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事局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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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事考试局

保定市2020年第十四次公务员面试地点为:1、保定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2、保定市城乡建设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3、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新市区建设南大街18号(联系电话:);4、保定市司法局:保定市新市区中建南路11号(联系电话:);5、保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保定市新市区建设南大街21号(联系电话:);6、保定市文化局:保定市新市区中建南路11号(联系电话:);7、保定市民政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8、保定市科技局:保定市新市区建设南大街18号(联系电话:);9、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10、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11、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12、保定市商务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

保定市人事局保定市环保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为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和职责 保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为市环保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等环境要素的监测、分析,呈报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监测报告,对全市排放污染物状况进行监督监测等。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未就业的普通类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环境保护工作;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条件: (1)仪器仪表工程技术人员1名。要求化学仪器分析、仪器仪表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能够掌握大型分析仪器的使用,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 (2)环境工程技术人员1名。要求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工、化学分析或相近专业,能够掌握环境监测、治理技术。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保定市环保局一楼112室(东风中路1495 号)。 2、报名时间:5月12日至13日下午5时。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五张。《应聘资格报名表》可在“保定市人事局网”“保定市人才市场网”下载,提前填写。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哲学、有关法律法规、公文写作和职业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试卷由招聘办组织有关专家拟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办根据用人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3 :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40%。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谈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能力和专业知识进行测试。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考官构成。考官由具备考官资格的人员和有关环保专家担任。面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60%。 (四)体检 按照录取成绩、招聘计划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指定一所市级医院半天完成。体检标准按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考察考核 采取查阅档案,找毕业学校相关人员座谈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按照市招聘办的统一要求,组织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递补,空余招聘计划另行安排招聘。 (六)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办意见,对拟聘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和主考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及时到市人事局办理鉴证和相关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市人事局录用聘用调配处 5063342 市环保局人事处 3034112二○○八年五月五日

根据保定市政府公报,保定市特别安排了多个考点进行公务员面试,如保定市人事考试中心、保定市教育局会展中心、保定市毅融馆、保定市信息院、保定市经济科学技术学院等,为广大考生提供了多种参加考试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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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事局保定市环保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为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和职责 保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为市环保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等环境要素的监测、分析,呈报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监测报告,对全市排放污染物状况进行监督监测等。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未就业的普通类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环境保护工作;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条件: (1)仪器仪表工程技术人员1名。要求化学仪器分析、仪器仪表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能够掌握大型分析仪器的使用,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 (2)环境工程技术人员1名。要求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工、化学分析或相近专业,能够掌握环境监测、治理技术。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保定市环保局一楼112室(东风中路1495 号)。 2、报名时间:5月12日至13日下午5时。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五张。《应聘资格报名表》可在“保定市人事局网”“保定市人才市场网”下载,提前填写。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哲学、有关法律法规、公文写作和职业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试卷由招聘办组织有关专家拟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办根据用人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3 :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40%。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谈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能力和专业知识进行测试。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考官构成。考官由具备考官资格的人员和有关环保专家担任。面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60%。 (四)体检 按照录取成绩、招聘计划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指定一所市级医院半天完成。体检标准按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考察考核 采取查阅档案,找毕业学校相关人员座谈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按照市招聘办的统一要求,组织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递补,空余招聘计划另行安排招聘。 (六)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办意见,对拟聘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和主考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及时到市人事局办理鉴证和相关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市人事局录用聘用调配处 5063342 市环保局人事处 3034112二○○八年五月五日

2014年河北保定市人社局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1、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后,于2014年 12月 26 日9:00至17:00到北市区就业服务大厅,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交费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本人因故不能领取者,可委托亲属代领,但代领者需出具身份证明,下同);

2、笔试于2014年 12 月 27 日(周六)上午9:00 - 11:00进行,共120分钟。考试地点、场次、具体要求等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使用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和初始密码,然后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必须记住并且保管好;

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被锁定,锁定后不能修改,必须仔细检查报名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报名最后2天使报名高峰期,尽量避免这个时间报名以免因为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2。笔试内容

2022河北保定市事业单位考试科目是《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的专业能力测验。

综合类:《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医学类:《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2022河北保定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保定市人事局考试院

考研地点最好选择适合自己的。考点最好是离自己比较近。

你好你想知道考研在保定市考试院有哪些是属于保定市考试院的其实在河北省很多考点都是属于保定市考试院的因为这个还是比较出名

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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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保定教育考试院是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统一管理、组织保定市范围内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成人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和普通高中会考工作;

并负责保定市范围内研究生招生考务等工作,还担负着全国计算机等级、全国公共英语等级、大学英语四六级、剑桥少儿英语等级考试等社会考试任务。

全院共设办公室、高考处、中成考处、社考处、自考处、学考处、信息处、纪检室等八个处室。

保定考试院官方电话为:。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教育考试专项职责任务。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87年的国家教委考试管理中心,后于1990年更名国家教委考试中心。1998年,国家教委改称教育部,国家教委考试中心相应改称教育部考试中心。2022年,更名为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机构职责:

一、 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政策法规,参与教育部有关司组织教育考试的政策和规定的草拟;

二、 负责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本专科入学统考的命题、评卷、成绩统计分析与评价工作;

三、 受教育部的委托,通过考试的方式,对已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校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四、 受委托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实施学历文凭考试;

五、 行使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所赋予的职责;

六、 承办教育部批准的海外委托的考试;

七、 开展考试服务,经教育部批准有选择地承办社会委托的考试;

