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事考试公示
大邑县人事考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一、招考对象及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含试用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职位及名额2022年下半年我州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95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甘孜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报名重要事项提示”(附件2)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者对各类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职位表》公布的联系电话。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所学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本人自负。(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下午17:30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甘孜州人事考试中心(甘孜州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递交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后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递交材料地址:康定市木雅路一段308号人社大楼10楼1004室,联系电话:。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甘孜州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甘孜州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州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打印多份备用。为避免系统繁忙,考生应按要求尽早打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一)笔试1.笔试科目及分值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①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②执法勤务类(不含特警)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③执法勤务类(含特警)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2%+《申论》成绩×9%+《专业科目》×9%+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项目及规定(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4)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1月29日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甘孜州公安局(地址:四川省康定市榆林街道川信巷61号1栋1单元1楼1号)主楼9楼923室,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甘孜州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少数民族加分方式:系统按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民族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特别提示:系统自动甄别进行加分只以考生填报的“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4.专业技能测试特警职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标准等要求,于2022年11月25日前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上另行公告。5.成绩查询2022年12月下旬,笔试各科成绩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零分、违纪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将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对应网站予以公布。所有参考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笔试成绩、笔试折合(加分)后总成绩和职位排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22年12月30日左右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点对点进行公布。(二)资格审查甘孜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2023年1月5日前,将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特警职位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学业证明,内容包括本人在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证明需写清楚毕业时间和专业名称)。2.《报名信息表》1份;3.笔试准考证1份;4.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7.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两寸,底色不限);8.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须有二维码)1份;9.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甘孜州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递补只进行一次。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等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二)考察甘孜州委组织部会同甘孜州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由甘孜州公安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甘孜州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甘孜州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录用职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甘孜州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者初任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州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七、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八、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相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纪律监督电话:九、本公告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电话详见职位表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1.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2.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重要事项提示原文标题:关于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文章来源:
次年1月公布。大邑县二二年乡镇公务员考试成绩一般于次年1月公布,查询通道开通后,报考者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 #事业单位# 导语】2020年四川成都大邑县事业单位编制引进人才公告【20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7日。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党政人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和《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试行办法》(大委办〔2017〕45号)有关规定,拟结合2020年“蓉漂人才荟”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名高层次人才充实到我县相关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人数20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具体条件: 引进人员除须符合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专业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学科专业代码和学位授予目录》(2016年版)进行设置,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学历或学位证书中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所列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具体岗位要求见《2020年大邑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2.报名人员应出具相应引进条件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定向、委培人员报名前需取得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相关书面证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现已是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引才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7日; (2)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2020年大邑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各项内容电子档发送到邮箱进行网上报名,邮件请以“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专业”命名; (3)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必须参加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及地点通过邮件回复,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通知的后果自负。 2.现场报名 (1)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原件校验。 场次时间报名地点 武汉站2020年10月31日09:00-12:00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726号华美达酒店 成都站2020年11月7日09:00-12:00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所需材料 《大邑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学院)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证明材料,例如:荣誉证书等。 注意事项:每一名人才限报一个岗位类别,不得重复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初试环节,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人才引进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初试 1.武汉站 时间:2020年11月1日上午09:00—12:00。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具体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2.成都站 时间:2020年11月8日上午09:00—12:00。 地点:成都市大邑县。具体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初试采取现场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工作意向和综合能力等。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依据,不计入最终面试成绩。