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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人事考试院发布的最新通知,2019年宁波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和缴费时间为8月8日-8月22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8日-11月1日,详情如下:关于做好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人考试﹝2019﹞5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8号)部署,以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发通〔2019〕54号)、《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方式及考点考试定于11月2日、3日进行,按级别和专业分两天上、下午各1个批次(共4个批次)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1)。考试科目为《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其中,《专业知识与实务》分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铁路)、运输经济(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中1个专业报考。考试方式为电子化考试(机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报考初级资格: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2、报考中级资格:(1)具备博士学位;(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6)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经济系列初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二)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三)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三、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于8月8日至22日,通过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查询-人事管理-人事考试栏目()链接,或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在网上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1、首次报考人员一是注册和上传照片。首先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及编号、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进行注册,注册成功(网上验证通过)后再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二是填报报考信息。进入报名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在报考信息录入界面上,再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单位与地址、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报考级别、专业、科目、考区、报名点等)。三是签署承诺书。在填选完相关信息后,签署系统生成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诺书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四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等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五是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支付宝支付方式在线交纳考试费,在确认交费成功后即为报考成功。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交费,但要注意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通过网上验证后,按以上流程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1、对于持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报名,系统无法核验的(包括其他无法核验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只需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2、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经我院在网上作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3、对于身份信息核验(注册)无法通过的,需联系我院处理。(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1、报名时由于个人的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时需要一定的时间,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尽早注册,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2、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自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需联系我院处理。3、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报考级别、专业、科目、考区)、传错照片(或证书)、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考后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原则上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4、考前所有的设置与操作,均不属于考前报考资格认定,对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须进行考后复核,在考后复核中,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虚假承诺的,合格成绩无效。(四) 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已在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28日至11月1日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查询-人事管理-人事考试栏目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处理。报考业务咨询电话:报考技术咨询电话:四、收费标准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65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五、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两个考试科目为全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考生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绝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两个科目均视作“缺考”处理。禁止将其他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和通讯设备,以及考试相关资料等带入座位。考生在答题前应先认真阅读考试系统提供的考场规则和操作指南。为便于组织实施和方便考生应考,将两个科目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考试,每个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为确保考试信息成功提交,提前交卷的考生须经监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场。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将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六、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一)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二)2019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省人事考试院不统一组织征订。参加省直考试的考生,由考生自行上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参加各市考试的考生,所需考试用书的征订方法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或考试主管部门决定。七、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复核考试成绩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考后将由宁波市人事考试院负责对科目成绩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材料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进行报考资格复核。考试成绩公示10天,与考后复核同步进行,考后复核工作将在公示结束前2天完成。公示和复核期间,若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其他虚假承诺的,合格成绩无效。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由我院制作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个人证书信息,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或到现场领取。为不影响工作进程,对在公示和复核期间来不及查实的问题,相关工作按计划进行,在后续的任何一个环节(如发文、制证、发证、注册、职称评审评定等)工作中,经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及其他虚假承诺的,合格成绩或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包括需受相应处理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八、有关要求经济机考规模大、科目多、技术要求高、任务重,是一项组织实施难度较高的重大资格考试,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处理;对于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宁波市人事考试院2019年8月1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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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浙江慈溪华图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公务员招聘考试信息: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消息,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已经在2015年3月份出了公告,为了帮助广大考生积极备考,慈溪华图为您发布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浙江组织工作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浙江人事考试网()报考市以下各级机关的,也可于2015年3月12日以后登录以下网站查询: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人才网()嘉兴考试培训网()绍兴人才网()金华人才网()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慈溪华图省考备考交流群: 276484928,241324769 联系地址:慈溪市开发大道1277号香格大厦711 慈溪官网链接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宁波人才网是宁波知名的专业人才网站。网站是由人力资源、人才开发领域的专业人士和IT领域的专业人士运用当前先进的经营模式进行运作。