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医师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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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医师人事考试

四川医师人事考试

『壹』 主治医师的报考条件

『贰』 主治医师的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内科学专业:

1、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2)四川省主治医师聘用条件扩展阅读

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主治医师考试

『叁』 主治医师考试通过以后聘任具体需要什么材料

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3)四川省主治医师聘用条件扩展阅读

主治医师的聘用条件

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肆』 在四川省晋升副主任医师的条件

主治医师晋升抄副主任医师的条件: 学历本科毕业;从事中级职称工作五年以上;在任主治医师职责期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以上论文;外语和计算机通过资格考试的。 至于计算机资格考试是否对乡镇医院医生放宽,这主要是当地的政策。

『伍』 住院医师如何进职称到主治医师需要哪些条件请详细点。谢谢,

您好,现在您考过了执业医师证了吗?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内7年。 (容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陆』 主治医师职称评审需要哪些材料

材料清单

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⒉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⒊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⑴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⑵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⑶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⑴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⑵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⑶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⑷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⒋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⒌《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⒍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⒎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6)四川省主治医师聘用条件扩展阅读

主治医师职称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取得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医师工作二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四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六年以上,取得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医师工作四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医师任职资格,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医师工作四年以上。

1.专业理论水平

(1)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

(2)了解本专业国内先进技术,并能应用于临床。

2.工作能力

(1)坚持在临床第一线工作,完成规定工作量,具有本专业的临床工作经验。

(2)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能独立诊断治疗一般疑难及重危病症。

(3)本专业基本技术操作熟练。

(4)能承担教学任务,具有指导下级医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3.业绩与成果在医师任期内,能完成医院分级管理中规定的相应级别两例病例的两份甲级病历,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论文一篇;

(2)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

(3)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论文二篇;

(4)在市(厅)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论文三篇;

(5)获市(厅)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6)本、专科生或中专生通用教材的参编者;

(7)在临床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 *** 的奖励。

『柒』 主治医师申报条件

主治医师职称和你的学历有关系,大专以上6年,本科4年,硕士2年,最好单位还有优越表现,有过获奖证书以及发表论文的学术成果。这样会在你评职称的时候加分,考试和论文是硬性条件,论文也好发,基本给了版面费就可以发的,我们单位每年评主治由于名额有限,所以每个申报医师都抱着一米左右的发表刊物去申报。是不是很夸张,不过为了后面的处方权之类的,还是很努力去晋级的,我们单位都是在百姓论文网发的。具体情况你可以去问问,一年也是发好多篇。单位都是有人统一组织。不懂得地方可以多问问身边有经验的人,毕竟每个地区医院要求不同。采纳我哦

『捌』 主治医师的晋升条件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内; 2、医学大学容专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六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5、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从事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少于3年 6、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玖』 报考主治医师的条件是什么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内科学专业: 1、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内科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内科学工作的人员; 2、报名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 3、《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拾』 中级主治医师职称评审条件

主治医师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取得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医师工作二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四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六年以上,取得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医师工作四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医师任职资格,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医师工作四年以上。

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即为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书的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考试成绩在各科目中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内科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A.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后,信息资料还要经过上级复审吗

考生信息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不会上报市或省的上级单位复审,现场确认后,则考生报名成功。

现场报名时,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等),交费,拍照(或导入数码照片),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即网上报名阶段和现场报名阶段,网上报名阶段时间一般每年2月中旬~3月中旬,现场报名阶段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中旬~4月月中上旬。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

(1)医师资格考试省审核扩展阅读: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需要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机构是医疗机构的需提交试用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5、2009年以后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B. 辽宁省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谢谢

