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事考试培训局
天水市人事培训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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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甘肃天水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544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改善和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天水市2014年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我市决定组织开展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4年市、县区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544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事业单位52名,秦州区45名,麦积区38名,秦安县80名,甘谷县120名,武山县124名,清水县50名,张家川县3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
2.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02年及以后毕业,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按时在我市登记注册,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已就业的须同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辞职或离职的须出具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协议)。
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生且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2002年及以后毕业,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按时在我市登记注册,持普通中专(中师)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已就业的须同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辞职或离职的须出具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协议)。
3.天水籍生源。岗位列表无特殊要求时,报考市直岗位的为本市生源,报考县区岗位的须为本县区生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不受生源地限制。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天水市2014年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被开除公职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
2.在读学生和未取得毕业证(截至开始报名之日前一天)的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年以来参加各类招聘就业考试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时间、步骤和要求
2014年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步骤如下: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确定应聘岗位,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5日每天8:30至18: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报名工作页面申请报名。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
上传本人照片前,应聘人员须先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底色为红色或蓝色,着深色衣服,不得进行PS处理),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招聘就业考试。
2.查询报名序号
应聘人员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查询网上初审结果、报名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注意保密。
3.资格初审
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各岗位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网上初审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7日每天8:30至18:00。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同时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网上初审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其中,2014年12月5日18:00前,报名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4年12月6日至2014年12月7日每天8:30至18:00期间,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继续进行,但报名申请暂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5.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8日每天8:30至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天水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50元。
网上缴费期间,经报考人员申请可以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日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经县区考务办审核后,报市考务办审查同意方可更改,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8日18:00前。
6.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于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0日每天8:30至18: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不得遗失。
7.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有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专业报考教育类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且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外地生源考生与天水籍居民结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市直教育类和县区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 (含教育学、心理学),总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时间:
综合类:2015年1月11日上午9:00— 11:30
教育类:2015年1月11日上午9:00— 11:00
4.笔试地点:市直岗位(含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小学任教岗位)应聘人员在市直考区(秦州区)参加笔试,县区岗位应聘人员在岗位所属县区考区参加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携带的证件: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要求内容齐全、照片清晰),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本次笔试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物品,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6.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出来后,由市人社局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发布。
(三)面试
1.本次考试原则上只进行笔试。教育系统和个别确需面试的岗位,可进行面试。有面试程序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市直岗位按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县区教育系统按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的比例(逢小数进1取整)确定面试人员,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如个别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或1:(县区教育类)比例的,60分以上者(含60分)进入面试, 60分以下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无面试程序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市直单位的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邀请市人社局和相关部门监督;县区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县区人社、教育部门组织实施,邀请相关部门监督。
3.面试总分100分,现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30%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
4.面试结束3日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将面试成绩、招聘总成绩(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及各岗位排序情况报市人社局。
5.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责任自负。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参照国家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分别对市直和县区进入体检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按岗位分别由市、县区人社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或权威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责任自负。
(五) 资格复审、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分别对市直、县区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后,报市人社局进行复审、考察。资格复审、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对,确认其真实性,并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本人档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须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天水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时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统一公示,各县区对本县区拟聘用人员在县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局发文通知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聘用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个人档案、近期白底免冠两寸彩照4张(照片不得进行PS处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办理就业派遣或调动手续;县区招聘的人员,报市人社局办理招聘录用审批手续后,由县区办理就业派遣或调动手续。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三年内不得调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试用期内或正式聘用后三年内辞职离职的,3年内不得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招聘就业考试。
五、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小学任教
根据市委办发〔2010〕45号和市委发〔2011〕13号文件精神,今年继续采取“一统三单”(统一考试、单列名额、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单独列出一定数量的招聘指标(按报名人数的50%核定招聘计划),用于选拔2010年以来代表我市参加全国或全省运动会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全省体育运动学校暨重点业余体校运动会获得前二名和参加全省青少年年度比赛获得第一名的我市生源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市体育运动院校、天水师范学院等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小学任教。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小学任教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市体育局配合进行。报名时间、步骤和考试的时间、地点与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同,报名费150元。报考者须持有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簿)、身份证、参赛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件。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小学任教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程序与其他事业单位相同。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就业县区。
六、组织领导及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各县区配合进行。
(二)用人单位如对招聘人员有特殊要求,经业务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同意后,应在招聘通告中面向社会公布;事先未公布的事项,在报名和录取时,不能成为拒绝接收的理由。
(三)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或在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且在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招聘就业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发现涉考的各类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咨询电话:
市直: 8318338 秦州区:
麦积区: 秦安县:
甘谷县: 武山县:
清水县: 张家川县:
网报名技术支持:
(原标题: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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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甘肃天水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014甘肃天水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014甘肃天水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2014甘肃天水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xls
