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事考试网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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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凉山州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2020年7月18日至7月20日,甘孜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至7月27日。
您好,根据官方公布的消息,凉山州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4月18日至4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将根据各考试单位公布的考试通知确定。
凉山州人事局关于200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州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根据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凉山州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川编发〔2007〕90号)文的精神,在考录乡镇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乡镇农经干部。 招考对象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的,其具体含义是: 1.此类职位只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考。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以及三州和农村、社区工作或服务的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止报名时,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二)招考范围:本科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面向全省招考。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1990年4月30日 —197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考单位及名额、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凉山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负责,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4月20日—4月26日。 (二)网上报名程序 1、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自身条件完全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方可进行报名。 2、网上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单,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照片。 (三)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22—4月28日。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3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各招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同时,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并提醒考生重新上传。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后,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凉山州人事局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凉山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告。 (四)网上缴费 初审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登录到网站相关页面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报考者选择职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手续,然后按规定退费。其中: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笔试考试后15日内凭上述有效证件到凉山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并上传照片成功和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08年5月12日8:00-2008年5月17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两科。 2.笔试时间:2008年5月18日,笔试成绩于2008年6月30日由凉山州人事局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按网络提示进行查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在笔试成绩中各占50%。 4.加分条件和方法: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加分政策。 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加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以外的乡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所、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村组基层组织等)、社区(指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每工作满1周年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不超过5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安排在乡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可按一项加分规定加分,不能累计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加分照顾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少数民族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统一送交凉山州人事局,由招考单位集中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录用计划数、参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等,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2008年7月10日,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应携带《 凉山州200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于2008年7月19日—20日进行。面试具体事项由凉山州人事局另行通知。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含事先确定拉通排序的职位和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由凉山州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州同级机关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录用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凉山州人事局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各招考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凉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结束后,因考生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凉山州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市(州)公开考录公务员方案的批复》(川人办发〔2008〕81号)文执行,州上设立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凉山州人事局负责解释。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194699 凉山州纪委、州监察局监督人员:景素芳 电话 凉山州人事局咨询电话: 、2161794 附件: 凉山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四川各地市公务员考试公告陆续发布中,中公网校提醒广大考生,及时备考顺利上岸!
2014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日至7日8点
确认缴费:2014年4月9日8点前
打印准考证:4月22日至26日
笔试时间:2014年4月27日
公布成绩:2014年6月13日
更多备考资讯,详情请关注公务员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眉山人事考试网最新通知
【 #计量师# 导语】2022年四川眉山市一级、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证书领取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我中心在各项人事考试成绩公布后进入办理人事考试证书阶段。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时所选考区为眉山的合格人员到眉山领取合格证书。 证书领取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两种方式。自2021年起,省人社厅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受理遗失补办申请。请各位考生慎重选择证书领取方式,自行做好纸质证书签收和保管工作。 现场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现场领取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一楼,可乘8路、15路、16路公交车)。 联系电话:。 现场领取须知:由本人领取的,请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由他人代领的,请携带代领人员及被代领人二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文章来源:
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教师公招成绩出来根据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眉山市东坡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规定,2022年下半年眉山市东坡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卷面成绩于即日公布,请考生在眉山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查询本人的笔试卷面成绩
山西人事考试网最新通知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9〕8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22日、23日举行。有关考试简介、考试设置、考试时间、考试报名、报考条件、应试须知、考场规则、违纪处理等规定,请认真阅读《山西省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 点击下载 《报考手册》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4月11日至4月20日 网上交费:4月11日至4月21日 准考证打印:6月14日至6月21日 票据领取:6月17日至6月21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成绩查询:8月31日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考试组织 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名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登录网址: 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 山西人事考试网:(网上考务) 考试组织流程: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准考证打印-考试-查询成绩-资格审核-领取证书。 资格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报名时所选报名地市应与工作单位注册地市一致。 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觉遵章守纪,诚信报名考试,抵制舞弊,维护公平,严格遵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执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对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试费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报考手册》),考试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取,交费票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发放。 四、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省民政厅慈善和社会工作处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该项考试专业合格(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周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应试人员。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资格审核时应试人员须提供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 发布审核公告:9月4日前 现场资格审核:9月9日至9月12日 联系电话: 省民政厅慈善和社会工作处: (报名资格咨询、审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网报咨询、票据发放) (成绩复核)(考试收费)。
12月18日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山西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定于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考生可重新选择(确认)考试地点。现将山西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为方便考生参考、减少人员流动,山西考区将在11个设区的市设置笔试考点。选择在山西考区参考的考生(含专业科目考生)可就近选择本人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的市参加笔试。二、考试地点重新选择(确认)后,不得修改。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考试地点进行重新选择(确认)或者提交退费申请的,视为在初始选择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四、已在山西考区确认缴费的考生,如选择放弃考试,考试费将于2023年1月15日前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五、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我省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必要的防疫措施。请考生持续关注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按照规定进行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12月18日来源 |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编辑 | 王妍责编 | 杨瑾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凉山州最新人事考试
根据凉山州官方最新通知,凉山州22年上半年的事业单位考试将于22年5月20日(周六)上午9点30分开始,考试结束时间将于19日中午12点30分结束。
凉山州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凉山州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2020年7月18日至7月20日,甘孜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至7月27日。
参考2021年凉山州定向乡镇公务员考试,据其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情况表知:
1)入面考生共199名,入面笔试折合成绩:①平均分;②最高分;③最低分。
2)部分岗位的入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如图:
关于凉山公务员排名事宜
