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区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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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庆市迎江区人事考试

安庆市迎江区人事考试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迎江区委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面向区内公开选拔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区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

2.区发改委副主任1名;

3.区教育局副局长1名;

4. 区商务局副局长1名;

5.区招商局副局长1名。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及各职位专业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现为迎江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在岗须累计满4年(参加工作时间以组织或人事部门录用时间为准)。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者,工作时间可放宽到2年以上;

6.身体健康。

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近2年通过竞争性选拔考试任用的;

6.近三年(不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或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三、公开选拔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到中共迎江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公选办)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经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的《迎江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名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9日8时至9月6日17时30分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华中路469号(原农校校址)

报名联系电话: ;传真: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不低于5:1,报名人数不足的,取消该职位的竞争性选拔,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可在3日内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对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报考人员准考证由区公选办统一制作、发放。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有并列成绩的,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以及专业素质等方面对本领导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当场计分并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加权计算考试合成成绩,根据考试合成成绩,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各职位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人岗相适度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综合情况进行量化分析,按考试合成成绩占70%、考察量化分析得分占30%的权重,形成每位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

(六)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结果,各职位人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提请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某选拔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对区委决定的拟选拔人选,进行5个有效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如果试用期满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免去其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区委直接领导下进行。由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点击下载: 迎江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一、遴选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安庆市范围内公开遴选。 二、遴选计划 本次遴选共20名: 小学:语文7名、数学4名、英语1名、体育1名; 初中:化学2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历史1名、地理1名。 三、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省级教坛新星、省特级教师、副高级教师、全日制研究生以上教师,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安庆市范围内在编在岗教师。 3.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需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5.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特级教师;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 (3)县区级以上优秀教师等称号; (4)县区级以上教坛新星等称号; (5)县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三名”教师等称号; (6)县区级以上优质课等比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6.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遴选程序和办法 本次遴选工作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数达到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在1:2以上,直接确定面试人选。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上午8:00--7月31日下午18:00,报名人填写《2022年安庆市迎江区公开遴选中小学教师申报表》,发送到电子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2.若招录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2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3.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迎江区人民政府网、迎江教体专题网上另行发布;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无生上课和答辩两个环节(无生上课80分、答辩20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无生上课得分高者优先。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法另行公布; 5.面试结束后,参加遴选人员的总成绩将在迎江区人民政府网、迎江教体专题网上公布。 6.体检和考察。迎江区教育体育局、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体检的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准确、真实,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7.公示与聘用。在迎江区人民政府网、迎江教体专题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录用人员,根据空缺岗位安排到区属相关学校。 五、有关事宜 迎江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程领导此次公开遴选工作。 本《公告》由迎江区教育体育局、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迎江区教育体育局) (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迎江区教育体育局 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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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迎江区事业单位考试没有延期。根据查询相关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安庆市迎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11日17:00前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笔试时间:2022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安徽人事考试网官网入口: 上机考试考场规则一、考前40分钟,应试人员应到达本专业资格考试科目所指定的考点,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士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居住证,下同)原件进入考点。 二、应试人员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如实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到,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必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备核对。应试人员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的各项监督和检查。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规定,开考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入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不足2小时全程封闭。 四、上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试人员不能交卷出场。 五、应试人员不得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报刊、手机、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等,不得携带任何存储设备(包括移动硬盘、光盘、U盘、MP3、掌上电脑等)。 六、考试前10分钟,根据监考人员的提示,应试人员应双击“应试人员机”桌面上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机考试系统—作答系统”图标,启动考试作答系统,录入应试人员姓名和准考证号信息(身份证号或其它有效证件号可不录入),等待进入考试。 七、应试人员如遇计算机系统或网络通讯故障,可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对试题不理解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应试人员应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不得故意损坏考试系统和相关设施。 八、应试人员按照“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机考试系统—作答系统”的要求用鼠标和键盘答题并保存答题结果。不得执行其他操作。 九、应试人员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提前交卷的应试人员须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确认答卷提交正常。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试人员作答系统自动关闭。 十、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上机考试工作场所秩序,遵守考场纪律,对违规违纪者,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的或者变造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者协助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二、应试人员应服从上机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三、应试人员若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交卷,将不能正确记录相关信息,后果由应试人员自己承担。 十四、除本考场应试人员、主考、监考、系统管理员、巡考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进入考场。 ;

