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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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南县人事考试

宁南县人事考试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全区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13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

(2)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简称“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8年2月1日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

(3)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定向招考职位,须为宁夏户籍、宁夏生源或在宁夏参军入伍的退役军人;

(4)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宁南山区九县区和全区所有乡镇)面向当地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聘期累计满5年;

(5)报考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考职位,须为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

(6)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须体能测评合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目前仍在限制报考期的;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1.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政治面貌、各类资格证书等,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2月1日。报考者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方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试卷类型等信息详见《职位表》。

报考者对拟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职位表》中列有招录机关联系电话)。有关招考政策的详细解答,请参阅《报考说明》(见附件3)。《报考说明》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报考者填报的所学专业须为拟报考职位要求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在报考时需区分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学科门类”“专业类”,还是“具体专业”。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毕业证书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判定专业的依据。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

(三)报名时间

报考者于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9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其中: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3日18:00。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月3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数据后,于2月4日10:00重新开启,2月9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各职位报名情况将在报名期间每天上午10:00公布,供报考者参考。

(四)报名程序

1.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2.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报名系统登录界面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须知》《诚信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信息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6.体能测评。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先在网上报名(报名后报名信息处于已确认待审核状态),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报考监狱系统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者,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3年2月10日24:00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申请免缴报考费用的农村贫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2023年2月9日18:00前办结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请查阅《报考说明》相关政策解答。

8.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

9.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为5: 1。定向招考职位、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特殊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招考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降至3:1,公安系统法医、监狱机关狱医等专业性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降至2:1。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分值各150分。《申论》试卷分类分级命制,自治区、地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A卷,县(区)、乡镇(街道)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B卷,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地级市以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C卷。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报考者,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50分(卷面总分为100分的,计算总成绩时专业科目成绩乘以)。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23年2月25日、26日统一进行:

2月25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月25日下午? 《申论》

2月26日上午? 《专业科目》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成绩按三门科目成绩各自所占比例折算合成。

(四)笔试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公共科目总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标准如下: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五)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发布后,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招录名额为2名及以下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职位面试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为3:1;招录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为2:1。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性强、生源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一)面试前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拟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材料,由自治区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招录机关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免面试职位的报考者一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免面试职位取消体检资格),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

(二)2023年宁夏选调生拟录用人员确定岗位后,不得参加2023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

(三)面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为150分。

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进行面试。

(五)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以1:1比例参加面试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方可取得体检资格。

(六)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普通职位(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

(二)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三)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录用审批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5个工作日。合并职位招考的,将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由招录机关组织考生公开自主选择具体的职位。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执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按程序办理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服务期限

新录用公务员在招录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同一辖区范围内,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新录用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可在与招录机关层级相同的机关之间交流。非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不得跨地区、跨招录机关层级交流。面向“三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及“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考职位、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招考职位、乡镇招考职位的拟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期限为5年的《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不签订服务协议的,不予录用,按自行放弃处理。

十、补充录用

各地、各部门在本次考试录用后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因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等原因出现新的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自治区公务员局将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补充录用。符合补充录用职位资格条件、本次考试录用笔试成绩合格且试卷类别相同的人员均可报名。按照面试开考比例分职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再按照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录用规定的程序进行。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通过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

十一、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本公告由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0951-12333、5099130、5099131、5099163

政策咨询电话:、6669379

接受技术咨询和政策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温馨提示: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网络学习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如遇上述等非法违规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自治区公务员局将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宣传、公安、民政、人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

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说明》

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5.《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原文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全区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13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为准;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2)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简称“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8年2月1日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3)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定向招考职位,须为宁夏户籍、宁夏生源或在宁夏参军入伍的退役军人;(4)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宁南山区九县区和全区所有乡镇)面向当地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聘期累计满5年;(5)报考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考职位,须为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6)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7)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须体能测评合格。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目前仍在限制报考期的;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9.现役军人;10.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11.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政治面貌、各类资格证书等,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2月1日。报考者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二、报名方法(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试卷类型等信息详见《职位表》。报考者对拟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职位表》中列有招录机关联系电话)。有关招考政策的详细解答,请参阅《报考说明》(见附件3)。《报考说明》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报考者填报的所学专业须为拟报考职位要求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在报考时需区分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学科门类”“专业类”,还是“具体专业”。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毕业证书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判定专业的依据。(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三)报名时间报考者于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9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其中: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3日18:00。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月3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数据后,于2月4日10:00重新开启,2月9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各职位报名情况将在报名期间每天上午10:00公布,供报考者参考。(四)报名程序1.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2.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3.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报名系统登录界面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4.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须知》《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信息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6.体能测评。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先在网上报名(报名后报名信息处于已确认待审核状态),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报考监狱系统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者,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我们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宁南县考试人事网