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各县区、市管医疗机构,派专人携有公章的送审委托书(见附件2)、考生名单(见附件3)在指定时间,一次性将本地区、本单位材料送审。 装袋要求:每人一个档案袋,内装材料因人而异,略有不同。 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证明、助理医师资格证与助理执业证和学籍档案等所有原件散放在最上面(省审后返回,请各单位及时查看我委网站返档通知,尽早领回)。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所有复印件按此顺序用曲别针固定(省审存留不返)。材料中复印件均用A4纸。 档案袋封面填写要求:左上角注110、120等报考类别代号,正确填写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手机号,目录栏只填原件名称,复印件不用填。右上角预留空白处用于全市统一编码。 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份和《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自行打印,各单位要逐项核对报名表上的信息是否正确,及时纠正修改,确保不出差错。报名表上需要本人签字的栏目内必须签字并填写签字日期,报名表上的照片与本人身份证上的照片明显不符或照片背景非白色的,需重新上传照片。 (照片要求:标准身份照,图像清晰。 侧身照、艺术照、生活照的照片以及图像模糊不清的均不合格)。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一张纸上) 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县区、市管医疗机构初审验原件,市复审不用带原件。 军队考生的认定: *** 、武警、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为现役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一级士官、二级士官等)和学员证。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不论往年是否报过名,均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毕业证书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否则户口本上标注有曾用名的可以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由学校出具证明。 毕业证书丢失的由考生本人书写丢失情况说明,单位加盖公章。毕业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同时提供学信网证明,必要时请提供学生档案。 传统医学师承及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提供《辽宁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证书》及复印件。 4、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考生自行到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有效期需要考生延长至6月1日以后。以下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和往届生(1991年以后取得各类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的),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等。 不能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的1991年以前毕业的本科和大专考生以及中专考生需要省高中等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学历证明(往年医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单或学籍档案只能作为辅助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外国学校或外国 *** 出具的该专业可以在该国报考医师资格的证明(需公证)(传统医学师承及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不需提供)。

C. 医师资格考试什么时候现场审核

执业医师报名审核通抄过之后审核单位袭会电话通知。

报考审核是否通过主要看的是现场审核那一关,现场审核时需要带着相关证件及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去指定地点审核的,审核点上给你做出报名信息是否通过的认定。

部分地区现场交报名费,一般地区是采取网上交报名费的方式。

接下来打印准考证,等待考试就行了。

D. 执业医师考试毕业证审核要到省卫生厅审核吗

医师资格考试学历审核是由市卫生局审核。综合笔试通过的考生,卫生厅将对每个通过人员进行二次审核。

E. 2020江西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会推迟吗

1、2020江西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延期已经有发布。回具体时间还未公布。 2、根据《国答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延期开展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函〔2020〕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延期开展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3、了解更多公考相关资讯,关注九江人事考试信息网。

F. 医师资格考试审核通不过什么时候通知

一般如果审核不通过的话,现场审核的时候就会有告知了,现在安心复习吧,要等到省里全录入数据还是需要时间的,一般现场审核的时候没当场告知不合格就不会有大问题了,抓紧时间复习。

G. 山东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后省里审核吗

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审核时要带证件如下: 1. 户籍在省内的回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答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2. 工作单位在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3. 在读学校在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和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2014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H. 四川省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何时开始现场审核

由于查询人员众多,系统比较繁忙往年执业医师考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成绩查询入版口差不多都是12月正式开通权,参加了执业医师笔试考生只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可查询到那一年的执业医师综合笔试考试成绩,如果查不了,请隔几天查一下,大概时间就是那几天的。 反正每年的公布时间都不确定的,现在也不止你一个人在问,慢慢的等通知吧。估计就是这段时间了吧,,昨年26号就可以看到成绩查询入口,今年跟昨年的误差估计也就几天,有的地区不同,公布的时间也大不相同,去年就是在年底15-30号的时间都能查到的,也可以去专门的医师网站上去查看的。 很多人都在问分数啊,可是这个每一年都没有明确规定的啊。乡镇级助理医师分数线按常理是考试结束后,不会当场就告诉你的,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确定建议合格分数线医学教育整理,各试点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建议合格分数线,划定本省(区、市)合格分数线报卫生部备案后实施。 各地区政策不同,乡镇级助理医师分数线也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通知为准。 乡镇级助理医师分数线也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通知为准。

I. 四川省德阳市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审核资料(《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是现场打印吗

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现场打印签字,不需要提前准备。

J.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需要带什么材料

1、报名成功通知单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的原件

4、试用单位或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章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名称完全一致)

5、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部分地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网上学历证明,注意截止日期)

目前我国已经有十几个行业开始实行执业资格考试,但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由行业主管部门独立组织实施的只有医师资格考试,其他行业执业资格考试都是由行业主管部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实施。这体现了立法机构对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信任和对医学考试高度专业性的尊重,同时也给医师资格考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考试内容

执业医师考试测试基础科目、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

执业助理医师测试基础医学综合、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

考试全部采用客观性选择题,书面考试,主要题型为A、B型题,A型题中包含A1、A2、A3(A4)型题,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64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30题。

2003年起考试有所改革,全部采用客观性选择题,书面考试,主要题型为A、B型题,A型题中包含A1、A2、A3(A4)型题,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60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

四川人事主治医师考试

四川省主治医师分数线如下: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

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自2022年度起,将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7项增至33项。

