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区人事考试中心
奎文区人事考试中心
潍坊职业学院 对面 环16路
地址:潍坊市北宫东街266号—2,虞河路与北宫街交叉路口以东100米路南;公交线路:市内乘坐5路、7路、环32路公交车到北宫街虞河路口站下车;业务电话:人事考试报名、教材:8221892;证书业务:8053687;职业技能鉴定:8253076。
潍坊事业单位考试无特别说明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网页链接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为我省2012年及以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7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含外省选派的山东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县市区(开发区)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仅限在当地服务或为当地户籍(生源)的人员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
东风东街246号,东风东街与文化路交叉路口,人事考试中心的公务员考试通告最后有的,
奎文区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9:00—4月15日16:00查询时间:2018年4月11日11:00—4月16日11:00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2. 单位初审初审时间:2018年4月11日11:00—4月16日11:00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3. 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8年4月11日11:00—4月16日16:00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5月17日9:00—5月18日16:0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时使用)。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胜利街新华路交叉路口南100米路东)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对招聘岗位为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号码是12333。
扩展资料: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
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国家、省拨付我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分配和市引进国外智力配套经费的预算编报、申请、发放,并监督实施;
负责审核、编报全市引进外国专家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
承办相关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来潍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引国外智力成果的示范和推广;
负责审核、编报、组织执行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实施办法,拟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四)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并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十五)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项目,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十六)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七)负责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号码是:(0536)858--7820,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9号。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政府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百度百科[引用时间2018-1-9]
毕业生档案查询方式:电话0536-123331、毕业生可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网上办事”窗口中的“毕业生档案查询”2、关注微信公众号“潍坊大学生就业”查询
潍坊奎文区人事考试中心
潍坊市财政局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3楼 邮编:261061 会计服务电话:/8096543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8587820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2楼(东风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东南角)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电话:8102800 8102851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6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50米路东)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电话:8875263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16号(北宫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北250米路西)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电话:8268869 8250136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6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潍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8583353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6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电话:8589760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6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50米路东) 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派遣、改派8263451毕业生档案查询、转递8238286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589号中国潍坊国际人才创业孵化中心24楼(东风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电话:8080682地址:潍坊市东风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东南角(阳光大厦附楼)潍坊市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电话:8102878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西南角---------------------------------不知道你找的是哪个,旗帜培训希望能帮到您。
点击潍坊中公教育网站点击2018潍坊事业单位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在报考过程中出现问题,请拨打各县区各部门的招考电话。
1、选择潍坊报名入口进入,并进入报名系统
2、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里面提到的问题在报名过程中都可能遇到,并收藏各部门电话,如涉及审核、报考条件等问题,请咨询各招考单位
3、如图所示点击报名按钮,进入下一个页面,这里有一些对电脑浏览器设置的要求,如果报名页面不能正常打开,先检查一下自己的浏览器设置
4、点击报名填表,进入下一个页面,认真阅读,并选择同意选项,这些时间节点一定要牢记,避免错过打印准考证和缴费的时间,功亏一篑
5、按照页面显示如实填写对应的选项,需注意有的项目是填写,有的项目是需要进行选择,认真如实进行填写,姓名与身份证号一定要填写正确,后期将无法修改
6、填写完毕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和报考类别
7、点击进行保存,然后进入上传照片的页面,认真阅读红字内容,根据要求上传自己的正装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宽120像素,高160像素。可以直接选择潍坊中公教育照片修改器进行修改
8、上传完毕后,耐心等待报考单位审核,审核之后可以缴费等待打印准考证,如果被报考单位驳回需要补充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或改报其他岗位
参考资料》》》
2018山东潍坊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流程
