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卫生副高
四川人事考试网卫生副高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21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27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专业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 考试安排在7月3日、4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二)考试专业及方式共118个专业(附件1),其中采供血医学、采供血护理、采供血检验技术、血液制备技术4个专业采用纸笔方式考试,其他114个专业均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 二、报考条件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卫发〔2018〕52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四川省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川卫规〔2019〕3号)、《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和〈四川省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20〕33号)等规定,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范围及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考范围 在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拟晋升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应参加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资格考试。 在我省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成都市所辖区的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拟晋升基层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可参加基层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资格考试。 (二)卫生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3)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4)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 (1)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③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④市(厅)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⑤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或第一主研人,并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3篇或发表本专业sci论著2篇。 (2)具有医学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参加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 ②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其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除具备上述第3款第(1)条条件之一外,还可经3名本专业同行专家(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或由省部级国家机关批准的同等级称号专家)推荐。 (4)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参加各级党委、政府指派的援外、援藏、援彝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报考;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2年报考。 (三)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考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的人员,须符合川卫发〔2018〕52文件第三条第3款规定的基层卫生高级职称适用范围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3)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4)具有医学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5)具有医学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 (1)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③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④市(厅)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⑤获得四川省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四川省临床技能、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等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授予的学术技术称号者。 (2)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其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除具备上述第3款第(1)条条件之一外,可经3名本专业同行专家(省、市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正高级专家)推荐,破格报考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 (3)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参加各级党委、政府指派的援外、援藏、援彝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报考;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2年报考。 (四)中医药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中医药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医药学博士学位,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年; (2)具有中医药学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 (3)具有中医药学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及其以下,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 (4)临床类别医师报考中医药副高级资格需提供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结业证书。 3.受聘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中医药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2)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3)内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4)获得省名中医、省中青年名中医; (5)市(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6)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或第一主研人,并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3篇及以上或发表本专业sci论著2篇及以上; (7)参加各级党委、政府指派的援外、援藏、援彝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提前1年报考; (8)参加各级党委、政府指派的援外、援藏、援彝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提前2年报考。 (五)基层中医药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基层中医药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药学博士学位,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年; (2)具有中医药学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 (3)具有中医药学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及其以下,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 (4)临床类别医师报考中医药副高级资格需提供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结业证书。 3.受聘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中医药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2)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3)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4)获得省中青年名医; (5)市(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六)其它有关事项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2)按破格条件报考相应资格的人员,其业绩、贡献和荣誉均应为任现职期间取得,且不得重复使用。 (3)在聘任卫生(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报考;参加疫情防控,受到记大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表彰的,可提前2年报考;参加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报考。 (4)报考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计算至报名当年的12月31日。 (5)援湖北医疗队和高风险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内申报参加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免副高级资格考试。援外医疗队员援外期间申报参加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免副高级资格考试。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5月10日至5月26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5月10日至5月27日。 (三)缴费时间 5月10日至5月28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6月10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28日至7月2日。 四、告知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相关要求。 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2.报考卫生专业的人员,点击“2021年度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中医药专业的人员,点击“2021年度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进行报名。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是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栏内专门申报。 4.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5.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6.所有报考人员须按报考条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证照原件电子扫描件(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100-300kb,复印件无效)。 7.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核查通过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工作人员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选择市(州)报名点的,卫生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市(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查;中医药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市(州)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核查。选择省直属报名点的,卫生专业由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核查;中医药专业由省中医药管理局人教处核查。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附件3。 2.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根据学历验证情况,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医师职业资格证书、破格条件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医师职业资格证书、破格条件依据、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每人每科90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复核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合格证明领取 合格证明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七、考试须知 (一)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人机对话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写填涂的信息,并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 1.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2022四川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条件及入口已公布,报名时间为4月25日-5月18日。卫生专业副高报名时间:5月10日至5月26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8月31日起就可以查到了