现在很多考试需要在“中国人事信息网”进行,上面是网址不同地区的,每个地区都有当地的人事考试信息网

进入这个找宁夏,这是中国公务员考试中心网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2009年宁夏公务员考试报名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200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开招考急需紧缺高学历和公安司法系统公务员简章》及《200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开招考法检系统公务员简章》规定的招考范围、对象和职位条件要求。 二、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方法请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 (二)报名网站: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 (三)报名时间:4月20日至4月30日 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名考务费缴纳后即得到报名注册确认。报名考务费120元,由报考者按规定在网上缴纳。 (五)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农村灾民最低生活救助证》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免缴报名考务费。减免手续于4月28日至29日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四楼)办理。 (六)报名不受名额限制。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部门(单位)的一个职位,不得兼报,否则报名无效。 三、资格初审 报名开始后,按照报考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者填报的报名登记表信息进行初审。 四、5月18日开始,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6198259或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咨询)。 五、笔试后,对拟进入面试人员(包括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供: (一)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自治区项目志愿者凭自治区团委的证明)和服务地县(市、区)团委出具的考核材料。 (四)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处室出具的证明和服务地县(市、区)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五)符合加分条件的烈士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证明书》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须提供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及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六)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其人事主管部门关于本人供职年限和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2009年7月15日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材料。 (八)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等。 六、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前应详细了解招考的有关政策、规定、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请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阅,不清楚的可通过相关咨询电话咨询。 (二)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要求选报职位,如实填报个人情况。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宣布考试成绩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工作照。 (四)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号码务必填写清楚,且在招考期间请勿变动,因此误事,后果自负。 (五)报名时,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必须回避。 (六)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部门(单位)、职位,一经报名注册确认后,不得更改,不退还报名考务费。 (七)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人数比例不足5:1(法检系统不足4:1,急需紧缺高学历不足3:1)并无法调剂报考人员时,减少或取消招考职位名额。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的不受比例限制。 (八)本次招考,凡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时限,计算截至日为2009年7月15日。 (九)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了解职位资格调整等有关通知和招考信息。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官网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前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考试中心,成立于1992年3月。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主要承担宁夏全区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和各类社会化委托考试工作。是党和政府服务社会、评价和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

扩展资料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的工作职能:

1、承担全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除司法、会计考试外)。

2、承担全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3、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工作。

4、承担全区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考务工作。

5、承担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

6、承担各类资格(合格)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

7、承担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中心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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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宁夏选调生考试公告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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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凉山州宁南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130人公告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3-30 12:17:19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2022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1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宁南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上发布):一、招聘单位及名额本次共公开考核招聘有编制教师130名,其中,宁南中学高中教师46名,初中教师84名(宁南县初级中学23名、宁南县民族中学33名、宁南县三峡白鹤滩学校28名)。详见《宁南县2022年春季考核聘用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1)。二、考核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一)招聘范围。详见《一览表》。(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等。2.已毕业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4.符合用人单位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一览表》)。5.凡是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人员。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在编在职人员(2022年4月10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及现役军人。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6.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四、招聘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五、考核招聘的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在前一招聘地点已经招聘满额的岗位在下一招聘地点中不再招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公告后的防疫相关信息。(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进行考核。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宁南县2022年公开考核聘用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张贴本人近期免冠两寸蓝底照);(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加盖鲜章的成绩原件及复印件;(3)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聘者在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就读学校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科学习成绩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2寸免冠近照1张。(4)个人自荐材料及个人各类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应聘者应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2.报名考核时间、地点。(1)成都市报名时间:4月11日-4月12日,上午9:00至11:50、下午14:30至17:00;报名地点:在凯里亚德酒店(东站店)(成都市龙泉驿区悦来街59号);面试时间:4月13日-4月15日,上午9:00至11:50、下午14:30至17:00;面试地点:在凯里亚德酒店(东站店)(成都市龙泉驿区悦来街59号)。(2)昆明市根据在成都市招聘点招聘后的岗位空缺情况,制定补充公告,明确昆明市招聘点的招聘岗位、招聘地点及时间等。(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现场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通过面谈,考察考生言谈举止、形象气质、心理素质和专业能力。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岗位数择优进入考核环节,电话通知参加考核。(四)考核。本次考核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1.试讲:采用现场抽取所报学科课题,备课、试讲。试讲满分为100分。2.成绩公布。考生的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的试讲成绩在60分(不含60分)以上为试讲合格人员,试讲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3.签订《就业协议书》试讲合格人员须进行再次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以试讲成绩,按报考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到低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最后1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须进行加试,加试的形式由宁南县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加试人员按加试绩从高到低确定签订协议名单。特别提示:参加考核的考生务必带上教育部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往届生由考核小组提供。(五)体检。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宁南县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考核招聘单位负责考察。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七)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宁南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上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八)聘用。1.经体检、考察政审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完全达到招聘条件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含学信网上打印学籍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4.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到县外。服务期未满5年就辞聘的,按照宁南县事业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缴纳违约金,五年内不得再参加宁南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核)聘用。(九)相关待遇。根据《凉山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稳定培养办法(试行)》、《关于修改<凉山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稳定培养办法(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以及宁南县人才引进政策相关规定落实待遇。六、纪律及监督在考核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注意事项(一)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中需要公布的信息,均在宁南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上发布,考生应密切关注发布的信息或主动打电话咨询招聘进程,因不及时了解招聘进程而造成损失的,考生自行负责。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如果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该应聘人员。(三)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提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本公告由宁南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宁南县纪委监委 点击下载>>>2022年春季宁南县考核聘用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2022宁南县公开考聘用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2022宁南县公开考聘用中学教师疫情防控提示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24日原标题: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的公告原文链接:

还没开始呢,统一网上报名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官网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前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考试中心,成立于1992年3月。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主要承担宁夏全区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和各类社会化委托考试工作。是党和政府服务社会、评价和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

扩展资料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的工作职能:

1、承担全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除司法、会计考试外)。

2、承担全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3、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工作。

4、承担全区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考务工作。

5、承担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

6、承担各类资格(合格)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

7、承担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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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人事考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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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

报名时间3月22日-31日 警察职位:3月22日到3月26日 2012年公务员考试时间 地区 考试时间 详情 宁夏 4月21日、22日 查看详情 国家 2011年11月27日

2. 宁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公需课学习完成后为什么不显示

我也遇到同样情况,今年评职称受到严重影响,到底该找哪个部门解决这件事,有电话我可以咨询吗?

3.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不用打印的,网上报名系统已经把你的报名表提交了,等待审核就行回了,跟报考公务员一样,也让答大家打印报名表,可跟考试、面试、报到没一点关系的。 请不要着急,静候佳音吧。 我朋友也报了,没打印报名表,根本无关紧要的。

4.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页打不开怎么回事

应该能打开啊,大概是网页故障吧,你过一天在开开

5. 为什么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会出现页面失效

最近各种考试特多,登陆人事考试网查询的人也多,所以服务器常有忙不过来的情况。请换个时间段或是多刷新即可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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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人事考试抄中心在银川袭上海路,对面是民族运动村,还有血液中心,还有个好像高级人民法院,我昨天刚去那,也是做出租车找了半天,大楼就在路边,没有明显的大牌子,一块小牌子上写的“宁夏人力资源管理与社会保障厅”!!! 上3楼就是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7.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的一级建造师网上缴费为什么打不开

到 人事考试中心网址上说的地址去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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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官网是:宁夏 *** 自治区人专事考试中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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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人事考试中心主要承担宁夏全区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和各类社会化委托考试工作。是党和 *** 服务社会、评价和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

(8)宁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扩展阅读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的工作职能:

1、承担全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除司法、会计考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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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工作。

4、承担全区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考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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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为什么我电脑打不开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是IP地址的问题吗? 还是恰好在这个时间段服务器有故障了?

