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安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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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得看当地的人事局网站
也不说自己是要报考什么地方的,就先给你说四川的吧,招考条件你可以参考去年的招考公告,,四川的报名网站就四川人事考试网,对身高、文凭、年龄、疾病等有限制,还有疑问可以在线问我!
招警考试报名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21日至1998年3月21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3月21日以后出生)。(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川人事考试网招聘公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考对象及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职位及名额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16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广元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于10月26日-11月2日期间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528号、东坝平桥商业街1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报考费用,视为自动放弃。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单位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和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广元组工网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一)笔试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折合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折合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驾驶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广元市所辖县区均为“5·12汶川地震”重灾区;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地址:中共广元市委办公楼北楼六楼61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陆广元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二)心理素质测试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市公安局具体实施。在2023年1月13日前(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将在广元组工网适时公布。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四)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五)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市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二)考察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市公安局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广元组工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四)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七、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八、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九、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醒:1.联系方式:广元市公安局:(职位条件咨询电话);广元市委组织部:;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市委组织部在广元组工网上公告。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附件: 广元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广元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文章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事人才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条件: 特警职位(含专业特警和普通特警):年龄在18-25周岁(1988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 普通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在18-30周岁(1983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四)招考范围 专业特警职位面向全国招考。 其余职位招收范围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人员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单位及名额见《广元市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7月6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公安局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公招职位表,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B以下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7月1日至7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7月1日至7月8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7月1日至8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528号、东坝平桥商业街1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考务费用。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事人才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1.普通警察职位: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测试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2.特警职位: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30%。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测试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星期天),笔试地点在广元市城区,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重灾区(广元四县三区均属重灾县区)职位的,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 (4)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4〕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市公安局初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8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4年8月下旬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含特警职位专业测试成绩)于2014年8月下旬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事人才网公布。 5.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普通人民警察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特警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5%+《申论》成绩×15%+笔试加分。 (三)特警职位专业测试 特警职位专业测试时间暂定于7月28日至30日进行,具体事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事人才网公布。 1.专业特警: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包括体能考试和技能考试两部分,其中体能考试成绩占专业测试成绩的20%,技能考试成绩占专业测试成绩的8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体能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考试项目为100米、15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评分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 (2)技能考试满分按100分计算,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专业特警技能考试办法》。 2.普通特警: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专业测试内容:男子项目为100米、15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女子项目为100米、800米、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专业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评分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 参加专业测试的所有人员均要签订专业测试书。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实施。2014年8月29日前,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特警含专业测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特警职位专业测试达到合格线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工作于9月10日前结束,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在广元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事人才网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9月13日至15日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评 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2011〕1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市公安局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普通人民警察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专业测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30%。 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特警专业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或同等条件市州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同意,招录机关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同意,招录机关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拉通排名的职位,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拟录用职位),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经市公安局审核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次录用的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八、相关事项提示 (一)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事人才网()进行公告。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公务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设立考录监督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若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市公安局设立考录工作举报箱(地址:利州区城区建设路61号)。 监督举报电话:、3263265 政策咨询电话:、326702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740202、86740303 笔试考务工作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联系电话: 十、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广元市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 2.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 3. 专业特警技能考试办法
四川省人事考试公安招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在18—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0月26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26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9.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 报考人员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 2022 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 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于 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上午8:00前 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脱贫户家庭报考人员,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按工作人员提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法医人才紧缺职位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退费或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有关情况于11月10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 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目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 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区(绵竹市、什邡市、旌阳区、罗江区、中江县、广汉市)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报考人员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1月29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德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238号德阳市公安局712办公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30日前登陆德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职位排名。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申论》成绩×30% +《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详见准考证),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及具体时间见面试公告。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录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 请报考人员给予关注,及时查看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 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实行合格制。体能测评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和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招录机关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人员,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招录机关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 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 .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或德阳市委组织部或德阳市公安局、德阳人事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考录中的每个环节公告均会在德阳人事考试网 () 网站 发布,请所有报考德阳市职位的报考人员给予关注, 及时查看。
3.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网站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德阳市公安局: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
附件: 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
2021下半年四川公务员招录笔试原定于2021年11月20日-21日举行,因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将延期举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职位及名额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19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一)笔试1.综合管理、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笔试成绩(综合管理、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不含特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3.笔试加分(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3)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应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二)心理素质测试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三)资格审查内江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3.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四)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五)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内江市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二)考察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内江市公安局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合并职位选择规则:招录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顺序。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四)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七、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八、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九、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醒:1.联系方式政策咨询电话: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监督电话: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安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告。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附件: 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文章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公招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四川省乡镇公务员招录考试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2015年四川省招聘乡镇机关公务员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至3月31日上午8:00。
根据《四川省2015年定向公招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可知:
本次四川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1655名,其中:面向优秀村干部138名、面向优秀工人农民119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398名。
您可以通过四川中公教育为您提供的:2015四川定向乡镇公务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更多公务员考试报名网站相关信息,请参考:四川中公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你是想咨询什么问题啊
怎么不能 成都二○○九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招简章 刚发出来了 就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
成都的招考公告是出来了,但报名窗口还没有出来,要等到明天(4号)上午10点左右才能开始报名!
四川公招考试人事网
教师公招考试每个省份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都是不一样的,个别省份每个市的报名网站都是不一样的。以2018年四川教师公招考试为例,成都市教师公招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南充市教师公招考试报名网站是南充人事考试网,具体的报名网站以招考公告为准。
2011年12月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这个么?不是还在报名么?审核就在报名后啊!只要你信息填写没错就没问题,如有问题,一般又电话询问你的!
分别在人事厅和教育厅两个网站
四川教师公招由每个地市的人事考试网(地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如:成都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