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人事考试机构
大邑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中央组织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精神,现就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5年高校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4年 8月24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此次公招年龄计算以8月24日为准:“18-35周岁”为在1978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18-30周岁”为在1983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放宽到40周岁”为197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5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司法考试成绩单不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视为法律专业毕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用人单位及名额 2015年全省法院系统计划招录工作人员1114名;全省检察院系统计划招录工作人员582名。用人单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5:1,需取得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的职位和法医、刑事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职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 阿坝、甘孜、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职位和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外的县(市、区)职位开考比例可放宽为3:1;三州所属各县职位开考比例可放宽为2:1;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职位开考比例可放宽为3:1。可放宽开考比例的职位中,需取得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的职位和司法会计、法医、刑事科学技术、藏汉翻译、彝汉翻译、档案管理职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 四、报考程序 (一)网络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29日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及有关说明,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报考省法院及各铁路法院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省法院负责;报考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省检察院负责;报考市(州)、县(市、区)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州)组织部、法院、检察院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30日,报考者应在此期间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应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于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有疑问的,可向用人单位咨询。 (二)网络确认缴费。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4年9月1日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对是否参加笔试进行确认并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8月29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报考职位所在市(州)的人事考试机构(报考省法院及各铁路法院、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人事考试机构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对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确认缴费(含减免确认成功)的考生,于2014年9月22日-26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 (1)“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在“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加分。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驻地在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9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并附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报考市(州)法院、检察院。市(州)法院、检察院审查后,由省法院、省检察院汇总核定(报考省法院及各铁路法院、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直接送交省法院、省检察院政治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笔试原始成绩公布。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1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 5.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及排名于2014年11月底由省法院、省检察院(报考省法院及各铁路法院、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和各市(州)法院、检察院(报考其他职位的)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 《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报考省法院及各铁路法院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省法院负责;报考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省检察院负责;报考市(州)、县(市、区)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州)组织部、法院、检察院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笔试结束后,由相关市(州)组织部和法院、检察院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报考有民族语言要求职位的人员,在笔试结束后,由相关市(州)组织部和法院、检察院组织进行民族语言测试,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2月11日-14日。面试考务费为80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报考省法院及各铁路法院职位的,体检由省法院组织实施;报考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体检由省检察院组织实施;报考市(州)、县(市、区)法院、检察院职位的,体检由各市(州)组织部会同市(州)法院、检察院组织实施。体检应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均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法院和省检察院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录用审批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经省法院、省检察院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由招考单位通知被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应按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该职位的录用名额不再递补。 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考生被其他机关新录用为公务员(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招考单位不予录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各市(州)、各用人单位均设立专门的考录监督小组,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十、本公告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1.《2015年全省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2015年全省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人事考试网上有地址:成都市玉沙路!我也是大邑的,其实你可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中 共 遂 宁 市 委 组 织 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6日
四川省下半年公务员招考公告暂未发布,请留意当地官网。
平邑人事考试培训机构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您也可选择我们中公教育,我们是1999年成立的,主要致力于公务员培训、教师、金融银行、研究生、医师资格、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政法干警等培训的机构,我们有最专业的研究团队,最雄厚的师资力量。
各分校地址:
石家庄分校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小街金裕商务11层
保定分校地址: 保定市北市区长城北大街317号(大迪小区北侧底商)
唐山分校地址:唐山市建设路与新华道交汇世博大厦6层(农业银行南侧入口乘电梯)
邯郸分校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98号招贤大厦4层415、414室(出电梯即可)
承德分校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永兴大厦写字楼11楼
沧州分校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颐和大厦615、616室(解放西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
秦皇岛分校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乐购旁边)新天地商务中心A座22层
衡水分校地址:衡水市桃城区紫金花园3号楼1号门店(胜利西路与自强街交叉口)
张家口分校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祭风台街1号SOHO国际写字楼A座905室
廊坊办事处地址:廊坊市安次区爱民西道布丁酒店115房间
邢台办事处地址:邢台市桥东区中兴东大街203号彦霖商务酒店546室
您也可以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进行咨询。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办公电话:63959012?传真:6395915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
邮政编码:100036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又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Beiji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
成立于1993年2月,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北京地区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在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下,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
北京市各区县人事考试机构
1东城区人才培训考试中心,671103172;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83529840;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84296061;海淀区考试中心,68945516;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东区), 63258384;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68868107
门头沟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69824394;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69365742;?通州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81539621;?昌平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80101318;?平谷区人事考试中心? 69970247?; 顺义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69448834;大兴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81296852;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89686020
