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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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师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八师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2015年新疆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公开社会招聘377人公告

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6月4日;

2、报名网址:汇通商务网

具体方法:请登录汇通商务网“公共事业缴费栏目(人事考试)”,详细阅读考试说明,然后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3、报名要求:

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不得多报。

因报名时不作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在报考前认真查阅简章和《2015年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慎重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对于把握不准的事项可以拨打咨询电话咨询,以免在笔试之后资格审查时因专业不符等问题取消面试资格。

4、缴费:

缴费标准: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门40元;

缴费方式:现场确认缴费。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名费和考试费到八师石河子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石河子党政服务中心3楼)进行现场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6月2日—5日(工作时间)。

5、打印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15年6月12日—20日登录“汇通商务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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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预计11月中下旬,具体考试公告和时间还未发布,可以参照↓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表: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3日大纲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4日职位表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4日国考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查询资格审查:2014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查询报名序号:2014年10月28日8:00后报考确认缴费时间:2014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11月24日10:00至29日12:00国考笔试时间:2014年11月30日更多信息请点击: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陕西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于1995年2月22日在西安注册成立,属于制造业,主营行业为制造业,员工人数8(人)。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地址为陕西西安西大街146号院内。

1、中心概况,1992年经陕西省编办批准,成立陕西省职称考试指导中心,与厅职称处合署办公,1994年更名为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为省人事厅直属事业单位。

2、机构设置,按照国家人事部和省人事厅有关考试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全省除省政府明确规定以外的各类人事考试考务作。

根据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对陕西考区2022年度中级安全工程师等4项资格考试时间做出如下调整:

一、原定于10月29日举行的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调整至11月26日举行。

二、原定于10月29日、30日举行的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调整至11月26日、27日举行。

三、原定于10月30日举行的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待定。届时若有其他变化,我们将根据国家安排和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农八师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陕西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于1995年2月22日在西安注册成立,属于制造业,主营行业为制造业,员工人数8(人)。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地址为陕西西安西大街146号院内。

1、中心概况,1992年经陕西省编办批准,成立陕西省职称考试指导中心,与厅职称处合署办公,1994年更名为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为省人事厅直属事业单位。

2、机构设置,按照国家人事部和省人事厅有关考试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全省除省政府明确规定以外的各类人事考试考务作。

根据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对陕西考区2022年度中级安全工程师等4项资格考试时间做出如下调整:

一、原定于10月29日举行的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调整至11月26日举行。

二、原定于10月29日、30日举行的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调整至11月26日、27日举行。

三、原定于10月30日举行的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待定。届时若有其他变化,我们将根据国家安排和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2022年12月4日,河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消息:根据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为保证河南考区报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综合研判,决定取消原定于2022年12月10日、11日、17日、18日举行的202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及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补考,本年度不再继续安排补考。

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已缴考试费用统一安排退费(考试费用直接返还至原支付账户,退费工作最迟于本年度12月底前完成),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因取消补考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咨询电话:、61612719。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2019年,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事考试工作提供管理与服务、人事考试实施计划制订与考务工作安排人事考试组织实施命题录用、资格考试大纲与试题审定人事考试题库建设人事考试教材编写与发行试卷印刷、管理与评阅相关证书印刷与发放人才测评社会化考试服务。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4650800

八师人事考试中心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安排,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于9月11日、12日举行。为做好兵团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报名要求(一)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具体条件如下:1.全科报考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根据《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精神,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2.免二科(1)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Ⅰ、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Ⅱ、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3.增报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二)告知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三、考试时间和科目9月11日上午0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12日上午0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四、报名须知(一)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同)“政策文件”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同)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报考问答”了解告知制相关内容。(二)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应试人员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四)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需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五)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六)应试人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五、报名及相关事宜报考人员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下同)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同)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一)网上报名1.注册用户。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报名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或信息维护。如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报名平台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或联系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2.上传照片。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点击“工具下载”,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应采用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核验)?1.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到现场核验。2.下列报考人员须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3)撤回申请的;(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以上须进行现场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验。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验时,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3.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4.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验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完成报名,按提示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保存缴费信息备查,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咨询。(四)报名、现场审核、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7月18日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7月8日-7月19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 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7月8日-7月2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考前一周打印六、考点设置兵团考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兵直(乌鲁木齐市)、第一师(阿拉尔市)和第八师(石河子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选择地市为兵直、第二、六、十三师的在兵直考点参加考试,选择地市为第一、三、十四师的在第一师考点参加考试,第四、五、七、八、九、十师的在八师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七、成绩查询2021年12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八、考试收费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自治区发改委 财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规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主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九、考务工作相关要求(一)考试实施1.兵团各考点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要求,认真做好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切实加强考试现场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考试安全。2.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3.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须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认真履行处理前的告知等程序,确保处理程序依法合规。(二)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兵团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附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号)安排,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30日、31日举行。为做好兵团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30日 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6:3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31日 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三、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二)告知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处理等工作。 四、报名须知 (一)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同)“政策文件”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报考问答”了解告知制相关内容。 (二)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应试人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报名及相关事宜 报名人员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注册用户。首次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名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报名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报名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或信息维护。如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报名平台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或联系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 2.上传照片。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点击“工具下载”,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应采用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名人员无需再上传。 3.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报名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名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报名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名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核验) 1.通过在线核验的报名人员自行在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到现场核验。 2.下列报名人员须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以上须进行现场人工核验的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验。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验时,可以要求报名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名人员。 3.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4.报名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网上缴费 报名人员通过核验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完成报名,按提示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保存缴费信息备查,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咨询。 (四)报名、现场审核、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8月31日 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8月23日-9月1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23日-9月2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人员可在考试前一周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点设置 本项考试在兵直(乌鲁木齐市)、第一师(阿拉尔市)和第八师(石河子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选择地市为兵直、第二、六、十三师的在兵直考点参加考试,选择地市为第一、三、十四师的在第一师考点参加考试,第四、五、七、八、九、十师的在八师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成绩查询 2022年1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八、考试收费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的规定,考试费和考务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7元。 九、考务工作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建立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参与的考试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 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预计11月中下旬,具体考试公告和时间还未发布,可以参照↓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表: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3日大纲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4日职位表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4日国考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查询资格审查:2014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查询报名序号:2014年10月28日8:00后报考确认缴费时间:2014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11月24日10:00至29日12:00国考笔试时间:2014年11月30日更多信息请点击: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第八师人事考试中心