安庆迎江区人事考试

根据《安徽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我区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0年上半年我区受理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24日。 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时间结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指定认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领取。 三、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2020年上半年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 1.户籍在安庆市迎江区内的人员; 2.持有有效迎江区居住证的人员; 3.迎江区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安庆市迎江区内就读学校的); 4.安庆市迎江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持有有效安庆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庆市迎江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6.驻安庆市迎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网上申报过程中由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 (二)体检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庆市关岳庙街79号)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至7月28日上午(体检须空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用修改后的教育部教师资格新的体检标准(需提供彩色照片1张)。体检表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黏贴照片(下载网址:资料下载栏目中)。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认定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7月31日;地点:安庆市人民路366号。特别提醒广大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为二天,合理安排好自己时间,尽量避开第一天集中到来出现高峰时段排长队,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安庆市迎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安庆市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已同步更新有效期限。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黏贴照片)。申请人可凭缴费单先行确认,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反馈,若结果不合格,我局将通知申请人并依规取消申请认定资格。 7.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必须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任教学科,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其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查看。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发证时间 领取时间:待定。 联系电话: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19名,其中省直机关527名,市以下机关6192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安机关招录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西藏籍、新疆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职位的招录,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二、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限报本县此类职位,且须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9)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23: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省考报名入口截图(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者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至3月8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8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考职位取消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可于3月11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3月9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3月22日至3月24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录用计划数3人(含)以上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贫困老区基层机关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的职位,可按2:1比例开考。四、笔试(一)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1.报考省市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A卷2.报考县乡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B卷3.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C卷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9:00—11:00。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地考点一般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广德市、宿松县职位的报考者,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不予参加考试。(二)笔试成绩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者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单科、合成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明确加试的招考职位,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五、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或面试前,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2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六、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分别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七、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市两级机关部分职位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等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宜公开招考的、需要专门测查有关专业技能水平的、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八、体检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九、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十、公示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十一、审批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十二、监督检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考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上述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十三、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全省招考公告于2月22日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先锋网发布,各市的职位表等招考信息在各市指定网站发布。(一)政策咨询:;(二)考务和技术咨询:;(三)监督举报:;(四)各市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详见指定网站专栏。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2月22日—3月27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安徽省公务员局2022年2月22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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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事考试网官网入口: 上机考试考场规则一、考前40分钟,应试人员应到达本专业资格考试科目所指定的考点,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士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居住证,下同)原件进入考点。 二、应试人员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如实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到,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必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备核对。应试人员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的各项监督和检查。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规定,开考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入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不足2小时全程封闭。 四、上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试人员不能交卷出场。 五、应试人员不得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报刊、手机、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等,不得携带任何存储设备(包括移动硬盘、光盘、U盘、MP3、掌上电脑等)。 六、考试前10分钟,根据监考人员的提示,应试人员应双击“应试人员机”桌面上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机考试系统—作答系统”图标,启动考试作答系统,录入应试人员姓名和准考证号信息(身份证号或其它有效证件号可不录入),等待进入考试。 七、应试人员如遇计算机系统或网络通讯故障,可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对试题不理解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应试人员应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不得故意损坏考试系统和相关设施。 八、应试人员按照“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机考试系统—作答系统”的要求用鼠标和键盘答题并保存答题结果。不得执行其他操作。 九、应试人员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提前交卷的应试人员须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确认答卷提交正常。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试人员作答系统自动关闭。 十、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上机考试工作场所秩序,遵守考场纪律,对违规违纪者,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的或者变造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者协助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二、应试人员应服从上机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三、应试人员若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交卷,将不能正确记录相关信息,后果由应试人员自己承担。 十四、除本考场应试人员、主考、监考、系统管理员、巡考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进入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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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安徽安庆迎江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人,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8:30至7月28日17:3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满足迎江教育事业快速发展需要,迎江区教体局、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就2021年迎江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迎江区计划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计20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岗位计划信息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3日(含)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在迎江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时间及网址 2021年7月16日在迎江区人民政府网()、迎江教体专题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8:30至7月28日17:30(周六、周日正常审核),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进行报名,并上传填写相关信息;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资格审查和笔试费用 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报名后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用90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合卷,共计90元),专款用于制卷、监考、阅卷及其他考务。 5.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结束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应不低于2:1的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不足10人,应不低于3:1的开考比例。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准考证领取及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于2021年7月29日8:30至7月30日17:00在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个人中心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周六)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教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幼教专业知识两科合卷,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迎江教体专题网发布。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有效岗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照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迎江教体专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2.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区教体局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告。 1.专业测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周六) 2.专业测试内容: 无生上课、弹唱、舞蹈。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占60%、弹唱占20%、舞蹈占20%)。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与专业测试成绩的60%合成成绩确定,总成绩统计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实际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依次以学历高者、无生上课、弹唱、舞蹈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员名单将在迎江教体专题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教体局会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迎江教体专题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相关材料报区编办、区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手续。报考3408020702岗位的考生,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确定具体聘用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相关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迎江区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由迎江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迎江区人民政府网、迎江教体专题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联系电话:区教体局0556-54262190556--5426221 区人社局0556-5510388 监督电话: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0556-5426238 特此公告 迎江区教育体育局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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