1、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汪册建筑师(一二级),监理工程师—级洁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验船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汪册消防工程师、汪朋计量师(一级)、执业药师、拍卖师、工程咨询(投资);

通信(初、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中、高级)、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会计(初、中级)、资产评估师〈含珠主评估专业)、经济(初中、高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初、中级)机动车检测维修(初、中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初、中级)、卫生(初、中级)市计(初、中高级)税务师.设备监理师、统计(初、中、高级)、出版(初、中级)银行业专业人灵(初、中级),翻译专业资格〈三级)考试。

2、护土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标准为300分,卖践能力科目合格标准为300分。

3、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4、根据以上内容得知,四川内科主治医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四川考区2022年中医全科主治医师考试合格标准是多少?相信这是很多2022年考生关心的的问题,医学教育网小编贴心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如下:

合格标准:

根据人社部通知,自2022年度起,中医全科主治医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中医全科主治医师考试各科目满分为100分,分数线相对固定为60分!

中医全科主治医师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

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各科均为5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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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医人事考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电话表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办公室 8662831986129850(传) 2 政策研究处 86110521 3 法规处 86746189 4 规划财务处 86138236 5 就业促进处 86111756 6 人力资源市场处 86751483 7 军官转业安置处 86761390 8 职业能力建设处 86113498 9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86759627 10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86627083 11 农民工工作处 86125365 12 劳动关系处 86112724 13 工资福利处 86761784 14 养老保险处 86123449 15 失业保险处 86117055 16 医疗保险处 86111639 17 工伤保险处 86136810 18 农村社会保险处 86110193 19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86110560 20 调解仲裁管理处 86133200 21 劳动监察处 86145792 22 外国专家工作处 86742939 23 引智管理处 86741109 24 信访处 86758870 25 人事处 86761187 26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8675933186110523 27 机关党办 86137417 28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86139086 29 省公务员局 综合处 86766763 职位管理处 86510797 考试录用处 86783299 考核奖励处 86510464 培训与监督处 86510797 30 省就业局 87760643 31 省社保局 86693218 32 省人才交流中心 86140600 33 省人事考试中心 8662921986740101 34 省军转干部服务中心 86139299 35 省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 86675599 36 北院信息中心 86626703 37 省专家服务中心 86741860 38 北院机关服务中心 86617161 39 省军转培训中心 86741638(总机转卢雁) 40 南院机关服务中心 86130955 41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86131176 42 南院信息中心 86110853 43 省劳科所 86129282 44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 86523381 45 省机关事业基金管理中心 85541881 48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86136211 46 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86114717 47 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 86136135 48 省招募办 86129989 49 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86742939 50 省继续教育协会 86786763 51 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86139028 52 省留学人员联谊会 86761312 53 省劳动保障学会 86119217 54 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协会 87736502 55 省职业技能开发学会 86116269 56 省劳动保障学会社保分会 86633016 57 省劳务开发协会 86125365 58 省医保研究会 86138817

(一)网上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2日-3月26日24︰00,报名网站为雅安人事考试网(二)打印考生信息表和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雅安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考生信息表》3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或政策性加分时使用。通过网络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报考者应在2014年4月13日至4月19日24∶00前登陆雅安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医学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40%。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地点在雅安市雨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2.笔试时间。201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于2014年5月8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4年5月12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4年5月14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以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具体以当地招考部门公告文件通知内容为准,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

你好,华图网校为你服务2014年四川雅安医护类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登录 华图网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地点在雅安市雨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川人事考试医学

