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人事考试中心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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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人事考试中心在哪里

保定人事考试中心在哪里

以河北为例:

一、石家庄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东大厅。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单位集中确认和个人确认。

二、唐山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3日至1月15日。确认地点: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大厅,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口西南角)。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县区和各大医院统计。三、秦皇岛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5日。确认地点: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大医院统计或者其他的方式进行现场确认。四、邯郸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为避免人员聚集,我市采取大单位、考生属地县区集中报送或考生个人委托同事集中报送等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详见下表,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现场确认地点:邯郸市人力资源市场产业园2楼(邯郸市世纪大街与诚信路交叉口)。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五、邢台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0至1月13日。现场确认地址: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职称考试中心。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市直单位人事部门、各区县人社局职改办统一上报确认。考生个人持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报名材料到各报名点(考生单位所属区、县人社局职改办)进行资格初审,市直部门报单位人事科。六、保定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确认地点:宥和考试服务中心(保定市腾飞路89号)。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各医院单位统一组织报市人社局考务中心。七、张家口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1月3、4、5、6、9、10、11、13、14日。现场确认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原就业局,东升大酒店对面)。联系电话:。现场确认方式:按属地原则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各县区由县区职改办)集中统一申报。八、承德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13、15日。现场确认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5号人力资源大厦701室。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市直各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各县(市、区)由本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汇总本县(市、区)报考人员资料后,统一到我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九、沧州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0至1月12日。确认地点: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109室(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联系电话:、2079994。确认方式:各大医院、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统一报送。十、廊坊1.市本级确认时间:2023年1月11至1月13日。地址:新华路112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110室。联系电话:21568502.三河市确认时间:2023年1月3至1月13日。地址:鼎盛东大街四号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9室。联系电话:3217133。3.大厂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7至1月14日。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279号社会事务局北三楼309。联系电话:8829460。4.香河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5至1月12日。地址:新华大街新城广场东侧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7室。联系电话:8321737。5.固安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3至1月13日。地址:新源街198号,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5室。联系电话:61909026.永清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2日地址:永清县人社局东四楼413室。联系电话:6696962。7.霸州市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1日。地址:霸州市迎宾大厦二楼(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7室。联系电话:7867262。8.文安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2日。地址:文安县政府大楼135房间职称股。联系电话:5280831。9.大城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6至1月12日。地址:大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0房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联系电话:5500399。10.广阳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至1月12日。地址:广阳区北凤道2-1(广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北楼417室。联系电话:2140979。11.安次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2至1月6日。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行政服务中心北楼305。联系电话:589508812.开发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1至1月13日。地址:新华路112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110室联系电话:215685011。13.衡水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日。现场确认地点: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北大厅一楼。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市直各医院和各县(市、区)职改办统一办理。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地址就是莲池北大街50号(老地委),4路、58路可到,其他车到小北门下车莲池北大街往北走150米即是。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根据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设27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人事处。(三)政策法规处。(四)规划统计处。(五)基金和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六)就业促进处。(七)人力资源市场处(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八)军官转业安置处。(九)职业能力建设处。(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保定市外国专家局)。(十一)职称管理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十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十三)农民工工作处。(十四)劳动关系处。(十五)工资福利处。(十六)养老保险处。(十七)失业保险处。(十八)医疗保险处。(十九)工伤保险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二十)农村社会保险处。(二十一)调解仲裁管理处(保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保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十二)劳动监察处。(二十三)行政审批服务处。(二十四)职位管理与任免处。(二十五)考试录用处。(二十六)考核奖励处。(二十七)培训与监督处。另设: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老干部处。地址请见链接: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保定市新市区东风西路1号

公交信息

市政府(公交站)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东风西路

途经公交:?30路?,游5路?,68路?,2路?,101路,106路?,609路?,57路

市政府(实验小学)(公交站)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胜利南巷

途经公交:?201路

市二医院(向阳大街)(公交站)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向阳南大街

途经公交:?101路?,57路?,67路?,62路

竞秀公园南门(公交站)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五四西路

途经公交:?208路?,6路?,58路?,19路

2011年考试时间是6月中旬.中国问路网回答.

保定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哪里

保定市2020年第十四次公务员面试地点为:1、保定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2、保定市城乡建设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3、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新市区建设南大街18号(联系电话:);4、保定市司法局:保定市新市区中建南路11号(联系电话:);5、保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保定市新市区建设南大街21号(联系电话:);6、保定市文化局:保定市新市区中建南路11号(联系电话:);7、保定市民政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8、保定市科技局:保定市新市区建设南大街18号(联系电话:);9、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10、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11、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12、保定市商务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 ?河北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师范街 172 号;邮编: 050051 ;电话: ?3820299 ;

如您有任何关于公务员考试的问题,欢迎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进行咨询。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1年考试时间是6月中旬.中国问路网回答.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原河北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如下:

1、职称考试处(中省直考区): 83824748、83834743;

2、录用聘用考试处: 83817978、83808508;

3、工人培训考试处:?83831363;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现有四个业务处:综合处、录用聘用考试处、职称考试处、工人培训考试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邮编:050051。

扩展资料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发展人事考试理论,开展人事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推进人事测试技术创新。

2、根据人事考试政策法规和国家、省人社行政机构关于人事考试工作的规划和安排,研究拟定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