延庆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69102794;密云县人事考试中心,89038098
我去年报了个京佳的实战班,好像是四天吧,两千块,感觉挺有效果的,本来我啥都不会说,结果我面试成绩还是是当天下午的第二高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2014年河北省考报名时间为3月5日9:00至3月13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7:00。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0:00一12:00进行《申论》考试。5月5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5月7日-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职位表3月3号公布的,登陆河北华图就有职位表的。复习资料请登陆河北华图官网,里面有历年的真题解析,还有视频课程的,供您参考,培训班建议上华图的面授班,毕竟有专业的教师团队才会让你得到许多东西更多详细内容请百度河北华图,谢谢采纳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大连人事考试机构
2022年辽宁高级经济师注册报名时间为4月11日9:00-4月21日24:00,初中级经济师注册报名时间为8月1日9:00-8月11日24:00。报名流程在下文为大家介绍。根据辽宁省《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2022年辽宁高级经济师注册报名时间为4月11日9:00-4月21日24:00,初中级经济师注册报名时间为8月1日9:00-8月11日24:00。报名流程详情如下。一、报考条件及要求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初级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中级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高级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五)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六)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22年年底。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二、报名相关事宜参加我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一)报名流程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承诺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二)报名安排1.高级考试时间报名安排具 体 要 求4月11日9:00-4月21日24:00注册及填写报名信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4月11日-4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核查按本文件“资格核查与监管”有关要求办理。4月11日9:00-4月23日24:00网上缴费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区”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6月13日9:00-6月17日24:00下载打印准考证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人员认真阅读“人员须知”内容。2.初、中级考试时间报名安排具 体 要 求8月1日9:00-8月11日24:00注册及填写报名信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8月1日-8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核查按本文件“资格核查与监管”有关要求办理。8月1日9:00-8月13日24:00网上缴费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区”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11月7日9:00-11月11日24:00下载打印准考证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人员认真阅读“人员须知”内容。(三)注册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4.己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四)填报信息拟选择在辽宁省(不含大连市)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拟选择在大连市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在报考省份中可直接选择“大连市”,具体事宜请咨询大连市人事考试部门。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为减轻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考人员按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市选择相应的报名地市及相应的核查点。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1)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2)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人员对应档案号,人员可在准考证上查看档案号。(4)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1)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2)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合格成绩的滚动期结束;3)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4)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五)选择办理方式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因疫情防控要求,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完成线上核查。(六)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七)资格核查与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2.免予核查。对已作出承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3.线上重点核查(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2)下列报考人员须上传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完成线上核查。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3)撤回承诺申请的;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在线核查未通过的;5)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线上提交的材料:1)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八)收费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调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七项考试收费项目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81号)文件的规定,高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9元/科,初、中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1元/科。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3.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九)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辽宁经济师考试报名流程辽宁经济师报名流程辽宁经济师报考流程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试地点一般在当地的考试中心或考试教育机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是获得人力资源职业资格的途径。
(一)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人力资源管理师 (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现在很多单位看重工作经验,这是刚出象牙塔的大学生所不具备的。那么你怎样让用人单位把HR工作托付给你呢?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就是一个强有力的凭证:应聘者至少应具备相关素质,是“HR”的可造之材。如果你应聘的是HR岗位,如果你的简历中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这么一项,那么你的简历就能在一大堆简历中脱颖而出。
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中的人事部门已转化为人力资源部门,而掌握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拥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极其稀少,据了解HR人才的缺口在全国达50万人以上,仅上海保守估计缺口就在4万人左右,大连已达到3万人左右,目前全国已有13000多人参加了该职业的资格认证,该职业的人才已成为社会中的紧缺人才,经过专业培训,拥有资格证书的HR人才,已成为企业争夺的对象。
报名要求1、具备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近几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统一招生考试”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考生;2、具备本职业有关理论知识和技能,可以满足教学需要;3、具备较好的讲授、授课技能,有一定的课堂管理能力;4、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5、具备较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普通话和日语及相关计算机应用软件;6、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身体健康,能适应长时间工作;7、符合国家有关职业资格教育的考试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体报名程序1、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可凭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到设地考试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现场签发报名表;2、缴纳报名费:根据规定,凡参加考试者,均须缴纳报名费;3、填写报名表:凡参加考试者,应填写《日语教师资格证报名表》,填写时须注明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4、邮寄报名表:填写完报名表后,考生需将报名表和收据原件邮寄至规定地点;5、确认报名:考试机构确认收到报名表后,即完成考生报名程序。
大同人事考试机构
