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工作人员工资
人事考试工作人员工资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的待遇非常优厚,在经济上可以为考试人员提供良好的福利。1、财务福利:苏州市人事考试院为考试人员提供不同级别的工资待遇,根据考试成绩给予不同程度的加薪,并鼓励优秀人才发挥作用,给予更多的经济奖励。2、社会保险:苏州市人事考试院按照国家规定,为其考试人员提供多项社会保险,包括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使考试人员的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3、福利待遇:苏州市人事考试院为考试人员提供节假日福利、带薪年休假、免费体检、节日礼金等。4、职业发展:苏州市人事考试院注重考试人员的职业发展,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帮助考试人员提高职业素养,提升专业技能,为考试人员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
6000元以上。人社局人事考试院工资在每月6000元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是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国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命题。
好。1、工作环境好。人事考试中心档案的工作有独立的办公室,有空调等基本设施,同事之间融洽,领导和睦。2、福利待遇好。人事考试中心档案的工作工资在6000到8000元,每个节假日都有单独的礼品,每月的饭补为300元,还有旅游卡,待遇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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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的数据,2019年度周口市沈丘县公务员一级科员工资为月薪1790元。
周口市沈丘县公务员一级科员工资3000元一个月。沈丘县公务员工资如下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每个公司的待遇不同,普通小公司能到3000就不错了,HRD能到5000已经是不错的待遇了,但是外资的或者百强企业就不同了,普通的也能有个5000-6000,HRD可以上万,或者过万。
地区的不同工资就不同县的1000多 市的2000多 省的3000多 北京 上海 交大的城市 更多
人事考试人员工作人员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将组织省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具体条件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三、报名(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二)时间安排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三)报名注意事项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四、笔试(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地点:详见准考证。(二)笔试类别和内容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湖北省人社厅官网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四)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五、面试(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调整情况。(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六、考试成绩计算(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省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由省人社厅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七、体检、考察(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八、公示及备案(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九、聘用(一)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2月22日附件1: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附件2: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附件3: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5: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招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三)现役军人;(四)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二、报考程序(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xxgk/jcxxgk/rsxx/klzp/)查阅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二)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2.报名方式。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xxgk/jcxxgk/rsxx/klzp/)访问“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三)网上资格审查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8日17︰00。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9日17:00。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3月29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2023年4月5日前。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可于2023年4月7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5月1日8:30—5月7日8:30。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三、笔试(一)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2年版)。(二)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三)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7月上旬。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3年7月上旬。四、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需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实操测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实操测试人选。实操测试前,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实操测试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实操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实操测试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实操测试或者实操测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实操测试结果当天公布。实操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实操测试时间:2023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另行发布。五、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7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3年7月中下旬。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需实操测试岗位在实操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3)《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面试资格;(7)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3年7月下旬。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3年7月下旬。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五)实施面试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六、体检和考核(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二)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七、公示及聘用审批(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八、相关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九、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候聘库将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合格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岗位类别纳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候聘库,自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有我市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按管理权限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发布招聘公告,可直接接受候聘库人员的报名,免笔试直接面试。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不少于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十、诚信档案管理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核时参考。(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招考政策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附件:1.附件1: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2.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3.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doc4.附件4: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5.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6.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及对象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根据《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川人社发〔2020〕12号)规定,本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的人员若无基层工作经历,需在聘用后5年内由单位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二、报考者资格条件(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分别相符。《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4.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四、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二)时间安排网上报名: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上午12:00。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网上缴费: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18: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月9日上午9:30。笔试时间:教育类2023年4月8日;综合类、卫生类2023年4月9日。(三)报名程序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条件一览表》等相关信息。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真实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报名网站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10-30KB;不得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大头贴,否则将审核不合格。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本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审查单位及时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加分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不合格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四)网上缴费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3月29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下列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邮箱(,邮件主题为:XX考生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五)岗位调整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3年3月31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涉及的报考者所缴笔试费用,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六)准考证打印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一)笔试笔试按照岗位要求,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1.笔试科目和范围。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具体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科目大纲详见附件2。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考后15个工作日内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于考生提交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4.