各相关考生:2022年度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电子证书已经上线,考生可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首页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或下载、打印,本项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同时,2019、2020、2021年度卫生副高成绩合格电子证书均已上线,有需要的考生可以自行下载打印。办公地址: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室(平桥原军转办三楼)
四川省人事卫生副高考试网
各相关考生:2022年度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电子证书已经上线,考生可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首页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或下载、打印,本项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同时,2019、2020、2021年度卫生副高成绩合格电子证书均已上线,有需要的考生可以自行下载打印。办公地址: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室(平桥原军转办三楼)
2022四川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条件及入口已公布,报名时间为4月25日-5月18日。卫生专业副高报名时间:5月10日至5月26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四川人事考试网卫生副高级
一、证书办理时间:各项考试成绩公布后三至六个月左右,开始办理合格证书;
二、考试合格证书按省直考点和市(州)考点分别发放;
三、全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合格证书均在四川大学考试办公室领取;
四、全省统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四川省统计局负责发放;
五、卫生专业(初、中级)考试省直考点合格证书在省卫生厅人事处领取;
六、会计专业(初、中级)考试省直考点合格证书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四川省直考点合格证书办理办法
在“四川人事考试网()”选择报名点为“成都市省直” (指: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考点考试并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请按此办法办理下列合格证书。
1、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卫生副高、外销员、国际商务师、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审计、经济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在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领取,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军转大厦一楼考试测评基地报名大厅证书发放处,咨询电话:、、。证书领取通知请查看四川人事考试网首页“热门词汇”中的“证书领取”。
2、建设类证书:
从2010年度开始,参加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全国造价工程师、全国监理工程师、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后直接领取基础考试合格单,供后期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资格审查使用,领取地点同下;专业考试合格后证书办理同下)、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全国房地产估价师、全国物业管理师、全国一、二级建造师、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等考试并全科成绩合格需办理及领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都请直接前往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咨询电话:、85439923),不需再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领取考试成绩单。此类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请登录查看四川建设人才网()“办事指南”中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证书办理进程请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首页“文件通知”专区或建造师栏目“执业注册”专区或四川建设人才网()首页“最新消息”专区查看均可。
3、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请直接到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510房间,咨询电话:。
4、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9号,咨询电话:。
5、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510房间,咨询电话:。
6、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环保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成都市西御街31号,咨询电话:。
7、助理广告师、广告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18号四川工商大厦817室、815室,咨询电话:、86785452、86612750。
8、管理咨询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地址:成都市紫荆南路38号紫荆名苑商务楼503,咨询电话:。
9、土地登记代理人
请直接到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7号,咨询电话:。
10、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民政厅,地址: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咨询电话:。
11、质量专业(初、中级)
请直接到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成都市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咨询电话:。
12、价格鉴证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咨询电话:。
13、注册资产评估师
请直接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地址:红星中路二段120号亚新大厦9楼,咨询电话:、86756539。
14、设备监理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质量协会设备监理专委会,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黉门街79号附1号,咨询电话:。
15、注册安全工程师
请登录查看: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 )公布的《关于办理xxxx年度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按通知要求申报,按其相关程序提交办理证书材料,咨询电话:,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其余选择地市州报名点的,其证书领取办法请咨询各地市州人事考试中心。
16、一、二级注册计量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成都市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咨询电话:。
17、注册测绘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测绘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7号,咨询电话:、66065635。
18、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请登录查看: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网()“证书发放”栏目中公布的《关于办理四川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按其相关程序提交办理证书材料,地址:成都市领事馆路1号南谊大厦六楼,咨询电话:、。
19、执业药师
请于2012年3月1日后,登录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文件通知栏”或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培训中心网站()“公示栏”查询相关通知,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57号综合楼3楼308室(新华饭店内),咨询电话:、85559694。
20、出版专业
请直接到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地址:成都市桂花巷21号,咨询电话:。
21、企业法律顾问
请直接到四川省国资委,地址:成都市黄忠小区同友路11号,咨询电话:87598812。
22、招标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99号2楼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内,咨询电话:。
市(州)考点合格证书领取点
成都:卫生证书在成都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证书均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自贡:职称外语成绩通知单、建筑施工、卫生副高、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攀枝花: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泸州: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德阳: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审批科领取。
绵阳: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广元: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遂宁: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内江: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乐山: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南充:会计、卫生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称科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达州:会计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巴中: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广安: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宜宾: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雅安: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阿坝: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甘孜: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凉山: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眉山: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称科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资阳: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各相关考生:2022年度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电子证书已经上线,考生可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首页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或下载、打印,本项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同时,2019、2020、2021年度卫生副高成绩合格电子证书均已上线,有需要的考生可以自行下载打印。办公地址: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室(平桥原军转办三楼)
四川卫生人事考试副高职称
各相关考生:2022年度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电子证书已经上线,考生可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首页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或下载、打印,本项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同时,2019、2020、2021年度卫生副高成绩合格电子证书均已上线,有需要的考生可以自行下载打印。办公地址: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室(平桥原军转办三楼)
四川2022年卫生副高评审资格证什么时候发证?卫生副高评审资格证书由卫健系统和人力资源共同颁发,具体发放时间要咨询人力社保局。
