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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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人事考试专栏

安徽人事考试专栏

好消息!2019下半年安徽省事业单位联考开始啦 有编制!今天开始报名!小伙伴们赶快把握机会~▼目前,2019下半年安徽事业单位联考公告已出!其中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05人、阜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7人、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24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9︰00至9月23日17︰00,考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2019年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一、招聘计划和条件2019年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共251个,招聘人数505人。查看岗位计划表二、报名方式及时间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9︰00至9月23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三、报名程序登陆报名网站→详阅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自我确认→网上缴费。四、统一笔试统一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五、签约聘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政策:网上技术服务、考务:0554-66785162019年度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招聘计划经阜阳市人民政府核准,2019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97名。查看岗位计划表二、网络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9:00至9月2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三、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星期日)。其中,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地点设在阜阳市。四、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需参加专业测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五、签约聘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六、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市委组织部考录培训科)考务咨询电话:(市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蚌埠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一、招聘计划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4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50名、管理岗位74名。查看岗位计划表二、网上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9:00至9月2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三、笔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星期日)半天。其中: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地点设在蚌埠市。五、签约聘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六、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考务咨询电话:(市考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查看有关考务问题解答▼再次提醒:今天就开始报名啦9月23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补报赶紧转给身边的小伙伴!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安徽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在哪看?公务员考试网安徽公务员考试专栏为广大考生提供2023安徽公务员考试公告查询、职位表下载、考试大纲查询等通道,考生可在第一时间获取考试相关信息,想要了解详细的考试内容也可直接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查询。

1.?2023安徽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在哪看?

考生可在安徽人事考试网查看2023安徽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安徽先锋网、安徽人事考试网等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

2.?历年安徽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下载地址

高顿公考小编将近五年的安徽省考职位表整理如下,大家可以直接点击对应年份的职位表进行下载。

虽然每年安徽公务员的招考职位都有所不同,但同类职位对考生的条件要求都是大体相同的,考生在选择职位前,要先对自己将要报考的职位有一个大致的选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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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往年惯例,报考人员可通过安徽先锋网、安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徽人事考试网等官方网站查看安徽公务员职位表。安徽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一般在2月底3月初发布,具体时间以官方发布为准,建议考生提前准备,多关注官网放出的消息。报考人员可通过安徽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栏查看安徽省考职位表。报考人员登录网站进入安徽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栏,可以找到本年度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在公告公布的职位表内,根据报考职位所属地区下载查看职位。

安徽省人事考试专栏

1.报名时间

2022年安徽六安高级经济师考试人员于 2022年4月8日9:00至4月18日16:00 ,报考初中级考试人员于2022年8月5日9:00至8月15日16:0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有关告知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查询。

2.报名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3.报名缴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费按61元每科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考试费按100元每人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

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缴费。缴费时间为:

高级考试:4月19日9:00-4月25日16:00。

4.报名入口

2023安徽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3月7日9:00-3月13日16:002023安徽二级建造师报名官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2023安徽二级建造师报名流程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不再区分新老考生。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一)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3月7日9:00至3月13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二级建造师考试项目,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用。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可在常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中任选一地报名参加考试。在信息填报阶段,报考人员可自行任意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填报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进行更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2,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人社、住建部门。各市要及时公布本市资审安排和咨询电话,密切关注报名情况,抽查报考人员照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安徽人事考试院选调生专栏

《安徽省2023年选调生招录公告》明确,2023年安徽选调生考试报名条件是除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政治面貌、年龄、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身体心理健康五个方面的资格条件。报考安徽省选调生有高校范围,即《安徽省2023年选调生招录公告》附件1《选调高校名单》。不在选调高校名单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不可以报考。选调高校名单范围内专升本、对口招生、独立民办二级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可以报考。

安徽省2023年度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笔试定于2023年1月13日在合肥举行。

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1月13日上午9:00-11 :30在安徽大学磬苑校区举行。