网络招聘是公司核心业务,围绕这一核心业务,公司全方位为企业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与服务,整合人才招聘解决方案,满足不同客户不同阶段的招聘需求,为客户创造最大的价值。为企业抛出合适人才,促进企业成长发展;为个人提供工作机会、协助规划美好职业生涯;并为人力资源经理创造高效的资讯交流平台,解决人力资源方面实际问题。宁波人才网:企业的人才之源,个人的职业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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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是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属纯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主要工作职责是为审判工作提供计算机网络软件开发使用、计算机硬件维护、网络管理和代理书记员、速录员等审判保障辅助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速录(仅报考代书记员岗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年龄18至30周岁(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代书记员 3 庭审记录、法律文书送达、案卷立档、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辅助工作 国民教育法学(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宁波市 男性1名,从事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辅助工作;其余2名代书记员性别不限。具备良好的司法速录技能,并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法律工作范围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从事法律工作”的答复确定)。 文化建设促进员 2 宣传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组织、推广 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浙江省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限篮球、网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类运动项目,同一运动项目限招1名,篮球运动项目限招男性)。对于2010、201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体育特长生要求大学在读期间参加过省级或比赛(含全国大学生联赛),并获过省级比赛前三名或比赛前八名,如系集体项目需担任主力;非2010、201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要求近三年内有参加省级及以上体工队经历。 备注:“从事法律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答复,是指从事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工作;从事审判、检察工作;从事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工作;从事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从事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的法律工作等。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时间:11月14日0时—11月16日16时。 2.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 时间:11月17日0时—11月18日16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 4.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11月19日0时—11月19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5.再次报名 时间:11月21日0时——11月21日11时。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在11月21日完成。 6.缴费确认 时间:11月22日0时—11月23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考试考务费标准:报考代书记员岗位120元/人(浙财综字[2007]2号);报考文化建设促进员岗位40元/人。 7.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24日0时—11月24日24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8.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详尽完整。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因个人信息填报不详尽、不完整而未通过初审的,相应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9.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速录考试(仅报考代书记员岗位)、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1.速录考试 时间:2011年11月25日。 报考代书记员岗位的人员,须参加速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宁波人才网相关公告。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速录测试。速录考试采用听打方式,录音播放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60分及以上者进入笔试。速录测试成绩于次日在宁波人才网公布。 2.笔试 时间:12月4日。 笔试科目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代书记员岗位需通过速录考试)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2011年12月13日前,在宁波人才网公布。 笔试后,报考代书记员岗位的人员,按照速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20%的比例折算分数,并根据折算后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报考文化建设促进员岗位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2月14日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3.资格复审 时间:12月15日9时——12月15日17时。 面试前,由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带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专业)的报考人员中,其中报考代书记员岗位的,按照折算后的分数,报考文化建设促进员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4.面试 时间:12月17日。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5.成绩 报考代书记员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为速录成绩的40%、笔试成绩的2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报考文化建设促进员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12月21日登陆宁波人才网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法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联系人:张鑫、陈跃宁联系电话:8789923587848102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83867514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是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准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承担我市以国家公务员和转业干部为主体的党政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企业转型升级,开展以职业经理人和人力资源经理为主体的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深化市校合作,开展我市紧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发挥资源优势和服务优势,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培训代理服务;开展紧缺人才执业资格证书开发、引进和考培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培训事业;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招聘岗位岗位类别人数岗位职责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招聘 范围其他资格条件 (注:主要是职称、执业资格、年龄或工作经历等要求)教务 管理管理1培训项目组织策划、教学管理等工作教育学、心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面向宁波大市35周岁以下;有大中专院校、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育培训1年以上工作经历。文秘管理1文书起草、新闻宣传等工作人文社科类、管理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面向宁波大市30周岁以下;有企事业单位新闻宣传或文字秘书1年以上工作经历。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初审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7月6日 现场确认:2012年7月8日9:00-14:00 2、现场确认地点和咨询电话: 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A312, 咨询电话:,联系人:孙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中国宁波人事编制网、宁波人才网或中国宁波培训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于7月6日前,将报名表与简历发送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进行现场确认。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7月10日前在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准考证会在同时发送至报考人员邮箱,请注意及时查收,并自行下载。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材料分析与写作。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二周内在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将在宁波人事编制网、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事编制网及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鄞州区人才人事考试网
鄞州区位于浙江省东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21°08′-121°54′、北纬29°37′-29°57′。西北与西部与余姚接壤,南部紧邻奉化,东南临象山港与象山隔水相望。东西向最大长度74千米,南北最大宽度千米。总面积平方千米,其中陆地面积平方千米,象山港水域面积平方千米。2005年底,户籍人口万人。 2002年2月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鄞县,设立宁波市鄞州区。4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
雅戈尔体育馆 每周都会举行 人力资源大厦也可以 劳动力人才市场也会有 国际会长中心也有的。网站的话就58 赶集 百姓 前程无忧 86人才 都不错 在宁波这个高速发展的城市,如何才能在这样的城市中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又如何才能维持你现在拥有的美好一切呢?安于现状,你注定是被淘汰的一个。为了生活,为了生存,赶快加入到这场“夜大革命”的战争中来吧,落后就要挨打,抓住机会才能先人一步!浙江师范大学夜大,你升职、加薪,过上更好的生活的助燃剂,帮助你提升学历、能力、知识,让你永远不输在起跑线上。读夜大,选择一个好的学校是关键!浙江师范大学夜大是浙江省排名前三的夜大。报名地址:宁波江东彩虹南路11号嘉汇国贸A座905 报名:8745电话: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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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海人事考试网
