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人事资源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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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民镇府网可以查看。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安徽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7256名,其中省直机关631名,市以下机关6625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安机关招录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西藏籍、新疆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职位的招录,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二、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限报本县此类职位,且须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9)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5日23: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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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人事考试网资源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2015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将会在3月初发布,3月份报名,4月份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0:00一12:00进行《申论》考试。报考省直机关(含省直属系统)和定州、辛集市各级机关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进行笔试;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的市区进行笔试。具体考点、考场详见《笔试准考证》。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信息 为帮助大家了解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我为大家提供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规章,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时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办法,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协助有关部门组织选派援疆、援x干部及其内返安置工作。负责全市人事考试工作。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拨、推荐和培养。拟订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辛(回国)工作或定居实施办法。 (七)负责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及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政策,做好解困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负责规划和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5月24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证件审核地点。(六)证件审核。5月25日-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荣誉证书和有关证明等,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专设职位的考生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县乡事业事业编制人员专设职位的考生要提供由所在县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六、面试(一)面试时间。6月2日至6月4日。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市,面试时间可延长。(二)打印《面试通知单》。考生可于5月30日起,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三)面试地点。面试考点设在11个设区市的市区,考生面试考点所在市与笔试考区所在市相同。(四)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五)计算考生综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招录程序。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为: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六)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排序(蛇型分组的按组排序),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士兵,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七)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第3天,考生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报考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机关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各设区市招录机关的考生在本市网站查询。七、体检报考各市(含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机关的考生,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安排由各市(含辛集市)、雄安新区在本市(雄安新区)网站公布,考生请及时查询,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八、调剂补录体检结束后,对出现空缺的招录职位进行调剂补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新闻媒体和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参加本次考录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再次进行网上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本次招录规定的办法和程序,确定面试考生人选,进行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九、考察与公示根据公务员录用的素质能力要求和招录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对象在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工作平台上有违纪违规信息记录的,考察不合格。对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网上进行公示。各市(含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机关,在本市(雄安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十、审批录用、通知报到、部分职位最低服务年限对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进行审批录用,并签发公务员录用通知书,考生和有关部门及单位凭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组织、工资、毕业生报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种关系及个人档案的迁出、迁入手续,按要求报到。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除上级机关公开遴选外,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均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如发现考生和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依规依法严肃查处。
一、河北公务员考试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河北党建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河北党建网、河北人社网、河北省公务员局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唐山市人才网、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沧州人才网、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二、河北公务员报名条件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0日至1997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5年7月底前毕业的毕业生);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录职位具体条件要求);9、各级机关历年招录的有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除外),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截止到2015年3月10日),可报考符合招录条件的上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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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民镇府网可以查看。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安徽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7256名,其中省直机关631名,市以下机关6625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安机关招录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西藏籍、新疆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职位的招录,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二、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限报本县此类职位,且须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9)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5日23: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选调范围 在城区公、民办学校支教的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二、选调计划 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3人,其中初中教师93名、小学教师63名、特教4人、幼儿园教师3人(详见附件1《2020年利辛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支教教师选调岗位表》)。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政治素质、业务素质;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初中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须具备幼儿师范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中师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名时要出示“安康码”,保持距离,佩带口罩。报考人员参照附件1《2020年利辛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支教教师选调岗位表》现场选择岗位。