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23年1月10日8:00至13日9: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新冠防控要求:请考生全程佩戴N95口罩参加考试。应及时关注新冠病毒感染情况和考试防控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防控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需要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公开遴选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均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选调2009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数量 选调对象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省外重点院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皖籍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计划选调400名,其中非定向分配到基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360名;定向分配到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院、检察院40名。非定向生面向省内高校选调300名,面向省外重点院校选调60名(男40名、女20名)。定向生同时面向省内高校和省外重点院校法学专业毕业生选调。 省外重点院校本科生参加选调的,所学专业须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文科类包括中文、新闻学、财政学、金融学、审计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和法学,理工科类包括建筑学、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电子信息工程、林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生参加选调的,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有理想,有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艰苦朴素,乐于奉献,敬业精神强; 3、组织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自愿到基层艰苦环境工作;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包括班委、学生党支部委员、共青团干部、学生会干部)一年以上,或者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称号; 6、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7、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8、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一般超过27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9、身体心理健康。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推荐与资格审查 省内高校根据选调生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广泛动员,组织本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非定向生的按照下达指标的1:3比例从报考人员中择优推荐人选,报考定向生的推荐人数可不受比例限制。 省外高校根据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推荐。 省内高校须于2009年2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申请材料统一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省外高校须于2009年2月2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推荐人选申请材料邮寄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邮编:230001)。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安徽省200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安徽省2009年选调生推荐审批表》(一式四份)、推荐人选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校评优部门公章)、学习成绩表(加盖校教学部门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照片背面填上姓名,省外高校加注高校名称)。电子文本包括:《安徽省200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安徽省2009年选调生推荐审批表》,发至。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省委组织部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名单,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 笔试人选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省内高校报考人员由所在高校代收,在领取准考证时统一向省人事考试院缴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外高校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3月6日前通过邮局汇款方式缴纳(地址:合肥市芜湖路325号省人事考试院,收款人:朱霞,邮编:230022)。未按期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免缴考务费用。具体办法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根据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根据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书面提出免缴考务费用申请,并经所在高校有关部门(院系党组织和校党委组织部或者学生处)审核签章。免缴考务费用申请材料与报考申请材料一并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确认。 实际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相应核减选调指标。 2、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主要通过报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人员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拟于2009年3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按5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 (2)面试。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下达选调指标的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质。 面试人选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其缴费方式与笔试相同,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期缴纳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免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下达选调指标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数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3、考察与体检 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下达选调指标的1:比例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考察与体检人选名单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全面考察,形成个人考察材料和综合考察报告。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各有关高校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组织考察对象到当地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4、公示 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示。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安徽省2009年选调生。选调生确定后须与所在高校签署诚信书,学校将不再允许其另行择业。 由于考察、体检、公示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5、分配 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生源地、个人志愿及各地需求情况,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工作单位,非定向生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街道、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等基层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定向生分配到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院、检察院。拒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选调生资格。 选调生分配后由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生资格和公务员录用。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加选调。咨询电话(传真):。 附件:一、 省外重点院校名单 二、 安徽省2009年选调生报名表填写说明 三、 安徽省200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 四、 安徽省2009年选调生推荐审批表