2014甘肃天水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doc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3日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保育证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名考试,要先到天水市人社局授权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学时符合要求后,由培训机构统一申报天水人社局参加考试,所以天水市考保育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天水,甘肃省辖地级市,位于甘肃省东南部,辖秦州、麦积两区和武山、甘谷、秦安、清水、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五县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接下来就由我带来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市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有关事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秘书、会务、机要、文书档案、安全保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协调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负责机关的综合管理及全系统政务运转的协调工作;牵头督查通报本系统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办公经费和资产的管理及后勤、车辆管理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牵头组织本系统政策法规的调研工作,为局领导班子决策提供政策依据;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宣传、新闻发布、舆情监督和引导工作;负责全局政策性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起草重要文稿、工作总结;负责本系统信息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称评聘、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事务工作;牵头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指导局机关工会、妇联、共青团的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理论业务学习的计划制定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全局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机关党建工作;承担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
(四)监察科。
监督检查机关、企事业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协调处理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负责本系统行风评议及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及监察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本系统专项资金、基金的安全使用情况;负责监督全局财务、政务公开工作;受理本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查处工作;监督本系统窗口服务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的督办报送工作;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信访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和办法;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接待、协调、交办、转送、督办工作;负责全局突发性集体事件的处理及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本系统法规政策咨询工作,承担12333服务热线管理工作;负责电子信箱信件的督办答复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信访部门报送各类信访信息。
(六)规划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挂天水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项目管理规划;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全局各项经费、资金、基金的管理调度工作;参与制定全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承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局数据信息的汇总统计和分析管理工作;承担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经费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制定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认定企业补充社会保险的资格,对其承办的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
(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挂甘肃省东部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和清理整顿全市人力资源市场;负责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审批;指导监督全市职业中介机构的工作;审批全市人力资源交流洽谈会;协调指导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协调甘肃东部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开发、管理、使用、引进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和省市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乡土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境内自费留学人员就业指导与推荐工作;承担高、中级专业人才规划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留学回国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及科研资助等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的管理工作。
(九)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牵头承办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奖惩制度和调配政策;承办市级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承办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奖惩等工作;依照任免办法承办市政府任免事业单位人员的有关事宜。
(十)职称管理科(挂天水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资格考试制度、执业资格制度;审核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条件;负责全市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和初、中、高级职称的评审聘任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
(十一)继续教育科。
负责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负责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负责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指导监督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工作;承担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十二)就业促进科(挂天水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水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天水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流动政策,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系;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全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督促落实;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与计划;负责全市就业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就业信息的搜集和发布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的报到派遣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和见习实施工作;承担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的组织工作。
(十三)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全市劳动者培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制定职业资格等级鉴定考核办法,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
(十四)农民工工作科(挂天水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指导农村劳务输转工作;监督指导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工作;承办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十五)劳动关系科(挂天水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细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落实;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工资收入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办国有企业员工的流动备案事宜。
(十六)工资福利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的增长计划及宏观调控措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确定、调整审核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增人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福利和津贴补贴的管理和完善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计划管理、工资基金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
(十七)社会保险一科(挂天水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参与拟订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和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养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八)社会保险二科(挂天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牵头拟订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制定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监督实施,承办全市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人员医疗费统筹政策调整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并考核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标准;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标准和给付标准实施意见;指导监督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九)调解仲裁科(挂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规范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开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仲裁员培训、资格证书及执行公务证书管理工作;承担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企事业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调解、仲裁工作。
(二十)天水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承担全市军转干部安置和培训工作,配合协调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安置;组织制定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落实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一)天水市外国专家局。
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负责全市引进外国专家项目和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引智计划;负责编制申报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计划;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来我市工作外国专家的服务管理;负责企业和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国(境)外专家单位资格的审核工作;承办政府对外国专家的奖励事宜。
(二十二)天水市公务员局。
拟订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计划;负责调配事宜和综合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公务员调任、转任、挂职锻炼政策并指导和组织实施;完善本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交流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申诉控告制度、奖惩细则并指导和组织实施;承办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申诉和控告事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人选,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依照任免办法办理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天水市人事考试培训局
天水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在还没有合署办公,如果你有人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打,办公室的电话咨询,地址在:建设路,建二小学对面;如果你有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可以打,办公室的电话咨询,地址在:天水市绿色市场对面!