【 #遴选# 导语】2021年新疆第八师石河子市面向团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基层干部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拓宽晋升通道,促进干部人才良性流动,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共同开展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选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选聘)岗位 (二)遴选(选聘)范围 1.公务员(参公)岗位遴选范围为师市各团场(街道、镇)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事业单位岗位选聘范围为师市各团场(街道、镇)所属事业单位中已进行事业单位实名制登记的科级及以下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遴选(选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表里如一;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聘任)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报考人员现任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等条件须符合遴选(选聘)职位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报考者在遴选〈选聘〉后续环节一旦进入任职试用期,应立即中止参考行为,遴选〈选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该环节合格人选); 6.未满国家和兵团规定的服务期限(新录用团场〈街道、镇〉公务员在团场〈街道、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或对公务员转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6日10:00至9月13日20:00。 报考者下载《2021年第八师石河子市机关公开遴选(选聘)报名推荐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考者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审核邮箱,压缩包命名为(职位代码+姓名)。报考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选聘)资格。 1.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岗位所需材料: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扫描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事业单位选聘岗位所需材料: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事业单位实名制登记表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扫描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各遴选(选聘)单位(部门)接收到报考者资料后,需于48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考者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考者在报名期间(2021年9月13日20:00前)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未按时确认提交报名申请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选聘)资格。 4.截止9月13日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5.遴选(选聘)计划数与公开遴选(选聘)职位报名人数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3。9月13日20:00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遴选(选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9月14日11:00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把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石河子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6.职位遴选(选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职位遴选(选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向拟改报的遴选(选聘)单位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经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给予改报。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20:00。 7.资格审查结束后,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准考证反馈至报考者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进行发放。 8.本次公开遴选(选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19日10:00-12: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21年9月20日10:00以后,报考者可登录石河子政府网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遴选(选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考生在面试开始前自愿放弃遴选(选聘)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60分)以上人选中由高到低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9月20日登录石河子政府网,查看面试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由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各环节成绩应及时通知本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师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各遴选(选聘)单位(部门)组织实施,各遴选(选聘)单位(部门)要派出至少2人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个人征信情况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遴选(选聘)单位(部门)不得擅自终止遴选(选聘)程序。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选聘)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拟遴选(选聘)人员分别在石河子政府网和拟遴选(选聘)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聘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聘)资格。 各遴选(选聘)单位(部门)根据职位资格条件,结合拟遴选(选聘)人员原任职务(岗位等级),确定遴选(选聘)人员拟任职务(拟聘岗位等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聘任)手续。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遴选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疫情防控。报考人员必须按照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参加公开遴选(选聘)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选聘)单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四)本《通知》具体细则由第八师石河子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联系人:李xx 联系电话: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联系人:楚xx 联系电话: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兵团考区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要求及原制度过渡办法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和《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的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过渡期政策 根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 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及过渡期政策 根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原34号文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方式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须知 (一)告知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政策文件”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报考问答”了解告知制相关内容。 (二)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三)“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四)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三、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报考)。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考生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考生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二)注册核验 注册核验分为网上自动核验、在线核验和现场人工核验。 网上自动核验: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网上在线核验: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验范围的具有中专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验。 4.报名资料上传。符合“免2科”报考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扫描件;符合原34号文中“免2科”报考条件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高级职称证书、聘书扫描件。 现场人工核验:需现场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提交确认报名信息后,并按以下要求到现场核验。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验的,请持《报名表》(需单位盖章)、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持《报名表》(需单位盖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7.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持《报名表》(需单位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8.资格审核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9.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持《报名表》(需单位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若受疫情影响,无法前往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按照网上审核意见进行处理。 10.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或非兵团户籍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给予审核不通过处理。 11.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资格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报名、核验、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北京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8月25日 网上核验时间:2020年8月12日-8月26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12日-8月27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应试人员可在2020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期间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按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四、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考试科目 10月24日 上午: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5日 上午: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五、考点设置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兵直(乌鲁木齐市)和第一师(阿拉尔市)设置考点。选择第一、三、十四师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在第一师考点参加考试,其它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在兵直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药学类和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七、考试大纲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请告知应试人员按照2020年版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应试准备。 八、成绩查询 2020年12月底发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九、考试收费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的规定,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36元。

农八师人事考试中心

青海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青海省202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0日9时-4月17日18时,考试于6月10、11日举行。

考生可以关注当地的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通知。社工证的考试科目: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用专用答题卡答题)。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具体日期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网上报名时间不应少于15天。各市务必将报名时间、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采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请考生根据各市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共同进行。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是02860662620、8674010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通知,我省计划于11月26日、27日在原考区举行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区(广元市、南充市)补考。咨询电话:、86740101。

补考时间及科目

11月26日09:00—11: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

11月27日0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考试答题卡扫描评卷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

投标人需要完成扫描地点的软、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部署测试,考试结束后组织人员对考生答题卡进行扫描评卷工作。扫描评卷工作结束后,将扫描图像打包,并连同扫描卷面数据及成绩库交付省人事考试中心。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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