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申请加分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4月4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将以下材料交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11楼会议室,联系电话:),以便审查。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3)、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1份(附件4),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加分人员名单于2023年4月7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5.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按达到面试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划定,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类面试由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教育类和卫生类面试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根据招聘名额、考生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亦可在体检前提交。(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3.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人员须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三)考试总成绩及最低分数线公布1.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告,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2.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设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各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分别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如某类别所有岗位均未形成竞争,则按照其他类别中较低类别的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80%划定该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六、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四)复检及递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七、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可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八、公示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环节不再递补。九、审核确认拟聘人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十、纪律与监督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纪委监委派驻乐山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十一、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一)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各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乐山市教育局:;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乐山市监察委员会:;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山市民政局:;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市应急管理局:/;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二)网上报名技术(三)政策(四)特别提示1.请考生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2.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3.如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4.请考生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5.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并认真填报报考信息:(1)请考生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上传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6.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附件: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2.考试大纲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2023年3月17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事业单位人事考试中心岗位是一个非常艰苦的工作,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组织能力,要求考试员有相当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能够掌握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准确、公正、客观地完成考试工作,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本次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对象和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招考对象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还包括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二)报名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招聘专业”两栏分别相符;(5)截至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出具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7)现役军人和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情形的岗位。三、报名相关事宜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2日18:00。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若报考者填报时忘记账号、密码的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为防止大量报考者集中在临近报名结束时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报考者审慎把握报名时间。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审核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和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考察中的复核和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3. 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原件照,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需上传的资料包括:(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2)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书面证明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3) 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3. 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三)面试1. 面试方式及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2.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3. 面试需知(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的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四)考试总成绩公布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五、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相关事宜将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四)复检及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六、聘用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应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愿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七、公示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办(人事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通知报送以下材料,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以下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1. 在职人员应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2.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资格证书原件。3. 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复审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及表册统一报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资格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或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时间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2号)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九、纪律与监督(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三)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和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特别提示(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提示。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十一、政策解释与咨询本公告有关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具体电话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咨询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网络报名技术监督电话:。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四川省岗位发布专区(app/article/list/)发布。附件: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8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您好,人事考试中心岗位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职位,需要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主要职责是组织、安排、监督和评估人事考试,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以及考试结果的准确性。此外,还需要负责维护考试系统的安全性,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反馈考试结果。
人事工作人员考试题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科目有三门:1、理论知识:理论知识的题型是单项、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2、技能操作:技能操作考核的题型包括计算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和方案设计等。问答,改错,案例分析,偶有计算题等均为笔答题 考试内容涉及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部分以及相关的基础知识。 3、论文:自选题目 4、教材:最主要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教程)、常用法律手册、职业道德。5、我是刚刚毕业的学生,在北京赢↑在路↑上一家专做学历教育的机构考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总体来说这里还不错,多用点心相信没问题的。
题型一般是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还有一篇作文。其中作文是重点,占的比重蛮大的,作文类似公务员考试申论最后一个写作题型,根据材料阐明观点,形成策论文或者是议论文。前面的客观题复习时只要参照到时简章中的考试范围就行,一般就是公共基础知识的一些内容还有时政。祝你好运~~
人力资源管理师分为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四级考试分为职业道德、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三部分考试,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一级、二级考试分为职业道德、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综合评审四部分主要考试内容如下。(1)理论知识:职业道德基本知识、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和行业相关法律常识。(2)专业能力: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3)综合评审:论文的撰写
每个地方都不一样,行测和公基。有的公基是和申论一张卷子(只有单选,多选,判断),如果是只考公基有可能就是单选多选判断材料分析论述这类的,反正是客观题和主观题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