甘肃省天水市的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厦。奔跑吧,兄弟,祝你好运。
要去人社局,可以坐2路车在天水市迎宾馆站下车,向东100米左右的建二小学对面。人事局也在迎宾馆站下车,附近的建三小学跟前。
天水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保育证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名考试,要先到天水市人社局授权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学时符合要求后,由培训机构统一申报天水人社局参加考试,所以天水市考保育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天水,甘肃省辖地级市,位于甘肃省东南部,辖秦州、麦积两区和武山、甘谷、秦安、清水、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五县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天水市有叉车、搬运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中心,地址位于天水市临洮县城河社区的北站一楼中国银行;考试时间为每周二、周四、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考生需先准备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然后前往本中心考取叉车证件,考试成功后可获得叉车从业资格证书。
天水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天水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于2022年11月11日发布通知,原定于11月19-20日在天水考区举行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因疫情态势复杂多变,为保障广大考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同意,暂停天水考区考试,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12 一建法规背诵强化手册 格式:PDF大小: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关于暂停举行天水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公告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关于举行甘肃省天水、定西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通告》,原定于11月19-20日在天水考区举行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因疫情态势复杂多变,经综合分析研判,目前不具备按期考试的条件。为保障广大考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同意,暂停天水考区考试,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或微信公众号及天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因暂停考试对考生带来的不便请理解支持!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天水市考试咨询电话: 天水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2022年11月11日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一建法规背诵强化手册 格式:PDF大小: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1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考试。
(一)一级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
1.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计量师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
2.取得原各级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工作年限按照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四、报名事项
2022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我区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为方便报考人员就近报名参加考试,避免大面积跨区域流动对疫情防控造成冲击,按照人社部要求,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宁夏的报考人员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9:00至5月5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 )“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仅限填5条)。照片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再上传,以确保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须重新上传。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24小时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等待在线核验,注册完成并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考试。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市考区。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编等准确无误。报考人员无法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需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业务办理平台,使用信息修改功能提交申请,并提交本人签名的“应试人员信息更正申请表”电子图片。
4.考生。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通知内容及相关要求,本人须签订(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5.现场核查。以下人员须携带学历证、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备案等材料之一)、免试相关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网上报名结束前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报名或撤回申请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二)网上缴费。2022年4月27日9:00至5月6日23:00。经资格审查确认的报考人员,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原则上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按照自治区价格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一级注册计量师(共3科),每人每科70元;二级注册计量师(共2科),每人每科60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12日9:00。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名费,追究不实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
拟合格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五市考试机构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五)报名咨询。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技术咨询)
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5555752
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4.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5.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
6.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五、有关要求
(一)考试用具。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二)作答要求。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注意: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
(四)违纪违规处理。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日常监管核查。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日常监管中的核查工作,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考试或者成绩证明无效。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疫情防控须知。为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考前14天,考生要密切关注宁夏人事考试网( ),仔细阅读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考前准备。
天水市人事考试局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1]66号)精神,我市将开展市、县(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招聘计划2011年全市市、县(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共400名左右,其中:市直单位计划招聘50名左右,秦州区计划招聘70名,麦积区计划招聘70名,秦安县计划招聘40名,甘谷县计划招聘75名,武山县计划招聘40名,清水县计划招聘40名,张家川县计划招聘40名。二、招聘对象及条件天水市生源,2006年及以后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以上毕业生(招聘职位的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详见《职位表》,《职位表》于11月9日公布)。三、招聘程序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日期为2011年11月10日至13日四天。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组织,报名地点设在市人事局三楼大厅。县(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工作由县(区)人事局负责,报名地点自定。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户籍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四证件”的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考者现场填写《天水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2、笔试。市、县(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总分150分(各占50%),原则上只进行笔试不再面试,笔试成绩为总成绩。个别特殊岗位确需面试的,其笔试成绩按80%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20%的比例计入招聘总成绩。笔试时间为12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前一周内,报考市直职位的人员到市人事局三楼、报考县区职位的人员到县(区)人事局领取《准考证》。3、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4、公示及录用。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审批和录用手续。