安徽省人事保障厅考试专栏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19名,其中省直机关527名,市以下机关6192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安机关招录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西藏籍、新疆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职位的招录,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二、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限报本县此类职位,且须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9)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23: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省考报名入口截图(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者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至3月8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8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考职位取消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可于3月11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3月9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3月22日至3月24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录用计划数3人(含)以上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贫困老区基层机关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的职位,可按2:1比例开考。四、笔试(一)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1.报考省市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A卷2.报考县乡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B卷3.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C卷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9:00—11:00。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地考点一般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广德市、宿松县职位的报考者,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不予参加考试。(二)笔试成绩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者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单科、合成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明确加试的招考职位,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五、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或面试前,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2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六、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分别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七、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市两级机关部分职位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等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宜公开招考的、需要专门测查有关专业技能水平的、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八、体检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九、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十、公示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十一、审批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十二、监督检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考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上述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十三、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全省招考公告于2月22日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先锋网发布,各市的职位表等招考信息在各市指定网站发布。(一)政策咨询:;(二)考务和技术咨询:;(三)监督举报:;(四)各市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详见指定网站专栏。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2月22日—3月27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安徽省公务员局2022年2月22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安徽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是什么时候?安徽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在哪里?小编整理了安徽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详情如下。更多关于经济师考试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及时间设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经济考试)设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10个专业类别(详见附件1)。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考试时间安排如下:高级考试安排为:(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初、中级考试安排为:(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二、考试管理模式参加高级考试的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三、报考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初级报考条件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中级报考条件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高级报考条件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四)其他自2023年起,全省知识产权专业(含专利工程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我省专利工程专业不再另行组织职称评审。关于考试,此前获得的专利工程专业初、中、高级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并按上述对应的报考条件报名考试。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按上述初级报考条件报名考试。关于评审,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采取考评结合方式进行,考试通过后,参加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省经济信息化厅负责。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根据规定,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四、报考流程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并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一)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二)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报考高级考试人员于2023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17:00,报考初、中级考试人员于2023年8月3日9:00至8月12日17:0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签署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签署报考承诺书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及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证明义务和报考条件充分知晓。承诺本人已经符合本次考试报考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信息核验及核查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系统在线核验为“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缴费环节。在线人工核查: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请报考高级考试的于2023年7月16日17:00前,报考初、中级考试的于2023年8月12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件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接受在线人工核查。在线人工核查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各市组织实施。分别于7月21日前和8月18日前完成高级和初中级的在线人工核查工作。核查通过的考生,可直接进入缴费环节。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系统查看。现场人工核查(现场资格审核):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或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人工核查点接受现场人工核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于2023年7月16日前公布高级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具体安排,于2023年8月12日前公布初中级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具体安排,请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注意查看。现场人工核查所需材料如下: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2.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5.高中学历报考中级考试须提供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6.报考高级考试须提供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7.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报考高级考试须提供中级职称证书。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经信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市人社、经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23年7月15日前和8月11日前分别将本地区高级考试和初中级考试现场人工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于7月21日前和8月18日前分别完成高级考试和初、中级考试的现场人工核查工作。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四)网上缴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费按61元每科收取(含上缴部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考试费按100元每人收取(含上缴部分)。通过信息核验核查的报考人员,报考高级考试的请于2023年7月24日17:00前,报考初、中级考试的请于2023年8月21日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五、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按照属地原则,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广德市、宿松县的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考点参加考试)。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报考高级考试的考生于2023年9月8日16:00后,报考初、中级考试的考生于2023年11月17日16:00后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六、有关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全员报名承诺制度,全面加强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对成绩合格、拟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或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或考试成绩无效。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七、注意事项(一)答题方式经济考试各科目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二)机考须知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三)考试大纲及参考用书2023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中级考试用书。(四)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五)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规定和当地疫情防控等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经济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六)成绩查询人员可以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七)其他事项2023年度经济考试考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及《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组织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2023年度经济考试规模大、科目多、技术要求高、任务重,是一项组织实施难度较高的重大资格考试,各市、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参照机考实施主要风险点和防范处理要点,结合各地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政策咨询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务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院)附件:1.经济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表2.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安徽2021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9日至8月16日

详情查看:关于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淮安人事考试专栏

【 #执业药师# 导语】 无 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22年江苏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公布,8月31日-9月12日进行报名,11月5日-6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五)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六)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七)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八)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9∶00~9月12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9月1日~14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31日~11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24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3年1月中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2023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一、考试大纲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2)》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 1. 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2.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3.咨询服务电话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59000251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689105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专技处:、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徐州市专技处:、85768098、 常州市专技处:、 苏州市专技处: 南通市专技处: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 淮安市专技处: 盐城市专技处: 扬州市专技处: 镇江市专技处: 泰州市专技处:、86606581 宿迁市专技处: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考后审查总体情况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取设置

(一)高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二)初中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通过模拟作答系统进行模拟测试,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二)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

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三)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考时,严禁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2)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3)。

四、管理办法

(一)高级考试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初中级考试成绩滚动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

1. 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2. 应试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应试人员对应的档案号,应试人员可在准考证上查看档案号。

4. 应试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应试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2)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合格成绩的滚动期结束;

(3)应试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4)应试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

五、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 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江苏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请具体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号)(网址:)条件要求进行报考。

(五)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六)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网上报名。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高级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4月6日9:00~4月15日16:00;初中级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在7月19日9:00~7月28日16:00。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

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高级经济师考试缴费时间为4月7日~4月20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缴费时间为7月20日~8月1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高级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0日~6月18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4日~11月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应试人员。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考后60天内发布经济师考试成绩。

届时我省将在2023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发布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4)。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一、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一)2022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5月底前公布。

(二)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高级考试用书。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2:机考考场规则

一、在考试前30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三、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四、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反者责任自负。

五、须保持考场安静,独立作答,不得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发生异常情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服从安排。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3: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一、本考试为电子化考试。

二、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

三、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四、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五、登录考试系统后,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

六、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违反考场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者责任自负。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九、提前在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十、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前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点,避免影响正常考试。

附件4: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6896090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省直(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85768098,

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

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

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

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

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

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

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86606581

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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