宁南县人事部考试网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全区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13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

(2)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简称“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8年2月1日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

(3)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定向招考职位,须为宁夏户籍、宁夏生源或在宁夏参军入伍的退役军人;

(4)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宁南山区九县区和全区所有乡镇)面向当地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聘期累计满5年;

(5)报考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考职位,须为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

(6)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须体能测评合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目前仍在限制报考期的;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1.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政治面貌、各类资格证书等,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2月1日。报考者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方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试卷类型等信息详见《职位表》。

报考者对拟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职位表》中列有招录机关联系电话)。有关招考政策的详细解答,请参阅《报考说明》(见附件3)。《报考说明》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报考者填报的所学专业须为拟报考职位要求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在报考时需区分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学科门类”“专业类”,还是“具体专业”。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毕业证书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判定专业的依据。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

(三)报名时间

报考者于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9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其中: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3日18:00。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月3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数据后,于2月4日10:00重新开启,2月9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各职位报名情况将在报名期间每天上午10:00公布,供报考者参考。

(四)报名程序

1.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2.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报名系统登录界面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须知》《诚信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信息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6.体能测评。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先在网上报名(报名后报名信息处于已确认待审核状态),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报考监狱系统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者,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3年2月10日24:00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申请免缴报考费用的农村贫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2023年2月9日18:00前办结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请查阅《报考说明》相关政策解答。

8.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

9.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为5: 1。定向招考职位、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特殊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招考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降至3:1,公安系统法医、监狱机关狱医等专业性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降至2:1。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分值各150分。《申论》试卷分类分级命制,自治区、地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A卷,县(区)、乡镇(街道)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B卷,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地级市以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C卷。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报考者,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50分(卷面总分为100分的,计算总成绩时专业科目成绩乘以)。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23年2月25日、26日统一进行:

2月25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月25日下午? 《申论》

2月26日上午? 《专业科目》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成绩按三门科目成绩各自所占比例折算合成。

(四)笔试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公共科目总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标准如下: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五)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发布后,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招录名额为2名及以下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职位面试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为3:1;招录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为2:1。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性强、生源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一)面试前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拟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材料,由自治区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招录机关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免面试职位的报考者一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免面试职位取消体检资格),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

(二)2023年宁夏选调生拟录用人员确定岗位后,不得参加2023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

(三)面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为150分。

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进行面试。

(五)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以1:1比例参加面试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方可取得体检资格。

(六)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普通职位(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

(二)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三)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录用审批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5个工作日。合并职位招考的,将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由招录机关组织考生公开自主选择具体的职位。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执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按程序办理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服务期限

新录用公务员在招录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同一辖区范围内,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新录用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可在与招录机关层级相同的机关之间交流。非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不得跨地区、跨招录机关层级交流。面向“三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及“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考职位、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招考职位、乡镇招考职位的拟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期限为5年的《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不签订服务协议的,不予录用,按自行放弃处理。

十、补充录用

各地、各部门在本次考试录用后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因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等原因出现新的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自治区公务员局将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补充录用。符合补充录用职位资格条件、本次考试录用笔试成绩合格且试卷类别相同的人员均可报名。按照面试开考比例分职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再按照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录用规定的程序进行。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通过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

十一、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本公告由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0951-12333、5099130、5099131、5099163

政策咨询电话:、6669379

接受技术咨询和政策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温馨提示: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网络学习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如遇上述等非法违规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自治区公务员局将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宣传、公安、民政、人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

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说明》

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5.《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原文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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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宁夏选调生考试公告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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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夏省公务员考试报考公告预计3月初发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华图公务员考试网了解详情。所以暂时请参考2013年的时间安排早作准备!小伙伴要及时关注哦!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宁夏2014年公务员考试报名工作预计于3月初启动。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报考者在2013年3月6日至3月15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6日至3月10日18:00。

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对专业有要求的职位,请查阅《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按所学专业报考。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报考者,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未通过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职位的考生视为弃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其中,报考全区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者分别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统一初审;报考工商、质监、地税、统计等垂管系统职位者由各垂管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报考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职位者由各地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但未办理缴费手续的报考者,可以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注销原报名信息后调整报考职位。

3、组织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先在网上报名(在此期间招考单位先不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确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统一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行资格初审;体能测评或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日之前改报其他职位。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报名网站公告及招考单位电话、短信通知。

报考特警职位的考生在笔试后参加警务技能测试,不参加体能测评。

4、网上缴费。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最迟应于2013年3月18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20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申请免交报考费。

5、结果确认。报考者缴费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2013年3月18日24:00前未缴费的报考者,视作放弃报考。考生请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凡打印准考证有困难者,可拨打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5099131)寻求帮助。

笔试开考比例(该职位招考名额与报考人数与之比)为1:5(法检系统为1:4,特警职位为1:3)。定向招考职位和专业性强、生源少的特殊职位以及宁南山区九县(区)招考职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3。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考名额。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缴费截止后3个工作日。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告。

为了方便报考者咨询报名工作有关问题,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在网上统一公布),并指定专人负责解答报考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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