以前两个网站都是宁海张力网络开发的,现在张力网络在运营的是新的宁海人才招聘网( )简称“宁海招聘网”,本地用户习惯上称为“宁海人才网”,这个网站的效果比较好~还有联盟网站,面向宁波宁海地区提供在线招聘求职信息服务。而nbnhrc是人才市场运营的,今年五月份,因为网站未备案和非法收费,不符合工信部规定而被电信局强制关闭。最近又开起来了,不过还是没有取得电子经营许可证,而且政府主办的人才网站根本不具备向用户收费的权利,加上网站很不稳定,时关时开,目前访问量极少,用户可以向县政府投诉人才市场非法收人才网站会员费。用户选择的时候要小心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08年宁海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08年8 月29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2、具有宁海常住户口的社会其他人员(户籍以2008年7月1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个别职位面向宁波市范围公开招聘的对象,是指2008年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08年 8月 29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具有宁波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社会其他人员(户籍以2008年7月1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08年7月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社会其他人员报考。 现在编在册的事业单位人员报考,本人须在面试前书面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职位的工作需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资格证书。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必须有诚信敬业的理念,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在招聘的职位中规定需"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 2008年7月1日前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作及农村、城市社区工作累计二年以上的经历,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二、招聘指标及具体要求 2008年全县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全县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不再组织现场报名。 (一)报名及上传照片 报名时间:2008年6月4日0时至6月11日24时。 报名网址:宁海县人事局人事人才信息网()。 具体办法:报考者登录宁海县人事局人事人才信息网报名,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改选招聘职位,但以最后选定的职位为准。期间,不作资格初审,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二)资格初审 2008年6月12日至6月19日。县人事局对报考者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站不对考生开放。 (三)初审结果查询并再次报名 2008年6月20日0时-6月22日17时。已报名人员再次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复审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24日2天。复审期间网站不对考生开放,复审未通过者,不得再报名。 (四)复审结果查询及缴费确认 2008年6月25日0时-6月29日24时。 1、复审的人员查询复审结果。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3、根据有关规定,每科目须缴纳40元考务费。 4、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职位,将取消或按1:3的比例核减招聘指标,并允许涉及的报名者在7月2日前改报专业对口的其他招聘职位。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从2008年7月8日开始,已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登录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8年7月12日(届时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基础知识》两门,《综合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公文等,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各科目都采用百分制。笔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5。 笔试成绩的合成办法如下: 报考医师、护士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10%,专业科目占60%的比例合成;报考教师的考生按专业科目的50%的比例合成;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职位有专业限制)的考生按《综合基础知识》占1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15%,专业科目占30%比例合成;报考专业不限职位的考生按《综合基础知识》占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的比例合成。 笔试成绩预计于2008年7月23日在宁海县人事局人事人才信息网()和县政府大门口公告栏上公布。 五、资格确认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拟招职位的招聘指标不同,确定进入资格确认对象,具体办法如下:拟招职位的招聘指标(以下简称指标)3名及以下的,按照指标的3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指标4-10名的(含10名),按照指标的2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指标11名及以上的,按照指标的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四舍五入)。进入资格确认的人数或确认后的人数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计算,不作替补。 资格确认所需材料。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带的证件:原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毕业证书(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其他人员须带的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合格者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宁海县人事局人事人才信息网()和县政府大门口公告栏上公布。 逾期未接受资格确认、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个人网上填报的重要内容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报考医师、护士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加上面试成绩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报考教师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加上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加上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拟招职位的招聘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指标3名及以下的,按照指标1:2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指标4-10名的(含10名),按照指标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四舍五入);指标11名及以上的,按照指标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四舍五入)。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宁海县人事局人事人才信息网()和县政府大门口公告栏上公布。 报考教师的考生,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生,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以综合考察为主,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考察方法可采取按招聘指标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不合格的,按顺序替补;也可采取差额进行,具体由用人单位决定。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县人事局提交书面申请。 八、聘用办法 考察结束以后,按各单位招聘职位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如最后1名拟聘用人员出现并列分,加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高者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规定办理手续。不能按时报到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替补。 九、注意事项: 1、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有关电话。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照片未上传或缴费不足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5、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审核通过后,应在6月2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县人事局录用调配科(传真号码:),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 6、报考人员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7日内向县纪委、县人事局反映。 7、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网站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 十、本公告由宁海县人事局负责解释。附件:1、2008年宁海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2、2008年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 5、2008年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范围和要求宁海县人事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200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doc 附件1:2008年宁海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汇总.xls 附件2:2008年宁海县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附件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附件4: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doc 附件5:2008年事业单位考试范围和要求.doc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浙江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574名,其中:市级机关单位71名;区县(市)级机关单位439名;镇乡(街道)机关64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1年11月3日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宁波党建网 报考区县(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的,可于2021年11月3日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海曙党建网 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鄞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余姚人才网 慈溪人才网 宁海党建网 宁海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象山县人民政府人力社保局网站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市级机关单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的职位,均须取得相应学位。 