四川地区排名一般是单独出,根据之前四川人事考试网消息,关于职位排名的查询时间:2022年1月30日前,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藏语文》×15%+笔试加分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2%+《申论》成绩×9%+《专业科目》×9%+《专业技能测试》x30%+笔试加分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4%+《申论》×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关于凉山公务员资格复审事宜
资格复审一般是和排名一起出的,一般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有这些(以2021上半年甘孜公务员资格审查材料为例):
1.《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2.笔试准考证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验的职位);
7.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两寸,底色不限);
8.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须有二维码)1份;
9.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职位须藏语口语前置的,考生应携带藏语口语前置合格通知书(如有遗失,请及时与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
此外,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业证明,内容包括本人在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等(证明需写清楚毕业时间和专业名称)。另需现场签署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诺书。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非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1月10日下午17:00时,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特别是公告后附件中疫情防控部分。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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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网上报名只进行照片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在笔试后进行,资格审查时将对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的咨询电话。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含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的面试前的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等多个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招聘资格。请广大考生切实注意自身实际条件,避免选择不符合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2022四川凉山州冕宁县事业单位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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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全区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 29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市人社公〔2017〕27号)精神,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全区机关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7年,衢江区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60名公务员。其中,区级机关单位33名,乡镇机关27名(包含12名选调生村官招考计划,详见2017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招考公告)。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或于2017年3月3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组织工作网()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浙江人事考试网() 衢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区级机关单位、乡镇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衢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7年3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乡镇机关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衢江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3.乡镇机关单位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乡镇机关面向面向大学生“村官”的相同;“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衢江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2.报考乡镇机关单位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88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4.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5.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在2017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方式和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3月11日0时—3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3月14日0时—3月16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 (二)资格初审 时间:3月16日17时—3月2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3月21日0时—3月2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27日24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3月21日0时—3月3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除以下第2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2.乡镇机关单位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 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7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单位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职位的证明;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请,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 八、体(技)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 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单位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附件6)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不具备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招录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体检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递补。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单位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县以下机关单位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干部考录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或已被其他机关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并已报到的,可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有上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 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在次年全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十三、注意事项 (一)法官、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大专学历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四)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五)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3月29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八)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九)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二)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三)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十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各市、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十五)报考选调生村官、人民武装学院人民武装干部学员和特警的,具体内容另见公告。 附件: 2017年衢州市衢江区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428名(含特警3人,残疾人1人),其中市级机关单位招考61名;县(市、区)机关单位招考324名;乡镇(街道)机关43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1年11月3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衢州党建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市级机关单位招考对象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县(市、区)机关单位: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衢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招考计划(详见附件)中职位对学历、学位、户籍、生源等有明确要求的,按招考计划执行。 3、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对象为: (1)参加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3)在军队服役满5年以上的衢州市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如2017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8-2022年,依此类推。 4、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共享县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5、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相同。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山区26县事业编制人员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为:各县(市、区)聘用满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 6、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本职位)。在换届实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社区“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社区“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衢州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职位,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5、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年龄18至35周岁。 6、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专设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具体资格条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中公布。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交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5:30—17:30。 报考衢州市级及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衢州或所辖县(市、区)。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单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各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以及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体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军事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面试分别由市、区县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区县以下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区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全市各级机关单位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出现上述情况,全市各级机关单位不再递补。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至2021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传真:,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七)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八)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九)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一)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各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十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三)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发布。 (十四)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五)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详见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发布的《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十六)政策咨询电话: 衢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3086061 衢州市柯城区公务员主管部门: 衢州市衢江区公务员主管部门: 江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常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开化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龙游县公务员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