汇总武汉站、成都站应试人员初试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引才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若低于1:1的,该岗位调减或者取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大邑县公众信息网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上另行公告。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其他事项以公告为准。对开考比例无法调减,即未能形成竞争的岗位,该岗位引进人才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面试其他正常开考岗位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最低成绩。 4.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5.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公布,同时公布体检时间及地点。 (五)体检 1.体检在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三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同一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业绩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规定执行。 2.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者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同一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证不属实的,按程序继续引进;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人才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才,签订《大邑县人才引进协议》,由县人才办根据引进人才所学专业、背景和经历,综合考虑大邑县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情况和编制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应服从安排,指定日期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弃权,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 四、相关待遇 本次引进为编制内引进,引进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在大邑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人才落户、人才安居、子女入学等其它人才政策按相关规定享受。新引进的博士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可依据《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试行办法》(大委办〔2017〕45号)文件规定,享受5年内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的“人才津贴”。 五、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引进工作。引才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引进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大邑县人才办) (大邑县人社局) 2020年大邑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2020年大邑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大邑县委组织部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1日
武邑县人事考试网公示
中共武邑县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新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优化充实乡镇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选拔7名年轻干部担任乡镇副科级职务,1名担任团县委副书记职务。
一、选拔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一般公务员。
二、人选条件
1、德才素质突出,符合“好干部”标准、“三严三实”要求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2、年龄。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履历。录用为公务员转正定级后满3年以上(一般为参加工作4周年以上,含试用期)。
5、考核。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不存在受到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6、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满服务年限的。
三、选拔程序
选拔按照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择优任用等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各单位干部对照人选条件,积极向本单位党组织报名。
2、组织推荐。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对符合条件人选的素质、能力等逐人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经党组织研究后推荐,推荐数量不限。推荐人选要予以公示。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组织推荐同时进行,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和要求,对所有被推荐人逐一进行审核,确定参加选拔的初步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4、笔试。以笔试的方式对人选进行综合测评,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命题、阅卷并登统成绩。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员调取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对有不符合资格的考生,则按笔试成绩顺延(含成绩并列的)递补。
6、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命题、评分等全部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全部异地交流,实行回避制度,入闱管理。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时间为准。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考生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人选进行组织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行组织考察)。
7、组织考察。按照干部考察工作程序,由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情况报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并确定拟任用人选(选调生优先录用)。
8、管理使用。根据我县乡镇领导班子职务空缺情况,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拟任用人选的职务安排方案,呈报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使用意见。
四、有关要求
1、每名人员只限报一个职位;同时参加遴选工作人员的,优先录取优秀年轻领导干部。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工作,切实做好人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掌握人选条件、严格履行推荐程序,严格把好审核关口,坚决防止和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拔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各单位党委(党组)推荐人选时,需呈报以下材料:①《武邑县优秀年轻干部推荐人选名册》一式三份;②《武邑县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③小2寸近期白底正面免冠彩照6张;(以上材料附电子版)④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通知、公告及相关表格请到武邑政务网公示公告栏中查看(网址 :,下载邮箱: [email?protected] ,密码:5713066);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17:30,各单位请及时将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报武邑县干部选拔工作办公室(县委一楼104房间)。
联系人:李鹏博联系电话:5713066,5737667
本通知由武邑县干部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下载1-2附件
1、《武邑县优秀年轻干部推荐人选名册》
2、《武邑县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
2017年8月4日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秋季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景县关于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的公告>武邑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保定市教育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磁县公开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的公告>南大港产业园区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秋季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的通知》(唐人社字[2021]51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38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6名,现公告如下:一、选聘原则和方式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采取选聘方式。二、选聘对象和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资格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3日之前。(二)岗位资格条件说明岗位条件详见《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秋季选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位),本科专业须与研究生专业相关相近。2022年选聘按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载明的具体专业(二级学科)名称进行,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具体专业(二级学科)名称为毕业院校自设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3日之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3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3日之后出生)。(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现役军人;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年11月4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5.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三、选聘程序(一)发布信息2022年11月3日-11月15日,在唐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和唐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等相关网站发布选聘信息,包括选聘单位、选聘数额、岗位条件、单位信息(地址、网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11月15日。2.网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材料打包上传,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专业按限报条件进行报名,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3.