【 #执业药师# 导语】 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22年四川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8月29日-9月13日进行报名,11月5日-6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5日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1月6日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考试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要求,自2022年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以上述条款为准,其他报名条件参照《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相关要求,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相关专业”的界定、“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等其他有关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说明,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我省不再接受中专学历人员报名。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8月29日至9月13日。 (二)资格核验时间 8月29日至9月14日。 (三)缴费时间 8月29日至9月15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9月26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10月31日至11月4日。 四、考试大纲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2)》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 )。 五、告知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相关要求。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后,如未缴费可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三)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 2.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详见附件1)。 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附件3。 2.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 3.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1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七、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查询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四)证书查询及领取 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申请下载,纸质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八、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请考生沿裁切线自行将答题卡小心撕下。 九、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教育、公安、卫健、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 1.关于告知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 #医生招聘# 导语】2022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医疗岗录用21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余资格证书也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报考市(州)、县(市、区)司法局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报考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医学、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及名额 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司法局计划招录246名,四川省监狱系统计划招录58名,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计划招录44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计划招录5名,共计353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可于11月2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心理矫正、信息通信、医学等急需或专业性强的职位和单位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放宽到3:1。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11月22日至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 “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3)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三项加分规定的,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9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资格确认。其中:符合加分条件(1)的考生应提交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符合加分条件(2)的考生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符合加分条件(3)的考生应提交表彰证书或表彰决定、伤残等级证书和亲属关系证明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报考市(州)、县(市、区)司法局职位的,到职位所对应市(州)司法局(请按职位表所列咨询电话询问具体地址)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到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滨江中路1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报考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职位的,到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地址:成都市蜀通街90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报考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2023年1月5日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体能测评 除医学、心理矫正、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师职位外,报考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其他职位的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 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分别由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考生的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在省、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市(州)、县(市、区)司法局职位,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位,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 (二)考察 招录机关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招录机关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或招录机关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司法局职位的录用材料,由招录机关审核并汇总申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各市(州)司法局复核后,报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批;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不含市属司法行政戒毒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录用材料,分别由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审核并汇总申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司法厅复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市属司法行政戒毒所的录用材料,由招录机关审核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批。 批准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录机关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任免机关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规定,在规定的编制、职数职级限额内按有关程序任职定级。 (四)新录用的司法助理员在司法助理员职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职务执法勤务警员在监狱、戒毒场所最低服务年限应当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含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监狱、戒毒场所)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联系方式 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监督电话:。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招录机关或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年下半年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年下半年四川省监狱、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25日 原文标题: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关于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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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有关规定,我院拟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我院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 工作人员方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直属单位2014年度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的第二条“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止。 报名地点1: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3(行政楼7楼),负责接收报考院本部岗位和实验动物研究所岗位的资料。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2: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洪河医院(城东病区)人力资源科,负责接收报考洪河医院(城东病区)岗位的资料。咨询电话:。 (三)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名表请在医院网站医院公告栏内下载)1份。 2.个人简历1份。 3.获奖证书、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4.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1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5.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供能证明其专业方向的成绩单或录取通知书或学籍卡等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鲜章)。 7.其他与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我院对所有现场报名者在面试前均不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须经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在面试后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中的资格复查、体检、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上述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在面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报考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所申报岗位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院网站上另行公告,请报考者注意查阅。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范围。 面试问题:自我介绍、专业或公共知识考题。 (四)面试结果。 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在医院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 (五)面试纪律。 1.进入面试考场的所有考生均入场封闭,候考学生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面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与候考学生相互交流。 2.参加面试学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医院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五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医院将确定为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报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医院将对材料的真实性及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要求进行初审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通过省人社厅最终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审核确认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原标题:省医院关于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附件下载: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14年12月30日

2016年成都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及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108个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84名,其中,20个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共29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二、应聘资格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报考面向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系成都市组织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2、服务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3、志愿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4、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和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川组通〔2014〕58号)有关精神,报考成都市市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见附件1)的本科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应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人员至该次公招报名截止日期的当月,在以下区域内单位工作累计满2周年及以上,视为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1、成都市和地级市所辖除区以外的(市)县;2、所有乡镇及以下区域;3、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四大片区”贫困县(区)(见附件3)。工作单位以法人证书所登记的地点为准(党政机关以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军队转业干部在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时间和退役士兵服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四川省外的其他省(市、区)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不受基层工作经历限制。(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四、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2016年2月17日00:00至2月29日17:00。2、审核照片:2016年2月17日09:00至2月29日17:00。3、资格审查:2016年2月18日09:00至2月29日17:00。4、网上缴费:2016年2月18日09:00至3月1日23:59。(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三)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报考者提交《成都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3月1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6年3月15 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并于2016年3月14日至19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四)报名要求 医院公招网 整理发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五、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6年3月9日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6年3月15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一)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周六)。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分类设置(详见附件1)。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为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C类为教育教学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范围见《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详见附件2)。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50%),满分为100分。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6年3月10日至3月16日的工作日内由本人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32425房间),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5名,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符合条件的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8年2月18日—1996年2月1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初级职称临床工作年限达5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2月18日—1996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在职医务人员报考者须征得本单位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局组织。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4年2 月18日 — 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三)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局。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区人民医院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为两科:《综合知识》和《医学综合》。 报考区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岗位的笔试为一科:《综合知识》。 《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 )查阅或下载。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4年3月15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科目。面试采用专业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察局 政策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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