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至8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利辛五中 (三)现场审查。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近期小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有本人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2020年利辛县城区中小学支教教师选调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报考人员所填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同时要对提供材料真实性签署声明。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待面试结束后退回。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必须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发现重复报考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3.领取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专业测试 (一)测试时间:2020年8月10日。 (二)测试地点:利辛五中 (三)测试方式:测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四)测试内容:所报学段学科现行课本内容,不指定具体版本。 (五)测试时限:准备时长40分钟,无生上课时长15分钟。 (六)测试成绩的计算和公布。测试成绩当场宣布,原则上同一岗位只设一个专业测试小组,但对同一岗位因报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以上专业测试小组的,测试成绩不等同于最终成绩,为平衡不同测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测试普遍采用的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测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最终成绩=考生测试原始成绩×本小组的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测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测试平均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平均成绩、本测试小组平均成绩和最终成绩一并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为保证选调人员的素质,对最终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后续程序。 (七)确定拟选调入围人员 分报考岗位学科,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入围人员。拟选调入围人员确定后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拟选调入围人员因存在问题被取消选调资格,造成的缺额不再从设置分数线以下人员中递补。 六、办理岗位变动手续 教育局、人社局、县委编办、财政局等部门对正式选调对象办理岗位变动手续(原身份性质不变),选调人员要服从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有关政策要求,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学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调入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调入人员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低聘的人员视为放弃调入资格。 七、成立组织 为加强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2020年利辛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支教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武万福(利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梁伟涛(利辛县教育局局长) 杨士军(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万众(利辛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郑书第(利辛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林晓鸣(利辛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芳(利辛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邢伟(利辛县财政局副局长)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县委编办、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八、相关要求 1.选调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察中的各项纪律规定,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若违纪违规,将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且5年内不准参加同类型考试。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规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须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及近14天以来的行程和接触史。提出以下要求: (1)考试前2周,考生尽量不要离开报名或考试所在地,在外地的考生也应返回报名或考试所在地,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在此期间应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皖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2)考生在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采用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3)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须在考前14天返回工作地,且“安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考试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不安排参加考试工作。 (4)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对城区支教老师不按规定时间报名或面试成绩达不到设定最低分数线的,不予选调,原则上回编制学校任教,或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缺编乡镇任教。对不回编制学校任教或不服从教育局统筹安排的,按在编不在岗处理。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利辛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2020年利辛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支教教师选调岗位表.xls 利辛县城区支教教师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利辛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支教 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4日
利辛公务员人民政府办公室不是很好考。现在无论是哪个岗位的公务员都是千里挑一,像县政府办公室都是较好的岗位,竞争压力会更大一些,有更多的人报考。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主管县政府日常政务工作,实施行政指挥和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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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湖北一事业单位,笔试者分被录取,官方回应要取消该岗位招聘。根据事业单位举行考试面试的成绩,为,总成绩是排名为第一,所以引起很多网友的质疑。得到消息之后,官方也及时作出回应,迅速调查和核实。之后也发布通告考核岗位只有4个人,其中有两个人是弃考。有两个人一起进行笔试环节,另一人面试,所以成绩最低进入面试,领导小组也开始决定研究。
众所周知,如今社会压力都比较大,找工作也非常的困难。有不少年轻人想奔着考编考公,这样就会拥有铁饭碗,当然说出去也是特别有体面的。但是任何岗位不可能因人而设,俗话说一个萝卜一个坑,会限制名额,即使去报名也是烘托气氛。所以有网友猜测湖北的事业单位,其实也正是如此。
索性最后结果还是比较满意,这个岗位最终被取消,然而官方对这个情况也会深入调查,发现有违纪违法肯定会追究责任。找工作本来是特别难,考编最主要的还是需要公平,不然在网络上肯定会受到很大的争议。对于网友来说都是火眼金睛的,大家也都不是傻子,对于这些莫须有的欺骗,如果想要在事业上得到进步还是要提高自己的能力。平时要做好复习,这样笔试的成绩才能够考得更高一些,面试会更加的有把握和机会。
任何时候都需要公平公正,这样才能够让社会参考的人员,看到结果也心甘情愿,而不是自己的付出,最终付出东流。也希望此次事件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像这种事业单位招聘的考试,大家都会极度关注。如果想通过关系或者是走捷径也是不可能的,最终也会付出惨重的代价。希望应聘者还是要拿出真本事,这样才可以在工作中发光发亮,能够更加顺利的前进。
根据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可知,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3、4日。2018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方式为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每年的7、8月份。报名具体条件及相关事项仍可在当地人事考试网站查询,各地人事考试网站官方地址如下2018经济师报名入口及人事网站汇总地区网站名称及网址北京北京人事考试网上海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广东广东人事考试网深圳深圳考试院浙江浙江人事考试网江苏江苏人事考试网天津天津人事考试网山东山东人事考试网广西广西人事考试网安徽安徽人事考试网河北河北人事考试网湖北湖北人事考试网湖南湖南人事考试网山西山西人事考试网河南河南人事考试网重庆重庆人事考试网福建福建人事考试网陕西陕西人事考试网吉林吉林人事考试网辽宁辽宁人事考试网海南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贵州贵州人事考试网黑龙江黑龙江人事考试网云南云南人事考试网江西江西人事考试网四川四川人事考试网内蒙古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宁夏宁夏人事考试网甘肃甘肃人事考试网新疆新疆人事考试网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青海青海人事考试网