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2)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高等教育各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3)报名表一份(需有电子版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4)资格证等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4.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初审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三)面试1.专技1-13岗位面试包括适岗性评价和试讲。(1)适岗性评价: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试讲环节。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数量比例大于5:1时,按适岗性评价分数由高到低取5:1进入试讲环节。适岗性评价主要是对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资历经验、心理测评、仪态风貌等方面进行测评。适岗性评价将于评价前10-15日在学院官网发布。(2)试讲: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试讲采用板书教学方式,专技1-12岗位的试讲内容为应聘专业高职通用教材,由评委指定章节,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评委按试讲测评标准评分;专技13岗位的试讲内容为主题班会设计,阐述主题班会的设计思路及流程等,主要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时间为8-10分钟。面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适岗性评价占50%,试讲占50%),当场赋分。2.专技14-15岗位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结构化面试由评审专家提问,应聘者回答,时间不超过8分钟。结构化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信息将于评价前10-15日在学院官网发布。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面试合格未参加体检人选,取消选聘资格。面试时间将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及时关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由于疫情防控情况引起的变化,则另行通知。(四)体检体检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按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由学院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资格。(五)考核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察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方法》(冀办发[2014]40号)、《唐山市人民检察院 唐山市公安局 唐山市民政局 唐山市卫建委 唐山市教育局 唐山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唐检会[2021]8号)文件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六)公示考察完成后,将考察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同岗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七)聘用拟聘人选确定后,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与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社局办理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四、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层次人才选聘的组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的具体实施工作。五、疫情防控有关事项1.面试时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按要求出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扫场所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招聘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招聘当时防控政策实时调整。2.“河北健康码”绿码,经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试现场。3.携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4.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时间变化的,学院在官网()“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六、其他事项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单位地址:唐山市丰南区正泰街29号报名联系人:高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 附件:年秋季选聘岗位信息表年秋季选聘报名表详情登录景县关于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的公告根据2022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二、招聘计划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8名,其中:教师岗位160名,卫生岗位48名。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景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直到符合比例要求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转为相应普通岗位。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三、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任职条件。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后出生,含10月31日)。5、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户籍条件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2年10月31日之前(含10月31日)有效。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2022年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三)其他条件1、“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本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2、“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岗位条件:(1)符合岗位要求及符合衡征[2014]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即: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限于2012年从衡水市应征入伍且入学前户籍在衡水市的全日制本科生,2013年及2013年以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以及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新生,招聘报名截止日前需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2)户籍地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3.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4.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3.现役军人;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四、报名办法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其中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网址: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9:00—11月11日17:00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报名时间。第一阶段缴费时间:11月7日09:00至11月12日12:00。对于有效报名人数不满足开考比例的岗位转为普通岗位进行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9:00—11月25日17:00为高校毕业生岗位、普通岗位报名时间。第二阶段缴费时间:11月21日09:00至 11月26日12:0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立即进行资格复审(11月12日9:00—11月16日17:00),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特别提醒:1、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我们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2、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报名时,每位考生报名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填报页面,以免发生错误。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情况,部分考生会因提交信息不完善等原因退回,请按要求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并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结果,以免错过报名。
1、事业单位报考限专业的好。2、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市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考试一般先由各用人单位报用人计划,由各地人事部门审核后,发布招考公告和招考计划,并通过报名(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报名、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招考公告和每个阶段的成绩以及公告发布在各级人事、人才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也有岗位只需参加笔试。部分地区根据参加考试的笔试情况,会设最低分数,同时相关政策和当地的一些条例等,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获奖运动员等有笔试加分的政策。公考与事业招聘不同之处:1、发起机构不同公务员考试发起机构是国家:中组部和人事部,地方:省、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厅,各用人单位上报岗位需求 ;事业单位考试发起机构是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2、报名方式不同公务员考试是网络报名,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3、举办的统一性不同公务员考试国家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一招考1次,有的2次,个别单位如警察招考可能单独举办;事业单位考试尚无全国招考,多为全省市和县级统一招考,一般是各个单位单独发公告招考 。4、笔试考试科目不同公务员考试笔试北京市和国家均只考行测、申论,个别省有公共基础和专业课,警察加心理测验和体能测试 ;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 。5、分数计算方法不同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开,少数37开。一般设置总分最低线,个别设单科最低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6、人事编制不同公务员考试录用后有公务员编制;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后是事业单位编制,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并被录用后,方可转为公务员编制