成绩有效期:长期有效 分数线:本市自 2005 年起,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北京市医古文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合格标准如有调整,市人事局将另行通知。(京人发[2005]47号)市合格分数线:自 2005 年起,北京市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北京市医古文考试合格标准为 60 分,1977 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 2004 年度及以后上述考试成绩达到 45 分(含)以上,可作为合格成绩。 成绩有效期:1.人事部确定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 其成绩有效期至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止。2.我市根据当年本市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地方通用标准,成绩达到我市地方通用标准的, 其成绩在当年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时有效。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由单位人事部门决定(咨询天津市人事局职改办结果) 成绩有效期:A级成绩有效期为4年,B、C级成绩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均从考试之日起计算。(出自2009年职称英语报名通知)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成绩在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咨询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后结果) 分数线:以国家线为准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只可使用一次,再评需再考。(咨询咨询重庆市人事局后结果) 成绩有效期:从2005年起,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免费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达到我省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参加我省组织的古汉语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选自三门峡2009年职称英语考试报名通知)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2000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C级合格证书的人员,申报或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合格证书长期有效,但其申报或聘任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可免试外语。取得省线合格证书的人员,合格证书只限当年评审时有效。(选自许昌市2009年职称英语考试报名通知) 成绩有效期:1.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2.开展量化评审系列(专业)涉及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按规定计入量化评审总分,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只在当年申报评审职称时有效。注:根据省职改办文件要求,报考外语考试均不得越级报考。(出自2009年荆州市报名通知) 成绩有效期:从2005起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取消有效期限(含全国通用标准、我省划定的合格标准),在评审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2005年以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仍按原来有关规定执行。 成绩有效期:一、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省定合格标准均为50分(以上各类试卷满分均为100分)。二、考试合格人员由考试机构核发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有效期至次年12月31日。不合格人员不发成绩通知书,成绩可以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下载。(出自2008年浙江省报名通知) 成绩有效期:凡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成绩通知书,晋升相应专业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有效,该档次晋升结束后,其证书(成绩通知单)自然失效,再晋升再考试(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除外);外语考试成绩取得省定标准合格证的,当年有效。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参考范围的,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三年内(从考试当年算起)有效,逾期自然失效。合格分数线:45分 成绩有效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不受原规定有效期的限制,可凭合格的《成绩通知单》晋升上一级或上两级(符合本通知二(一)、4条件的)职称。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和需参加医古文、古汉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我省将继续组织好补充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至补考次年年底。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只能使用一次,再评需再考。(咨询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后结果) 成效有效期:从2004年起,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长期有效,晋升级别、转系列需达到新晋级别、系列的要求。合格分数线:每年重新划定 成绩有效期:按国家人事部确定的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结合我省情况,确定省内当年通用标准。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一直有效;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凡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各评委会可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对外语的成绩标准自行掌握。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 成绩有效期:按照人事部确定的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和我省确定的医古文、古汉语考试级别合格标准,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相应级别、类别考试,其成绩有效期至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止。申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职称外语符合上述规定的考试级别和类别,且考试合格,申报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需再次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成绩有效期:年及以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在任现职期间一直有效;国家合格标准下达后,我省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内合格标准,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考试合格证当年使用有效。2.需要委托国家有关系列或专业评审的,按照国家评审机构对职称外语有关要求掌握。 成绩有效期:人事部根据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命题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根据人事部规定,我省确定当年有效的使用标准。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达到全省有效使用标准的,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当年可在低于全省有效使用标准10分以内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附:山东省各考试中心地址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8楼。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提供餐饮、住宿、培训等服务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济南市六里山南路2—1号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楼1101、1103A房间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76号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61号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6号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济宁市火炬路北首济宁市人才大厦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西首泰安市人才市场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威海市政府六号楼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日照市威海路155号莱芜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莱芜市鹏泉东大街179号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滨州市黄河六路520号德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德州市天衢东路2号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66号人才大厦二楼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临沂市八一路304号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菏泽市府东路2号 成绩有效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取得A级合格证书,可申报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长期有效。符合本文第二项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放宽条件,取得40分以上的,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线,概以人事部公布的全国通用标准为准。 成绩有效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精神,2009年将根据当年命题水平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对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凡达到国家对各语种、级别、类别所确定的全国通用标准考生,其考试成绩在其等级适用范围内长期有效,但如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不符合免试人员范围相应条件的,仍需取得相应等级的外语测试合格成绩。对达到省内合格线的考生,发给由省人事厅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当年有效。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按职称评审规定职称英语的成绩是允许重复使用的,但不排除以后职称评审条件调整后会的可能。 成绩有效期: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2012年度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合格标准为60分。省内合格标准为45分。 成绩有效期:1.凡取得国家级A级证书的,无论何时取得,是否使用过,一律长期有效;2.其他级别的证书,持证人在未达到证书可参评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不受颁发证书时证书有限期的限制,长期有效。3.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提供外语证书。具体问题请与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咨询。 凡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以及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人员,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受有效期限制。我省将根据全国通用标准,结合本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情况,确定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有效期为六年。
