具体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地点: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五)面试形式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六)面试取消或减少的招录计划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代码为:010002005003)等职位的20名招录计划;因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少于原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决定减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二(职位代码为:010001003005)等职位的3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2)。二、体检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三、体能测评报考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未完……
考生可以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两种方式报名。 1.电脑端报名: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自行选择 “入口一(电信)”或“入口二(移动)”进行报名。 2.手机端报名: (1)使用手机扫描网上报名系统登录页面的“广西成考APP ”二维码(考生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ndroid或iOS下载二维码)。 (2)在手机中使用“广西成考APP ”进行报名。 如果因为手机版本兼容性等原因无法顺利完成手机端报名,可使用电脑端继续完成报名。 成人高考志愿填报规定 1.本次考试报名的志愿填报调整为单志愿,即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志愿。 2.在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公布后,对于已填报了学校确定不安排招生计划专业的考生,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在录取前重新组织相关考生进行志愿填报。 3.第一次投档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可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各校空缺专业和计划,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再次投档录取。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辽宁人事考试网沈阳市
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10-08-10]郑重声明[10-02-02]关于辽宁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报考2010年辽宁省各级机..[10-08-18]铁岭市委组织部招录计划更正公告[10-08-17]关于2010年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分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调整的通知[10-08-16]关于对《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10-08-16]关于2010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部分..[10-08-16]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职位资格条件调整补充公告[10-08-16]沈阳市委组织部招录计划更正公告[10-08-16]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计划更正公告[10-08-12]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的通知[10-08-12]2010年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10-08-12]辽宁省2010年省政府部分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10-08-01]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笔试两个考点地址更正通知[10-07-27]2010年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10-07-13]2010年辽宁省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10-07-12]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检察院系统招考(招生)职位调整公告[10-07-06]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10-07-02]辽宁省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省属本科高校校长公告[10-06-19]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人选公告[10-06-17]2010年上半年辽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10-06-10]2010年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及身体基本条件检..[10-06-09]2010年辽宁省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人员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10-06-07]2010年上半年辽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10-06-04]关于2010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10-06-03]2010年辽宁省森林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审查及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公告[10-05-22]2010年辽宁省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审查及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公告 [10-05-22]2013年锦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习考评工作的通知2013-12-112013年全省(锦州考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习考核考试工作说明2013-12-112013年阜新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2013-12-102013年鞍山市市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体2013-12-10辽宁省2013年从村官中定向招录市县乡机关公务员公告2013-11-292013年鞍山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习考评工作的通知2013-10-102013年铁岭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2013-09-112013年营口市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公告2013-09-112013年丹东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名单(3)2013-09-112013年丹东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名单(2)2013-09-092013年大连市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2)2013-09-052013年辽宁省直党群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公2013-09-05 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09-12-16]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08-10-28]关于调整2008年度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日期的通知[08-02-25]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08-01-01]辽宁2013年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10-04-30]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09-11-26]关于购买2009年度公务员考试教材的通知[09-07-31]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唯一指定的考试用书订购网站[09-07-28]关于2009年版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全面改版及增加防伪标记等有关情况的通知[09-06-24]关于做好2009年版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09-04-03] 照片上传及相应处理方法[09-07-24]2009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网上报名详细操作流程[09-07-24]建设银行网上缴费流程[09-07-24]工商银行网上缴费流程[09-07-24]网上报名分类链接[08-07-15]成绩查询分类连接[08-07-15]准考证打印分类链接[08-07-15]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相关流程2013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的相关流程 2013年6月份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13-07-09]关于2012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 [13-07-04]2013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成绩发布通知 [13-06-27]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部分考生雷同试卷成绩无效(违纪)处.. [13-06-25]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13-06-25]2013年5月份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13-06-20]关于2012年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13-06-17]关于2012年物业管理师、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13-06-17]关于2012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13-06-04]2013年4月份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13-05-14]2013年3月份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13-04-23] 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工作(招考单位..[10-01-22]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登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0-01-06]《公务员登记信息系统》升级文件[10-01-04]关于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非领导职位职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09-12-22]关于省政府部门(参公单位)非领导职务设置和职务任免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09-10-2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09-02-18]2008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08-09-04]考生成绩查询表[08-07-17]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年限证明表[08-07-17]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08-07-17]资格考试个人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08-07-17] 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10-08-10]2010年辽宁省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递补公告 [10-08-12]辽宁省及各市公务员录用考试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和网站 [10-08-10]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学.. [10-08-10] 2010年辽宁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10-08-10]辽宁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10-08-10] 