山西大同市社工证考试地点在太原市。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山西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报名办法考生如需咨询招考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可直接与所报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有关咨询电话查询本公告附件2)。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大同市人社局网()、大同市政府网()。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报名人员可在11月16日9:00至11月20日17:00期间登录大同市人社局网站()报名入口或大同市政府网()人事考试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大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规定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 #教师招聘# 导语】山西大同市教育局2022年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9:00至7月4日17: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大同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有关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大同市教育局拟为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18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6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七)因大同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校男性教师比例较低的问题,本次招聘原则上在初中及以上学段学校按男女1:1比例设岗。仅有1个岗位的不限性别;偶数岗位的按“岗位数/2”分设男性岗、女性岗;奇数岗位的按“岗位数/2”取整数分设男性岗、女性岗,剩余1个岗位不限性别。 (八)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学科与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一致;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报考中职岗位需持有中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因受疫情影响,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部门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先上岗的考生在试用期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须符合报考岗位关于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 (九)“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按有关规定明确“占总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招聘岗位为22名,具体招聘对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要求。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在编的公办教师(含已入编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6.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含2022年服务期满未递交辞职申请,和未被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特岗教师); 7.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职、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教师资格证书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大同市教育局市直部分中小学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共18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大同市教育局市直部分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大同市教育局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后,2022年6月23日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执行公开-公开招聘栏目公布、大同基础教育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便民查询栏-人事考试入口 大同基础教育网()--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2年6月30日9:00至7月4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6月30日9:00至7月5日17:00 资格初审由市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7月5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7月5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6月30日9:00至7月5日2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50元,两门共计100元。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大同市教育局2022年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达3:1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核减相应招聘岗位,岗位被核减调整情况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不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转入相应的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考生报考岗位因不达竞争比例被取消的,可于7月7日9:00--12: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进行改报,截止7月7日12:00未改报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改报资格审查时间7月7日9:00---14: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7月7日16: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于7月5日17:00前按报名规定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于2022年7月7日17:00前到市教育局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至7月16日9:30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9:00-11:0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2个科目,考试总时间2小时。两科笔试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分,并分别按50%的比例相加计算最终笔试成绩。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防疫检查。进入考点,须严格执行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均可)、戴口罩(考生自备)等疫情防控“四要素”。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2年7月20日左右,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大同市教育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大同基础教育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同为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半天,且只递补一次,逾期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大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大同基础教育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按照现场抽取课题面对评委进行模拟现场教学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个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大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大同基础教育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后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大同基础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大同市教育局负责将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驻市教育局和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市人社局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同基础教育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市教育局,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大同市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 考务咨询: 附件2:大同市2022年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鉴于报名人数较多,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请考生笔试后关注大同基础教育网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复审所需相关材料请提前准备。 本方案由大同市2022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大同市2022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山西大同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
大丰人事考试机构
2023年兵团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已经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 7月23日,现场核验时间:2023年 7月8日— 7月24日,缴费时间为7月8日至7月26日,详细内容,见以下文章。关于做好兵团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要求,为做好兵团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 报名要求(一)报考条件1. 关于全科报考条件(级别为考全科)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2. 关于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两科)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3. 关于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级别为增报专业)(1)已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上两类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作为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根据《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精神,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二)告知承诺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承诺、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三、 考试时间和科目9月19日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20日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四、 注意事项(一)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同)“政策文件”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同)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问答”了解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二)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人员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四)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人员需注意如下事项:1.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2. 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五)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六)人员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五、 报名及相关事宜(一)报名程序1.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或现场人工)核验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进行报名。2. 报名应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学历学位相关信息并进行在线核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显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报名后进行现场人工核验。学历学位信息可多次添加(最多可添加5条),如遇操作失误录入错误并已提交的,再添加一条正确信息提交核验即可。3. 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时,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承诺书),如实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学历信息网络核验通过的人员自行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按流程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相关资料原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现场核验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人工核验)1. 