大邑县人事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一、招考对象及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含试用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职位及名额2022年下半年我州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95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甘孜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报名重要事项提示”(附件2)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者对各类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职位表》公布的联系电话。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所学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本人自负。(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下午17:30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甘孜州人事考试中心(甘孜州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递交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后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递交材料地址:康定市木雅路一段308号人社大楼10楼1004室,联系电话:。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甘孜州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甘孜州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州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打印多份备用。为避免系统繁忙,考生应按要求尽早打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一)笔试1.笔试科目及分值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①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②执法勤务类(不含特警)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③执法勤务类(含特警)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2%+《申论》成绩×9%+《专业科目》×9%+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项目及规定(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4)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1月29日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甘孜州公安局(地址:四川省康定市榆林街道川信巷61号1栋1单元1楼1号)主楼9楼923室,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甘孜州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少数民族加分方式:系统按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民族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特别提示:系统自动甄别进行加分只以考生填报的“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4.专业技能测试特警职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标准等要求,于2022年11月25日前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上另行公告。5.成绩查询2022年12月下旬,笔试各科成绩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零分、违纪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将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对应网站予以公布。所有参考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笔试成绩、笔试折合(加分)后总成绩和职位排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22年12月30日左右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点对点进行公布。(二)资格审查甘孜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2023年1月5日前,将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特警职位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学业证明,内容包括本人在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证明需写清楚毕业时间和专业名称)。2.《报名信息表》1份;3.笔试准考证1份;4.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7.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两寸,底色不限);8.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须有二维码)1份;9.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甘孜州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递补只进行一次。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等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二)考察甘孜州委组织部会同甘孜州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由甘孜州公安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甘孜州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甘孜州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录用职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甘孜州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者初任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州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七、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八、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相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纪律监督电话:九、本公告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电话详见职位表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1.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2.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重要事项提示原文标题:关于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文章来源:
为引进高层次高素质卫生人才,优化我县卫生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大邑县委办公室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邑县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试行办法〉的通知》﹙大委办〔2017〕71号﹚规定,我县拟引进18名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本次引进的人才为编制内引进,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 1.医(药)学类专业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 2.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具体条件 引进人员除须符合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专业条件。研究生或博士阶段所学专业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具体条件见《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附件2)。 2.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须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在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须在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证书要求。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资格证书(①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②因疫情原因,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再考证”相关精神,此次引进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先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若被聘用,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如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现已是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引进人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1)(本人签字); 2.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打印);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资格证书。(因疫情原因,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再考证”相关精神,此次引进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先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若被聘用,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如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按期取得相关证件书》(附件3)。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设武汉站、南充站、泸州站三个站点。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见附件) (2)报名程序:报名人员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1)。用A4纸竖式打印填写各项内容,并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到邮箱()进行报名,邮件请以“姓名+现场报名点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武汉站+大邑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岗位)。 (3)县卫健局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人员予以电话或短信告知。初审合格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报名时间内交由工作人员进行原件校验和资格确认。 2.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原件校验和资格审查确认。 3.注意事项 每一名人才限报一个类别一个领域,不得重复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 大邑县卫健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并在大邑公众信息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附件) 2.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由大邑县卫健局组织,以抽签答题、考官提问等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主要涉及仪容仪表、基本素质、医德医风及医学人文素养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 3.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人数的情况),面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签订引才协议。