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招聘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招聘
为进一步充实城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7〕1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宁区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4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兴宁区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纳入用编管理的人员(实名制在编人员、新人新机制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于2020年12月1日—12月9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兴宁区卫生和健康局现场报名。 (1)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4)相关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者所填写的报考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地点:南宁市兴东路55号兴宁区卫生和健康局9楼?915室,联系电话:3290718 2.资格审查 依据公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改报其它岗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12月1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开考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工勤岗位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兴宁区卫健、人社部门批准方可开考。 4.改报岗位 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考试 1.笔试 报考工勤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待定。报考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向兴宁区卫生和健康局查询。 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2.面试 工勤岗位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者不能入围面试。专业技术岗位所有报名的考生直接入围面试。 确定的面试人选在兴宁区政务信息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书面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3.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三)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四)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由城区卫健局组织到市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城区卫健局、人社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城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兴宁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招聘纪律 (一)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点击下载>>> 2020年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20年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广西南宁市邕宁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无 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6.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具体报名条件以《南宁市邕宁区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为准。按照岗位条件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报名首日2021年12月2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岗位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的,为1985年12月24日至2003年12月23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2月23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研究生学历、对应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应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发布公告???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招聘结果公示等具体事宜,在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邕宁区人社局4楼人才事业股。 3.报名要求: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及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证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需本人签字确认信息真实有效)。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审查方式,三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环节中发现招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按岗位招聘人数1:3以上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核准后以1:2比例进行开考。仍达不到1:2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增设筛选程序事宜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如面试比例在1:10以内的,均列为面试人选;如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视情况可增加筛选面谈环节,面谈时间:以面谈通知为准。 1.面谈方法。面谈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筛选按1:3进入面试环节。 2.面谈的评分标准。面谈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谈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谈成绩的公布。面谈成绩需经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在网站公布。 (五)面试 确定面谈人员后,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时间:待定。 1.面试办法、内容。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方面能力。 2.面试的评分标准。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3.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成绩需经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在网站公布。 (六)考察 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认,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对考察中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察人选,无符合条件人选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选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所有聘用人员需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八、薪酬待遇 ?所引进人才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岗位,按单位性质享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除此以外,如引进人才符合《南宁市邕宁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所列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享受城区急需紧缺人才优惠政策。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报名、考试环节,考生均须配合出示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1名,报名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3日,其他的详细招聘要求见下文,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详细的公告内容吧 !
为充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资金审核中心
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是自治区财政厅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财政国库资金拨付风险管理、资金拨付审核等事务性工作。
(二)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广西地方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中心)
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是自治区财政厅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审批管理、执业质量监管和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和继续教育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开展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研究、运营情况监测和统计分析等事务性工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
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是自治区财政厅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承担财经理论相关研究工作。
(四)广西财政信息管理中心
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是自治区财政厅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拟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财政业务系统和电子政务的运行管理和保障的有关工作;负责财政数据的安全和涉密管理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财政业务和资金运行管理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7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其中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标准执行;
(八)岗位需要工作经历的,其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2年9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九)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要求回避的;