2、镇乡(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对象为:镇乡(街道)机关所在区县(市)行政区域内(慈溪市含杭州湾新区),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共享镇乡(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具体由各区县(市)公告明确。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各区县(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镇乡(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4、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区县(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的人员。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两委”正职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5、镇乡(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波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6、区县(市)以下机关单位其他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由各区县(市)公告明确。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镇乡(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年龄18至30周岁(199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5、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6、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专设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具体资格条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中公布。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镇乡(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交通、文化、农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海洋渔业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5:30—17:30。 报考县级以上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在笔试或面试环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地点在宁波市区或所辖县(市)。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镇乡(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报考专业技术类职位,在笔试阶段加试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总成绩按职位备注中明确的比例合成。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市级机关单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市属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镇乡(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体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3、专业技术类职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须开展体能测评的职位,按1:5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入围面试。 上述1、2、3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区县(市)以下机关单位的其他职位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的比例由各区县(市)公告明确。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报考镇乡(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军事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专业技术类职位的面试由招录机关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笔试阶段未进行专业测试的专业技术类职位,须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测试。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全市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市级招录机关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县乡招录机关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入围考察。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区县(市)以下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区县(市)、镇乡(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人员的名单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十三)递补规定 1、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体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3、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5、截止各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以请示件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6、在次年宁波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实行递补。 7、递补人员的名单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有疑问,请查询有关电话和网站。 2、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3、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传真:,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7、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8、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9、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10、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1、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12、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各级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13、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14、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发布。 1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2022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xls
宁波人事考试网
1.报名时间
2022年浙江宁波统计师报考人员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应尽早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或信息更新,并于8月3日至8月14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
2.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八)报考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3.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 2021年浙江宁波审计师报名人员于 6月12日至21日 ,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陆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名条件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等的规定,参加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4.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5.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3)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6)高中毕业,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6.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 通过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审计师职称。 (二)“审计相关工作”“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界定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内部控制稽核和风险管理岗位的工作。从事会计、经济、统计、工程等相关工作或者教育科研,且有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作为从事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或工作登记单位确认。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可以计算年限的时间一般在参加工作、担任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之后起算,离开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后结束,具备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四)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报考要求 港澳台和外籍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 (五)获得证书条件 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报考初、中级的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报考高级审计师的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报名费用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