一、学历和资历要求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应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副高职称5年以上(含5年,以下同)。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7年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只有临床、中医(含中西结合,以下同)和口腔类别以外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县级及县级以下(含县级,以下同)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 2.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5年以上。 3.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4年以上。 4.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2年以上。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 2.具有临床类专业中级职称; 3.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全科医学中级职称的不须提供此证)。 二、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等)相一致。申报护理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报人员现医师类职称专业类别与所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不一致的,其现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依据,但申报专业类别须与执业类别相一致。 三、论文要求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县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以第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其中1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另1篇可为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也可是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 (三)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应为《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见湘卫职改办〔2010〕3号文件,以下简称《目录》)收录、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查询到的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国外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评审专家组鉴定。 所有公开发表文章要求1500字以上,个案、综述、增刊发表文章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论文。 (四)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撰写作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依据的宣读论文、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应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1.宣读论文应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上宣读、字数不少于1500字,须具备《论文宣读证书》和刊载该宣读论文的学术会议论文集。 2.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申报者本人的科研成果或运用、推广他人科研成果的报告,字数在3000字以上,并已在单位宣读。年度业务工作总结不能作为此类文章参评。 5.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 6.论文内容应与所申报的专业相近。 四、下基层服务要求 在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中医和口腔类别专业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前必须到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连续服务6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 年龄在50岁以上或以往曾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可免下基层服务。 五、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能力要求 (一)外语(医古文)水平要求。申报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卫生类或综合类),申报正高者须提供A级成绩,申报副高者须提供B级或A级成绩;申报中医、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可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或医古文考试成绩。 有关外语(医古文)免试、降分、放宽成绩的条件详见原省人事厅《关于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7〕56号)。 (二)计算机能力要求。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发〔2009〕17号)规定,凡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职称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之前取得原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科目(模块)。 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条件详见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湘人发〔2003〕39号)。 六、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根据《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湘卫科教发〔2001〕6号)规定,达到规定学分才能申报。 七、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5年(硕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4年,博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或完全责任者未满3年的。 (二)受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 (三)考试违纪处分决定中明确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
河北人事考试网卫生副高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及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2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9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知》(冀人社[2016]3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2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7月2、3日开展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辛集、定州市不设报名点,考务管理工作分别按照石家庄、保定市工作方案执行。现将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凡是符合《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知》(冀人社[2016]30号)及补充通知中规定的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此项考试(见附件1报考条件)。报考人员的职称任职年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防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执行。 (一)专业选择。实践技能考试共设置105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和执业类别,在《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考生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应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拟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个人不按要求报考,影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设置。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计算机上答题)方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标准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省实行统一合格标准,合格成绩分数为60分。考试成绩单由省职改办发放,有效期三年(从考试当年算起)。 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三)网上报名。2022年4月20日至5月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网上报名专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2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报名。填报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单位属地原则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确认提交后即完成信息填报等待资格审核。 (四)网上缴费。网报注册完成后,考试管理机构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网报系统资格审核栏显示“通过”,报考人员即可在2022年5月19日至6月3日期间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即获取考试资格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应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完成后,重新登录考试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 二、资格审核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的责任,之后即可报名。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已经缴费的概不退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实行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在2022年5月9日至5月16日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核,不再组织现场确认审核。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报进度,网报系统资格审核栏显示“通过”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显示“不通过”即为审核拒绝。 三、准考证打印 自2022年6月2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7月3日。 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成绩查询。 六、收费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95元(其中代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报名费每人10元,共计105元。 七、考试要求 当前全国的疫情防控工作转向常态化,考试的组织实施面临巨大防疫安全风险,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考前制定详细的《考试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3)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2022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1、报考条件 2、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 3、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6日
河北卫生室聘用副高级别人员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包括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且应考虑卫生室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应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选拔,确保聘用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具体的聘用程序和标准应遵循有关政策和法规,以确保聘用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河北卫生室可以聘请副高级别的医生,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来确定。一般来说,医院的聘用政策是根据医生的职称和工作经验来制定的。如果医生具备副高级别的职称和丰富的临床经验,那么医院可以考虑聘用他们担任相关职务。但是,不同地区的政策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具体咨询当地卫生部门或医院的人力资源部门。
河北省卫生副高职称评审流程如下:1、职称评定部门确认报名条件。2、职称评定部门审核评审资格。3、职称评定部门公布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