7.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可在 2022年9月7日8:30至9月13日18:00 之间,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的“2022年度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 2022年9月7日8:30至9月14日12:00 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尚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报考其他职位。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笔试前一周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9月下旬在南宁市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报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资金审核中心、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广西地方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的人员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报考广西财政信息管理中心的人员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专业知识考试。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开考比例,确需补缺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将在本厅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信箱等方式报送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定最终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之日至少5个工作日。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4.面试实施时间、地点、形式及内容。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对于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核与体检
1.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同时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防疫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处负责解释,不尽之处,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5324916(传真),电子邮箱: [email?protected]
(注意:报名系统于2022年9月7号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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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宁都县人事招聘考试管理
宁都县翠微班考试时间是3月底。为了做好我县优质生源的初、高中两个阶段的教学衔接工作,使这些学生得到最好的培养。我县决定在宁都中学高一年级招收“翠微班”,学校将通过从外地聘请教育专家和名师,从县内各学校遴选优秀教师、宁都中学自身调剂教师等多种途径组建教师队伍,以确保最优质的师资带班授课,从根本上提升高中办学水平,提振我县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信心,重振我县教育雄风。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它可以决定学生的未来发展,决定着学校的持续发展。每年三月举行的翠微班考试,是检验我们二中教学质量的第一关。为打好第一仗,我们决心拼了!所以,宁都县翠微班考试时间是3月底。
要去。宁都县黄陂中学体考是有统一考点的,要去宁都县城参加考试。黄陂中学是一所兴宁市直属的完全中学,位于黄陂圩背鲤鱼山下,校园依山傍水,环境幽雅,交通方便。
南康人事考试招聘管理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教师字〔2020〕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认定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按照“属地化”认定原则,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南康区户籍人员; 2.持有南康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即: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检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 阴阴 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注册与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于2020年6月15日8:00—6月25日17:00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可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 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在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核验学历证书的,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进行核验,并提交复印件留存。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上传《个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须知”页面下载《个人书》,待报名时使用。 特别提示: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 3.上传电子照片 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须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同版照片)。 4.填写个人简历 从小学就读开始填写 5.注意事项 (1)网上申请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申请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勾选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现场确认点。 (3)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初定为6月30日至7月4日(受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将于6月28日通过“南康教育科技体育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及时查看)。 2.地点: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五楼人事股 3.现场确认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1份,含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须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 (2)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或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4)1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增加《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增加项目)》(见附件5)1份,体检表中相片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 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不能通过核验的须提供普通话证书。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若确实提供不了,应提交书,认定机构可容缺受理,申请人在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再进行认定。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整理办法详见《2020年南康区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清单》(附件2)。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南康教育科技体育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栏等方式另行通知。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1.资格认定 对2020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于2020年8月22日前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完成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统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由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2.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为方便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领取证书,在我局申报教师资格证人员可选择以下方式领取证书: ⑴现场领取:申报人员于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阶段,勾选领证方式:现场领取。待教师资格认定各项环节结束后,由申报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506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⑵邮政快递寄送(邮资到付):申报人员于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阶段,勾选领证方式:邮政快递寄送(邮资到付)。申报人员务必写清邮寄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具体信息。待教师资格认定各项环节结束后,由我局工作人员按照申报人员提供具体地址等信息,将《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通过邮政快递(邮资到付)的方式寄出。选择邮政快递寄送导致证件遗失等后果的,由收件人或申请人与快递公司协商解决,发证机构不承担责任。 申报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体检、证书发放等,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赣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违规处理 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2.联系部门: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 附件: 年南康区认定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表 年南康区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清单 3.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 4.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5.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经南康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50人,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入机关事业编制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南康市外工作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在外在职教师),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2学年及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和在外在职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南康户籍。