四、其他事项1、报名收费,每位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200元。2、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子女在笔试成绩中适当加分(有面试程序的加5分,没有面试程序的加4分),有关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8215762 天水市人事局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2011年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告现将天水市2011年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招聘计划2011年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共596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96名,秦州区85名,麦积区75名,秦安县70名,甘谷县100名,武山县70名,清水县40名,张家川县60名。二、招聘对象及条件1、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已登记注册且尚未就业;3、天水籍生源;4、具备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职位表)。三、招聘程序(一)组织报名1、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14日至17日,共计4天。2、报名地点: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报名地点设在市人社局三楼大厅(市建二小学对面);县(区)事业单位报名工作由县(区)人社局组织,报名地点自定。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但报考市直职位的可同时兼报生源县(区)的职位。4、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身份证以及职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白底彩照4张。外地生源考生与天水籍居民结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报考者须现场填写《天水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报名费100元。报考文化系统艺术类职位的人员,须经用人单位目测同意后,方可参加报名。既报考市直职位,又兼报县(区)职位的考生,须先报市直职位,然后持市上出具的报名手续,到生源县(区)直接报名,县(区)不再收费。同时,兼报县(区)职位的考生必须参加市直组织的考试,县(区)不再安排考场。在录取时,先进行市直职位的选拔,未被录用者,再参加县(区)职位的选拔,已被市直单位录用但自动放弃者,县(区)不再录用。在各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考试项目中已被录用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并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类就业考试。(二)笔试1、笔试内容:综合类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总分150分,各占50分(含市职业技术学校的职位)。市直教育系统的实验小学、逸夫实验中学、特教学校和市卫校的职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市一幼、二幼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教育法》、《教师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本次考试原则上只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个别特殊岗位确需面试的,其笔试成绩按70 %、面试成绩按30%的比例计入招聘总成绩,文化系统艺术类职位(职位代码为055、056、057、058、059、060)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招聘总成绩。个别职位报考人数如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且成绩较差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较差者,取消其录用资格。2、笔试时间:12月11日上午9:00— 11:30。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前一周内,报考市直职位的人员(含兼报生源县区职位的人员)到市人社局三楼大厅(市建二小学对面)领取准考证,报考县(区)职位的人员到县(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三)面试有面试程序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四)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五)资格复审市人社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且不再递补。(六)公示及录用市人社局对拟录用人员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进行公示,同时,各县(区)对本县(区)拟录用人员在县(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分别由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办理审批、录用和派遣手续。四、优惠政策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育户子女在笔试成绩中适当加分(有面试程序的加5分,没有面试程序的加分)。申请加分的考生须提交个人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二女户父母光荣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并由乡镇政府、县(区)计生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市计生部门审核加注意见后,在报名结束一周内报市人社局审定并统一进行公示,逾期不再受理。市、县(区)人社部门联系电话:天水市人社局:8215762秦州区人社局:8216531麦积区人社局:2650169秦安县人社局:6521140甘谷县人社局:5622756武山县人社局:3420029清水县人社局:7151315张家川县人社局:7886145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甘肃省天水市的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厦。奔跑吧,兄弟,祝你好运。
关于2011年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告现将天水市2011年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招聘计划2011年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共596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96名,秦州区85名,麦积区75名,秦安县70名,甘谷县100名,武山县70名,清水县40名,张家川县60名。二、招聘对象及条件1、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已登记注册且尚未就业;3、天水籍生源;4、具备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职位表)。三、招聘程序(一)组织报名1、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14日至17日,共计4天。2、报名地点: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报名地点设在市人社局三楼大厅(市建二小学对面);县(区)事业单位报名工作由县(区)人社局组织,报名地点自定。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但报考市直职位的可同时兼报生源县(区)的职位。4、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身份证以及职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白底彩照4张。外地生源考生与天水籍居民结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报考者须现场填写《天水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报名费100元。报考文化系统艺术类职位的人员,须经用人单位目测同意后,方可参加报名。既报考市直职位,又兼报县(区)职位的考生,须先报市直职位,然后持市上出具的报名手续,到生源县(区)直接报名,县(区)不再收费。同时,兼报县(区)职位的考生必须参加市直组织的考试,县(区)不再安排考场。在录取时,先进行市直职位的选拔,未被录用者,再参加县(区)职位的选拔,已被市直单位录用但自动放弃者,县(区)不再录用。在各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考试项目中已被录用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并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类就业考试。(二)笔试1、笔试内容:综合类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总分150分,各占50分(含市职业技术学校的职位)。市直教育系统的实验小学、逸夫实验中学、特教学校和市卫校的职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市一幼、二幼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教育法》、《教师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本次考试原则上只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个别特殊岗位确需面试的,其笔试成绩按70 %、面试成绩按30%的比例计入招聘总成绩,文化系统艺术类职位(职位代码为055、056、057、058、059、060)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招聘总成绩。个别职位报考人数如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且成绩较差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较差者,取消其录用资格。2、笔试时间:12月11日上午9:00—11:30。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前一周内,报考市直职位的人员(含兼报生源县区职位的人员)到市人社局三楼大厅(市建二小学对面)领取准考证,报考县(区)职位的人员到县(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三)面试有面试程序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四)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五)资格复审市人社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且不再递补。(六)公示及录用市人社局对拟录用人员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进行公示,同时,各县(区)对本县(区)拟录用人员在县(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分别由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办理审批、录用和派遣手续。四、优惠政策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育户子女在笔试成绩中适当加分(有面试程序的加5分,没有面试程序的加分)。申请加分的考生须提交个人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二女户父母光荣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并由乡镇政府、县(区)计生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市计生部门审核加注意见后,在报名结束一周内报市人社局审定并统一进行公示,逾期不再受理。市、县(区)人社部门联系电话:天水市人社局:8215762秦州区人社局:8216531麦积区人社局:2650169秦安县人社局:6521140甘谷县人社局:5622756武山县人社局:3420029清水县人社局:7151315张家川县人社局:7886145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