潍坊市奎文区人事考试中心
潍坊事业单位考试无特别说明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网页链接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为我省2012年及以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7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含外省选派的山东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县市区(开发区)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仅限在当地服务或为当地户籍(生源)的人员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号码是12333。
扩展资料: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
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国家、省拨付我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分配和市引进国外智力配套经费的预算编报、申请、发放,并监督实施;
负责审核、编报全市引进外国专家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
承办相关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来潍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引国外智力成果的示范和推广;
负责审核、编报、组织执行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实施办法,拟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四)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并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十五)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项目,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十六)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七)负责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
潍坊市财政局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3楼邮编:261061会计服务电话:/8096543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8587820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2楼(东风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东南角)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电话:81028008102851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6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50米路东)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电话:8875263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16号(北宫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北250米路西)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电话:82688698250136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6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潍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8583353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6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电话:8589760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6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50米路东)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派遣、改派8263451毕业生档案查询、转递8238286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589号中国潍坊国际人才创业孵化中心24楼(东风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电话:8080682地址:潍坊市东风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东南角(阳光大厦附楼)潍坊市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电话:8102878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西南角---------------------------------不知道你找的是哪个,旗帜培训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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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查询方式: 电话0536-123331、毕业生可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网上办事”窗口中的“毕业生档案查询”2、关注微信公众号“潍坊大学生就业”查询
奎文人事考试中心
潍坊事业单位考试无特别说明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网页链接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为我省2012年及以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7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含外省选派的山东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县市区(开发区)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仅限在当地服务或为当地户籍(生源)的人员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
点击潍坊中公教育网站点击2018潍坊事业单位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在报考过程中出现问题,请拨打各县区各部门的招考电话。
1、选择潍坊报名入口进入,并进入报名系统
2、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里面提到的问题在报名过程中都可能遇到,并收藏各部门电话,如涉及审核、报考条件等问题,请咨询各招考单位
3、如图所示点击报名按钮,进入下一个页面,这里有一些对电脑浏览器设置的要求,如果报名页面不能正常打开,先检查一下自己的浏览器设置
4、点击报名填表,进入下一个页面,认真阅读,并选择同意选项,这些时间节点一定要牢记,避免错过打印准考证和缴费的时间,功亏一篑
5、按照页面显示如实填写对应的选项,需注意有的项目是填写,有的项目是需要进行选择,认真如实进行填写,姓名与身份证号一定要填写正确,后期将无法修改
6、填写完毕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和报考类别
7、点击进行保存,然后进入上传照片的页面,认真阅读红字内容,根据要求上传自己的正装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宽120像素,高160像素。可以直接选择潍坊中公教育照片修改器进行修改
8、上传完毕后,耐心等待报考单位审核,审核之后可以缴费等待打印准考证,如果被报考单位驳回需要补充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或改报其他岗位
参考资料》》》
2018山东潍坊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流程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驻潍单位人事处:
201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办理方式
合格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报名点所属的县市区人社局进行审核办理。
二、时间安排
1、县市区报名点的合格考生请于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正常工作日时间)向报名点所属县市区人社局递交办证材料。2016年10月27日至11月09日(正常工作日时间)到递交材料处领取证书。
2、市直报名点的合格考生请于2016年10月27日至11月09日(正常工作日时间)向市考试中心(奎文区新华路与胜利街路口向南100米路东6楼601房间)递交办证材料并现场领取证书。
3、各县市区人社局请于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6日(正常工作日时间)向市考试中心递交办证材料并领取证书。
总结最近几年的招聘来看,招聘中对于户籍户口的要求越来越宽,预计2016年的招聘也不会对户籍和户口有要求,只要符合岗位的条件都可以报名。