2、初中教师岗位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在外在职教师须中学在编教师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专业对口。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在外在职教师须特殊教育学校在编教师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专业对口。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比例确定入闱说课人员:9个及以下指标的岗位,比例为1:;10个及以上指标的岗位,比例为1:,按四舍五入办法计算,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进入说课。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说课成绩×40%。
五、招聘程序
( 一 ) 网上报名
1 、时间: 2013 年 4 月 19 日 至 5 月 4 日 18 : 00 。
2、程序:
登录南康教育网( )→点击“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名入口”或直接进入 →填写相关信息→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表→下载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及存根(附件2)。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4、注意事项:
(1)截止5月4日18:00,系统将自动锁定报名信息,考生不可修改本人信息。
(2)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5、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撤销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犯罪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现场审查验证
1、时间:2013年5月6日至5月11日。学科岗位的验证时间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3、审查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1)大学毕业生
①网上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推荐表、师范类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准考证及存根。
(2)在外在职教师
①网上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或调出的证明。
⑤证明教龄年限的材料。
⑥个人简历。
⑦准考证及存根。
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在外在职教师,在提供以上①至⑥项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注意事项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在规定的审查验证时间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考生需缴交考务费120元。农村特困人员或城市低保人员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准考证发放
1、时间:5月17日。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考生先在南康教育网上查询准考证号,再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 、笔试
(1) 时间: 2013 年 5 月 18 日 ( 星期六 ) 上午 9 : 00—11 : 00
(2)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3)内容:
①小学教师岗位
公共科: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初中教师岗位
公共科: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公共科: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4)分数
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2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20分。
2、说课
(1) 时间: 2013 年 6 月 1 日 ( 星期六 ) 上午 8 : 00 开始。
(2)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3)内容和分数:说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的某章节内容,总分100分。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2)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
(3)说课入闱人员须于5月31日前上交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
(五)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向招聘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六)体检及公示
根据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某学科岗位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学历高者优先,再有并列者,则以笔试专业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见南康教育网的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体检后,在南康教育网公示栏中 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七)聘用
1、体检公示期满,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时,拟聘人员与南康市教育局签订拟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已签订拟聘用合同人员,经报请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2013年8月20日之前,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4、新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结束,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入编,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分配
1、免试调入教师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可自主优先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初中、小学岗位。
(2)获得省级骨干教师、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可自主优先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岗位。
按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先后顺序,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学校学科岗位。如出现同级荣誉者选择同一学校学科岗位,则教龄长者优先。
2、通过考试方式招聘的教师
(1)招聘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分配到市特殊教育学校任教。
(2)招聘的初中、小学教师,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者,笔试专业科成绩高者优先),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学科岗位。
六、优惠政策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或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经政审合格,不受户籍限制,可免试调入。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3、在外在职教师,可享受教龄加分。2年教龄的加基本分2分,每超过1年加分,依次类推。
4、2012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经见习学校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七、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须在我市教育系统服务5学年以上方可申请辞职或申请调离。如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见习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3)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的;
(4)违反本公告其它情形的。
九、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晓斌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琨、市政府副市长黄菊兰任副组长,教育局局长刘乘波、监察局局长兰希高、组织部副部长刘锡敏、编委办主任刘诗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连生、财政局局长陈德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赖小明、教育局党委委员康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刘乘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赖小明、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南康市城区益民路(第一小学旁)
联系电话:
网 址:南康教育网( )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康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计划表.doc
附件2: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准考证及存根.doc
附件3: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场验证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4: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doc
南康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 0 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宁都人事招聘考试管理平台
弘安考试中心。2020年4月10日,在赣州市交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宁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在宁都县弘安考试中心正式启动汽车类全科目考试业务。弘安考试中心考场布置规范合理,设备配备标准齐全,考试全程实行封闭考试管理。
