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泸州职位
四川人事考试网泸州职位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你好,2013年四川省沪州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的报名入口为四川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9月20-27日,这次考试计划录用工作人员199名,录用的工作人员将安排在市各个公务人员工作岗位上。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4泸州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至8月29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具体招录单位、名额、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附件:《泸州市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014泸州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查看: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泸州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至29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星期六)。准考证打印时间是2014年9月22日至26日。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14日。
》》请点击查看【2014年四川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及职位表汇总】了解考情!建议您根据考试内容、历年考题分阶段进行备考!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四川省上半年泸州2015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下载地址
招录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录单位、名额、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附件:《泸州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9年3月29日-1997年3月29日期间出生)之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4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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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人事考试岗位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泸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引才公告【2人】已发布,报名时间:3月15日—3月19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做好我部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按照2020年11月19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拟占编聘用工作人员1名、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拟占编聘用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或《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符合《目录》或附件1确定条件的在职人员或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和调配。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或《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位以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程序 (一)宣传启动 2020年11月19日起,通过整合自媒体、高校资源等渠道,形成线上、线下传播矩阵,全方位、多 维度开展宣传;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QQ群向目标人群完成精准推送。可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川南人才网()等网站,详见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3月15日—3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3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路南段1号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市委大院二号楼323室)。注:前期通过邮箱、现场和电话等三种方式报名人员,有意向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现场资格确认。 3.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1)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个人业绩等信息,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温馨提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就业推荐表。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提供2寸免冠证件照2张)。 (4)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5)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名人员委托他人报名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报名人员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不能参加现场报名。不能参加现场报名(资格确认)的须电话联系,并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由招聘单位商报名人员确定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其他报名者,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可参加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照引进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3月24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组织考核 考核采取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采取“面试+笔试”的方式,以面试成绩5:1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选(如面试少于5人,则一并进入笔试环节),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期间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执行。 (五)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经市委宣传部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研究是否递补及递补人选。 (六)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事项说明 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泸州市对外宣传文化中心整合组建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故将《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中招聘单位由“泸州市对外宣传文化中心”调整为“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其他条件与《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保持一致。 五、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六、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中共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1.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 2021年3月1日
2020年四川泸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年上半年四川泸州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82人公告(2019年4月4日发布)
二、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若所学名称与岗位要求的名称不一致的,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18: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为便于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9:00至4月2日18:00。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络报名顺利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19年4月3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到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 地址:江阳区星光路4号6楼)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岗位调整
编码2019102001——2019102034、2019102055——2019102081、2019102097——2019102099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2019102035——2019102054、2019102082——2019102096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乡镇学校公招教师,乡镇卫生院公招医学类人员开考比例放宽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19年4月4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顺利的考生请于2019年4月5日9:00至4月6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
原标题:关于江阳区201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四川泸州泸县人事考试网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盐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盐组通[2007]26号)的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 绵阳人才网、四川人事考试网、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见附表各岗位要求。 2、年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30周岁及以下。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见附表。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4、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信息和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程序,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操作,任一环节未完成均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上填报信息 1.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为2012年 4 月1 日—2012年 4 月 8 日(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 8 日24:00),填报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2.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对《盐亭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所列招聘条件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科(联系电话:)。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通过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书,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招聘主管部门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1日至4月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须于2012年4 月1 日—2012年 4 月10 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 4 月23 日—2012年4 月27 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12年4月9日(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考生免缴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紧缺招聘岗位经研究同意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职位的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退费。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安排的通知》(绵人社发〔2012〕12号),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8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情况于2012年5 月 2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符合开考比例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将于2012年5月2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2、报考人员应按面试资格复审通知携带打印的《2012年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包括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在读证明,且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如单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本公告同意以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设置表),于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达到服务期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通过资格复审考生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3、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及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5、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符合开考比例的其他岗位的最低面试成绩,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参加面试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于2012年6月10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办妥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由此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招聘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核定工资、上编制、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亭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 KB)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中公教育 四川中公教育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4、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月8日。根据2023年上半年泸州市泸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显示,截止2023年4月17日,泸县编外考试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9:00至3月8日18:00。
泸州人事考试职位表
亲,考试的相关公告已经出来了。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25日9:00至5月29日24:00。具体的职位表在公告的附件中。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你好,2013年四川省沪州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的报名入口为四川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9月20-27日,这次考试计划录用工作人员199名,录用的工作人员将安排在市各个公务人员工作岗位上。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5年四川泸州泸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位表下载地址
报名时间03月28日-04月01日
招考人数456 人
笔试时间见公告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1979年4月1日——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其中报考编码2015121146—— 2015121149岗位的考生在泸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5年及以上(截至2015年4月1日)且聘后自愿在泸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10年上的人员,男性年龄放宽至1964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放宽至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行测备考需刷题,刷题就上砖题库:
四川达州人事考试职位表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四川达州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为各位考生提供了招录单位、招考人数、专业要求等职位招考信息,请及时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进行报考!