辽宁省2010年省政府部分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10-08-01]2010年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10-07-13]2010年辽宁省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10-07-12]关于2010年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人选的补充公告 [10-06-21]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人选公告 [10-06-17] 关于辽宁省2010年省政府部分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部分遴选职位取消或调整的公告 [10-08-16]工商银行网上缴费流程 [10-08-08]建设银行网上缴费流程 [10-08-08]照片上传及相应处理方法 [10-08-08]辽宁省2010年省政府部分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咨询电话 [10-08-06]2010年省政府部分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10-08-06]辽宁省2010年省政府部分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10-08-06] 2010年上半年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员公告 [10-08-20]2010年上半年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 [10-08-20]2010年上半年辽宁医学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 [10-08-20]2010年上半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 [10-08-20]2010年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 [10-08-16]2010年上半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公告 [10-08-16]2010年上半年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公告 [10-08-16]2010年上半年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公告 [10-08-11]2010年上半年辽宁省部分省属高校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公告 [10-08-11]2010年上半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公告 [10-08-09]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2010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公告 [10-08-09]2010年上半年省测绘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告 [10-08-09]大连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201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公告 [10-08-04]2010年上半年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公告 [10-08-02] 关于做好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10-08-12]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 [10-07-12]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 [10-07-12]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律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10-07-12]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翻译(日语、俄语)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10-07-12]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10-07-12]关于做好2010年度下半年二级、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务工作的.. [10-07-05]关于做好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10-06-21]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10-06-21]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 [10-06-09]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10-06-09]关于做好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10-05-10]关于做好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10-05-10]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10-05-10] 关于2010年8月省直考区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10-08-04]关于2010年7月省直考区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10-07-08]关于2010年6月省直考区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10-06-04]关于2010年5月省直考区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10-05-06]关于2010年4月省直考区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10-04-08]关于2010年3月省直考区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10-03-09]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10-03-09]2009年11月省直考区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通知 [09-11-05]2009年10月省直考区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通知 [09-10-10]2009年9月省直考区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通知 [09-09-04]2009年8月省直考区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通知 [09-08-01]2009年7月省直考区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通知 [09-07-02]2009年6月省直考区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通知 [09-06-04]2009年5月省直考区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通知 [09-05-05]友情链接
2023年沈阳公务员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2月26日。
一、公务员岗位情况
2023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2023年1月17日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此次全省招录6161个岗位共计7492人。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 。已缴费的报考者,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时间
2月25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
2月26日,9:00至 11:00《专业科目》。
四、报名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辽宁沈阳市人事考试网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的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30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者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二)报名本次招录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2.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3. 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4.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2023年2月2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四)注意事项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5. 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市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6.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7.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三、笔试(一)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1.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实行分级考试,对市级以上机关和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分别命制试题,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各级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2. 笔试成绩计算: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月25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2月26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二)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审查(复审),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体能测评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增加相关能力测试的,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环节组织,相关政策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三)面试的组织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录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五、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一)体检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六、公示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审批、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特别提示: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3月15日,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查询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的通知》。此次2023辽宁省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各位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成绩。在此,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特整理相关资讯如下:
2023辽宁公务员考试成绩发布时间
参考往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成绩发布时间可知,辽宁公务员考试成绩发布时间一般是在笔试结束后半个月内或一个月内发布。
近几年辽宁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2022辽宁公务员笔试时间7月9日,笔试成绩查询时间7月21日,相差天数12天;
2021辽宁公务员笔试时间3月27日,笔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17日,相差天数20天;
2020辽宁公务员笔试时间8月22日,笔试成绩查询时间9月14日,相差天数22天;
此次2023辽宁公务员笔试时间为2月25日,如若按此规律,2023辽宁公务员考试成绩将可能在3月中旬或3月中下旬进行发布。
2023辽宁公务员考试成绩发布地址
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2023辽宁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以上为“2023辽宁公务员考试成绩何时发布?在哪发布?”全部内容。综上可得,2023辽宁公务员考试成绩预计将在3月中旬或3月中下旬发布,发布地址为辽宁人事考试网。最后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公务员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