为进一步加大高学历人才引进力度,为监利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中共监利市委决定,2023年主要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引进一批高学历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一)引进对象。主要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对象放宽到“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现已在监利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育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卫健系统部分岗位引进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详见附件。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二、引进计划及专业需求全市计划引进88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要求见《2023年度监利市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附件)。三、引进方式及程序(一)引进主要方式。此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不安排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确定。(二)主要程序1.发布公告。在荆州人事考试网、监利市人民政府网查询。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名时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jpg格式,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资格审查。中共监利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市委人才办)根据要求在网上对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等资料扫描后发送至市委人才办指定邮箱()供审核(每个扫描件以资料名称命名,并将所有扫描文件压缩为一个文件,标明报考单位+姓名后上传)。监利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即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审核结果在监利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4.面试。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经市委人才办同意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面试人员按照面试公告规定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等原因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5.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没有递补对象的,取消或减少该招聘岗位。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6.考核。根据考生体检情况,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并参照体检环节递补方式进行递补。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7.公示和聘用。对考核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以聘用。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四、政策待遇(一)招引的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学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9级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三)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补助费。引进的人才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年10000元安家补助和每年12000元人才津贴;“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年内给予每年6000元安家补助和每年6000元人才津贴。(四)引进人才的子女上学,可按照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学校就读,由教育部门为其提供一次选择学校的机会,并负责为其协调办理相关手续;配偶愿意在监利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协调。引进人才可根据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人才公寓。五、其他事项(一)涉及职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招录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与市委人才办联系,咨询电话:、。(二)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聘用机会。(三)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监利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告。(四)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告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拟引进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同时不得报考监利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录用和招聘。(五)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六)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附件:2023年度监利市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中共监利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2月13日附件:2023年度监利市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银行招聘# 导语】2022年湖北监利农商银行新员工招录36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10:00至30日17:30, 现将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湖北监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利农商银行”)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于2014年12月改制挂牌开业,现辖32个营业网点,共有员工782人,存贷款规模、增量、增幅稳居辖内同业第一,是监利市首家存款余额突破百亿元大关的银行。近年来,监利农商银行在上级行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省市行社支农支小服务理念为导向,以当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金融“店小二”为己任,创产品、动真情、倾全力、出实招为县域经济发展贡献强劲的金融力量,先后获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湖北省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县级文明单位”“纳税大户”“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工业企业先进单位”等殊荣。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经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批准,监利农商银行现面向社会招录一批新员工。 一、招录原则 (一)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定向报名、定向分配。 二、招录岗位与名额 (一)招录岗位:柜员、客户经理、主管会计和信息科技等岗位。 (二)招录名额:36名,其中:法律类专业7人,计算机类专业14人,其他专业15人。本次招录考试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报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图片 三、招录条件 (一)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通过成人教育、函授、自考等方式取得学历。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已取得学历证书;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并通过网上学历认证方能报考。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年龄条件。 1.大专和本科学历者,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不超过33周岁(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银行业主营业务岗位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目前在监利农商银行工作满5年的劳务派遣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监利农商银行的,需具有监利市户籍或为监利市生源地考生;目前在市县农商行工作满5年的劳务派遣人员,可报考现被派遣的市县农商行。 (四)熟悉报考农商行所在地情况,符合在基层网点长期工作的要求,具有在基层网点长期工作的意愿,愿意接受报考单位和报考专业调剂。 (五)身体健康(笔试合格后经荆州农商银行统一组织体检合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经征信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廉洁自律,无不良嗜好,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无违规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六)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认同农商行企业文化和发展价值观,具备履行农商行员工岗位职责的能力。具体员工岗位职责详见各招录单位的制度文件。 (七)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2年10月25日10:00起,考生可登陆湖北农信社(网址:),查看招录公告和考生须知,准备相关资料,做好报名准备工作。10月26日9:00起,报名通道开启。10月26日10:00至30日17:30,考生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选择“全省农商行2022年新员工招录报名入口”,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进行报名。考生报考时需认真选择报考单位和专业,报考单位和报考专业类型一经审核,不允许修改。 (二)资格审查及招录计划调剂。资格审查由监利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在监利农商银行公众号另行通知。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到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报考组织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须携带下列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网站的学历和学籍查询件原件;报名登记表(纸质版)(见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着白色上衣、照片为jpg、jpeg格式,30KB以下,以身份证号命名);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一致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监利农商银行留存。 2.具有银行业主营业务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该段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工作证明须注明工作单位、岗位和工作时间),证明材料需经该段工作经历所属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盖章,方可认定有效。 3.目前在监利农商银行工作满5年的劳务派遣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现派遣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材料需经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盖章,方可认定有效。 法律类、计算机类专业报考人数不低于招录计划数2:1的比例,其他类专业报考人数不低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低于该比例的,以市县行为单位,由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进行调剂。结果由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监利农商银行通知参加面试的相关事宜。