本次考试笔试时间为4月27日,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7月12日至15日,在最后冲刺阶段,建议您练习预测题,熟悉考试模式、巩固知识点。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1上半年四川成都市、广元市、德阳市、南充市、宜宾市等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以及四川省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完整职位表,建议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人事考试专栏下载:网页链接
以“2021上半年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85人公告”网页链接为例:
2021上半年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单位)共招录85人,招考职位共45个。
招录机关包括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四川省水利厅等。
职位名称包括:价格监测业务、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一)、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二)、建筑业管理服务、监督人员、执法巡逻、水利工程管理……
拟任职务有: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一级主办及以下,考录对象包括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涉及专业有:土木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铁道工程专业,智能建造专业,土木、水利与海洋工程专业,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专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名额及职位
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35名。其中:执法勤务类职位16名,警务技术类职位19名。
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达州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报考平台关闭后将无法打印),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请考生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本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因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下列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11月2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达州市达川区南外华蜀南路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市人事考试中心)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证明。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等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照片质量合格和资格初审通过并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
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1月27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11月26日下午。
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
4.?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 3 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 2 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 2 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我市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4)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将准考证复印件及英烈子女证明、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交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永安街8号达州市公安局8楼810会议室,电话:0818-2115015)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5.?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取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录达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
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30%)×60%+笔试加分。
(二)资格审查
达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报名信息表;
4.?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5.?报考要求具备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职位的考生,出具户籍证明;
6.?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公安机关、监狱劳 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非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
9.?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次80元。
(三)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达州市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一)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只进行1次。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二)考察
达州市委组织部会同达州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 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达州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达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服务期限
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106315
达州市公安局: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考录监督小组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391630,12380
达州市公安局:0818-3091022
十、本公告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达州市委组织部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达州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达州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
达州市决定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09:00至27日17:00。职位表见下图↓↓↓具体公告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均在全市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内进行。全市计划招聘10人,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达州市2023年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达州市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10月24日至2003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之间。表现优秀,从事辅警期间获得过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4)在达州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连续满三年,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表现优秀,从事辅警期间获得过县(市、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前一日。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按照《达州市公安机关工勤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管理规定,一年累计记分达8分及以上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09:00至27日17:00。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 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真实、准确填写《达州市2023年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5—20K之间,确认无误后提交。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报考人员请于报考次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照片审核不合格者,请于2023年10月28日14: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2份,供申请政策性加分和面试资格复审使用。 资格初审通过,不作为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的依据,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须在资格复审及后续程序中确定。报考人员对职位资格条件和其它内容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8日17:00前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缴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开考比例及职位调整 每个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会商同意后可调整为2:1。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报名时同意调剂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会商后,调整到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报名时不愿意调剂的可申请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月10日9:00至13日9:0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表》《准考证》均采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 2.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所有操作,系统按时自动关闭后无法操作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复习参考资料为《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政策性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所规定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3日工作时间内持《报名表》,并提供县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以及大学生士兵的学历证书、退役证和立功授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通过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对本人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向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公安局和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相关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1.参加人员。按照招聘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或其他原因达不到3:1的,除违纪、零分考生外,其他笔试成绩有效的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 2.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表》一份(贴上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事辅警以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表彰(表扬)、奖励证明材料,个人征信证明,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2张。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具体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四)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测评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女4×10米往返跑,男女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试次数的复函》等规定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人员确定。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达到招聘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统筹,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及政审,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达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 任何一科成绩为零分的。 2. 在任何一环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现有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或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 3.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形。 七、纪律、监督及其他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本人不主动、不定期、不按公告规定时间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四)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举报电话: 达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达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政策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