3、根据国家和我省人社行政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开展各类人事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制)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和考试软件,经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负责征订、发行工作。

4、按照人事行政机构确定的报名条件组织相关人事考试的报名工作,会同相关处室和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5、根据人事考试工作方案,负责人事考试命题、制卷、考场设置、考生组织、监考、阅卷、成绩登统等具体考务工作。

6、根据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向人事行政机构和有关部门提供考试成绩或合格人员名单,公布考试成绩或考试合格人选,会同厅内有关处室发放相关证书。

7、开展国家、省际之间人事考试的交流与合作。

8、负责考试合格人员的建档和后续管理工作。

9、协调指导全省人事系统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

10、完成省人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简介

保定人事考试地点在哪里

河北省的考试通常会在河北省的各大城市举行,具体的考试地点可以通过河北省考试网站查询,一般会在考试前发布考试地点的信息。河北省的考试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统一考试,一种是自主招考。统一考试一般是每年只有一次考试机会,通常会在河北省的某个城市举行;自主招考则没有固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考单位自主决定考试时间和地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招生计划选择合适的考试地点和时间。总的来说,河北省考试的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以及考试机会,要参考河北省考试网站的相关信息,以免错过考试机会。

河北省考在河北省会石家庄进行面试,参加河北省的公务员省考面试,需要在河北的省会石家庄进行,需要本人到省会石家庄,到时候会安排具体的时间和地点,让所有考生进行面试的。

报名地点在朝阳路45号,具体地址是东风路与五四路中间,朝阳路路西,上面有保定市人才市场几个字(现在人才市场已经搬到了高开区),2楼东面南边的房间,到那再去打听,上半年的报名时间市2,3月份,下半年是7,8月份,时间并不固定,最好提前去问问

我今年考了两次,上半年在一个什么冶金技校考的,下半年是在财贸学校考的,看来是每次的考点都不同,报名是在河北人事考试网上报,上半年大概3月份报名,下半年大概是9月报名,我已经领证书了,感觉十分不正规,有点后悔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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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定市政府公报,保定市特别安排了多个考点进行公务员面试,如保定市人事考试中心、保定市教育局会展中心、保定市毅融馆、保定市信息院、保定市经济科学技术学院等,为广大考生提供了多种参加考试的场所。

2011年河北省职称计算机秦皇岛考区考试日期为:6月13日-6月17日、6月20、21日。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6月7日以后开始发放。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0日-2010年1月8日·报名网址:河北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2010年1月4日-1月8日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保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事局2号窗口)

根据河北人事考试网的《关于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告》,河北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暂停举行,通知详情如下: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关于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告各位报考人员: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身体健康,决定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官方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各考区咨询电话和联系地址:考试管理机构名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叉口西南角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大厅考试管理机构名称:秦皇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15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9层904房间考试管理机构名称: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考试管理机构名称: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咨询电话:地址: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613房间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张家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原就业局)402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5号人力资源大厦7层701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廊坊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廊坊市新华路112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衡水市职称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衡水市红旗大街1588号人力资源大厦803室职考中心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11月7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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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人事考试网的《关于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告》,河北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暂停举行,通知详情如下: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关于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告各位报考人员: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身体健康,决定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官方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各考区咨询电话和联系地址:考试管理机构名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叉口西南角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大厅考试管理机构名称:秦皇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15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9层904房间考试管理机构名称: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考试管理机构名称: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咨询电话:地址: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613房间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张家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原就业局)402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5号人力资源大厦7层701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廊坊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廊坊市新华路112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衡水市职称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衡水市红旗大街1588号人力资源大厦803室职考中心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11月7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安全师考试# 导语】2022年河北保定市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2〕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9日、30日举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考试地点设在保定市。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二、考试时间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0月30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 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2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业界定表”,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为做好考试报名相关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了《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附件2),请各地依照执行。 (二)告知许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进行查阅。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许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许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许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8月26日9时-9月2日17时30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7日17时30分。 2、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3、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许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许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 具有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撤回许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或“免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5日,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市直有关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统一到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务中心现场人工审核(保定市东二环人才大厦613房间,电话:3024184)。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免费申请本人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佐证材料,并向审核人员说明情况。报考人员自行查验时,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查询结果为准。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报考人员提供上述网址与自身相关打印材料。 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3)、(4)要求材料。 (7)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6、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使用支付宝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7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 10月21日-3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 (网址:) 五、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各地须在准考证上载明“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实施 为加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试卷采用“变换卷”技术。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9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七、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八、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 1.《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 2.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 #规划师考试# 导语】2022年河北保定市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2〕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2日、23日举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考试地点设在保定市。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注意: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2.《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二)告知许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进行查阅。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许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许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许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29日前完成注册,8月24日9时-31日17时30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4日17时30分。 2、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3、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许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许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 具有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撤回许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或“免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1日,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市直有关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统一到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务中心现场人工审核(保定市东二环人才大厦613房间,电话:3024184)。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免费申请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 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佐证材料,并向审核人员说明情况。“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搜索栏搜索“专业评估(认证)”进行查询。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报考人员提供上述网址与自身相关打印材料。 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3)、(4)要求材料。 6、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使用支付宝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4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 10月16日-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 五、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实施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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