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大邑县人才引进协议》(如后续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中出现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情况,协议自动作废)。签订了《大邑县人才引进协议》拟聘人员的档案,通过本人毕业学校招生就业处,用机要件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到四川省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考试培训服务中心(请在档案封面上空白处注明“大邑县卫健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字样联系电话:,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邮编611330)。 四、体检 (一)签订了《大邑县人才引进协议》的拟聘人员报经大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考察由县卫健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体检及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医疗卫生人才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业绩等,并对其人事档案等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者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审核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函请县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应于指定日期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弃权,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 (三)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相关待遇 (一)本次引进为编制内引进,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在大邑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外,还可按《大邑县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试行办法》﹙大委办〔2017〕71号﹚享受相应层级的人才待遇。 咨询电话:(大邑县人才办) (大邑县卫健局) 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 2020年成都市大邑县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xlsx 按期取得相关证件书.docx 2020年成都市大邑县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资格审查表.xls 报名时间.docx 面试时间及地点.docx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docx
四川省眉山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
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3月22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更加详细的信息请关注:
大邑县人事考试
次年1月公布。大邑县二二年乡镇公务员考试成绩一般于次年1月公布,查询通道开通后,报考者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应该在今年9月就会在网上有通知吧,四川人事考试网。
为引进高层次高素质卫生人才,优化我县卫生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大邑县委办公室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邑县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试行办法〉的通知》﹙大委办〔2017〕71号﹚规定,我县拟引进18名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本次引进的人才为编制内引进,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 1.医(药)学类专业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 2.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具体条件 引进人员除须符合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专业条件。研究生或博士阶段所学专业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具体条件见《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附件2)。 2.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须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在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须在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证书要求。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资格证书(①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②因疫情原因,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再考证”相关精神,此次引进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先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若被聘用,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如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现已是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引进人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1)(本人签字); 2.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打印);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资格证书。(因疫情原因,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再考证”相关精神,此次引进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先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若被聘用,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如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按期取得相关证件书》(附件3)。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设武汉站、南充站、泸州站三个站点。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见附件) (2)报名程序:报名人员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1)。用A4纸竖式打印填写各项内容,并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到邮箱()进行报名,邮件请以“姓名+现场报名点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武汉站+大邑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岗位)。 (3)县卫健局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人员予以电话或短信告知。初审合格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报名时间内交由工作人员进行原件校验和资格确认。 2.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原件校验和资格审查确认。 3.注意事项 每一名人才限报一个类别一个领域,不得重复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 大邑县卫健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并在大邑公众信息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附件) 2.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由大邑县卫健局组织,以抽签答题、考官提问等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主要涉及仪容仪表、基本素质、医德医风及医学人文素养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 3.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人数的情况),面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签订引才协议。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大邑县人才引进协议》(如后续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中出现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情况,协议自动作废)。签订了《大邑县人才引进协议》拟聘人员的档案,通过本人毕业学校招生就业处,用机要件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到四川省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考试培训服务中心(请在档案封面上空白处注明“大邑县卫健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字样联系电话:,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邮编611330)。 四、体检 (一)签订了《大邑县人才引进协议》的拟聘人员报经大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考察由县卫健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体检及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医疗卫生人才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业绩等,并对其人事档案等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者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审核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函请县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应于指定日期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弃权,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 (三)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相关待遇 (一)本次引进为编制内引进,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在大邑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外,还可按《大邑县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试行办法》﹙大委办〔2017〕71号﹚享受相应层级的人才待遇。 咨询电话:(大邑县人才办) (大邑县卫健局) 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 2020年成都市大邑县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xlsx 按期取得相关证件书.docx 2020年成都市大邑县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资格审查表.xls 报名时间.docx 面试时间及地点.docx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docx
大邑县人事考试网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成都公务员考试部分职位面向全国招考,但在填写个人信息时的报名所在地下拉框中,仅仅有成都市区、都江堰、新津、大邑和新都五个选项.
次年1月公布。大邑县二二年乡镇公务员考试成绩一般于次年1月公布,查询通道开通后,报考者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就是说你只能在这五个地方报名,然后参加考试
应该是由于它是成都公务员考试,既然是成都,那报名地点就应该接近四川的地方,不会在全国各地都设立报考点的,面向全国招考的意思是报考人的出生地可以是全国的,与报名地点是否全国设立没有必然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