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要现场核验。2. 下列报考人员须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2)2002年及以前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及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3)身份、学历、学位(无学位可不填)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5)其他报考条件或报考资格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6)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或增报专业条件的报考人员。以上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报名表》(报名表需单位盖章,免试部分科目或增报专业者需提供原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查时,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3. 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或非兵团户籍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给予审核不通过处理。4.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三)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验后,可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不支持手机支付),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保存缴费信息备查,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咨询。(四)报名、现场核验、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 7月23日现场核验时间:2023年 7月8日— 7月24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 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 7月8日— 7月26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人员可在2023年9月10日至9月18日期间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六、 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七、 知识点设置兵团考区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兵直(乌鲁木齐市)和第一师(阿拉尔市)设置知识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选择地市为第二、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三师、兵直的在兵直知识点参加考试,选择地市为第一、三、十四师的在第一师知识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八、 成绩查询2023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九、 考试收费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自治区发改委 财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规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68元。十、 考务工作相关要求(一)考试实施1. 兵团各知识点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要求,认真做好知识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切实加强考试现场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考试安全。2. 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3. 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须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认真履行处理前的告知等程序,确保处理程序依法合规。(二)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兵团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附件: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2023年7月1日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1年江苏盐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盐城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1年度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1年度,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将考试录用978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3),招录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士兵。 上述人员报考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报考其他职位,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在职)的,不受生源地限制。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或者按照以前取得的学历(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应届生身份报考。 2.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该职位限盐城市户籍或生源。 3.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2),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4.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在乡村治理、脱贫攻坚、带民致富、服务群众等方面能力较强、群众公认,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 5.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红色盐阜()、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红色盐阜()、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11日16∶00;缴费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12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缴费,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1月9日16∶00至11月11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盐城市公务员局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00-16∶00。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8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时的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见考务咨询电话)。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红色盐阜、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红色盐阜、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14∶00-16∶00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我市考点统一设置在盐城市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泰州、淮安设置考点。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个人主动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由盐城市公务员局在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红色盐阜、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报考盐城市政府外事办公室01职位的人员,除要参加面试外,还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牵头组织,主要采取听说读写等方式,考察考生熟练掌握、使用韩语进行日常交流、文字翻译等能力。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体能测评)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红色盐阜、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考察人选,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系统的有关人选,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盐城市公务员局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市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 七、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盐城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有关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一)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 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 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组织部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 (二)市级机关单位咨询电话 中共盐城市委网信办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中共盐城市委党史办 盐城市公安局 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盐城市水利局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盐城市审计局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盐城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盐城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三)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咨询电话 江苏省盐城监狱 江苏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 江苏省统计局滨海调查局(参照管理)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盐城市公务员局 咨询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13日,每日8:30-12:00、14:30-18:00 考务咨询电话: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有的
网上报名。选好职位之后,只要在报名期间按公告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就可以了。注意要上传符合规定的照片!一般资格初审只会审查照片等基本信息,大家在填自己的个人详细信息时要注意,千万不要填错了!
准备并参加笔试。公务员笔试科目有两门--行测和申论。现在市面上的辅导资料很多,可以选择主流品牌推出的辅导资料。在这个阶段,每天坚持看书、做题,全力以赴准备笔试就可以啦!
资格复审。通过了第一关笔试,接下来就是带上资料去参加资格复审了。资格复审一般是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时候审核机构会仔细核对你的学历、专业与报考职位是否相符。
参加面试。通过复审之后就是参加面试,一般是结构化面试,少部分地区也有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也有很多辅导资料的,大家可以购买来好好复习,里面有很多应试的技巧可以融入到平时的训练当中。
政审和体检。最终排名也会在当地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按相关的公告准备政审资料、迎接政审和体检就可以了。
等待录取。如果上面的环节都通过了的话,那就耐心等待录取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