八、 开展科学研究,改进自学考试的自学与助学指导,促进考试的科学化、标准化。培训考试工作人员。

保定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九点。人事考试中心上班的时间是行政班从周一到周五9点到下午的17点。周末是双休。由于人事考试中心属于行政单位,所以上班时间是行政时间,也就是从周一到周五是上班的周末是双休的。在考生去人事考试中心的时候,在上班的时间去就可以了。

保定市2020年第十四次公务员面试地点为:1、保定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2、保定市城乡建设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3、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新市区建设南大街18号(联系电话:);4、保定市司法局:保定市新市区中建南路11号(联系电话:);5、保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保定市新市区建设南大街21号(联系电话:);6、保定市文化局:保定市新市区中建南路11号(联系电话:);7、保定市民政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8、保定市科技局:保定市新市区建设南大街18号(联系电话:);9、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10、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11、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12、保定市商务局:保定市新市区新华西街17号(联系电话:)。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0日-2010年1月8日·报名网址:河北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2010年1月4日-1月8日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保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事局2号窗口)

保定市人事局下属的人事局考务中心,在朝阳路上政协北侧。

保定市教育局人事考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同学你好,请问你指的是河北省选调生公告嘛?

河北省选调生公告已与昨天,也就是3号在官方网站发布出来了,2014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727名,其中,从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调483名(石家庄市54名,承德市45名,张家口市60名,秦皇岛市20名,唐山市100名,廊坊市20名,保定市40名,沧州市40名,衡水市42名,邢台市38名,邯郸市10名,定州市14名);从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中选调244名(石家庄市18名,承德市25名,张家口市40名,秦皇岛市10名,唐山市50名,廊坊市10名,保定市24名,沧州市20名,衡水市18名,邢台市18名,邯郸市5名,定州市6名)。

河北省选调生公告,可以登录中公教育河北官方网站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 #规划师考试# 导语】2022年河北保定市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2〕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2日、23日举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考试地点设在保定市。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注意: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2.《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二)告知许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进行查阅。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许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许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许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29日前完成注册,8月24日9时-31日17时30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4日17时30分。 2、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3、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许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许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 具有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撤回许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或“免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1日,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市直有关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统一到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务中心现场人工审核(保定市东二环人才大厦613房间,电话:3024184)。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免费申请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 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佐证材料,并向审核人员说明情况。“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搜索栏搜索“专业评估(认证)”进行查询。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报考人员提供上述网址与自身相关打印材料。 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3)、(4)要求材料。 6、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使用支付宝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4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 10月16日-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 五、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实施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2元。

您好,每个地方的选调生发布的时间都不同哦,不知道是楼主是哪个地区的。楼主可以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人力资源保障局,上面会有最新的公告,考德上公培 网也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敬请关注。

河北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是什么时候?河北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在哪里?小编整理了河北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详情如下。更多关于经济师考试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起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首次考试于今年9月12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1月21日、22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考试设置202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考试地点均设在各设区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一)高级考试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附件1)。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根据部考试中心动态调整结果另行通知。《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二)初中级考试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附件1)。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根据部考试中心动态调整结果另行通知。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相关报考人员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到所属考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二)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三)失信管理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2.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三、报考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详见附件)。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四、严肃考试纪律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并加强全面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报考条件、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省、市两级考试机构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考后复审、核实举报、数据比对等形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报名表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凡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五、报名流程(一)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1、高级考试:报考人员最晚于7月16日前完成注册,7月10日-19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7时30分。2、初、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11日前完成注册,8月5日-13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1日17时30分。(二)考生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各地在发布报考公告时,要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等。(三)注册在线核验通过的初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报名。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四)注册在线核验通过的高级考试报考人员和注册在线无法核验的初、中、高各级别考试报考人员报名。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在线核验通过的高级考试报考人员可不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图片,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五)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在线核验未通过的各级别报考人员,以及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高级考试于7月20日,初中级考试于8月14日,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审核现场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1、打印报名表1份;2、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免费申请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六)人工核查安排。各市考试机构,高级考试于7月21日前、初中级考试于8月17日前完成对通过网上或现场人工核查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的后台确认工作。(七)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高级考试于7月24日17时30分前、初中级考试于8月21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八)打印准考证。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高级考试于9月4-11日、初中级考试于11月13-2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六、考务管理(一)考试用具各级别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二)考前告知应当考前告知人员的内容或事项主要包括:1.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中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或责任。2.考试时间、考试时长及作答方式等。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3.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4.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5.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人员可申请参加补考。(三)考点考场设置鉴于机位资源普遍紧张,各地应提前启动、落实考点考场设置、相应设施设备检测及人员选派等工作。考试机间距尽可能加大,有条件的可加装间隔挡板、防窥膜等辅件。考场须准备纸质版《考场违纪情况记录单》,用于违纪情况记录和签字,考后上报我中心职称考试部;应准备适量草稿纸供有需要的人员使用,考后须收回。考后,须从机考系统中打印《考场情况记录单》,由监考、主考签字确认缺考、异常情况等记录内容,并上报我中心职称考试部。(四)考试实施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和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认真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和知识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细化考点考场防疫举措,严格防疫措施,切实加强考场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人员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正常(℃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入场照相时应摘下口罩)各地、各考点应严格按照机考流程组织实施考试,妥善处理异常或突发情况。考试过程中,系统管理员须在监考端实时关注人员的作答状态,遇到断网、断电、考试机故障等问题时,利用重置、补时、单机考试等方法及时处理。遇有考试无法继续、需要组织补考等特殊情况时,应与相关人员协商一致,注意做好情绪安抚工作,书面记录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并由人员签字确认。七、收费标准根据部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上机考试费每人每科66元(其中代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八、考试大纲2023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点击查看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九、社会监督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附件:1、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2023年度经济考试时间安排3、报考条件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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