一、选调名额 公开选调县内教师共计140名,其中从低学段学校选调至高学段学校任教教师60名,从乡镇学校选调至县城学校任教教师80名。具体选调岗位名额分配如下: (一)从低学段学校选调至高学段学校任教教师 1.从全县城乡初中选调10名教师到普通高中任教,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1名,被选调的教师统一安排至宁都四中(高中部)任教。 2.从县城小学选调20名教师到县城初中任教,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3名、化学2名、政治2名、地理2名、生物2名,被选调的教师通过选岗确定任教学校。 3.从乡镇小学选调30名教师到乡镇初中任教,其中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6名、物理4名、化学2名、政治2名、地理2名、生物2名,被选调的教师根据填报志愿安排在乡镇初中任教。 (二)从乡镇学校选调至县城学校任教教师 1.从乡镇中小学选调50名教师到县城小学任教,其中语文16名、数学16名、英语10名、音乐3名、体育3名、美术2名,被选调的教师通过选岗确定任教学校。 2.从乡镇初中选调20名教师到县城初中任教,其中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4名、物理2名、化学2名、政治2名、地理1名、生物1名,被选调的教师通过选岗确定任教学校。 3.从乡镇公立幼儿园选调10名教师到县城公立幼儿园任教,被选调的教师通过选岗确定任教学校。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本县初中、小学、公立幼儿园在编在岗。 (二)教龄及工作经历 1.报考普通高中的县城初中教师、报考县城初中的县城小学教师、报考乡镇初中的乡镇小学教师教龄须满3年(2018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且在本县编制所在学校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3学年。 2.报考普通高中、县城初中、县城小学和县城幼儿园的乡镇学校教师教龄须满5年(2016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且在本县编制所在学校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4学年,其中报考县城小学的乡镇小学教师须有至少1学年在编制所在学校所属村小学实际工作经历。 3.“特岗”教师服务期(3年)计算教龄,服务期内在选岗所在学校的实际工作时间计入编制所在学校的实际工作时间。 4.“三支一扶”教师服务期(2年)计算教龄,服务期内在分配学校的实际工作时间计入编制所在学校的实际工作时间。 5.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教科体局批准安排在县内学校交流的教师,在交流学校的实际工作时间计入编制所在学校的实际工作时间,但不得计算村小工作经历。其中乡镇学校教师近3年(2018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在思源学校、宁都八中、河东中学、实验学校、宁都三小等5所学校;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在宁都九中、工业园幼儿园等2所学校,跟班交流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计入编制所在学校的实际工作时间;在其它城区学校跟班交流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计入编制所在学校的实际工作时间。 6.有县外在编教师工作经历的人员,其在县外任教工作时间计算教龄,不计入现编制所在学校的实际工作时间。 (三)学历及教师资格证 1.报考普通高中岗位的教师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专业对口的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学校(含兼报乡镇初中)岗位的教师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专业对口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县城小学岗位的教师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县城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报考县城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岗位不受所学所教专业限制,报考县城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所学专业(含第二学历)须为学科对口专业。 (四)年度考核、绩效考核 1.报名参加本次各类别选调考试的教师,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年度考核的评定等次均须合格及以上。 2.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县城初中、县城小学、县城幼儿园选调考试的教师,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绩效考核等次至少有1次良好及以上;报名参加乡镇初中选调考试的教师2020年绩效考核等次须为合格及以上。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2.本学年(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学期)请病假、事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 3.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有1次及以上师德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的。 年度参加县内选调放弃选岗或选岗后放弃录用的。 5.近1学年所任教班级发生过学生群体械斗、欺凌事件、死亡事故等重大校园安全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 6.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及志愿填报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8:30至6月4日17:30。 (2)报名网址:。(如遇该网址无法登陆,可登陆备用网址1:;备用网址2:。) (3)操作步骤:登陆报名网址→考生业务入口→注册→登录→填写报名信息→保存→提交。 (4)上传照片要求:为制作笔试、面试准考证需要,报考教师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背景设为红色或蓝色。 2.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1年6月9日至6月11日。 (2)审核地点:报考教师的编制所在学校。 (3)审核经办人员:相关学校人事线干部。 (4)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①《宁都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内教师报名表》1份。此表由报考教师在“宁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宁都政务网或网上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填写好本人有关信息及填报志愿。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资格审核完成后上述证件当场退还给报考教师本人。 3.现场确认。 (1)时间:2021年6月14日至6月15日。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15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 (3)参与人员:有报考教师的学校人事线干部,报考教师本人不必参与现场确认。 (4)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宁都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内教师报名表》。此表须报考教师本人签名确认,相关学校审核人审核签名,编制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现场确认的方法及依据:将《宁都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内教师报名表》、网上报名信息及全国教师信息系统有关数据进行比对核查,确保一致并符合报考条件。 4.志愿填报。 (1)报考普通高中、县城初中、乡镇初中、县城幼儿园等4个岗位的教师,只能填报其中一个志愿;报考县城小学岗位的教师,符合条件的可以兼报乡镇初中志愿,按本方案“第二批次选岗”办法进行选岗。 (2)报考(含兼报)乡镇初中的教师,最多可填报3所备选学校。可填报的备选学校有:青塘初中、赖村初中、黄石初中、对坊初中、东山坝初中、洛口初中、东韶初中、大沽初中、黄陂初中、小布中小学、肖田中小学、蔡江中小学、安福中小学、钓峰中小学等14所乡镇初中(含中小学)。报考其它岗位的教师根据岗位公布情况进行选岗,不提供备选学校。 (3)纸质报名与网上报名所填志愿必须一致,不一致者报名无效。 5.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县内教师考试免收报名费。 (2)报考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编制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审核的,或报考教师编制所在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均视为网上报名无效。 (二)笔试 1.笔试对象。 报考普通高中、县城初中、县城小学、县城幼儿园的教师。报考乡镇初中的教师免予笔试。 2.笔试时间、科目及总分。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2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科目为:学科文化专业知识与新课标及教案分析(综合卷);笔试卷面总分为200分。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宁都中学(老校区)。 4.笔试内容范围及分值。 (1)普通高中、县城初中的选调笔试内容以现行普通高中教材为主,学科文化知识和教学专业知识各占100分。 (2)县城小学、县城幼儿园的选调笔试内容以现行初中教材为主,学科文化知识和教学专业知识各占100分。 5.参加笔试方式。 报考教师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由报考教师登陆宁都政务网自行打印。网络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办法将于7月1日前在宁都政务网公告。 6.入闱面试人数确定。 入闱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人数之比为2: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入闱。 7.笔试成绩与入闱名单公布。 2021年7月8日前将本次公开选调县内教师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于宁都政务网。 (三)资格审查 由宁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考教师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报考教师,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入闱面试的报考教师和报考乡镇初中岗位的教师。 2.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面试时间:2021年7月中旬;面试地点:宁都中学(老校区);面试形式: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为专业技能测试,其它学科为说课;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方案于笔试结束后在宁都政务网公布。 (五)选调人员确定 1.选调总成绩计算办法。 (1)参加笔试且入闱面试的报考教师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免予笔试的报考教师选调总成绩=面试成绩。(2)笔试与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学科选调名额,按报考教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3.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 2021年7月下旬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于宁都政务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报考教师被举报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考试,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选岗。 (1)第一批次选岗:普通高中岗位选调的教师安排在宁都四中(高中部)任教;县城初中、县城小学和县城幼儿园等岗位选调的教师一律通过公开选岗办法确定任教学校,具体岗位设置在选岗现场投影公布;乡镇初中岗位选调的教师安排在备选学校任教。 (2)第二批次选岗:在第一批次选岗完成后仍有乡镇初中选调名额时,根据选调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兼报了乡镇初中的乡镇小学教师进行第二批次选岗。 5.办理调入手续。 选岗后的教师须及时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调动手续。具体时间及办法将于选岗后另行公告于宁都政务网。 6.其它事项。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选调。 (2)选调总成绩相同的报考教师按以下顺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高→职称高→第一学历高→教龄长。 四、其它 1.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后,对因取消选调资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一律不作递补。 2.被选调教师第一学年不得申请跟班、不得申请到民办学校任教。拟选调教师放弃选岗或选岗后未到新单位任教者,下一年不得参加县内教师选调考试。 3.本方案由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解释。 宁都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内教师报名表