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分法律类、计算机类和其他类三类,分别根据面试成绩,法律类、计算机类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2的比例,其他类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面试的考生,由监利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门通知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笔试由湖北省联社统一组织,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分法律类、计算机类和其他类三类,分别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体检由荆州农商银行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七)确定预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和体检情况确定预录人员。预录人员名单由监利农商银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查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监利农商银行可取消预录资格,产生的差额根据笔试成绩和体检情况进行递补。 (八)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湖北省联社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培训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九)办理录用手续。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根据录用单位的安排,办理档案转接手续。档案审查未发现问题的,与监利农商银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归属于监利农商银行;档案审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不得与其他任何单位和经济组织存在劳动关系或者xxxx行为,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新招录员工属录用单位的正式合同制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执行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根据绩效考核计发绩效工资。按国家和省联社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福利,其中养老保险在省直集中缴纳。录用人员的具体工资福利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和各单位薪酬、绩效考核制度规定为准。 六、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报考单位和招录工作各流程组织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认真阅读并遵守《疫情防控书》,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招录工作期间,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报考单位和招录工作各流程组织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招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对本次招录有任何疑问,均可来电咨询;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招录工作进行监督。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2.对在招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湖北省联社、各市县农商行不组织、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编写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编写任何考试资料;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教材。请社会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4.本招录公告最终解释权属湖北省联社。 附件:全省农商行2022年新员工招录报名登记表 关于2022年新员工招录考试的严正声明 现就全省农商行2022年新员工招录考试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一、有关全省农商行2022年新员工招录的任何信息,以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官方网站()及各市县农商行正式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辖内市县农商行不组织、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编写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编写任何考试资料;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教材。请社会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三、凡是假冒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辖内市县农商行名义发布新员工招录考试信息及组织考前培训的机构和个人,我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2年10月25日 原文标题:【招贤纳士】监利农商银行2022年新员工招录公告 文章来源:湖北监利农商银行
辛集市人事资源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2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高级经济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经济考试”)将于6月18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考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石家庄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考试时间
6月18日
上午09:00-12:00高级经济实务(第1批次)
下午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第2批次)
高级经济考试分为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专业类别的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经济考试。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中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考试的条件。
(二)告知承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工作。在发布报考注意事项时,要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须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5月4日前完成注册,5月5日9时-11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5日17时30分。
2、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报考人员选择报名考区时,原则上应根据现工作地、居住地进行选择。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
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等四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5月12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时间由各市另行确定。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 )免费申请本人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名条件要求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5月15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
6月14日-1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3年版高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 #执业药师# 导语】 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河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8月30日-9月6日进行报名,11月5日-6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5日、6日举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考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石家庄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11月5日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1月6日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现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各地要按照上述内容做好政策宣传和报考条件核查,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二)告知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进行查阅。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9月4日前完成注册,8月30日9时-9月6日17时30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时30分。 2、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3、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 具有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撤回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7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时间由各市另行确定。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免费申请本人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中药学)或医学(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的佐证材料。 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3)、(4)要求材料。 6、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使用支付宝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13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 10月28日-11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2)》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五、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 (二)考试实施 为加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各地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要求,认真做好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切实加强考试现场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考试安全。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11元)。 七、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 附件: 1.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 2.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