南康区人事招聘考试管理
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经南康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50人,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入机关事业编制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南康市外工作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在外在职教师),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2学年及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和在外在职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南康户籍。
2、初中教师岗位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在外在职教师须中学在编教师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专业对口。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在外在职教师须特殊教育学校在编教师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专业对口。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比例确定入闱说课人员:9个及以下指标的岗位,比例为1:;10个及以上指标的岗位,比例为1:,按四舍五入办法计算,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进入说课。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说课成绩×40%。
五、招聘程序
( 一 ) 网上报名
1 、时间: 2013 年 4 月 19 日 至 5 月 4 日 18 : 00 。
2、程序:
登录南康教育网( )→点击“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名入口”或直接进入 →填写相关信息→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表→下载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及存根(附件2)。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4、注意事项:
(1)截止5月4日18:00,系统将自动锁定报名信息,考生不可修改本人信息。
(2)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5、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撤销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犯罪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现场审查验证
1、时间:2013年5月6日至5月11日。学科岗位的验证时间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3、审查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1)大学毕业生
①网上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推荐表、师范类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准考证及存根。
(2)在外在职教师
①网上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或调出的证明。
⑤证明教龄年限的材料。
⑥个人简历。
⑦准考证及存根。
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在外在职教师,在提供以上①至⑥项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注意事项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在规定的审查验证时间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考生需缴交考务费120元。农村特困人员或城市低保人员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准考证发放
1、时间:5月17日。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考生先在南康教育网上查询准考证号,再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 、笔试
(1) 时间: 2013 年 5 月 18 日 ( 星期六 ) 上午 9 : 00—11 : 00
(2)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3)内容:
①小学教师岗位
公共科: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初中教师岗位
公共科: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公共科: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4)分数
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2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20分。
2、说课
(1) 时间: 2013 年 6 月 1 日 ( 星期六 ) 上午 8 : 00 开始。
(2)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3)内容和分数:说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的某章节内容,总分100分。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2)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
(3)说课入闱人员须于5月31日前上交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
(五)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向招聘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六)体检及公示
根据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某学科岗位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学历高者优先,再有并列者,则以笔试专业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见南康教育网的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体检后,在南康教育网公示栏中 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七)聘用
1、体检公示期满,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时,拟聘人员与南康市教育局签订拟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已签订拟聘用合同人员,经报请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2013年8月20日之前,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4、新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结束,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入编,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分配
1、免试调入教师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可自主优先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初中、小学岗位。
(2)获得省级骨干教师、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可自主优先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岗位。
按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先后顺序,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学校学科岗位。如出现同级荣誉者选择同一学校学科岗位,则教龄长者优先。
2、通过考试方式招聘的教师
(1)招聘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分配到市特殊教育学校任教。
(2)招聘的初中、小学教师,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者,笔试专业科成绩高者优先),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学科岗位。
六、优惠政策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或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经政审合格,不受户籍限制,可免试调入。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3、在外在职教师,可享受教龄加分。2年教龄的加基本分2分,每超过1年加分,依次类推。
4、2012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经见习学校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七、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须在我市教育系统服务5学年以上方可申请辞职或申请调离。如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见习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3)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的;
(4)违反本公告其它情形的。
九、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晓斌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琨、市政府副市长黄菊兰任副组长,教育局局长刘乘波、监察局局长兰希高、组织部副部长刘锡敏、编委办主任刘诗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连生、财政局局长陈德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赖小明、教育局党委委员康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刘乘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赖小明、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南康市城区益民路(第一小学旁)
联系电话:
网 址:南康教育网( )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康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计划表.doc
附件2: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准考证及存根.doc
附件3: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场验证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4: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doc
南康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 0 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2012年江西教师招聘:南康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2年江西南康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2年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450人(含2011年11月高中已招聘免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37人)。招聘计划详见《2012年南康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南康市外工作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2学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①专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和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南康户籍。 (2)初中教师岗位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中学在编教师且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或相近。 (3)高中教师岗位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高中在编教师且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或相近。 四、招聘方式 1、招聘高中教师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按学科岗位招聘指标1:2的比例确定说课入闱人员。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说课成绩×40%。 2、招聘初中、小学教师采取笔试方式。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2年4月6日至18日18:00。 2、程序: 登录南康教育网→点击“南康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入口”(报名入口网址)或填写报名相关信息→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下载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及存根。 3、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4月18日18:00,系统将自动锁定报名信息,考生不可修改本人信息。 (3)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2)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现场审查验证 1、时间:2012年4月20日至27日18:00。学科岗位的审查验证时间详见附件3。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3、审查验证材料: (1)大学毕业生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就业推荐表。 ③准考证及存根。 ④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应提供大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1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须提供见习学校考核材料。 (2)在外在职在编教师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应提供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或调出的证明。 ④教龄年限的证明材料。 ⑤个人简历。 ⑥准考证及存根。 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在提供以上①至⑤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省特级教师或省学科带头人或省骨干教师或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注意事项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在规定的审查验证时间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考生需交考务费12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申请同意后可免交)。 (三)准考证发放 1、时时间 (1)小学教师岗位:5月3日。 (2)高中、初中教师岗位:5月4日。 2、发放:考生在领证前,可在南康教育网上查询准考证号后,再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时间和地点 (1)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①时间:2012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②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2)高中教师岗位 ①笔试 时间:2012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②说课 时间:2012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2、内容和分数 (1)小学教师岗位 ①内容 公共科: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分数: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5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50分。 (2)初中教师岗位 ①内容 公共科: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分数: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5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50分。 (3)高中教师岗位 ①笔试内容和分数 高中与初中同时同卷考试,总分150分。 ②说课内容和分数 说课内容为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的某章节内容,总分100分。 (五)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向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六)体检及公示 根据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某学科岗位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学历高者优先,再有并列者,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见南康教育网的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体检后,在南康教育网公示栏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七)聘用 1、体检公示期满,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2012年6月8日前,拟聘人员与南康市教育局签订拟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已签订拟聘用合同人员,经报请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2012年8月20日之前,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八)分配 分配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根据学科需要,将免试调入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进行分配。 1、免试调入的高中教师,原则上安排到高中任教。 2、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初中、小学教师,可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初中、小学任教。 3、获得省骨干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初中、小学教师,可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任教。 按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的先后顺序,选择所公布的学校学科岗位。如出现同级荣誉者选择同一学校学科岗位,则教龄长者优先。 第二步:对通过考试方式聘用的教师进行分配。 1、聘用的高中教师分配到所报考学校。 2、聘用的初中、小学教师,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者,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学科岗位。 六、优惠政策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和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男45周岁(196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经政审合格,可不受户籍限制,免试调入。 2、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另加5分。 3、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可享受教龄加分。2年教龄的加基本分2分,每超过1年加分,依次类推。 4、2011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经见习学校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另加2分。 七、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须在我市教育系统从教5学年以上方可申请辞职或调离 。如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行为的; (2)见习期内,无法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3)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 (4)违反其它情形的。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南康市城区益民路(第一小学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老师 钟老师 网 址:南康教育网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康市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康市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